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工作预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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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工作预案3篇
核酸检测工作预案3篇
核酸检测工作预案1篇
一、组织管理
为顺利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成立核酸检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与医务人员对接(登记组、检测组)开展检测工作。
确保检测工作安全有序展开,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由参检查人员排队组、引导登记组、引导检测组、检后蔬导撒离组和安全保障组等组成。
组长负总责,各小组为责任人。
二、保障措施
设置参检查人员排队障碍式廊道,(根据医务人员检测1人的时间,设置长度大于3分钟等候廊道);
根据医务人员的需求设置登记台、检测台数量;
备应急车辆一台;
设置外围警戒线;
协调公安警察现场值勤。
三、责任分工
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
参检查人员排队组2人(首尾各1人),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进出障碍式廊道;
引导登记组每组织1人(根据医务登记组数量设置),负责将参检人员从排队检测廊道引导至登记台(每组人数由医人员决定);
引导检测组负责从登记台将登记完毕组引导至检测组检测;
检后蔬导撒离组1人,负责将检测完毕人员蔬导撒离;
安全保障组负责现场安全保障工作。
核酸检测工作预案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序、有效应对德尔塔新冠病毒带来的新一轮疫情防控挑战,积极应对大规模核酸检测需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规范有序组织划定区域范围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现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7号)、《浙江省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省疫情防控办〔2021〕31号)、《浙江省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操作技术指引等6个文件的通知》(省核酸检测〔2021〕3号)及金华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兰溪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目标
为快速高效管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规范我市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采样、运输、检测、报告等工作流程,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确保24小时内完成我市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
查明感染源,掌握人群感染情况,加强疫情精准防控。
二、组织原则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级分类、网格管理、全员动员、机动支援”的原则,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精心组织实施,以最快速度完成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负责总体统筹指挥。
牵头市领导:
俞兰
总协调人:
张玲(市政府办公室)
组长:
董为民(市卫生健康局)
副组长:
倪方浩(市经信局)
鲍小平(市公安局)
张海湘(市财政局)
吕红波(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
方凯(市经信局)
肖栩(市教育局)
姜晓明(市公安局)
张光荣(市民政局)
吴雨辰(市财政局)
胡晓东(市交通运输局)
陈翔(市商务局)
施梁威(市卫生健康局)
王芳(市市场监管局)
赵杰(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联络员:
施梁威(市卫生健康局13665899390)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健康局:
作为专班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设立专班办公室;负责对核酸检测提供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做好采样和检测工作;根据需要统筹调配检测资源,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提升检测质量。
(二)市经信局:
统筹协调检测试剂、设备等检测物资保障,满足检测需求;协调相关通讯部门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期间的通讯保障;协助做好企业核酸检测工作。
(三)市教育局:
负责做好教育系统核酸检测工作。
(四)市公安局:
协助做好大数据精准推送;做好管控区域交通维护、现场秩序维护,及时处置现场突发情况,对涉嫌造谣、传谣、发布不实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五)市民政局:
配合做好养老机构、救助站等核酸检测工作。
(六)市财政局:
负责协调落实核酸检测相关政策和经费保障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协调做好人员运送和物资运输工作;负责落实交通场站人员、物品、环境核酸检测工作。
(八)市商务局:
配合做好大型商场、超市核酸检测工作。
(九)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指导并督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做好消毒、核酸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十)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保证政务网络通信顺畅,协助相关数据分析。
(十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负责做好全市核酸检测期间各采样点的公众通信网络保障。
(十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负责全员核酸采样场所选择和电脑、身份证读卡器、条形码打印机、帐篷、桌椅等相关物资的准备;负责辖区居民宣传发动、登记造册;组建相关工作队伍负责全员核酸现场采样的亮码测温、身份核实登记、秩序维护、消毒消杀、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启动程序
我市出现较多散发病例且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少数地区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的,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并报金华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向核酸检测工作专班下达启动命令,启动我市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发布通告,疫情防控各工作专班成员立即实体化运行,全部进入指挥部按各自分工开展调度指挥。
六、工作措施
(一)组织发动
