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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食药监4号

 

邵食药监[2015]4号

 

关于印发《邵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细则的通知

廉桥中药材专业市场药品监督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及局机关各股室:

《邵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细则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予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邵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3日

邵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客观评价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及个人的工作业绩与效能,确保绩效考核的准确性、科学性、公平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局绩效考核办)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考评细则,对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个人的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工作绩效考评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评价。

第四条绩效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注重实绩原则。

(三)分类考评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五)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

(六)体现本单位实际和特点原则。

第二章考评体系

第5条绩效考核对象

对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实行绩效综合评估,评出综合排名;对全局干部职工个人工作绩效进行考评,评出年度绩效考核先进个人;

第6条绩效考核方式和内容

对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及个人的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际。

平时考核:

前三季度,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局机关各股室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对个人重点考核“勤”和“绩”,分数权重为前三季度,每季度占20%。

年度考核:

年底或次年初,按照绩效考核细则,对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全年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个人“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分数权重为40%。

第7条绩效考核要求和措施

(一)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于每月初确定本月工作重点,制定绩效实施推进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月底按时报送绩效实施计划推进情况,作为季度、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

(2)局办公室每季度依据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和绩效考核细则,将绩效实施计划推进情况及时汇总形成书面材料,由分管领导、局长审核后予以通报。

(三)年度考核与第四季度考核结合进行。

对个人的绩效考核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第三章加减分及否决项目

第八条年度内,在全面履行基本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某些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和明显成效,且在全国、省、市、县产生较好影响,有示范效应的,超额完成年初党组下达的指标任务及全面工作或单项工作受到较高层次奖励的,可以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

(一)年度内受到国家总局或国家级其他部门表彰的,加10分。

(二)年度内受到省局及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

(三)年度内受到省局处室、市局表彰的,加3分。

(四)其他项目奖项经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认可的,可酌情加分。

(五)年度内办理典型、有影响力大案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股室或个人加若干分。

以上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限截止到年度考核进行之日前,上年度已计入加分项目的,不重复计算。

第九条因工作失职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名誉损害和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的,予以扣分。

扣分项由局纪检监察查证并确定,扣分值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专项工作、重点工作等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或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的,经查实后,其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报局党组研究后进行扣分。

第四章考核评定等次

第十条综合本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加分、扣分情况,计算出被考核对象的最后得分。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对个人的考核,根据被考核对象的最后得分,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第五章考核评定结果运用和奖惩措施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和个人的考核结果,作为县年度考核评优指标分配、局内部评选“先进股室”、“优秀个人”、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结合考核结果,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给予适当的现金奖励。

(一)年度内,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或单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表彰或奖励(以相关表彰文件或其他获奖证明为准)的,按照国家(4000元)、省(3000元)、市县(2000元)相应等级,给予现金奖励。

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或具体责任人)参与奖金分配。

(二)根据全局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的结果,评选出“先进股室”3个、“优秀个人”10名。

每个“先进股室”,奖励股室500元,“优秀个人”奖励个人每人500元;

(三)超额完成局党组下达的案件查处任务,案件查处数量每超出1件,奖励股室30元;“两非”案件查办数量每超出1件,奖励股室500元;查处国家级典型案件1例奖励4000元,省级典型案件1例奖励3000元;评选优秀案卷5件,每件奖励500元。

(四)新闻稿件在各级媒体发表,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应等级分别给予2000元、500元、200元、100元现金奖励。

(市局网站发表的稿件按照县级稿件奖励)专版发表的稿件在相应等级基础上翻番,同一篇信息取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

(五)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服务单位重要科(股)室分管领导及科(股)长(或负责人)测评中名列前50名,分管领导奖励500元。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局党组下达的案件查处任务指标未完成的,每少一件扣50元,所扣款项由承办股室全体成员平均分摊。

(二)新闻稿件发表任务指标未完成的,分管领导、股室及成员年终不评先、不评优。

(三)非税收入任务指标未完成的,分管领导、股室及成员年终不评先、不评优,并酌情扣取非税奖金。

(四)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因工作开展执行不到位被上级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扣100元;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服务单位重要科(股)室分管领导及科(股)长(或负责人)测评中名列后10名的,分管领导每人扣500元,科(股)长(或负责人)调离岗位,年终均不评先、不评优;被作风督查通报处理的干部职工,按照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核组织

