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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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doc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
ZZ-2019037
赛项名称:
模特表演
英文名称:
ModelPerformance
赛项组别:
中职组
赛项归属:
文化艺术类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充分响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精神,牢固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探索培养企业需要的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新途径、新方法。
培养模特行业具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素质的高水平专业人才,为我国模特行业的稳步发展储备力量。
通过技能大赛的筹备和比赛过程,开发、整合、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检验现有中等职业教育模特人才培养质量和模式。
为中等职业教育模特技能人才培养搭建专业的职业发展通道,建设与国内外模特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模特人才培养体系。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制定大赛规程、实施方案与规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行业人才选拔标准,设定比赛环节。
模特表演赛项分成服装模特表演和平面模特展示两个分赛项。
每个省市选派两名选手参加模特服装表演分赛项,三名选手参加平面模特展示分赛项,选手根据比赛规程自备相关服装并进行相应的化妆造型设计。
其中服装模特表演分赛项共设泳装展示、生活装展示、礼服展示三个比赛环节;平面模特展示分赛项共设礼仪知识和综合素质问答、泳装展示、生活装产品展示及镜前造型展示四个环节。
通过考察礼仪常识、综合素质、基本身体姿态、服装展示表演技巧、产品展示能力、镜前造型展示水平等项目,对模特人才的综合职业素养进行评判。
根据竞赛平台成熟赛项设计原则,比赛内容及形式设计紧密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教学标准,检验课程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模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是个人赛,分为服装模特表演和平面模特展示两个分赛项。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过选拔组成代表队。
服装模特表演分赛项每队参赛人数不超过2人,平面模特展示分赛项每队参赛人数不超过3人,同一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每名选手只能上报1名指导教师;参赛选手须为在校在籍学生,不分年级,仅限女性选手参加。
每省须派领队教师1人,专业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019年,欢迎国际团队到场观赛。
赛程注重开放性,邀请承办地境内、外友好城市和赛点友好学校的师生前来观摩比赛;邀请境内、外行业权威和企业专家以及企业员工代表到现场体验比赛内容。
五、竞赛流程
日期
项目
比赛内容
具体时间
备注
第一天全天
项目一
项目二
报到、体型测量
9:
00-17:
00
选手随时报道,随时测量。
第二天上午
项目一
项目二
抽签
8:
00-9:
00
领队及指导教师参加
项目一
比赛现场排练。
9:
00-12:
00
领队及指导教师参加
第二天下午
项目一
选手着泳装参加评委面试;赛前带装连排。
13:
30-15:
00
领队及指导教师参加
项目二
综合素质测试。
15:
00-18:
00
领队及指导教师参加
第二天
晚上
项目二
选手着泳装参加评委面试、排练;赛前带装连排。
19:
30-21:
30
领队及指导教师参加
第三天上午
项目一
项目二
开赛式
9:
00-10:
00
所有选手、指导教师、领队参加。
第三天上午
项目一
现场比赛环节:
1.泳装;2.生活装;
3.晚礼服。
10:
00-12:
00
项目一根据现场比赛三个环节完成比赛
第三天下午
项目二
现场比赛环节:
1.泳装;2.生活装产品展示;3.镜前造型展示。
14:
00-16:
00
项目二根据现场比赛三个环节完成比赛
第三天下午
项目一
项目二
闭幕式暨颁奖典礼
16:
00-17:
00
所有选手、指导教师、领队参加。
六、竞赛赛卷
(一)赛题基本要求
竞赛试题编制遵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赛项赛题全部公开,比赛完全按照赛项规程中比赛内容要求进行。