1.各乡镇(街道)接到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命令(通告)后,按照各地制定的大规模核酸检测预案和采样计划表,迅速组织公安、乡镇(街道)干部、安保等人员实施封控管理,检测区域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已进入管控区域内的非辖区居民由乡镇(街道)安排人员送隔离酒店排查检测。
2.责令各经营场所关闭或暂停开放(营业),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全面停诊,充分利用“网格”和“网络”的力量,组织辖区内人员分批有序进行核酸采样。
3.通过短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准确告知辖区内全体居民采样点位置、采样时间、注意事项等信息,确保受检人员不聚集、少等待、全覆盖、无遗漏。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商户负责人、村小组长等逐门逐户开展重点人员摸排和应检群众动员、统计工作,按照密切接触者、涉疫区域相关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的顺序,精准划分检测批次、时段、顺序,有序组织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市民卡之一,外籍人员随带护照)分批前往集中采样点进行采样,避免同时段大量人员聚集。
4.信息采集:
通知受检人员提前用本人手机扫描“浙江省核酸检测应急平台”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生成二维码,截图保存。
儿童及婴幼儿可由监护人手机扫码,用监护人身份证+01生成二维码。
(二)现场采样点设置
1.采样场所设置:
各乡镇(街道)按24小时内完成辖区内全员核酸采样要求,以村(社区)为单位,以2000-2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的要求,根据片区、村(社区)地理位置、人员数量、交通、空旷场地等因素提前确定固定采样点。
大型学校、企业、单位可独立设置采样点。
采样点需在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
2.采样场所要求:
采样场所一般设置在空旷、通风、平坦、安全,出入口便于管控的场地,必要时可征用操场、体育馆、展览馆、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作为采样点,面积需根据采样总人数和满足多组采样的要求合理设置,固定采样点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
采样点需提供电源和网络,室外场地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雪)等设施。
3.采样场所分区:
采样点入口、等候区、缓冲区设置在上风向;采集区、临时隔离区、采样点出口设置在下风向。
外围原则上要求硬隔离,各采样组之间要求软隔离。
要避免人员聚集,人员进出通道分开,人员进入通道应有隔离,有序安排人员保持一米线进场,分区域、分时段、分批次进行采样。
采样场所(2个采样组)分区示意图见附件。
(1)出入口:
采样点设置1-2个出入口,入口处设置测温装置,安排工作人员对所有采样对象进行测温,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点,防止交叉感染,可多个采样组设置1个测温区。
出口处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分流,快速撤离。
(2)等候区:
在醒目位置张贴采样流程、注意事项,等候区设置人员通道,设置一米间隔线保证等候人员的防护安全,避免人员聚集。
老年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优先安排采集,志愿服务人员负责协助扫码信息登记、秩序维护。
引导按10人一组进行分组,每组的第一名受检者为队长,组员间保持1米线排好队,避免拥挤及交谈。
(3)信息登记区:
配置身份证读卡器、扫描枪、电脑和采样管标签专用打印机。
在志愿人员的指挥下,队长带领一组10人进入信息登记区,工作人员登记受检者相关信息后,将预打印贴好条码采样管交给每组队长,并提醒受检者,保持一米线跟紧队长。
(4)采样区:
根据气候情况配备降温、取暖等设备,保证医护人员在相对舒适环境下工作;配备桌椅、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病毒采集管、医疗垃圾桶(袋),并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污物桶和口罩备用;配备采样箱暂存标本;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队长带领10人一组为单位进入采样区,采样完成后居民从出口疏散自行回家等待结果,不得聚集在采样场所。
(5)临时隔离点:
用于暂时隔离在测温区发现体温异常人员、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对临时隔离人员按规范进行处置,大型采样点可设多个临时隔离点备用。
(6)缓冲区(保障帐篷):
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及必要的生活保障用品。
临时的小型采样点各功能分区可相对减少,但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配置信息采集设备和网络环境。
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
(三)现场工作人员组织
1.核酸采样医务人员安排。
根据不同的采样区域和采样人数配备采样医务人员,一般每个采样服务点配备10名采样医务人员(含领队、标本打包人员、机动采样组),采样人数5000以上的采样点可增加采样医务人员。
各采样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采样,同时安排2班人员轮流上岗,每隔4小时换班一次,其他工作人员根据现场需要及时调整,确保24小时内完成采样工作。
2.采样医务人员转运。
启动采样时全体采样医务人员在市体育中心东大门集合,各领队负责清点队员,由交通运输局组织大巴车按乡镇(街道)统一送往全市各采样地点,要求采样开始1小时前采样医务人员和采样物资到达采样点。
卫健部门负责组建核酸采样队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医共体负责采样技术操作培训,市疾控中心负责组建10支应急采样队伍。
应急采样队伍负责出现阳性管时的应急采样和检测。
3.检测力量安排。
市内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单位三家,分别是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杭州迪安检测中心,支援检测机构为金华市新冠核酸检测基地。
采样7000管以下(混检70000人)的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医院医共体、市疾控中心负责检测,超过7000管的送往杭州迪安(日检测量70000管)和金华检测基地(日检量30000管)进行检测。
4.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
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组建由乡镇村干部、公安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工作队伍,按分片包干网格化原则做好组织动员、负责采集信息和录入、秩序维护、引导采样群众分组、分时段有序采样和采样点的消杀防疫;做好现场、采样区域人员交通管控和标本运送的安全保障。
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牵头,卫健系统各信息员组成采样点信息技术保障工作组,指导采样工作站设备设施采购并做好信息设备的储备,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组建后勤保障队伍和应急工作车辆,负责防疫应急物资的调配和保管以及工作人员、工作车辆的统筹指挥,并为采样点工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5.采样场所工作人员培训。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提前组织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进行分工并组织开展培训。
