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熟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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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熟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湖熟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政发〔〕号)、《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宁政发〔〕号)和《区政府关于印发〈组建江宁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宁政发〔〕号)精神,提升全街道环境监管水平,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全覆盖的思维为导向,寻求环境监管机制创新与体制突破,实现环境监管的精细化、规化、标准化、智能化,形成“各级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打击环境,化解环境问题,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履职、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原则,落实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施“分区、分层、分责、分类”环境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全覆盖、监管容无死角。

三、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根据《江宁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区、街道(园区)、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充分发挥现有城市管理基层网格作用。

网格实行“五定”,即:

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

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网格高效运转。

(一)街道网格(二级网格)

责任主体为街道,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网格长,分管环保的副主任担任网格负责人,环保所所长为网格责任人。

街道网格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协调、监督社区网格的建立、运行,指导、监督社区网格责任人履行网格职责。

()在上级网格指导下,制定、发布本级重点污染源,指导下级网格确定污染源。

负责重点环境监管企业日常监管,负责湖熟工业集中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部署、指导下级网格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监督、配合街道聘请的第三方环保机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的开展,处理第三方环保机构巡查、检查反馈的环境问题。

()受理涉及环保问题的群众投诉与咨询,办理本级网格负责的环境信访投诉。

()对环境行为进行初步调查,上报需区级网格处理的环境问题,配合区级网格对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社区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和在本级需综合执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按要求填报和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街道网格长职责:

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定期听取本级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解决街道网格负责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落实网格运行所需人员、经费、装备。

街道网格负责人职责:

按照网格长要求及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负责网格正常运行;每季度对本级网格化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点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和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问题。

网格责任人职责:

负责落实街道网格长、网格负责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要求;牵头制定街道网格监管工作计划,推进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开展;对街道污染源开展巡查监管,指导、督促社区网格监管工作开展;协调处理跨界、跨部门以及社区网格上报的环境事项。

(二)社区网格(三级网格)

责任主体为社区。

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长,分管负责人为网格责任人。

社区网格主要职责是:

()开展日常巡查:

现场制止焚烧秸秆、垃圾、枯叶、露天烧烤等污染环境行为,对不能现场制止的环境行为和巡查发现工业企业排污行为及时上报街道网格。

()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配合环境信访投诉调查和环境案件调查。

配合街道聘请的第三方环保机构开展的日常巡查、检查。

()按要求填报和管理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社区网格长职责:

对辖区环境负总责;推进网格化体系的建立,协调落实网格运行所需经费、人员、设备;协调解决区域网格责任人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社区网格责任人职责:

制定网格监管工作计划,推进网格环境监管工作的开展;按照网格监管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工作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完成上级网格交办的工作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网格化监管工作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夯实基层责任,推动环保工作意义重大。

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协调解决网格化管理所需的人员、经费等问题,积极配备专门力量,全力组织实施,确保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运行到位。

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办公室设在街道环保所。

(二)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网格巡查制度。

社区网格负责对所辖区域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填写“江宁区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记录表(三级网格)”(见附件三),每季度对辖区企业巡查不少于一次,对重点企业或重点问题区域应增加巡查(检查)频次;街道网格负责对辖区重点环境监管企业、湖熟工业集中区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填写“江宁区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记录表(二级网格)”(见附件二),每季度对辖区重点环境监管企业、湖熟工业集中区企业巡查不少于一次。

对社区网格上报隐患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建立工作例会和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每月召集一次由街道、社区两级网格长、网格责任人、网格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对涉及到综合性的环境问题,由街道网格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定期组织对街道、社区两级网格监管人员开展培训,提升环境监管人员日常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引入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

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由街道网格委托第三方环保机构对辖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企业进行环保核查、检查,对重点入河支流、泵站开展水质监测。

、规信息报送制度。

社区网格要按要求填写湖熟街道社区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季度报表(见附件五),报送街道网格办公室(环保所)。

社区网格巡查发现需街道网格处理的环境问题应及时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移交单》(见附件九)形式报街道网格办公室(环保所)调查处理。

街道网格要按要求填写湖熟街道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季度报表(见附件四),报送区级网格。

(三)加强督查考核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监管督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严格考核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对社区千分考核。

四、其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湖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湖熟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湖办发()号文自动作废。

附件一:

湖熟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

附件二:

江宁区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记录表(二级网格)

附件三:

江宁区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记录表(三级网格)

附件四:

湖熟街道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季度报表

附件五:

湖熟街道社区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季度报表

附件六:

湖熟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流程图

附件七:

江宁区环境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附件八:

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九:

网格化环境监管移交单

 

附件一:

湖熟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

街道网格

 

网格长

网格

负责人

联系

网格

责任人

联系

道平

王礼文

社区网格

 