第十一条成立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研究和决定局绩效考核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和等次、奖惩方案进行审定。

第十一条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考核办)为常设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申明理

副组长:

申征民

成员:

张保华杨国中罗群花尹明苏选刚

李灼健朱华彭方正陈湘晖周江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申征民兼任局考核办主任,彭方正任考核办副主任。

局考核办主要职责:

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工作,提出全局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定,汇总考核评定信息,拟定考核评定等次、提出奖惩方案等。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按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制定考核细则。

考核办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制订《邵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细则,经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报局党组批准,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二)平时考核及情况通报。

在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绩效考核中,属于年中完成的项目,由考核办及时实施考核,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三)年度考核评定及情况汇总。

1、年度考核准备:

考核前(考核通知前7天内)各部门向局考核办申报加分的工作项目。

2、年终考核,原则上要在12下旬前完成评估。

对部门的考核,由绩效考核办分管领导率考核办人员组织实施。

主要是依据考核细则对全年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廉政作风建设实行评价,考察是否存在加分项、减分项和否决项。

3、情况汇总:

按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的分工,由考核办汇总考核情况。

(四)决定绩效等次和奖惩兑现。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办提出的考核结果、等次方案和奖惩方案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兑现奖惩措施。

第七章考核纪律与监督

第十四条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参与考核工作的有关部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情况。

(二)不准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

(三)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四)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第十五条对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造成考核严重失实的,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局绩效考核办负责解释。

考核计分方法:

个人考核计分=股室评分(由股室负责人评分,股室成员平均得分不得超过股室绩效考核得分)×50%+个人绩效考核细则评分×50%

分管领导考核计分=股室绩效考核得分×50%+个人绩效考核细则评分×50%

附件:

1、个人绩效考核细则

2、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绩效考核细则

 

附件1:

个人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

考核得分

备注

(10分)

1、政治思想表现、思想道德;(2分)

2、遵纪守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2分),每违反一次扣0.5分。

3、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落实(2分),未及时落实的,每件扣0.5分。

4、讲文明礼貌,不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现象,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及能够办理的事情,按规定回答和按程序办理

(4分)。

违反此项要求的,每次扣0.5分。

(10分)

1、实际工作能力(含业务知识学习情况、业务知识应用、组织管理、改革创新)。

单位或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

每缺席一次扣0.5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工作创新措施,经党组研究决定推广的,每项加2分。

(40分)

1、上班考勤情况。

严格按照局规定的考勤要求执行,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旷工,每天扣1分;公差、事假、病假未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的(办公室接到相关手续或通知的,不扣分),每次扣0.2分;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每超过1天扣0.2分;病假超过10天的,须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好相关手续;未按要求的,视为旷工。

忘记指纹签到的,必须及时说明情况,待查证属实后,可以不扣分,但全年累计不超过5次(含5次),超过5次的,均视为迟到处理。

年休假,必须先将审批手续办理完结,交到办公室后方可有效,即先审批,后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会议出勤情况。

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迟到(无特殊原因,自领导宣布开会,10分钟后开始计算)、无故早退每次扣0.5分;不遵守会场纪律,被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0.5分。

(30分)

1、完成工作情况;2、工作效率情况;3、工作成绩情况。

(结合股室、二级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10分)

1、发生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铺张浪费,不爱惜公共财物等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2、因违法、违纪、违规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和处理的,每次扣5分;被投诉、举报的,经局纪检监察查证核实后,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每次扣2分。

3.未及时按要求向党组、纪检组提交述廉报告的,扣1分。

附件2:

考核

对象

考核

项目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

得分

备注

综合

事务

管理

20分

1、对公章管理不严,会议通知没有及时接听或未及时通知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分。

2、信访、投诉举报没有及时登记,或未及时呈报相关领导批办,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3、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档案材料发生毁损或遗失,每次扣1分。

4、日常公务接待、会务筹备、对外联络、安全保卫、考勤及卫生制度等工作落实不到位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5分。

文秘

工作

20分

1、撰写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材料(含汇报材料和起草文件、规章制度);缺一项扣1分;2、收发文件登记、办理、归档不及时每次扣0.5分;3、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政务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5分。

财务

管理

10分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做好年度预算、决算、日常财务核算、统计报表、内部审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到位不及时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法制