卫健部门负责培训采样点工作人员,并提供工作人员或志愿者队伍的培训资料,必要时派人现场指导。
(四)现场物资调配
1.采样物资和设施根据各乡镇(街道)人口数、采样场所和采样组数的设置配备,卫生健康局、经信局和乡镇(街道)要单独制定物资调配运输方案,依照清单要求合理配置,提前准备到位。
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采样点布置所需帐篷、桌椅、隔离装置、电源(线)、照明、测温设备、医用防护及消毒物资、信息输入设备及网络、指示牌、警戒线、已检标识、生活及办公物资等设施设备由乡镇(街道)、开发区统筹配置储备。
市内核酸检测机构事先完成人员和各类检测试剂、设备、信息输入设备、网络等设施设备的储备。
3.病毒采集管和拭子:
选择具有病毒灭活功能的含胍盐采样管。
建议病毒采样管配套一次性的试管架,方便采样管垂直转运。
选择和采样管配套的专用鼻咽拭子或口咽拭子。
病毒采集管和拭子、医务人员防护物资由卫健部门提前采购储备或委托相关企业储备。
其他乡镇(街道)、部门防护消杀物资由经信局负责采购或委托相关企业储备。
4.信息设备物资: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根据采样点配备必要信息设备,智能手机(安卓系统、含流量)、手提电脑、身份证读卡器、扫描枪、充电宝等。
5.其他物资:
转运箱、水剂速干手消液、含氯消毒剂及防护等物资由经信局、卫生健康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储备。
(五)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现场从事新冠病毒检测标本采集人员采取二级防护标准防护,如发生接触被检者体液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
其他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穿隔离衣、戴乳胶手套。
个人防护标准参照《浙江省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个人防护及消毒指引》。
(六)现场采样工作流程
按照预先设置的采样服务点和分配的N个采样小组,分批分时段有序安排人员进场采样,实行检测人员单向流动,避免人群聚集。
1.测温验码。
受检人员到达采样点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受检人员在测温验码区按场地设置1米线标识排队等候,提醒受检人员戴好口罩、测温、验码,遇健康码或体温异常受检对象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区,发热病人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发热门诊治疗。
2.信息采集。
测温、验码正常人员,引导到信息登记区进行个人身份证信息登记或扫描浙江省核酸采集二维码,输入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生成个人二维码。
受检人员信息登记后,按10人1管为一组进行混合绑定编组,编组完成后,采样管粘贴条码编号,交给领队人员。
信息采集推荐使用身份证读卡器、手机扫码等信息化手段关联采样人员信息,提高信息读取效率和准确性。
3.样本采集。
将绑定采集管的10个受检人员引导到采样工作点位采集样本。
采样人员采集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上呼吸道标本,拭子与同组其他检测对象的单只拭子集中存放在一支含3ml采样液的采样管中用于核酸检测,尾部弃去,旋紧管盖,放置在有支撑材料的样本转运箱内。
建议病毒采样管配套一次性的试管架,方便采样管垂直转运。
采样完成后,引导受检人员从出口处快速撤离。
4.秩序维护。
采样点由属地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实行检测人员单向流动,确保采样流程顺利、高效,防止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
5.防护要求。
标本采集人员需穿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
其他工作人员应戴医用外科口罩、穿隔离衣、戴乳胶手套,被检人员除在采样区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及交流。
采样流程:
受检人员到达采样现场测温亮码→信息登记(10人一管标准登记<录入>采样试管编号)→采样(一人一消毒)→10人一管装袋→转运箱(50/100支装一箱)→专用转运车转运至检测机构。
转运前需严格按照规范做好防护措施,清点、核对转运试管数量和条形编码(试管编号),规范、准确填写转运单。
(七)样本运送
1.组建标本运送专用车队。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每个乡镇(街道)的采样点布局配备一定数量的标本转运车辆,负责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在负责大规模核酸检测标本转运期间不得承担其他转运任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安全保障。
车辆配备必要的消杀用品及防护,并按指定线路转运到检测机构设置的标本接收区域。
每个乡镇(街道)组建一支责任心强的标本转运队伍随车转运。
2.标本保存接收:
标本采集后应在4小时内按批转运车辆,确保6小时内上机检测,样本低温保存(2-8℃),如无低温保存条件,存放时间不超过4小时。
各检测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标本接收区域,样本运送按采样场所与对应的检测实验室实行点对点运送,取样、送样时扫码交接。
被检人员的个人信息通过电子方式传递。
样本转运桶应直立放置于外包装箱内,运输样本的外包装箱需经过消毒确保洁净无污染,运送人员应穿隔离衣、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和手套运送样本。
样本转运标准参照《浙江省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样本转运原则》。
(八)样本检测
1.检测方式。
全员核酸检测时,为提高检测效率,按照国家检测方案,全面推广10:
1混采检测技术。
实验室实行不间断检测,发挥最大检测能力。
原则上送检样本数量控制在检测机构日最大检测能力的120%之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疑似密切接触者等人员不采取“混采混检”方式。
2.阳性检测结果处置。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阳性标本处置专班,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检测结果为阳性、灰区或单个靶标阳性的,应立即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信息技术保障工作组第一时间在信息平台核查受检人员信息,并报卫生健康局和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公安局、属地干部、120急救中心组成应急小分队对涉及的10位人员进行采样、隔离等应急措施。
3.检测期间调度支援。
乡镇(街道)要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相关采样情况,指挥部根据各检测片区、采样点、检测机构工作进度,及时研判检测进度,确实无法按时限完成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的,要迅速摸清堵点难点及问题根源,明确支援力量和方向,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向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请予以支援。
