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系统购买外籍教师课程服务项目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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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教育系统购买外籍教师课程服务项目需求方案

宝安区教育系统购买外籍教师课程服务项目需求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投标文件初审表(ABC三个包的采用同一初审表)

资格性检查表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

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5

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性检查表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4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报价不超出项目控制金额

6

投标文件列明的项目完成期限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

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没有负偏离

8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

无招标文件中列明导致废标的其他因素

10

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

11

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12

为保证公平起见,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13

上一轮中标供应商(宝安区教育系统2016-2017学年购买外籍教师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项目编号:

BACG2016121131)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4

本项目分A、B、C三个包,A、B、C包依次评标,可兼投,不可兼中,已中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后续包组的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评标信息(ABC三个包采用同一评分内容)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平均价格下浮比例:

 10%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

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

价格分=[1-A×│1-投标报价/Z│]×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

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服务部分

4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外籍教师服务整体设想及规划方案

6

专家打分

对项目整体设想及规划,管理目标清晰明确,组织架构科学、合理,服务队伍是否保证管理到位。

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计划、合理化建议的评价.评价:

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得0-30%分数。

2

后勤保障服务计划

6

专家打分

对本项目人员、服务情况或紧急情况所做出的保障服务方案。

评价:

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得0-30%分数。

3

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6

专家打分

具有明确的外籍教师管理制度,外籍教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与教学考核标准,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及素质情况。

评价:

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得0-30%分数。

4

外籍教师培训及管理方案

7

专家打分

外籍教师培训及管理措施针对外籍教师管理有可操作性。

评价:

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得0-30%分数。

5

公司对外籍教师开设国际课程服务项目重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6

专家打分

由专家根据情况横向对比评分。

评价:

优得80%-100%分数;良得60%-80%分数;中得30%-60%分数;差得0-30%分数。

6

人员工资发放承诺

6

专家打分

1、负责发放外籍教师的工资、奖金等,人员费用需经采购单位审核发放,需提供公司投标价格的资金使用计划表;2、按时支付外籍教师工资。

有下列情况的,同意由采购单位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逾期发放外籍教师工资的,采购单位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每逾期一天,收取外籍教师工资总额的0.3%,逾期15天以上的,可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相应条款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2)如发生无故克扣外籍教师工资的,采购单位有权责令在两个工作日内返还,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3次或3次以上发生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3、采购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如资金未到位),需投标人暂时垫付员工工资时,投标人应同意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承诺满足以上3项要求的得100%分数,2项得50%分数,1项得20%分数,0项不得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对人员费用发放的承诺》为准,未提供承诺书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7

人员福利发放承诺

6

专家打分

1、承诺提供外籍教师至少一年一次往返祖国机票;2、承诺根据国家、省、市的法规,为外籍教师购买社会保险;3、承诺根据外籍教师宿舍基本标准,提供外籍教师住宿。

承诺满足以上3项要求的得100%分数,未按要求承诺不得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对人员福利发放的承诺》为准,未提供承诺书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1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行业业绩评价

6

专家打分

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从事提供外籍教师服务经验的,须提供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份合同提供的外籍教师不少于20人,且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合同甲方出具的外籍教师在合作单位实际在聘人数的书面证明,每提供1个的经验业绩得20%分,最高得100%分数。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导致不能判断的不得分。

2

在聘外籍教师人数情况

评价

10

专家打分

投标人目前在同一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实际在聘外籍教师人数,人数少于10人(含10人)的,得0分,在聘外籍教师人数在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5%分,最高得100%;须提供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开标日前三个月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提供多家单位,只计算在聘外籍教师人数最多的一家单位得分。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导致不能判断的不得分。

3

在聘外籍学科教师情况

评价

3

专家打分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实际在聘外籍学科教师人数,1人得20%分,最高得100%;须提供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外籍教师在合作单位实际担任科目的书面证明或有来源国认证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TEFL/TESOL/TESL类的语言教育证书)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证),原件备查。

来源国认证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以中文翻译为准。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导致不能判断的不得分。

