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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汇编上墙改完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1.未经物业管理部批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充压受压容器进入购物广场。

2.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使用燃油或液化石油气等炉具和各种电加热设备。

3.严禁在购物广场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4.购物广场内存储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保安部要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落实情况。

5.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接或切割。

6.焊接或切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他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库房内配备灭火器材。

8.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遇水容易爆炸、燃烧的化学物品,不得存放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方。

1)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如酒库、油库应根据不同分类、分库存放。

2)有关危险品的运输、使用、存放均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执行,并随时接受安保部的检查。

10、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检查内容及规定

1.0消火栓每周检查一次

1.1目的:

保证消火栓部件齐全、完好,灭火时能迅速正常地输出消防水。

1.2职责:

内保人员负责完成。

1.3检查内容:

1.3.1栓外检查:

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封条是否完好。

1.3.2栓内检查:

打开封条和消火栓门,检查消火栓内部件是否齐全,固定部件连接是否完好,消火栓内有无渗水和腐蚀等现象。

2.0灭火器每周检查一次

2.1目的:

保证灭火器的灭火剂和压力符合使用要求,配件完好无缺,随时保持能有效使用。

2.2职责:

内保人员负责完成。

2.3检查内容:

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红、黄之间的绿色区域(指针在绿色区域内为正常)。

检查灭火器铅封、保险销、瓶体及喷管等是否完好。

3.0防排烟口每季度检查一次

3.1目的:

确保排烟机、正压风机随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3.2职责:

内保人员与工程部配合完成。

3.3检查内容:

3.3.1由中控室值机员对排烟机和正压风机的启、停进行操作。

3.3.2由一名内保人员和一名工程人员到防排烟机现场观察该排烟机或正压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停。

4.0防火卷帘门每季度检查一次

4.1目的:

确保防火卷帘门降、升运行良好。

4.2职责:

内保人员负责完成。

4.3检查内容:

4.3.1现场检查,查看门轨、门帘、按钮箱是否完好。

4.3.2在现场进行降、升运行检查,观察上、下限位装置是否正常。

4.3.3由中控值机员进行联动操作是否正常。

5.0、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1.购物中心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必须保持完好灵敏有效状态,任何人不得拆除、破坏、挪用消防设施。

2.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或停水、消防自控设备、联动设备的维修、调试应事先通知物业管理部经理和安保主任。

3.购物中心内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堵塞。

4.购物中心内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圈压、埋占。

5.安保部对购物中心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定期检查,并通知工程部联系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物业经理。

6.租户内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7.租户内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灵敏有效状态,任何人不得拆除、破坏、挪用消防设施。

8.租户内的消防通道不得以任何原因堵塞、占用或挪作他用。

10、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购物广场内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动火申请书》。

2、保安人员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上报审批。

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完成任务而需要延长时间继续动火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3、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出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4、动火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要及时扑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5、保安人员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危险场所必须有专人看守。

6、开据动火证时,要验明焊工证并留焊工证复印件在安保部备案,动火证收取押金电焊完毕后,操作人员交回动火证后再发还。

7、动火证要求当天开,当天收,动火时间根据购物中心规定,特殊情况请施工单位到安全部门协商并签定协议书。

8、保安部只认可哈尔滨市劳动局颁发的焊工证书。

9、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须分别经公司(一级)、部门(二级)、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一级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二级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时间各不少于半天、两小时、一小时,公司内调动由二、三级负责培训。

3、内容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4、随技术工种和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和消防培训,考核同步进行。

5、未经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服务,否则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体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责任。

6、对民工、外来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7、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市消防条例》的规定,结合购物广场的实际情况,成立一支有自防自救能力的义务消防队。

保安部、工程部和客服部全体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2、购物广场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义务向员工、顾客宣传防火知识和救火知识。

3、义务消防队员在发生火灾时须积极参加扑救。

4、所有员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爱护消防器材,不能随意挪动和损坏。

5、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监控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中心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制度,值班员要严格履行其岗位职责。

3、维护消防主机联动系统和音响广播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与有关部门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及维修,管理好全部设备、资料,及时调配补充消防及灭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或负责维护管理的专业部门,严禁擅自拆装、移动。

5、定期检查物业各个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及客户进行整改。

6、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须备有《火灾疏散预案》和火警传报程序,以及消防监控保护部位示意图和相关部门及客户电话和手机号码。