(九)结果反馈
通过浙里办APP“医疗卫生”服务报告查询栏查询核酸检测报告,同时向各乡镇(街道)反馈检测结果。
(十)现场环境消毒
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采样期间场所和设施的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对所有采样区域的出入口、门把手、身份证读卡器、采集区桌面、椅靠背等高频接触表面做好消毒,加强采样点公共卫生间保洁和消毒。
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或者其他等效的消毒剂或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每4小时至少一次。
采样场所地面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每4小时至少一次,必要时增加消毒频次。
(十一)医疗废弃物处理
所有使用后废弃的采样物品和个人防护用品按照感染性医疗垃圾收集处理。
统一收集放入由黄色医疗垃圾袋,双层袋套装,采用分层鹅颈式扎紧,同时外层袋上标明袋内所装各类物品,放置在密闭防渗漏转运箱中送到所在地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置或直接由专业医疗废弃物处置企业运转处置。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大规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科学划分责任网格,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学校、机关、企业等为最小单元,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二)加强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灵活运用抖音、兰溪发布、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大范围、多频率开展宣传发动,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使受检人群尽快知晓被检人群范围和受检程序。
(三)做好应急准备。
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不备”原则,做好前期生物安全运输箱、试剂、应急物资、人员准备等工作。
各部门根据职责制定物资调配运送、交通和人员管控、车辆调配等相关预案,进一步完善细化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预案。
(四)加强人员培训。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人员储备,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者均须具备现场采样能力;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人员均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前提下,稳步提升全市核酸检测能力。
同时,由卫健部门和乡镇(街道)协同对采样点工作人员、志愿者、安保人员进行培训。
(五)做好信息保障。
做好浙江省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平台前期调试,信息员队伍、信息采集员队伍熟悉业务流程,提前做好平台调试和条码打印,熟悉标本交接转运流程,确保随时启动全市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
核酸检测工作预案3篇
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在县内的新冠肺炎疫情,整体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保障新冠病毒咽拭子标本采集、运送、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实现日检万人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目的
指导针对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时合理安排和调度医疗资源,更加科学、有序、规范地完成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后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达到全员检测核酸要求;努力提高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把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7号)、《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98号)、《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及核酸检测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确保5天内完成我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目标。
先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后检测低风险地区。
先检测疑似病例、密接者、密接的密接等重点人群及其所在村(社区)、单位和行动轨迹覆盖区域人群,后检测一般人群。
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1:
1、中风险地区5合1、低风险地区10合1采用科学混检方式,确保第1天内完成所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再由重点区域逐渐向外围扩张的检测顺序,科学调度安排人员,按照本地区已测算的每天检测人数、覆盖区域,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完成全员检测工作。
(二)人员组成
1、采样人员组成
标本采集人员原则上从县、乡医疗机构参加2020年10月16日、11月3日新冠病毒咽拭子采集技术专业培训的人员中产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标本采集工作,每2人一组,可根据采样任务分成若干组,并落实咽拭子采集地点和组号编订(01-99号);若因工作需要,县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临时从全县医疗机构中抽调人员支持。
2、核酸检测人员组成
核酸检测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负责,县人民医院经过安徽省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16名,可分为A班、B班两个班次;A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样本接收、登记、试剂准备、核酸扩增、报告结果、后勤保障、信息沟通等工作,每12小时更换一班;B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酸提取,每6小时更换一班;其他人员随时待命。
在现有条件下,按10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14720人份/24小时。
县疾控中心经过六安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3名,组成一个班次,在现有条件下,按10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2760人份/24小时。
(三)检测对象组织
检测对象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