审核

工作

10分

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汇总台账,每缺一项台账扣2分,内容不完整,每缺一件份扣0.1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法制审核记录完整,每缺一份扣0.1分;立案受理、审核、登记程序到位,资料完整,每缺一份扣0.2分;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法制审核工作,每次扣0.1分。

对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移送其他机关管辖的案卷,未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的,每件扣1分。

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报告实施登记管理,每缺一份扣0.1分。

人事

政工

5分

1、履行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责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2、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和数据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新闻宣传

信息管理

10分

1、全年编写工作简报不低于4期;每少1期扣1分;2、组织实施或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全年不低于2次;每少1次扣0.5分;3、在各级媒体、刊物发表新闻稿件不低于12篇,每少1篇扣0.5分;4、及时更新和完善局信息平台相关资料,全年发送食品药品监管动态信息不低于12条,每少一条扣0.5分。

计生工作

5分

1、按照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每缺少一项迎检资料,扣0.5分。

综治工作

5分

1、按照综治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每缺少一项迎检资料,扣0.5分。

后勤

管理

10分

1、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因违反车辆管理制度造成重大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后勤保障服务不及时,严重影响其他工作进度或正常运转的,每次扣1分。

其他

工作

5分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未及时完成的,每件扣1分。

附件3: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得分

备注

保化股

摸底、建档工作

20分

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不含零售药店)和化妆品经营单位本底台账,分类建档。

每缺少一户档案资

料扣2分;资料不完整的,每户扣1分。

日常监管

30分

1、制定辖区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年度工作计划、撰写总结,每缺一项资料扣2分;

2、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资料;资料不齐的,每一处扣1分。

3、及时办理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投诉举报(不含零售药店),做到件件有结果、答复,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件扣2分;完成不及时的,每件扣1分。

4、检查覆盖率(不含零售药店)达到100%,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培训工作

15分

对保健食品(不含零售药店)和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培训,有计划、培训内容和记录、签到册,每

缺一项资料扣1分。

非税收入任务

完成情况

10分

按计划完成非税收入任务8万元,每季度的最后一天前将完成情况上报分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局长;逾期未报每次扣0.5分;到截止日,未完成任务的,该项目计0分。

所收款项,未及时上缴入库,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

新闻宣传和

信息管理

10分

未按要求参加单位组织的宣传活动,每次扣1分;在各级媒体、刊物发表信息稿件全年不低于6篇,

每少1篇扣0.5分;工作报表、材料报送、统计信息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未上报的每次扣1分。

未建立辖区内保健食品(不含零售药店)和化妆品经营单位信息平台的扣2分,未及时更新内容的扣1分。

全年向局优化办报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信息稿件不低于1篇,未报的,扣1分。

专项工作

10分

按要求开展专项工作,有方案、记录、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

其他工作

5分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完成的,每件扣1分。

附件4: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得分

备注

稽查队

日常监管

20分

1、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缺一项资料扣2分;2、完善医疗机构、医药公司、诊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监管台账(含“两非”药品、特殊药品、广告药品),每缺一项扣1分,未及时更新扣0.5分。

监督检查覆盖率未达100%的,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无检查记录扣3分,每少一份扣0.1分。

3、及时接收指令,积极调查处置,按时报送处理结果,防止源发性药害事件发生。

上级部门在本辖区执行抽检或执法办案时,应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进行抽样或调查取证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件扣1分。

发生次生药害事件扣5分。

不配合上级部门在本辖区执法办案的,每次扣1分。

投诉举报处理

案件核查协查

5分

认真办理上级督办、交办的案件,按规定做好质量核查协查工作,做到调查及时,档案完备,回复及时。

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处理,有答复。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件扣1分。

案件查办

20分

对发现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100%组织查处。

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复杂案件、首发案件及时按规定报告。

协助配合市局完成全市药品重点稽查。

依法、依程序办理案件,对应当移送的案件按规定及时移送。

发现未按规定要求查处的每件扣1分,未按规定要求移送的每件扣1分。

全年立案查处案件不低于30件,每少1件扣1分;随机抽查案卷5份,检查案件查办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不规范的地方每处扣0.1分。

计生综治工作

5分

组织开展辖区内避孕药具、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销售计生药具行为。

没有检查方案的,缺一次扣1分,没有检查记录的,缺一份扣0.5分,未查处一起“两非”案件的扣2分。

非税收入任务

完成情况

10分

按计划完成非税收入任务23万元,每季度最后一天前将完成情况上报分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局长;逾期未报每次扣0.5分;到截止日未完成任务,该项目计0分。

