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半结果临床意义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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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对半结果临床意义表
乙肝两对半的临床分析
乙肝两对半的临床意义:
9种常见模式
序号
HBsAg 1
HBsAb 2
HBeAg 3
HBeAb 4
HBcAb 5
乙肝两对半常见结果分析
俗称
1
-阴
-阴
-阴
-阴
-阴
◆过去和现在未感染过HBV。
乙肝两对半全阴
2
-阴
-阴
-阴
-阴
+阳
1.既往感染未能测出抗-HBs;
2.恢复期HBsAg已消,抗-HBs尚未出现;
3.无症状HBsAg携带者。
乙肝两对半第5项阳性
3
-阴
-阴
-阴
+阳
+阳
1.既往感染过HBV;
2.急性HBV感染恢复期;
3.少数标本仍有传染性。
乙肝两对半第4和5项阳性
4
-阴
+阳
-阴
-阴
-阴
1.注射过乙肝苗有免疫;
2.既往感染;
3.假阳性
乙肝两对半2阳性
05
-阴
+阳
-阴
+阳
+阳
◆急性HBV感后康复。
乙肝两对半245阳性
06
+阳
-阴
-阴
-阴
+阳
1.急性HBV感染;
2.慢性HBsAg携带者;
3.传染性弱。
乙肝两对半15阳性
07
-阴
+阳
-阴
-阴
+阳
1.既往感染,仍有免疫力。
2.HBV感染,恢复期。
乙肝两对半25阳性
08
+阳
-阴
-阴
+阳
+阳
1.急性HBV感染趋向恢复;
2.慢性HBsAg携带者;
3.传染性相对较弱。
乙肝两对半145阳性;
即俗称的“小三阳”。
09
+阳
-阴
+阳
-阴
+阳
急性或慢性乙肝感染。
提示HBV复制,传染强。
乙肝两对半135阳性
俗称“大三阳”。
乙肝两对半的临床意义:
16种少见模式
序号
HBsAg 1
HBsAb 2
HBeAg 3
HBeAb 4
HBcAb 5
乙肝两对半常见结果分析
俗称
10
+阳
-阴
-阴
-阴
阴
1.急性HBV感染早期,急性HBV感染潜伏期;
2.慢性HBV携带者,传染性弱。
乙肝两对半1阳性
11
+阳
-阴
-阴
+阳
-阴
1.慢性HBsAg携带者易转阴;
2.急性HBV感染趋向恢复。
乙肝两对半14阳性
12
+阳
-阴
+阳
-阴
-阴
急性HBV感染早期或慢性携带者,传染性强。
乙肝两对半13阳性
13
+阳
-阴
+阳
+阳
+阳
1.急性HBV感染趋向恢复;
2.慢性携带者。
乙肝两对半1345阳性
14
+阳
+阳
-阴
-阴
-阴
1.亚临床型HBV感染早期;
2.不同亚型HBV二次感染。
乙肝两对半12阳性
15
+阳
+阳
-阴
-阴
+阳
1.亚临床型HBV感染早期;
2.不同亚型HBV二次感染。
乙肝两对半125阳性
16
+阳
+阳
-阴
+阳
-阴
◆亚临床型或非典型性感染。
乙肝两对半124阳性
17
+阳
+阳
-阴
+阳
+阳
◆亚临床型或非典型性感染。
18
+阳
+阳
+阳
-阴
+阳
◆亚临床型或非典型性感染早期。
HBsAg免疫复合物,新的不同亚型感染。
19
-阴
-阴
+阳
-阴
-阴
1.非典型性急性感染;
2.见于抗-HBc出现之前的感染早期,
HBsAg滴度低而呈阴性,或呈假阳性。
乙肝两对半3阳性
20
-阴
-阴
+阳
-阴
+阳
◆非典型性急性感染。
21
-阴
-阴
+阳
+阳
+阳
◆急性HBV感染中期。
22
-阴
+阳
-阴
+阳
-阴
◆HBV感染后已恢复。
是乙肝表面抗体阳性和e抗体阳性共存,现在为乙肝病毒感染恢复期,乙肝e抗体之所以没有转阴,是因为人体免疫系统还不够强大,这需要时间。
乙肝两对半24阳性是一个好的状态,但是如果e抗体阳性持续半年以上,则表示体还有病毒,并且病毒可能变异。
23
-阴
+阳
+阳
-阴
-阴
◆非典型性或亚临床型HBV感染。
24
-阴
+阳
+阳
-阴
+阳
◆非典型性或亚临床型HBV感染。
25
-阴
-阴
-阴
+阳
-阴
◆急性HBV感染趋向恢复。
乙肝两对半检查常见结果下如
(1)第一项阳性,其余四项阴性。
说明是急性乙肝病毒感染的潜伏期后期;
(2)第五项阳性,其余四项阴性。
说明是乙肝病毒的隐性携带者或处于感染的窗口期,也说明曾经感染过乙肝病毒;
(3)第一、三项阳性,其余三项阴性。
说明是急性乙肝的早期;
(4)第一、五项阳性,其余三项阴性。
说明是急、慢性乙肝;
(5)第一、三、五项阳性,其余两项阴性。
俗称“大三阳”,这种情况说明是急、慢性乙肝;
(6)第一、四、五项阳性,其余两项阴性。
俗称“小三阳”,说明是急、慢性乙肝a;
(7)第四、五项阳性,其余三项阴性。
说明是急性乙肝病毒感染的恢复期,或曾经感染过乙肝病毒;
(8)第二、四、五项阳性,其余两项阴性。
说明是乙肝的恢复期,已有免疫力;
(9)第二、五项阳性,其余三项阴性。
说明是接种了乙肝疫苗后,或是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后已康复了,已有免疫力。
乙肝两对半检查项目包括HBsAg(乙肝表面抗原)、抗-HBs(乙肝表面抗体)、HBeAg(E抗原)、抗-HBe(E抗体)以及抗-HBc(核心抗体)。
1、乙肝表面抗原是判断是否感染乙肝病毒的依据。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即表示感染了乙肝病毒。
2、乙肝表面抗体是判断机体有无特异性免疫力的依据。
乙肝表面抗体阳性表示对乙肝病毒的感染具有保护性免疫作用。
单项阳性一般出现在接种乙肝疫苗后或感染乙肝病毒痊愈后。
3、乙肝e抗原可作为乙肝病毒传染性强弱的初步判断依据。
乙肝e抗原阳性说明传染性强。
4、乙肝e抗体可作为乙肝病毒传染性强弱的初步判断依据。
乙肝e抗体阳性说明病毒复制减少,传染性弱,但并不能断定为没有传染性。
5、乙肝核心抗体乙肝核心抗体阳性说明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
也可出现在接种过乙肝疫苗或者隐性感染者身上。
序号
HBsAg
抗-HBs
HBeAg
抗-HBe
抗-HBc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收起
1、俗称乙肝大三阳说明患者是慢性肝炎,有传染性。
2、急性乙肝感染阶段或者是慢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传染性弱些。