本赛项分为服装模特表演和平面模特展示两个分赛项,其中平面模特展示分赛项中的模特专业知识和礼仪知识题库,由专家组统一命制《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操试题库》。
于开赛1个月前发布在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xxx),包括题型及考点等内容。
竞赛题库包含模特专业知识和礼仪知识,共100个试题。
(二)竞赛前一天举行领队说明会,对每个分赛项的比赛内容与要求、考点与评分、注意事项等进行现场说明和答疑。
(三)竞赛样题
1.项目一:
服装模特表演
时间:
90分钟
比赛内容与要求:
参赛选手需穿着比基尼泳装参加评委面试,并按时参加赛前带装连排,遵守比赛规则、了解比赛环节、熟悉表演路线及要求等。
比赛共分为三个环节
(1)泳装表演
参赛选手穿着比基尼泳装着高跟鞋,在T台上进行现场表演。
参赛选手根据所穿泳装的风格,通过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基本技巧,充分展示个人身体的协调性、动作的舒展度和自身的表现力。
(2)时尚生活装表演
参赛选手穿着自选搭配的时尚生活装在T台上进行现场表演。
参赛选手需通过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基本技巧进行展示;身体各部位动作协调,造型合理;对音乐节奏控制准确,配合得当;服装风格及特点演绎自然准确;具有良好的舞台表现力。
(3)晚礼服表演
参赛选手穿着自选的晚礼服在T台上进行现场表演。
参赛选手需通过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技巧表现晚礼服的整体形态及款式特点;身体各部位动作协调、造型合理,表情生动;对音乐节奏韵律控制准确,配合得当;能准确把握晚礼服穿着者的神态气质,能充分表现晚礼服的服饰特征,具有创造力。
2.项目二:
平面模特展示
时间:
120分钟
比赛内容与要求:
参赛选手需穿着泳装参加评委面试,并参加赛前带装连排,遵守比赛规则、了解比赛环节、熟悉表演路线及要求等。
比赛共分为四个环节
(1)礼仪知识、综合素质问答
参赛选手抽签回答礼仪知识、综合素质提问。
参赛选手需根据大赛组委会提供模特专业知识和礼仪知识题库进行准备,然后逐个抽签进行答题,其中模特专业知识题目以主观题为主,礼仪知识题目以实操题为主,考察选手专业基础知识和语言表述能力,以及礼仪实操能力。
(2)个性泳装展示
参赛选手穿着自选搭配的泳装进行T台上的现场表演。
(选手可自备道具辅助表演效果)
参赛选手需根据所选泳装特点,充分展示身体的协调性和动作的舒展程度;表演过程中动、静态造型得当;能够灵活、准确地使用表演技巧展现选手的表现力,神态健康自然,道具运用合理,能够有效提升表演效果。
(3)生活装产品展示
参赛选手穿着自选搭配的生活装,手持一种产品进行T台上的现场表演。
(产品由大赛主办方统一提供)
参赛选手需通过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基本技巧对所选产品进行展示;身体各部位动作协调,造型合理,表情生动;对音乐节奏控制准确,配合得当;演绎服装风格及特点自然准确;产品道具展示方法得当,能够有效地突显产品的性能特点;具有丰富的舞台表现力。
(4)镜头前造型展示
参赛选手穿着黑色紧身上衣及黑色合体长裤,在大赛现场设置的拍摄区域内,以道具为支点面对特定摄像机分别在指定区域进行通过肢体造型、手势动作、神态表情等完成30秒钟拍摄造型展示。
每位选手的造型将由摄像机投射到LED大屏幕上。
要求造型清晰,动作协调、表情生动、具有时尚美感,能够充分体现选手的镜头前表现能力。
七、竞赛规则
(一)本届大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经过选拔组成代表队。
各省市确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代表队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报名资格
项目一:
服装模特表演
参赛选手必须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服装表演与礼仪及相关专业的2019年全日制在籍女性模特学生,参赛不分年级,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当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9年5月1日。
形象健康、积极向上、品格良好、身材挺拔、比例匀称、气质端庄、具有一定的个人表现力和服装展示能力。
项目二:
平面模特展示
参赛选手必须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服装表演与礼仪及相关专业的2019年全日制在籍女性模特学生,参赛不分年级,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当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9年5月1日。
形象健康、积极向上、品格良好、身材挺拔、比例匀称、气质端庄、具有一定的镜头表现能力和产品展示能力。
(三)赛项规则
1.参赛选手报到后统一参加身体数据测量,在大赛指定工作区域抽取参赛号码。
2.参赛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大赛规定时间、佩戴有效证件进入比赛场地,严格遵守大赛组织与管理要求,根据统一要求进行化妆造型与换装。
