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050966 上传时间:2023-02-24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1.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

《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docx

抢救室工作制度样本

急救室工作制度

LC—007:

急救室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

7月1日修订日期:

一、急救室专为急救病人设立,其她任何状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急救流程图。

二、一切急救药物、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物、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某些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空气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

室内禁止吸烟。

七、急救时急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循各种疾病急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急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及时做好急救登记,书写急救记录,总结急救经验。

LC—008:

急诊留观制度

生效日期:

7月1日修订日期:

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测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医嘱,方可留观测室进行观测。

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

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测患者病情、及时治疗,准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状况应书面记录。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断筹划,按规定格式及时限书写病历,记录病情(涉及辅助检查)、解决通过等,必要时请有关专业会诊。

急诊科值班护士应积极巡视患者,准时进行诊断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状况。

四、值班医师详细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断方案意见,并订立有关知情批准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LC—009: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7月1日修订日期: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也许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急危重症患者。

这些疾病涉及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她也许危及生命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急救生命,后办理有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一)急诊急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急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适当体位,予以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用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重要因素,下达急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伴并简介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阐明专科解决意见。

拟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急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合,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急救手术,参照我院《急症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有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依照会诊意见,由也许威胁到患者生命最重要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受患者,并负责组织急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毕,符合进入ICU原则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要在医师监护下进行。

LC—009: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7月1日修订日期:

(二)门诊急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急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急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迅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急救,状况容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毕门诊急救病历,与接受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规定

(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患者必要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状况。

(二)在拟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畴急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告知,在医院医疗岗位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医师前去。

(三)进入绿色通道患者医学检查成果报告时限

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成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成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查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成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成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毕(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毕)。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药学部门在接处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告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有关物品,并及时告知手术有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取麻醉方案。

(六)患者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依照医院《患者知情批准告知制度》规定完毕对患者或家属知情批准告知,并订立相应《知情批准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患者接受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所有费用,均由收款结算处工作人员记录在专用“患者暂记账本”上,并有有关记录,上报院领导。

LC—010:

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

生效日期:

7月1日修订日期:

一、120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85875245),告知患者病情,告知急诊科做好急救准备。

二、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告知急诊科有关专业医师。

三、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120医护人员与急诊科医护人员一道合理安顿病人。

四、接诊护士迅速评估患者基本状况,依照病情分级安排患者急救或就诊,协助将患者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五、“120”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及诊治过程;急诊护士观测患者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状况,询问“120”护士对病情处置办法执行状况,并将以上状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报告。

六、“120”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状况详细记录于《120救护车送入急诊科患者状况登记记录本》内,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人员和急诊接诊医护人员在记录本内签名。

七、所有交接完毕并经急诊科批准后,120医护人员方可离开。

LC—011:

入院制度

生效日期:

7月1日修订日期:

一、各关于部门(医务部、护理部、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伙,保证符合收治原则患者可以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依照各专业疾病特点收治患者入院。

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辅助于诊断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原则患者,具备本院执业医师执照医师才干签发入院证明。

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诊治筹划、治疗成果等信息,协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用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

各护理单元应预留急诊床位,若护理单元无床,由床位协调办公室统一协调全院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任何护理单元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急救患者,必要先进行急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协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

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

LC—012:

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生效日期:

8月1日修订日期:

一、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有资质医师、护士及有关人员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二、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有关辅助检查等手段,明确患者病情严重限度、心理和生理状况、营养状况、治疗依从状况、家庭支持状况、医患沟通状况及自理能力等,以此为根据,制定适当有效诊断方案,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三、患者病情评估范畴是所有住院患者,特别是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危重患者、住院时间≥30天患者、15天内再次住院患者、再次手术患者。

四、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毕对患者评估。

五、执行患者病情评估人员职责

(一)在科主任(护士长)指引下,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和病历。

(二)随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并依照病情变化及疾病诊断流程,适时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三)在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过程中,应采用有效办法,保护患者隐私。

(四)评估成果应告知患者或其委托人,患者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必要告知患者委托家属或其直系亲属,必要时获得其知情签字。

(五)积极参加患者病情评估专业教诲、培训工作,掌握专门病情评估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考核,持续改进评估质量。

六、医师对患者病情评估

(一)医师对患者病情评估重要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有关辅助检查等手段进行。

(二)按照有关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完毕初次病程记录、入院记录等病历书写。

新入院患者还应在入院24小时内填写《患者病情评估表》。

(三)手术(或介入诊断)患者还应在术前依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进行术前评估。

(四)患者在入院后发生病重、病危等特殊状况,主管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请示,科内应组织再次评估。