4

国际化课程研发能力

6

专家打分

投标人具有自主开发国际化课程的能力的得100%分,须提供相关教材目录及出版号等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导致不能判断的不得分。

5

投标人服务地点情况

6

专家打分

1.投标人为深圳企业或投标人为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并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得100%分数(提供营业执照及场地证明);

2.投标人为非深圳企业且在深圳未设立分公司的,承诺中标后在深圳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及固定办公场所的,得60%分数(提供相关的承诺函)。

场地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权人或租赁人必须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

(2)如为投标人自有则提供国土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为租赁则提供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须满三个月或以上,且必须包含开标日期。

如续租未满三个月的,则同时提供原房屋租赁凭证作为证明材料,方可得分)扫描件,原件备查。

(4)如为政策用地,则提供政府批文扫描件或与政府机构签订的借用(租用)合同,合同签订方必须属于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清晰导致不能判断的不得分。

4

其它部分

6

1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1

专家打分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2、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3、投标文件编排混乱的;出现以上每种情况扣34%,最低0分。

无上述情况本项得100%。

2

诚信分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系统的查询结果评分。

 

三、服务需求书

★服务需求书内容为项目正常开展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服务需求书的全部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如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不能满足服务需求书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宝安区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宝安区教育系统引进外籍教师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英语特色课程、国际理解课程、双语课程等,宝安区教育局委托宝安区教育发展事务中心,拟购买外籍教师服务,决定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160名外籍教师,继续推进教育国际化发展,全面提升宝安区教育国际化水平。

★二、外籍教师分配比例

本项目拟引进外籍教师160名。

分为A、B、C三个包。

其中,A包70人(55名口语教师,10名初级学科教师,5名高级学科教师);B包50人(25名口语教师,20名初级学科教师,5名高级学科教师);C包40人(30名口语教师,10名初级学科教师)。

每名口语教师预算金额为26万元,每名初级学科教师预算金额为33万元,每名高级学科教师预算金额为39万元。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4570万元,其中,A包为1955万元、B包为1505万元、C包为1110万元。

(注:

该预算金额为2017年8月20日起至2018年8月19日止一年的费用。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外籍教师在宝安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教研活动,并积极参加宝安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三)服务工作内容

选派外籍教师为宝安区内学校开设英语口语课程、第二外语课程及其它学科课程,提供教学服务。

具体如下:

服务

人数

单个金额(万元)

控制总额(万元)

课程师资和服务要求

A包

70人(55人一类口语教师,10人二类初级学科教师,5人三类高级学科教师)

一类口语教师为26万,二类初级学科教师为33万,三类高级学科教师为39万。

 

4570

一类课程为英语口语课程以及第二外语课程,口语类分英语、俄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语种,对任教课程教师要求:

1.国籍:

英语类口语教师需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第二外语教师需来自以所执教语种为母语的国家;

2.证书:

英语教师必须拥有教师资格证书或(TEFL/TESOL/TESL)等国际公认的语言教学证书,或持有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籍语言教师职业培训证书,且获得相应职位的深圳市科教文卫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学位:

学士学位及以上。

4.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人品:

无犯罪记录。

二类课程为除外语口语课程以外的其它学科课程(科学、自然、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初级学科类教师须具备其所任教课程的相应教学经验,获得相应职位的深圳市外专局颁发的科教文卫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还需具备以下要求:

1.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同一学科课程教学经验;

2.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优先录用,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授课,如无法满足上述国家要求,经采购单位同意,可选择其他国家的教师;

3.两年以上相同课程的学校授课经验;

4.人品:

无犯罪记录。

三类课程为除外语口语课程以外的其它学科课程(科学、自然、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高级学科类教师须具备其所任教课程的相应教学经验,获得相应职位的深圳市外专局颁发的科教文卫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还需具备以下要求:

1.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2.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TEFL/TESOL/TESL类的语言教育证书)或具有相应学科5年以上教学经验;

3.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优先录用,能够使用英语进行授课,如无法满足上述国家要求,经采购单位同意,可选择其他国家的教师;

4.人品:

无犯罪记录。

B包

50人(25人一类口语教师,20人二类初级学科教师,5人三类高级学科教师)

