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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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规范
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要求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二)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1.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3.气象资料;
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5.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
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8.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三)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
对主要施工方法,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四)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3.临明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4.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二、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
熟悉图低和有关技术资料
施工测量放线
沟槽开挖及管道基础制作
管道敷设及安装
试压及清(吹)洗
检查井制作及防腐
试运行交工验收
三、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的方法及要求:
(一)沟槽开挖、支撑与回填的施工方法及要求
1沟槽开挖
1.1放线:
根据工管部门技术交底的管道管沟开挖宽度,在测量人员测放的管沟中线两侧测放开挖边线,并用白灰作出标识;
1.2设置高程及中线控制点:
在管线的拐点处、以及直线段每5-10米(压力管道不大于15米),作一高程及中线控制桩。
1.2.1控制桩可用方木制作,截面宜为4*4cm,长50cm,打入土层后,地面露出长度为10-15cm。
1.2.2控制桩必须稳固,不被扰动,最好有保护措施。
控制桩中心1.0米范围内的土方应在沟槽验收完或控制桩已转移至沟底后方可集中铲除;
1.3确定开挖深度:
根据测量员交底的测量结果,对照施工图,计算出每个桩点处沟槽相对桩基线下降深度,将其结果记录在记录本上,并用红色漆标记在控制桩上;
1.4沟槽人工开挖
1.4.1根据土质的性质,由作业人员自行选择合适的开挖工具;
1.4.2随时用钢卷尺检测沟槽的开挖深度和沟底宽度。
1.4.3开挖的土方,可堆置在沟槽两侧,但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安全,同时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井盖,并不得防碍其正常使用;
1.4.5当开挖深度接近设计深度(一般应高于设计高程10cm以上)时,应在沟壁内设置与设计沟底高程平行的高程控制桩(如20cm或50cm高程控制桩);
1.4.6在两控制桩上绑一线绳,并保证绳两端与桩上的标志线重合,再用钢卷尺沿线绳向下测量,进行沟底修整。
1.4.7在雨季或冬季作业时,若沟槽开挖好后不能马上铺设管道或进行管基施工,应先留出10cm厚左右暂不挖去,待安装施工前再清理至设计高程。
1.5沟槽机械开挖
1.5.1沟槽开挖机械一般为反铲和挖沟机。
1.5.2沟槽开挖宽度及深度的控制方法同人工开挖。
1.5.3沟底应留有20-30cm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管前用人工清理至设计高程。
1.6沟槽开挖的质量要求:
1.6.1不得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若局部超挖则应用相同的土壤填补,并须夯实至接近天然密实度,或应用砂土分层仔细夯实。
1.6.2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1.6.3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1.6.4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
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1.6.5沟底不得有突出的块石,若埋有不易清除的大块石时,应将其上部铲除,然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15mm的砂土或当地软土整平夯实。
1.7沟槽开挖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1.7.1挖土机械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应符合下表规定:
挖掘机与架空高压线的安全距离表1-1
输电导线电压
(KV)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向
最近距离(m)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向
最近距离(m)
<1
1.5
1.0
1-15
3.0
1.5
20-40
4.0
2.0
60-110
5.0
4.0
220
6.0
6.0
注:
1.遇有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时,不得在高压线附近施工;
2.因施工条件所限不能满足表中要求时,应与有关部门研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1.7.2距电览1.0米处严禁机械开挖;
1.7.3在街道、居民区开挖,应在沟槽两端设立警告标志,沟槽侧边设护栏,悬挂红灯(间距30米/对);
1.7.4开挖过程中遇有文物,应妥善保护,并向主管部门通报;遇有已建管道,或发现已建管道破裂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
1.8沟槽验收:
沟槽开挖完后,应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记录表,然后通知质检部门验收。
2沟槽支撑
2.1支撑的安装
2.1.1沟槽壁是否需要支撑应根据施工设计要求进行;
2.1.2根据支撑设计的要求,领用材料并清点验收;
2.1.3撑板支撑应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开始支撑的深度应根据不同的土质情况按下表1-2选用:
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米。
不同土质沟槽开始支撑的深度表1-2
土质情况
开始支撑深度(米)
软土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及其它不稳定土层
≤1.0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粘土
≤1.25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粘性土)
≤1.5
坚硬的粘土
≤2.0
2.1.4撑板的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
横排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撑板的对接应严密;