3、俗称乙肝小三阳,病毒复制减弱,传染性弱,长时间持续此种态可转变为肝癌。
4、既往感染过乙肝,现在仍有免疫力,属于不典型恢复期,也可能为急性乙肝感染期。
5、既往有乙肝感染,属于急性感染恢复期,也少数人仍有传染性。
6、过去有乙肝感染或现在正处于急性感染。
7、以前打过乙肝疫苗或以前感染过乙肝。
8、急性乙肝恢复期,以前感染过乙肝。
9、急性感染早期或者慢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传染性弱。
10、慢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易转阴或者是急性感染趋向恢复。
11、早期乙肝感染或者慢性携带者,传染性强。
12、急性乙肝感染趋向恢复或者为慢性携带者。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
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①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
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
<1
2、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钡(mg/L)
0.7
铍(mg/L)
0.002
硼(mg/L)
0.5
钼(mg/L)
0.07
镍(mg/L)
0.02
银(mg/L)
0.05
铊(mg/L)
0.0001
氯化氰(以CN-计,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
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
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敌敌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总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环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并(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钠(mg/L)
200
表4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5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盐(以N计,mg/L)
20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5
铁(mg/L)
0.5
锰(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盐(mg/L)
300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3838要求。
5.2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14848要求。
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执行。
7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17051执行。
8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8要求。
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9要求。
9 水质监测
9.1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206执行。
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308执行。
9.1.4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
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0 水质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5750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表A.1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肠球菌(CFU/100mL)
0
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
0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0.4
二溴乙烯(mg/L)
0.00005
二噁英(2,3,7,8-TCDD,mg/L)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L)
0.00001
五氯丙烷(mg/L)
0.03
双酚A(mg/L)
0.01
丙烯腈(mg/L)
0.1
丙烯酸(mg/L)
0.5
丙烯醛(mg/L)
0.1
四乙基铅(mg/L)
0.0001
戊二醛(mg/L)
0.07
甲基异莰醇-2(mg/L)
0.00001
石油类(总量,mg/L)
0.3
石棉(>10mm,万/L)
700
亚硝酸盐(mg/L)
1
多环芳烃(总量,mg/L)
0.002
多氯联苯(总量,mg/L)
0.000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0.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0.003
环烷酸(mg/L)
1.0
苯甲醚(mg/L)
0.05
总有机碳(TOC,mg/L)
5
萘酚-b(mg/L)
0.4
黄原酸丁酯(mg/L)
0.001
氯化乙基汞(mg/L)
0.0001
硝基苯(mg/L)
0.017
镭226和镭228(pCi/L)
5
氡(pCi/L)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