必要时申请全院会诊,进行集体评估。

(五)住院时间≥30天患者、15天内再次住院患者、再次手术患者,主管医师应按照相应评估规定进行病情评估,重点针对患者长期住院、再次入院因素、再次手术因素进行评估。

(六)患者入院经对的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必定,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知情告知。

(七)对出院患者要进行出院前评估,完毕出院记录,评估内容涉及:

患者现状、治疗效果、随访事项、饮食注意事项、康复注意事项及尚未解决问题等。

七、护理对患者病情评估

(一)初次评估:

1.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完毕初次评估并记录,重要内容涉及:

①生理状态;②心理

LC—012:

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生效日期:

8月1日修订日期:

状态;③费用支付及经济状况;④营养状况;⑤自理能力和活动耐受力;⑥患者安全;⑦家庭支持;⑧教诲需求;⑨疼痛和症状管理;⑩出院后照顾者和居住状况。

2.勉励患者/家属参加治疗护理筹划制定和实行,并提供必要教诲及协助、

(二)再次评估

1.护士至少每班对危重、手术前一天、手术当天、术后三天内患者进行评估、记录,重要内容:

①按医嘱定期测量生命体征;②生理状态;③心理状态;④营养状况;⑤自理能力和活动耐受力;⑥患者安全;⑦家庭支持;⑧教诲需求;⑨疼痛和症状管理;⑩治疗依从性。

2.在下列状况下,需对患者及时评估及记录;评估重点内容按医嘱及病情需要决定。

①判断患者对药物、治疗及护理反映;②病情变化;③创伤性检查;④镇定/麻醉先后。

八、教诲监督考核机制

(一)对于具备患者病情评估资质临床医师及其她岗位卫生技术人员,由医务部、护理部每年组织1-2次患者病情评估培训和教诲,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二)本制度执行状况将纳入到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中,与评优选先、职称晋升和奖金挂钩。

(三)医务部、护理部、质管办等职能部门对患者病情评估工作开展状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科室,并限期整治。

(四)对于在执行患者病情评估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导致恶劣影响者,有关职能部门将依照医院有关规定严肃解决。

LC—013:

首诊医师负责制

生效日期:

6月1日修订日期:

7月8日

一、第一次接诊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检查、诊断、治疗、急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首诊医师必要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辅助检查和解决,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解决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患者应在对症治疗同步,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关于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送接班医师,把患者病情及需注意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用积极办法负责实行急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有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伴或安排医务人员陪伴护送。

五、被邀会诊科室医师须准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要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解决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七、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危重患者急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关于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急救制度,协同急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拜别。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解决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收入院执行我院《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

八、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急救患者,须先急救,同步由患者陪伴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急救时机。

九、首诊医师急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稳定之前不适当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与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容许转院患者,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受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十、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预检分诊时应依照患者主诉与病情限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她科室以会诊形式协助诊治。

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她有关科室会诊。

十一、凡在接诊、诊治、急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责任。

LC—014:

三级医师负责制

生效日期:

6月1日修订日期:

7月8日

一、在临床科室整个医疗活动中,必要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请示。

三级负责制体当前急诊、手术、急救、查房、值班、解决疑难、医疗文献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诊断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诊断工作负责。

二、副主任和主任医师在科主任领导下,对本科医疗质量负责,详细指引下级医师,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和急危重患者诊断筹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组织急危重病例急救,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听取诊断护理意见,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毕医院交给有关工作。

三、主治医师受副主任和主任医师领导,负责本科患者诊治和指引下级医师工作,详细对本科患者定期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护报告,倾听患者意见,修正病历记录,应邀参加会诊,决定出院筹划,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制定持续改进办法,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毕各级交给有关工作。

四、住院医师受主任、副主任医师及主治医师领导,负责分管患者诊断工作,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及时接管新进患者,准时完毕住院病历,制定初步诊断筹划,征询上级医师意见,接受上级医师指引,实行各项诊断办法,监督医嘱执行状况,分析各项检查报告,观测解决病情变化,据实做好病程记录,积极征求患者意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同步负有指引实习、见习和进修医师工作职责,完毕科室交给教学、科研任务和各级交办有关工作。

五、在各种诊断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听取上级医师指引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种完整诊断体系。

六、下级医师必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批示,若下级医师未请示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患者作出不对的诊断和解决,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报告,上级医师推诿、回绝或未亲自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解决意见,所导致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批示,擅自更改或迟延而延误诊治,甚至导致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七、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解决意见持不同看法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诊断意见探讨。

LC—015:

查房制度

生效日期:

6月1日修订日期:

7月8日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

每周查房1~2次。

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关于人员参加,重点是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诊断及治疗筹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医嘱、病案和其她医疗文献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状况,进行必要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解说关于重点疾病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意见。

二、主治医师

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涉及:

系统理解主管住院患者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状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对新入院、手术先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引住院医师及其她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分析及筹划;决定普通手术和必要检查及治疗;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筹划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错误和不精确记录;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意见。

三、住院医师

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

系统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患者,检查所管患者全面状况;随时观测病情变化并及时解决,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积极向上级医师报告经治患者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成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状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予以暂时医嘱;理解患者饮食状况,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意见。

四、 对于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测病情变化并及时解决,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暂时检查患者。

五、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检查器材。

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状况并提出需要解决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依照状况做必要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批示。

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状况、患者生命体征和重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解决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六、节假日查房:

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

各医疗组每天至少保证一名住院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查房,值班住院医师每天要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测危重患者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

七、查房时,各级人员应合理站位,查房医师在患者右侧,以便体检;主管医师(主治或住院医师、进修生、实习生)站在查房医师对面,医嘱记录者位于查房医师外侧,其她人员围床而立。

LC—015:

查房制度

生效日期:

6月1日修订日期:

7月8日

级医师应呈直立站位,不得乱倚乱靠。

八、查房时应严肃认真,所有参加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任何人不得互相私语或做小动作,保证查房严肃性,以保证查房质量。

出入病房应依照年资或职称依次而入而出,以保证查房秩序。

九、院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有筹划有目地定期参加各科查房,检查理解对患者治疗状况和各方面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LC—016:

医嘱制度

生效日期:

6月1日修订日期:

7月8日

一、下达与执行医嘱人员,必要是在我院注册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其他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二、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禁止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三、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对新入院患者查体完毕或每天上午查房时,应对新入院患者或所分管患者开具或更改医嘱(涉及长期医嘱或暂时医嘱)。

四、长期医嘱内容及顺序:

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办法等,检查无误后医师签名。

五、长期备用医嘱:

惯用于手术后患者或晚期癌症有持续疼痛患者,必要时用,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方为失效。

六、开医嘱用蓝黑墨水(或签字笔)书写,笔迹要清晰、工整,写明床号、患者姓名、医嘱和时间,或执行电子医嘱,均须签全名。

七、医嘱可用中文、拉丁文或英文书写,后两者仅限于国际通用缩写字母,如tid(每日三次)、q4h(每4小时一次)、im(肌肉注射)、iv(静脉注射)等。

八、药物应写全名,不得简写,不得书写化学分子式如AL(OH)3,FeSO4,要注明剂量、浓度、用法,对未标明剂量药物应写明××片、××丸、××毫升。

九、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

护士应认真执行医嘱,对有疑问医嘱应查清后再执行;非急救患者状态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在急救和手术中,如需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护士复诵一遍,医师核算无误方可执行,事后经治医师须及时补记医嘱。

十、医嘱中包括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时,如需停用其中一种,应将此项医嘱全停后重新下达,更改时应先停止原医嘱再下达。

十一、医嘱不能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暂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晰。

医嘱要准时执行。

十二、开具、执行和停止医嘱必要签名并注明时间。

十三、护士每班要核对医嘱,夜班核对当天医嘱,转抄、整顿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核对,方可执行。

凡需下一班护士执行暂时医嘱,要交代清晰,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十四、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新开具医嘱。

十五、普通状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解决。

但遇急救危重患者紧急状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暂时予以必要解决,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十六、每周由病区护士长组织对医嘱总核对一次。

医务部、护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常规医嘱下达时间与执行时间一致性、方式、签字状况、病历记录状况等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医嘱质量持续改进。

LC—017:

处方制度

生效日期:

6月1日修订日期:

7月8日

一、医院医师、药师应当严格执行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

二、处方是由注册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如下简称“医师”)在诊断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医疗用药医疗文书。

三、处方药必要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权。

四、注册地点为“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执业医师可以依法在我院获得相应处方权。

在我院具备处方权医师须在医务部、药剂科、病案室及信息中心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在我院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拥有处方权执业医师签字后有效。

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本院医师、研究生、进修生开具处方,须经我院有处方权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有效。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依照医疗、防止、保健需要,按照诊断规范、药物阐明书中药物适应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映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物、精神药物、医疗用毒性药物、放射性药物处方须严格遵守关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六、处方为开具当天有效,特殊状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由开具处方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处方格式由三某些构成:

(一)前记:

涉及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经济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