3.比赛过程为开放式现场表演的比赛形式,选手必须在赛前认真参加彩排,熟记比赛流程,与大赛编导组成员及其他选手主动配合,保证比赛的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4.各代表队除1名化妆师外可选派1名女性工作人员进入候场区的更衣室负责本队选手的财物安全,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候场区。
5.大赛的两个分赛项分不同时间段完成,参赛选手及相关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须牢记比赛安排,如出现不能在规定时间进入赛场的情况则视为放弃参赛权利。
6.比赛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故,统一听从大赛组织方的安排,保持稳定有序的现场状态。
7.比赛所有流程结束后,需统一听从大赛组织方要求,退还比赛期间发放的道具等比赛用品后,方可离开比赛现场。
8.比赛期间所有参赛选手均需服从大赛封闭式管理,统一调动听指挥,确保比赛环节的顺利进行。
八、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全部配置专业设备设施,包括:
竞赛工作区(包括:
竞赛表演区、选手化妆造型区、更衣区、候场区),其他区域(包括:
裁判区、抽签区、服务区)。
(一)竞赛工作区
1.竞赛表演区:
在指定竞赛表演区域,选手按照参赛序号及分组,根据竞赛内容及编导编排要求完成现场展示。
2.选手化妆造型区:
在指定区域,为每个代表队提供化妆桌椅和化妆镜供化妆造型师为选手化妆使用。
3.更衣区:
在指定区域,为每个代表对提供挂服装的龙门架和座椅,供选手换装使用。
4.候场区:
在指定区域,设置A、B出场口为出场区,供参赛选手候场。
(二)其他区域
1.裁判区:
在竞赛表演区域设置裁判工作区,提供适宜的观赛角度及配套桌椅等供裁判使用。
2.抽签区:
在指定区域,设置桌椅、抽签箱,供选手进行抽号、平面模特展示赛项选手抽取展示产品类型使用。
3.服务区:
在指定区域,设置媒体区、采访区、服务保障区、申诉区等服务区域。
九、技术规范
(一)比赛技术要求
1.要求选手身体形态能达到职业服装模特或平面模特的基本标准,能准确有效的控制身体的整体状态。
2.能够熟练掌握行走、转身、定点造型等职业模特基本展示技巧。
3.形体动作运用合理、准确有效,能充分体现身体的灵活性、协调性和舒展程度。
4.对展演过程中的伴奏音乐理解准确,步态流畅、节奏明确。
5.能准确地把握不同服装的风格特点,展示过程中技巧运用合理,能清晰有效地展示服装的款式结构、性能特点及风格。
6.具备了解产品功能与特点的意识,能够将产品的风格、特点及功能准确、有效地展示出来。
7.具有良好的表现力,表情生动、具有感染力,表演过程富有张力、个性鲜明、有分寸感,能够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
(二)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本次大赛技术标准参考行业、模特职业资格鉴定中级国家职业标准及往年国赛备赛指导的标准。
十、技术平台
赛项执委会与相关企业合作,为赛项提供所需竞赛环境及器材。
(一)参赛选手竞赛舞台区
平台
序号
竞赛区域环境设备及软件
规格及说明
备注
赛项提供的公共平台
1
场地
场地面积:
1000平方米
空间充分通风、不透光、专业照明充足
2
电源
配备双线路供电系统和漏电保护装置
3
空调
配备空调系统,确保环境温度适宜
4
监控
配备实况监控视频转播系统
赛项提供的竞赛设备
1
竞赛舞台
主舞台木质结构:
横台24.6×16.8米;伸展台25×2.4米;背板铁架宝格丽布结构:
主背板7.2×5米;侧背板7.2×5米
2
竞赛灯光
Par64(CP61)/1000W筒灯;Fine2000Spot/1250W电脑灯;ETCSourceFourProfile126/750W成像灯
3
竞赛音响
主音响设备:
NEXOPS15/600W全频音箱;NEXOLS1200/1000W超低频音箱
(二)参赛选手化妆更衣区
平台
序号
竞赛区域环境设备及软件
规格及说明
备注
赛项提供的公共平台
1
场地
场地面积:
270平方米
空间充分通风、照明充足
2
电源
配备双线路供电系统和漏电保护装置
3
空调
配备空调系统,确保环境温度适宜
4
监控
配备实况监控视频转播
赛项提供的竞赛设备
1
化妆台
台面材质复合板材:
80×40CM,高度80CM
2
化妆镜
化妆镜70×60CM,化妆镜环绕灯泡220V
3
龙门架
金属材质、可移动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比赛评分标准制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服装模特中级国家职业标准,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参考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模特表演备赛指导中的历届大赛评分细则,同时也参考了行业权威大赛的相关人才选拔标准。
(二)评分方法
1.比赛评审组由11名裁判组成,其中裁判长1人。
