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105361 上传时间:2022-10-1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66.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docx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

企业所得税练习题

三、计算题

1、某商贸企业2011年度资产总额800万,在册职工70人,自行核算实现利润总额-40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情况如下:

(1)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已经取得专用收据);

(2)4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为2年,一次性支付租金40万元,计入了当期的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的年利息支出,年利率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

(4)当年发生违约金50万,被消防部门罚款支出5万;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租赁设备的租金应调整的所得额;

(3)计算利息支出应调整的所得额;

(4)计算违约金、罚款支出应调整的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1

[答案]

(1)工会经费扣除限额

=540×2%=10.8(万元)

调增15-10.8=4.2(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540×14%=75.6(万元)

调增82-75.6=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

=540×2.5%=13.5(万元)

调增18-13.5=4.5(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2+6.4+4.5=15.1(万元)

(2)租赁设备的租金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0-40÷24×9=25(万元)

(3)利息费用扣除限额=500×6%=30(万元),实际列支500×10%=50(万元),准予扣除30万元。

利息支出应调整的所得额=50-30=20(万元)

(4)违约金、罚款支出应调整的所得额

=5(万元)

(5)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40+15.1+25+20+5

=25.1(万元)

(6)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5.1×20%

=5.02(万元)

[解析]:

[该题针对“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综合)”知识点进行考核]

2.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50万元。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期间费用中广告费450万元、业务招待费15万元、研究开发费用20万元;

(2)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直接捐赠6万元);

(3)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3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

(4)7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未进行账务处理。

取得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11.9万元,预计使用10年。

(5)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2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30%;从A国分后税后利润230万元,尚未入账处理。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当年专用设备对会计利润的影响额;

(2)计算企业当年广告费的调整额;

(3)计算企业当年业务招待费的调整额;

(4)计算企业当年调账后的会计利润总额;

(5)计算企业当年对外捐赠的纳税调整额;

(6)计算企业当年“三费”应调整的所得额;

(7)计算企业当年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8)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

(9)年终汇算清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2

[答案]

(1)计算专用设备对会计利润的影响额

70÷10÷12×5=2.92(万元)

(2)广告费的调整额=450-2500×15%=450-375=75(万元)

(3)业务招待费的调整额

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9=6(万元)

(4)调账后的会计利润总额=600-2.92+230=827.08(万元)

(5)公益捐赠扣除限额=827.08×12%=99.25(万元)>实际公益捐赠30万元,公益捐赠不需纳税调整。

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对外捐赠的纳税调整额=6(万元)

(6)“三费”应调增所得额: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用调整。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50×14%=21(万元),实际支出23万元,应当调增所得额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2.5%=3.75(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应当调增所得额6-3.75=2.25(万元)

“三费”共计应调增所得额=2+2.25=4.25(万元)

(7)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20×50%=10万元,可以调减所得额。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827.08+75+6+6+4.25-10-230=678.33(万元)

(8)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200×20%+100×30%=70(万元)

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我国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75-70=5(万元)

(9)2011年该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78.33×25%-70×10%+5-150=17.58(万元)

3、某居民企业于2009年8月成立,企业2010年销售收入500万元,转让固定资产净收益20万元,投资收益5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37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100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在汇算清缴时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

(1)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为72万元,计提并上缴工会经费2.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1.08万元的职工教育经费;

(2)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会议费和差旅费共计15万元,为职工支付的五险一金共计20万元;(3)营业外支出为该企业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款;(4)投资收益为国外子公司分回的利润,国外适用税率为30%,子公司当年处于减半征收期;(5)12月,该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一台,投资额为30万元,支出计入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2010年工资及三项费用纳税调整金额为多少万元。

  

(2)计算2010年管理费用纳税调整金额为多少万元。

  (3)计算企业2010年度境内生产经营所得额为多少万元。

  (4)计算企业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多少万元。

  3、答案:

  

(1)实际支付的工资72万元,可据实扣除。

  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72×2%=1.44(万元),上缴了2.16万元,纳税调增2.16-1.44=0.72(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72×14%=10.08(万元),纳税调增=15.16-10.08=5.0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由于企业实际使用1.08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资及三项费用调增金额=0.72+5.08=5.80(万元)

  

(2)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5‰=2.5(万元)<10×60%=6(万元),只能按2.5万元扣除。

  会议费和差旅费和五险一金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纳税调增金额=10-2.5=7.5(万元)

  (3)企业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款,不是公益性捐赠,税前不得扣除。

  境内生产经营所得额

  =70-50+5.80+7.5+30=63.3(万元)

  (4)境外的投资收益,在境外实际的税率是15%,那么需要根据税率差进行补税;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抵免税额。

  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3.3×25%+50÷(1-15%)×(25%-15%)-30×10%

  =18.71(万元)

4.某市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实木地板以统一价格对外销售,2013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销售实木地板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00万元,对应的销售成本为3200万元。

(2)将自产实木地板用于对外投资,该批实木地板不含税市场价100万元,成本40万元。

(3)当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800万元、增值税476万元。

(4)当年发生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20万元、业务招待费80万元。

(5)当年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银行借款利息60万元、逾期罚息10万元,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1800万元的全年借款利息130万元。

已知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6)当年发生销售费用13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230万元。

(7)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0万元。

(8)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8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8万元。

(9)当年发生营业外支出共计12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12万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30万元、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向贫困地区捐款7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实木地板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相关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定并准予抵扣。

要求:

(1)计算2013年该企业共计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数。

(2)计算2013年该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

(3)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8000+100)×5‰=40.5(万元),48万元>40.5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0.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0.5=39.5(万元)

(4)广告费扣除限额=(8000+100)×15%=1215(万元),企业实际发生的广告费123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按照1215万元在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30-1215=15(万元)

(5)①企业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加计5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50%=60(万元)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1800×6%=22(万元)

③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④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实际发生1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800×2.5%=20(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工会经费扣除限额=800×2%=16(万元),实际发生1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16=2(万元)

⑤企业缴纳的税收滞纳金12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30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⑥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2478.28×12%=297.3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少儿英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