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及幼儿园托班复课防控疫情两案九制全套制度预案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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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及幼儿园托班复课防控疫情两案九制全套制度预案汇总
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1、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所在地医院防疫站(科)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2)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
2、职责分工
(1)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协助中心医院防疫科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学校要与中心医院防疫科协商,共同确定接种时间,并召开专题班主任会议,将安排通知到班,班主任负责通知家长带孩子去进行接种,医院接种科把补种情况记录在接种证上,家长将补写了接种记录的接种证或复印件交班主任登记,班主任将班级情况汇总后上交学校教务处。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
配合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开学常规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毕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五)学校对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晨午晚检制度
为掌握幼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园内有咳嗽、发热、流感等症状的患者,我园特制定晨午晚检制度。
一、晨检
1、晨检要求:
保健医在园门口进行入园晨检,无异常幼儿自己进班(要求家长不进班),幼儿进入班内由本班老师进行二次晨检,并
进行卫生消毒(安利免洗消毒液洗手)。
2、晨检内容:
一摸:
幼儿有无发热现象(每个幼儿入园时都要测体温)。
二看:
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
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 :
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晨检记录 :
晨检后,保健医需将健康观察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教师联系家长。
二、午检
1、午检要求:
每天中午幼儿入睡前和起床后,须接受本班教师的午间检查,保健医巡查督导。
2、午检内容:
先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及有无发热现象,其次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
3、午检记录:
午检后,保健医需将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并关注当日幼儿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三、晚检
1、晚检要求:
每天幼儿放学前,须接受本班教师的晚间检查,保健医巡查督导。
2、晚检内容:
先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及有无发热现象,其次检查幼儿衣着。
3、晚检记录:
晚检后保健医需将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登记下来
并追踪记录。
四、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每日晨检后对因病、事缺勤的幼儿,要进行病因追查和登记,及时了解其动态。
学校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学校在卫生保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法》等一系列法规。
学校发生传染病后,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控制传染源
1、对传染病人做到“五早”(早发现、早诊治、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师生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必须及时与学校联系,即时、即地隔离,病人不再出入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公共场合。
3、班主任知情后,立即通知患病学生的家长送医院诊治,收集病人所有留在教室里的学习、生活用品交家长等带回家消毒。
二、切断传染途径
1、根据各种传染病的不同传播途径,进行疫点消毒,消灭传播因素上的病原体和传播媒介。
2、教室消毒。
病人所在班级用消毒液擦洗课桌椅、橱柜、门把、窗台及地面,加强教室通风换气。
三、保护易感人群
1、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阻断传染病的流行
2、发现传染病人,各班主任应立即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
3、学校得到传染病报告,及时进教室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根据疫情,必要时给学生家长发宣传资料。
4、与有关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协助宣传应急预防接种。
5、学生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隔离法》规定的隔离期,返校行课时,必须由医疗部门出具相关健康证明。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
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安全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缺课/缺勤登记追踪负责人:
二、严格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学校教导处负责师生的出勤记录,班主任发现学生有因病缺勤情况时,应立即开展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工作,填写《班级因病缺课追踪汇总登记本》,并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发现有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早期症状,应及时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汇总各班的因病缺课追踪结果,并与晨检结果汇总在一起,发现有疑似传染病人或传染病聚集性症状(发热、腹泻、呕吐、皮疹等),应立即报告北流市疾控中心。
三、对于因病缺勤,回家或住院治疗的学生,班级老师通过电话询问或到家到院探望等形式,随时跟踪其病情。
如有怀疑,要及时汇报学校疫情报告人,追查学生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对于居家隔离治疗的发病学生,做好随访安抚工作,告知隔离期间不要到公共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等地方;对于症状消除且满隔离时限,返校复课的学生须持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复课证明,经保健老师审核无误后方可返校,要注意规范登记确诊传染病学生追踪记录本、传染病管理登记本,保健负责老师要保存学生复课证明原件和传染病病例就诊资料,如医院病历、检查报告等。
四、对边治疗边要求来校的学生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
病愈后未达到传染病隔离期限,但希望入校的学生,不得入校;如出现其他医疗机构排除传染病诊断的情况,需报吿市疾控中心,疾控中心联系报告医疗机构和排除诊断的医疗机构,经调査或采样能排除传染病可能者,由就诊医院出具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病愈证明方可返校。
五、告知家长学生因病缺课时要请假,说明病因和就诊情况,就医后及时提供医院病历和检查报告等就诊信息。
学校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制度汇编(全套)
☆关于“两案九制”
“两案”
☆开学准备工作方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九制”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师生晨午检制度
☆通风消毒制度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群体性伤害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中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定义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学校广大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群体性伤害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师生健康的普通的传染病疫情等事件。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快速反应、科学防控。
三、应急组织
成立立洋外国语学校小学东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学校设置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一)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班主任职责:
1.负责学生晨检工作2.负责因病缺勤学生追踪调查工作
五、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要求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5.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⑴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
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⑵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