2.比赛评分采取分项目计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
3.比赛设计的每项任务均采用不同比例和权重设定分值分别计分,比赛总分按照百分制计算。
4.采分将在所有评委给出成绩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为最终选手成绩。
5.评分实行满分100分制,最高不超过100分,最低不低于60分(含60分)。
6.比赛成绩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最终奖项。
7.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选手干扰评审等不文明参赛行为,裁判长有权予以扣减该项目成绩,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继续参赛的资格。
(三)评分细则及评分标准
项目一:
中职学生服装模特表演评分细则
比赛内容
分值比例
评分细则
分值
评分标准
泳装
表演
30
1.着装整体形态健康、自然。
2.肢体线条舒展、优美。
3.步态、转身、定点造型要领表现准确,动作协调。
4.能够理解音乐,控制节奏。
5.能够理解泳装款式,神态表情自然,具有健康有活力的舞台表现力。
30-27.1
能够达到泳装表演各项技术要求,表现力强。
27-25.1
基本达到泳装表演各项技术要求,有单项技能表现欠佳。
25-20.1
基本达到泳装表演各项技术要求,有两项技能表现欠佳,表现力一般。
20-0
有三项以上泳装表演技术不能达到要求,表现力差。
时尚生活装表演
35
1.着装整体形态优美、自然,时尚感强。
2.肢体线条自然、优美,有造型感。
3.步态、转身、定点造型要领表现准确,符合服装特点。
4.能够理解音乐,控制节奏。
5.能够理解生活装款式,神态表情自然,具有轻松自然的舞台表现力。
35-30.1
能够达到生活装表演各项技术要求,表现力丰富。
30-25.1
基本达到生活装表演各项技术要求,有单项技能表现欠佳。
25-20.1
基本达到生活装表演各项技术要求,有两项技能表现欠佳,表现力一般。
20-0
有三项以上生活装表演技术不能达到要求,表现力差。
晚礼服表演
35
1.着装整体形态高雅、端庄、优美。
2.肢体线条柔美、挺拔,造型感强。
3.步态稳定连贯,转身、定点造型表现充分,符合服装风格、特点。
4.能够理解音乐,控制节奏,表现音乐美感。
5.能够理解晚礼服款式特点,神态高贵,气质典雅大方、雍容华贵具有舞台表现力。
35-30.1
能够达到礼服表演各项技术要求,表现力丰富,具有一定的舞台风范。
30-25.1
基本达到礼服表演各项技术要求,有单项技能表现欠佳,台风稳健。
25-20.1
基本达到礼服表演各项技术要求,有两项技能表现欠佳,表现力一般。
20-0
有三项以上礼服表演技术不能达到要求,表现力差。
项目二:
中职学生平面模特展示评分细则
礼仪知识综合素质问答
10
1.模特专业知识掌握扎实。
2.礼仪操作动作规范、准确。
3.声音洪亮、形象健康,自然大方。
4.表述清楚有条理性。
10-8.1
能够达到此环节各项技术要求,表现力强。
8-5.1
基本能够达到此环节各项技术要求,有单项技能表现欠佳。
5-2.1
其中一项基本能够达到此环节各项技术要求,另一项表现欠佳。
2-0
两项技术环节均不能达到要求,表现差。
个性泳装展示
30
1.着装整体形态健康、自然,能够凸现个人体型优势。
2.形象健康,神态自然。
3.肢体线条舒展、优美,动作协调。
4.动态、定点造型要领表现准确,有镜头意识。
5.能够根据音乐控制节奏。
6.理解泳装款式及风格特点,展示形式恰当,具有健康有活力的镜前表现力。
30-27.1
能够达到泳装展示各项技术要求,表现力强。
27-25.1
基本达到泳装展示各项技术要求,有单项技能表现欠佳。
25-20.1
基本达到泳装展示各项技术要求,有两项技能表现欠佳,表现力一般。
20-0
有三项以上泳装展示技术不能达到要求,表现力差。
生活装产品展示
30
1.面部表情和神态符合服装及产品特点。
2.着装整体形态优美、自然。
3.肢体线条自然、优美,有造型感。
4.能够理解生活装款式,步态、转身、定点造型表现准确,有镜头意识。
5.能够理解音乐,控制节奏。
6.能够充分展示产品的功能和特性,动作造型设计合理,具有丰富的表现力。
30-27.1
能够达到生活产品展示的各项技术要求,表现力丰富。
27-25.1
基本达到生活产品展示的各项技术要求,有单项技能表现欠佳。
25-20.1
基本达到生活产品展示的各项技术要求,有两项技能表现欠佳,表现力一般。
20-0
有三项以上生活产品展示的技术不能达到要求,表现力差。
镜前造型展示
30
1.头像拍摄面部角度能够充分彰显个人形象特点,表情神态生动,具有感染力。
2.半身像拍摄头部与身体角度配合协调,肢体造型线条顺畅,手臂造型运用合理,具有时尚感。
3.全身像造型肢体线条突出,肢体造型协调、舒展,视线方向与肢体造型配合得当,造型富有视觉冲击力。
4.造型富有创造力,个人气质、个性充分彰显。
5.镜头感强。
30-25.1
能够达到镜前造型展示的各项技术要求,表现力丰富。
25-20.1
基本能够达到镜前造型展示的各项技术要求,有单项技能表现欠佳。
20-15.1
基本能够达到镜前造型展示的各项技术要求,有两项技能表现欠佳,表现力一般。
15—0
有三项以上镜前造型展示的技术不能达到要求,表现力差。
(四)成绩公布
成绩汇总成最终比赛成绩,经裁判长、监督组签字后,公布比赛结果。
公布时间为2小时无异议后,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经裁判长、监督组长和仲裁长在系统导出成绩单上审核签字后,在闭赛式上宣布并颁发证书。
