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手册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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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手册汇总

 

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手册

 

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手册

 

江苏省泰州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介绍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扩大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范围。

随后,国务院通过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明确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情形,并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依据上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在广泛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基层税务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本着“方便纳税人、调节高收入、便于税收征管、突出管理重点”的原则,制订下发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八章、四十四条,分别从制定办法的依据、申报对象、申报内容、申报地点、申报期限、申报方式、申报管理、法律责任、执行时间等方面,明确了自行纳税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

《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即: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规定,符合第1种情形的纳税人,即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全部应税所得达到12万元,不论其平常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是否已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或是纳税人自己已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过,年度终了后都应当再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符合第2至4种情形的纳税人,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即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就应当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第5种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暂未明确,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办法》规定,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需申报其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扣税额、应补(退)税额和相关个人基础信息。

申报的“年所得”包含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同时明确,在计算年所得时,可以剔除三类免税所得,即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并规定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年所得”外,其他各项所得均以毛收入额来计算“年所得”。

为方便纳税人自行申报,《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既可以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如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方式,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同时规定,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

《办法》并规定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提供优质服务的具体要求。

如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各类申报表,登载到税务机关的网站上、摆放到税务机关受理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免费供纳税人随时下载和取用;在纳税申报期间,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受理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按照规定办理税款的征、补、退、抵手续,为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等等。

此外,《办法》还分别明确规定了纳税申报的地点、期限、方式、管理、法律责任、执行时间等等。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申报地点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十条的规定,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三)申报方式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

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1、上门申报方式

(1)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

①纳税人本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A、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

B、纳税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②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扣缴义务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A、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

B、纳税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

D、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③纳税人委托其他自然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A、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

B、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

D、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主管地税机关收到纳税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加盖主管地税机关受理章,签注受理日期后,退还一份纳税申报表给纳税人留存。

同时,退回身份证件原件。

①对不需要补交税款的,申报征收程序结束;

②对需要补交税款的,补缴入库;

③对需要退税的,告知纳税人,并按现行规定的退税程序办理。

(3)对申报表填写有误或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补全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报。

2、邮寄申报方式

(1)邮寄申报方式申请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签收通过邮政部门送达的纳税人申报资料,具体包括:

①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

②纳税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委托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

④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主管地税机关收到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加盖主管地税机关受理章,签注受理日期后,退还一份纳税申报表给纳税人留存。

①对不需要补交税款的,将纳税申报表内容录入省局大集中征管系统;

②对需要补交税款的,通知纳税人补缴入库;

③对需要退税的,告知纳税人,并按现行规定的退税程序办理。

申报表内容录入省局大集中征管系统。

④对纳税申报表填写有误或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补全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报。

(三)网上申报方式

登陆江苏省泰州地方税务局网站()办理纳税申报。

三、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在外网,自然人自行申报的情况下,只能做无税款申报。

有税款申报的请到大厅申报。

企业代自然人进行12万申报的,根据汇总数从企业账户扣款。

(一)自然人自行申报操作步骤

1、访问网址:

wsbs.js-l-,在首页的“地税办税厅”—“纳税申报”下,点击自然人申报。

 

2、在登陆页,有登记的选择有登记申报,无登记的选择无登记申报,不确定的,可先选择无登记申报,系统会自动检测是否有登记。

3、有登记户申报

目前输入身份证后,必须输入18位,后台检测时,会自动寻找18位和15位证件号码。

点击登陆系统后,系统会根据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检测自然人数据库中的正常户。

如果全省范围内只有一个登记,则直接出申报页面。

如果在全省范围内有多个登记,则出现列表,有纳税人选择一户申报。

在本月已暂存申报表列,可看到暂存的申报表,在本月已提交申报表。

可看到本期已提交的申报表,查看以前提交的申报表,点击右上角的申报表查询。

在申报主页面,点击12万申报表后的按年申报,打开申报表

4、无登记户申报

登陆后,先填写任职情况

再填写基本信息表

有任职单位的自然人,地理位置和主管机关同任职单位。

无任职单位的自然人需自行填写。

最后填写申报表

(二)企业代自然人申报操作步骤

企业户登陆,对于被授权的企业,企业可以代自然人进行12万元申报,但需要税务机关授权,无授权的则无此申报表。

如下图:

税务管理码:

320900001103885密码:

1

点击按年申报,进入上传页面

点击浏览,选择上传文件后,点击上传。

程序在接受到文件后,对上传文件中的自然人税务管理码进行过滤,只有有登记的自然人,并且管理机关和企业的管理机关在一个大市范围内的自然人才能上传。

不能上传的自然人明细,系统会给出提示,如下图:

上传成功后,系统会把分项目汇总数,保存一张汇总申报表,同时对上传成功的自然人,每人均保存12万申报表。

申报表状态为:

暂存。

纳税人点击提交后,系统将暂存状态改为已提交。

查询已提交成功的自然人明细情况,请选择右侧的查询,如下图:

点击进入后,输入申报时间后,查询结果如下图:

如果需要看个人申报表,请用自然人登陆后,查看。

(证件号码230102197010113324)

(三)注意事项

在填写申报表成功后,请在10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3月31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代理人,请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到所辖地地税机关办税大厅确认。

未经确认,系统将视为无效。

 

四、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1、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所得年份:

年填表日期:

年月日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照类型

身份证照

号码

任职、受雇单位

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

任职受雇单位

所属行业

职务

职业

在华天数

境内有效

联系地址

境内有效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此行由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写

经营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单位

纳税人名称

所得项目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已缴(扣)税额

抵扣税额

减免税额

应补税额

应退税额

备注

境内

境外

合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其中:

股票转让所得

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合计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保证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受理人(签字):

税务机关受理时间:

年月日受理申报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2、填报说明

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年度自行申报。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三、填写本表应当使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申报所得年份:

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

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身份证照类型:

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身份证照号码:

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4、任职、受雇单位:

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

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5、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

6、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属的行业。

其中,行业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一般填至大类。

7、职务:

填写纳税人在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8、职业:

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

9、在华天数:

由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填写在税款所属期内在华实际停留的总天数。

10、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

填写纳税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联系地址。

其中,中国有住所的纳税人应填写其经常居住地址。

中国境内无住所居民住在公寓、宾馆、饭店的,应当填写公寓、宾馆、饭店名称和房间号码。

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11、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取得的年所得中含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时填写本栏。

纳税人识别码:

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

填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名称,或者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名称。

12、年所得额:

填写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相应所得项目的收入总额。

年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计算。

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所得以非人民币计算的,按照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折合成人民币。

13、应纳税所得额:

填写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

14、已缴(扣)税额:

填写取得该项目所得在中国境内已经缴纳或者扣缴义务人已经扣缴的税款。

15、抵扣税额:

填写个人所得税法允许抵扣的在中国境外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6、减免税额:

填写个人所得税法允许减征或免征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17、本表为A4横式,一式两联,第一联报税务机关,第二联纳税人留存。

 

五、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未依法申报、偷税以及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1、未依法申报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偷税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法律责任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扣缴义务人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有扣缴义务人支付的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税务干部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未依法为纳税人保密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未按照本法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税务代理人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六、常见问题解答

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最后期限为2012年3月31日,有关常见问题整理如下:

1、问:

哪些人应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答: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11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以上的应自行纳税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2、问:

上述年所得是指“所属期”2011年1月至12月的收入还是指“所得期”在2011年1月至12月的收入?

  答:

是指“所得期”。

即在2011年1月至12月内取得的各项所得。

3、问:

在统计年所得12万元以上收入时,如何计算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答:

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2000元,2011年9月1日(含)起执行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2800元,2011年9月1日(含)起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仅适用于税法规定的人员范围,如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等】的收入额计算。

不包含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4、问:

在统计年所得12万元以上收入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统计口径是什么?

  答: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5、问:

在统计年所得12万元以上收入时,如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

  答:

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6、问:

在统计年所得12万元以上收入时,如何统计财产转让所得?

答: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若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计算年所得。

7、问:

如何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

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8、问:

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修改后,忘了怎么办?

答:

初始密码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若忘记了,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税厅或主管税务机关重置密码。

若是由单位统一去办理,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列明查询人员名单及证件号码的书面证明。

9、问: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10、问:

股票投资损失可以抵减12万元申报中的年所得额吗?

答:

股票转让所得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据此,股票投资损失不可以抵减年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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