C包

40人(30人一类口语教师,10人二类初级学科教师)

(四)工作质量要求

外籍教师必须遵守中国有关外国专家管理规定和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研的需求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业务评估。

(五)工作时间要求

外籍教师应遵守学校作息和上课时间(每周5天,每天8小时),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课,确实有事或疾病要按规定提前请假。

(六)服务成果要求

外籍教师需满足各学校教育教研需求,着力提升我区基础教育国际化水平,促进宝安教育城市化、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

(七)质量标准

外籍教师需符合国家、省、市外国专家局、外事办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各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文教专家的引进条件,并持有符合国家、省、市外国专家局、外事办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各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所有合法手续及有效证件,符合相应课程类型对外籍教师的资质要求。

(八)人员要求

教授英语口语课程的外籍教师需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第二外语课程的外籍教师需来自以所执教语种为母语的国家,教授其它学科课程的外籍教师优先录用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

(九)考核办法

1、考核中标供应商

由学校、采购单位两方联合对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目实施情况(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后勤服务、外籍教师工资发放、开展继续教育或教研活动等)进行检查和考核,以定期(每学期一次)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

2、考核外籍教师

由学校、中标供应商两方联合对外籍教师履行合同、实施项目的情况(包括外籍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等)进行检查和考核,以定期(每学期一次)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

中标供应商需对考核结果形成总结,报采购单位审阅并存档。

★四、报价要求

投标人在报价时需报单价和总价,以实际聘请外籍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中标价格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外籍教师的机票、工资(含加班费)、奖金、津贴、食宿、社会保险、培训、假期旅游等福利和依法缴交各种税费。

其中,外籍教师工资税后实际所得不得低于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的45%(实际所得不含住宿、工作餐、工作交通等所有应发的福利补贴)。

★五、付款方式

合同价=外籍教师单价*实际聘请外籍教师人数。

合同经各方盖章生效后,合同约定的款项(经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核实外籍教师考勤记录,按规定核减费用后)采取分4期支付的方式:

1、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在确认外籍教师达到中标总人数的80%(或以上)后60天内支付实际到岗人数总价的20%。

2、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在确认外籍教师达到中标总人数的90%(或以上)后的前提下,于第一学期结束后10天内支付实际到岗人数总价的30%。

3、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在确认中标人数的外籍教师全部到岗以及第一学期课程服务通过服务对象考核的前提下,第二学期开学后30天内支付实际到岗人数总价的20%。

4、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在确认中标人数的外籍教师全部到岗以及第二学期课程服务通过服务对象考核的前提下,第二学期结束总结评审后15天内结算总费用,结清项目余款。

★六、采购单位的责任与要求

1、采购单位应提前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拟聘外籍教师的具体要求(包括所需教师人数、派往的学校等)。

2、采购单位定期(每学期一次)和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和外籍教师履行合同、实施项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或外籍教师工作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中标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于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提出申诉,如无异议必须即时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若中标供应商或所属外籍教师在上述考核中有一次考核不合格,则应立即对服务进行整改和更换不合格外籍教师;若中标供应商或所属外籍教师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解除此外籍教师的聘用名额;若三次考核的总体良好率达不到80%,采购单位有权与中标供应商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保留对造成的损失索取赔偿的权利,中标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七、中标供应商责任及要求

1、具有完成此项目的能力(须提供服务方案书、良好的客户服务案例及结果证明)

2、中标供应商如为外地企业,必须在深圳市设立分公司并有固定办公场所。

3、中标供应商需成立专职服务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与外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1:

10,中标供应商需将管理团队的管理人员的信息在合同中载明并向采购单位和服务学校报备,至少派驻1名工作人员在教育局国际教育部办公并专职负责协助外籍教师管理事宜。

若合作期间人员或其联系方式发生变动需提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和服务学校报备。

4、中标供应商须有明确的外籍教师管理、培训和服务制度,明确外籍教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与教学考核评价标准,形成书面形式并向采购单位和服务学校报备。

5、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外籍教师需符合国家、省、市外国专家局、外事办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各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文教专家的引进条件,同时,在8月1日前,至少提供1.2倍的外籍教师候选名单及人员相关资料给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审核或面试同意后,方可安排上岗。