所收款项,未及时上缴入库,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

不良反应报告完成情况

10分

ADR、MDR报告按计划进度完成,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新闻宣传和

信息报送

10分

未按要求参加单位组织的宣传活动,每次扣1分;在各级媒体、刊物发表信息稿件全年不低于8篇;每少一篇扣0.5分;工作报表、材料报送、统计信息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未上报的每次扣1分。

全年向局优化办报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信息稿件不低于1篇,未报的,扣1分。

档案管理

5分

档案资料未整理归档计0分;保管不善造成档案资料缺失,每份扣0.1分。

专项整治

10分

未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的,每次扣5分;要有方案、记录、总结,资料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其他工作

5分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每件扣1分;

附件5: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得分

备注

日常监管

15分

1、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含汇报材料)每缺一项扣2分;

2、廉桥中药材市场、中药饮片厂监管台账每缺一项扣1分;

3、监督检查覆盖率未达100%的,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无检查记录扣2分,每少一份扣0.1分。

投诉举报处理

5分

按照投诉举报有关制度和规定,处理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每件扣1分,造成重大后果的,该项目计0分。

案件查办

30分

依法打击廉桥中药材市场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年立案查处案件不低于30件,每少1件扣0.5分;随机抽查案卷5份,检查案件查办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不规范的地方每处扣0.1分。

已立案案件和上级督办、转办、协查的案件未及时落实的每件扣1分;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件扣2

分;完成1件典型案例,未完成扣3分,每超过1件可以加2分。

培训工作

10分

完成廉桥中药材市场经营户培训工作,有培训计划、签到册、培训教材(培训资料)、培训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非税收入任务

完成情况

10分

按计划完成非税收入任务34万元,每季度最后一天前将完成情况上报分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局长;逾期未报每次扣0.5分;到截止日未完成任务的,该项目计0分。

所收款项,未及时上缴入库,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

新闻宣传和

信息报送

13分

未按要求参加单位组织的宣传活动,每次扣1分;在各级媒体、刊物发表信息稿件全年不低于12篇;每少一篇扣0.5分;全年编写工作简报(专刊)不低于3期,每少1期扣1分;工作报表、材料报送、统计信息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未上报的每次扣1分。

未建立辖区内监管对象信息平台扣2分,未及时更新内容的扣1分。

全年向局优化办报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信息稿件不低于1篇,未报的,扣1分。

档案管理

2分

档案资料未整理归档计0分;保管不善造成档案资料缺失,每份扣0.1分。

专项整治

10分

未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的,每次扣5分;要有方案、记录、总结,资料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其他工作

5分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每件扣1分;

附件6: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考核得分

备注

(城区)

日常监管

15分

1、建立和完善城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台账,包括本底花名册、日常监管记录(含现场检查记录、监督意见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检查记录),每缺一项资料扣1分,资料不完整,扣0.1分。

2、检查覆盖率未达到100%,视情况酌情扣1-3分。

3、发生重大餐饮食品中毒事件,该项目计0分;发生较大餐饮食品中毒事件扣10分,处置不当扣5分。

量化分级管理

15分

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开展量化分级工作,抽查5份监管档案,未完成量化分级工作的,每份扣1分;抽查5处餐饮单位,现场检查量化分级公示情况,未进行公示的,每处扣0.5分。

投诉举报处理

5分

按照投诉举报有关制度和规定,处理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每件扣1分,造成重大后果的,该项目计0分。

案件办理

20分

依法严厉打击县城区餐饮单位餐饮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案件不低于40件,每少1件扣0.5分;随机抽查案卷5份,检查案卷的合法性、规范性,不规范的地方每处扣0.1分。

对上级督办、转办、协查的案件未落实的每件扣1分。

培训工作

8分

完成县城区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培训工作,有培训计划、签到册、培训教材(培训资料),每缺一项扣2分。

非税收入任务

完成情况

10分

按计划完成非税收入任务26万元,每季度的最后一天前将完成情况上报分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局长;逾期未报每次扣0.5分;到截止日,未完成任务的,该项目计0分。

所收款项,未及时上缴入库,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

新闻宣传和

信息报送

10分

未按要求参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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