社区名称

网格长

联系

网格

责任人

联系

湖熟社区

徐国才

伟健

社区

徐德才

和进社区

伟伟

金桥社区

大顺

新跃社区

薛祥娣

耀华社区

孔令平

王健

社区

滕红巧

高斌

三界社区

董静

奕法

丹桂社区

茅昌顺

陆尧

龙都社区

良伟

双新社区

春香

丁常伟

新农社区

郭孝峰

柳湖社区

王建锋

戴寒

东阳社区

王勇

侯祥凤

晶明社区

崇灯

白太龙

万安社区

樊竹

周岗社区

王敦朝

王奥林

尚桥社区

朱为祎

焦兴成

绿社区

庞自卫

维军

徐慕社区

王登宝

丁珅

钱家社区

家志

钱鑫

和平社区

红祥

 

附件二:

江宁区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记录表(二级网格)

街道

检查类型□社区问题企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检查人

检查日期

被检查单位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现场负责人

职务

联系

生产状态

□正常生产□停产□季节性停产□关闭

企业污染物类型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气□噪声□危废

企业环保手续

□无环评□有环评及批复□验收□已办排污许可

□环保手续完善□环保手续不完善

废水

排水去向

□污水处理厂(名称)□外环境

处理设施

□有□无□运转□运转不正常□停运

现场情况

企业有污水外排或混入雨水外排□有□无

情况说明

废气

处理设施

□有□无□运转□运转不正常□停运

现场情况

□冒黑烟□有异味

情况说明

工业固废

固废存放

□无覆盖露天贮存□有覆盖露天贮存□库存

危废贮存

□有专门储库□随意堆放□与垃圾混放

情况说明

噪声

□附近有住户□附近无住户

投诉

近期

□废水□废气□固废(含危废)□噪声

情况说明

检查结论

社区问题企业检查

□环保无问题□要求企业整改

整改要求

日常、专项

□要求企业整改□未要求企业整改□拟上报处理

情况说明:

以上情况已阅,情况属实: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接待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检查人签名:

日期:

附件三:

江宁区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记录表(三级网格)

湖熟街道社区

检查人

检查日期

被检查单位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现场负责人

职务

联系

生产状态

□正常生产□停产□季节性停产□关闭

企业污染物类型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气□噪声□固废

废水

排水去向

□污水处理厂(名称)□外环境

处理设施

□有□无□运转□停运

现场情况

周边水系、农田现状□有污染□良好

情况说明

废气

处理设施

□有□无□运转□停运

现场发现

□冒黑烟□有异味

情况说明

工业固废

固废存放

□无覆盖露天贮存□有覆盖露天贮存□库存

现场发现

□随意堆放厂区外□倒入垃圾堆中

□厂区及周边地面有废油或废渣

情况说明

噪声

□附近有住户□附近无住户

投诉

投诉类型

□废水□废气□固废(含危废)□噪声

情况说明

检查结论

检查结果

□环保无问题□存在环保问题

现场处理

□要求企业整改□未要求企业整改□拟上报处理

情况说明

以上情况已阅,情况属实: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接待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检查人签名:

日期:

附件四:

湖熟街道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季度报表

年月日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无环境问题

有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说明

废水

废气

噪声

固废

其它

注:

经街道分管领导审核盖章后,分季度于月日、月日、月日、次年月日前上报区级网格。

 

附件五:

湖熟街道社区环境网格化管理现场巡查(检查)季度报表

年月日

企业名称

无环境问题

有环境问题

情况说明

问题企业上报情况

废水

废气

噪声

固废

其它

注:

经社区网格长审核盖章后,分季度于月日、月日、月日、次年月日前上报街道网格。

附件七:

江宁区环境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类别

检查事项名称

环境保护

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未采取有限烟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未按照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施工单位需夜间施工应当在施工日期三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许可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十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应当按照标准配备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按照规定保持正常使用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钢铁、火电、建材等企业和港口码头、建设工地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挡、遮挡、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在下列场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业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影视服务也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持正常运行;按照规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营业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措施),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从事服务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落叶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周边环境受到污染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可能发生大气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所禁止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材料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河流、沟渠、池塘等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污染物治理措施正常运转情况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非法转移倾倒,利用暗管、采取稀释或者渗漏方式排放废水、废液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产生污水的,应当设置隔油和残渣过滤等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雨水排放口排放工业污水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企业事业单位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新建居住组团和住宅楼不得建设或者使用可能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设施、设备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在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新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套的可能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生活、消费、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三十米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过期排污许可证或不按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在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设立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金属加工、石料加工、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小微企业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餐饮、宾馆、娱乐等服务业产生噪音污染的,应当设立隔声消声处理设施的检查

环境保护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或未经验收正式投产的检查

附件八:

限期整改通知书

编号:

:

经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

.

.

.

.

.

.

现责令你单位年月日之前完成整改,并报湖熟街道环保所现场复查。

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将移交江宁区环境监察大队依法立案查处。

签收人:

日期:

湖熟街道环保所

年月日

 

注: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签发单位和签收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九:

湖熟街道网格化环境监管移交单

移送单位

社区

调查人员

涉嫌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地址

企业负责人

联系方式

案由

调查情况及主要证据材料

事实初步认定及处理情况

社区网格建议

社区网格长签字:

年月日

街道网格签收确认

街道网格责任人签收:

年月日

备注:

此移交单一式两份,街道网格、社区网格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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