6、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齐全外籍教师的符合国家、省、市外国专家局、外事办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各级主管部门所规定的所有合法手续及有效证件,外籍教师需持来华工作签证(Z签证)上岗,按照国家、省、市外国专家局、外事办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各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入境一个月内办理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外籍教师的合法证件的复印件(工作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护照、学历等证件)须提交采购单位存档及备查。

7、中标供应商负责外籍教师来我区工作的费用,包括外籍教师的机票、工资(含加班费)、奖金、津贴、伙食、社会保险、培训、假期旅游等福利和依法缴交各种税费,并负责安排外籍教师所任教学校附近的住宿(住宿基本标准:

每人单间卧室,配有全套家具、空调机、有线电视、电话、洗衣机;配共用坐式马桶和热水器的洗手、淋浴间和具有冰箱、做饭所需用具和洗碗池的厨房。

每间宿舍要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网。

因特网接入应能上雅虎网或提供相应网络收发电子邮件的服务设施)。

其中,外籍教师工资税后实际所得不得低于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的45%(实际所得不含住宿、工作餐、工作交通等所有应发的福利补贴)。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要求负责外教的机票,工资,社会保险和假期旅游,外教的税务代缴代扣费用以及没有安排外教所任教学校附近的住宿,中标供应商须按中国法律要求补缴或赔偿外教的相关损失,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采购单位及学校不再支付中标供应商及外籍教师任何费用。

8、中标供应商须于每学期开学前2天安排符合前述要求的外籍教师到服务学校报到,期间,外籍教师未能到位的相关费用按支付该外籍教师费用的日均扣除(扣除标准按照采购方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类别分类核算,且以一年12个月、每个月30个工作日计算。

下同)。

中标供应商如无法按时提供外籍教师,除扣除费用外,如连续空缺三个工作日(包含三个工作日)以上,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并就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9、中标供应商负责外籍教师上岗前5-10天的培训工作,举办法律、法规和国情、市情教育讲座;负责对每名外籍教师每周举行一次继续教育或教研活动(半天),并将所有培训情况形成书面资料向采购单位和服务学校报备。

10、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外籍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教材和教学安排,认真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外籍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和中国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业务评估,并按照学校的规定,参加工作单位组织的教育教研活动。

外籍教师不得从事其它兼职工作。

11、中标供应商选派的外籍教师上岗后,外籍教师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学校要求,或外籍教师发生严重的违纪、违反师德的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供应商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符合学校要求的外籍教师,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该名外籍教师送往宝安区其它学校任教。

接替人员未经服务学校正式核批前,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派有上岗教学资质的授课教师代替上课。

其中无法履约(教学)的天数(具体天数由采购单位和服务学校根据实际情形查证确定)按支付该外籍教师费用的日均扣除;中标供应商需确保更换的外籍教师在聘用期内的手续符合国家、省、市外国专家局、外事办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各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确保合法及有效。

12、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单位以及学校对外籍教师的出勤率、教育质量及工作态度等进行定期(每学期一次)和不定期的考核,并对学校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解决。

若外籍教师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教学质量达不到相应标准,采购单位可以将其退回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符合资质或教学要求的合格外籍教师。

其中无法履约(教学)的天数(具体天数由采购单位和服务学校根据实际情形查证确定)按支付该外籍教师费用的日均扣除;定期考核后,应对相关情况形成总结,报采购单位审阅并存档。

13、若外籍教师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上课,应提前1天通知学校和中标供应商,并须向学校和中标供应商递交书面材料。

请假时间超过3天,中标供应商须与学校协商安排其它持有上岗资质的外籍教师顶替,并报经采购单位和服务学校批准,其中无法履约(教学)的天数(具体天数由采购单位和服务学校根据实际情形查证确定)按支付该外籍教师费用的日均扣除。

无故迟到早退并且不通知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的,按支付该外籍教师费用的日均扣除,无故不上课并且不通知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的,扣除三天工资,按支付该外籍教师费用的日均扣除。

超过3次,中标供应商须对该外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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