十二、奖项设定
竞赛设个人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个人奖:
两个分赛项分别设定个人一、二、三等奖。
比例为:
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二)指导教师奖:
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所有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不再另设其他奖项。
十三、赛场预案
大赛将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分别设立大赛筹备组、大赛评审组、大赛执行组、申诉仲裁委员会等机构,为保障大赛的顺利圆满完成提供有效的保障。
大赛将建立完善的赛项保障组织管理机制,做到各竞赛单元均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协调,确保大赛有序进行。
设置生活保障组,为竞赛选手与裁判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
设置医疗保障服务站和外围安保组,对赛场核心区域的外围进行警戒与引导服务,提供可能发生的急救、伤口处理等应急服务。
赛场应进行周密设计,绘制满足赛事管理、引导、指示要求的平面图。
竞赛举行期间,应在竞赛场所、人员密集的地方张贴。
(一)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赛项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应急预案。
(二)竞赛承办单位应配合做好竞赛技术平台相关可靠性测试,
配合专家组、裁判组共同制定由于设备和软件等出现故障影响比赛的应急处理预案。
竞赛过程中若出现技术平台故障,承办单位必须及时配合裁判长,提出妥善的处置方案,同时做好现场记录。
(三)赛项承办院校赛前对赛场的舞台灯光、音响、摄录等设备统一检查维护,对评分软件以及计算机应事先调试维护,并预留备用设备。
如发生计算机卡顿、数据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裁判长和比赛监督汇报并填写赛场情况记录表签字备案,裁判长依据赛场实际情况确认是否继续竞赛或延时竞赛等,要妥善保留好裁判手写原始打分数据。
(四)选手对比赛过程安排或比赛结果有异议,须通过领队向仲裁组反映。
对于违反赛场纪律、扰乱赛场秩序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终止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十四、赛项安全
本次技能大赛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人身安全、比赛现场搭建、专业设备安装与使用、防火等诸多方面进行妥善安排。
大赛专门设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由大赛主办方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到人,加强管理,确保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一)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三)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
对比赛涉及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必须明确安全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四)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
对场环境中人员密集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五)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人员,建立安全机制与管理措施,应对突发事故。
(六)执委会安排交通车接送各代表队从驻地至赛场往返的参赛和参加会议等活动。
(七)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
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所有人员必须凭证件进入赛场,配合做好安检工作。
(八)比赛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在规定区域活动,不得擅自离开,遇紧急情况,服从安保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撤离。
(九)所有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含钱款)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