8、在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10、谢绝非值班人员进入消防保安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1、一旦发生火灾或各种突发事件,必须听从物业防火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全力以赴,做好灭火抢险的救灾工作。

12、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逐级消防检查制度

1、坚持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级管理员工坚持日常检查,节假日开展逐级自查活动。

2、检查内容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消防设备、查隐患,结合实际和不同季节应有重点。

3、灭火器、机动车辆和消防设备分别进行专业性的全面检查,部门进行抽查考核。

4、各级和各种形式的消防检查所发现的隐患问题,都应有文字记录并逐级落实整改措施。

5、安保部检查各部门检查记录,督导各部门做好日常消防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情况。

6、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隐患整改制度

1、火险隐患包括:

现实的火灾危险和可以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隐患整改坚持:

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按上级规定:

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人员签收的“整改通知单”存档备查。

7、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使用制度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按照通知书上的期限要求落实整改。

2、任何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不准拒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如拒收,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但不执行整改的部门及施工单位,消防专管人员有权制止和处罚。

4、对不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如因此出现意外情况由但是人负责一切后果。

5、过期整改发生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6、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通过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消防主管人员共同签字方可有效。

7、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1、消防宣传是消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发动群众自觉同火灾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安全。

2、防火宣传教育要纳入部门宣传教育中,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职工、临时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教育。

4、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及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5、对用火、用电、用油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人员特殊工种等要采取短期培训、讲座、参观等方法进行消防专业知识教育。

6、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活动,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7、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强防火责任感。

8、要经常对广大员工和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广大员工群众都能达到“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9、通过系统地宣传教育,使员工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时刻不忘防火,就会杜绝减少火灾发生。

10、贯彻实施消防有关法规、条例、规定。

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违章、违法乱纪行为等等,要运用宣传舆论,扩大影响,推动消防工作。

11、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义务消防组织制度

1、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

各级领导都要带头积极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本部门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3、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2)、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3)、根据各部门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5)、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4、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火灾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扑救后,要及时查明原因,如属责任事故,确定责任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火灾查处由公司组织,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助。

如事故情况需要消防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3、按上级规定,火灾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4、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制度化,按照制度管理,要求各租户形成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机制,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法人或法人指定物业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对会议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或事故隐患,必须认真研究、制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处理解决;暂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在规定期限内给与解决,物业保安部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各部门从专业管理的角度,具体、细致的研究本部门安全生产问题,落实、解决、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各部门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消除本部门事故隐患。

5.各部门将会议要求及时传达给部门其他人员,并监督会议要求落实、执行情况。

6.各部门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必须认真记录并保存。

7、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消除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1、物业各部门每月对所管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对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存档备查。

2、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三不放过”要求执行:

1、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2、责任未落实不放过;

3、隐患未解决不放过;

3、各部门必须落实定人、定责、定时进行整改的制度,各部门主任负责自己部门内安全管理,商户负责人负责自己承租区域内安全管理,物业安保部协助监督检查。

4、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各部门按照隐患排查、解决程序执行。

5、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及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做好排查记录。

6、整改完毕后做出整改报告留档备查。

7、排查内容:

1租户区域检查内容包括: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不得违章使用明火或烧香、烧纸。

3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标志在位完整。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走廊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5配备或自备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6外租单位人员有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现象。

2商场内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在位完整。

2公共区域的排烟送风系统处于初始状态,不得被遮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走廊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4公共区域消火栓完好。

5公共区域内配备灭火器在位,完好有效。

6有无违反消防安全的情况。

7应急照明完好有效。

3检查人员与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4检查中发现有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立即纠正,并督促整改落实。

5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由部门协调整改要求和期限。

6重点部位和公众聚集场所要求每小时巡视检查一次。

7餐饮出租区域每日结束营业时,须与餐饮租户一同对其进行检查,确保断电、断水、断气,不留火灾隐患。

8、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广场安全运营,保证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此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4)安全设备,消防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7)本单位,本岗位应该注意的事项。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学时规定

(1)商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每培训学时不少于8小时。

(2)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不得少于4学时。

(3)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管理

(1)商场法定代表人和店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单位安全职责部门负责实施。

(2)单位安全教育纳入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3)单位内普通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安全教育,均应做好记录并保存两年,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档案。

4、落实公司环境方针的实施工作,提高环保节约意识。

嘉茂购物广场物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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