2.1.5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安装应与撑板同时进行,保证横平坚直,横撑应与横梁或纵梁垂直。
横梁或纵梁与撑板间、横撑与横梁或纵梁间应密贴、支紧,若有缝隙应采用木板填实,保证联接牢固;
2.1.6采用横排撑板支撑,当遇有地下钢管道或铸铁管道横穿沟槽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应紧贴管道安装;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不宜小于100mm;
2.1.7若用钢板桩支撑时,应在沟槽开挖前,用打桩机按设计深度将板桩一次性打入土中;
2.1.8所有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
当因原支撑妨碍下一工序时,或支撑不稳时,或其它原因必须重新支撑时,应在工程师指定的位置将新的立柱和撑杠安装好后,再拆除原支撑;
2.2支撑的质量要求:
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大于50mm,垂直度不得大于1.5%;
2.3支撑施工的安全措施
2.3.1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以支撑代梯,攀登支撑;
2.3.2支撑应经常检查,特别是雨季及春季解冻时期。
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
2.4支撑的拆除
2.4.1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若出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通知工程师,由工程师制定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2.4.2支撑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应在拆除后及时回填,即边拆边填;若为钢板桩支撑应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
2.4.3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2.4.4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上层槽的支撑;
2.4.5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
2.4.6若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即先在适当位置安装临时支撑,再拆除该支撑;
3沟槽回填
3.1沟槽回填前应征得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3.2沟槽的回填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物;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
3.2.2冬季回填时管顶50cm范围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大于填土总体积的15%,其冻块尺寸不得大于100mm;
3.2.3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最好由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合适的土源;
3.3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由工程师确定。
对一般压实工具,铺土厚度可按表1-3选用:
回填土每层虚铺厚度表1-3
压实工具
虚铺厚度(cm)
木夯、铁夯
≤20
蛙式夯机、火力夯
20~25
压路机
20~30
振动压路机
≤40
3.4回填土每层的压实遍数,应按工程师交底要求进行;
3.5回填前的基本要求
3.5.1沟槽内的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3.5.2采用明沟排水时,应保持排水沟畅通,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5.3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
3.6回填土运入沟槽的方法及要求
3.6.1开始回填前,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回填土,应通过人工填入,并每次只能运入一层虚铺厚度的回填土用量,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
3.6.2管顶50cm以上的回填土可以通过人工,也可利用机械均匀入槽,但不得集中推入;
3.6.3需要拌和的回填材料,应在运入槽内前拌和均匀,不得在槽内拌和。
3.7回填压实的方法及要求
3.7.1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3.7.2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应采用轻夯(人工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高差不应超过30cm;
3.7.3管顶50cm以上的回填土可采用人工夯,如木夯、铁夯;也可采用机夯,如蛙式夯、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
3.7.4管道基础为土弧基础时,管道与基础之间的三角区应填实。
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3.7.5同一基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
3.7.6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较低的沟槽;当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按上款规定回填;
3.7.7采用木夯、蛙式夯机等工具时,应夯夯相连;采用压路机时,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cm;
3.7.8采用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压实机械压实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Km/h;
3.7.9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梯形,且不得漏夯。
3.8每层回填完毕,应及时通知质检员取样测试,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回填工作。
(二)管道安装的施工方法及要求
1施工前准备工作
1.1由作业班长根据进度计划安排和施工图要求,编制物资需用量计划,指定专人到物资部门领取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管子及电焊条、粘合剂等工程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1.2组织二次搬运将管材运至施工现场:
1.2.1根据管材的型号、规格选用合理的起吊设备(如吊车)和运输设备(如平板车);若没有平板车,只有汽车时,应在车厢内安装管托架;
1.2.2车厢内管子的堆放层数或高度,除满足车辆的载重要求外,平板车内不得超过1.0米,利用托架运管时不宜超过一层。
同时管子上下层之间及管子与绑绳接触处,应垫以草袋、麻袋等软衬,以免防腐层受到损坏;
1.2.3车厢内每根管子两侧应用木块或块石固定死,防止管子左右晃动;每根管子尾端应用插入式棍棒和大绳,通过葫芦与车大梁拉紧,防止上下坡时管子下滑;利用托架时,管上端应用大绳对每根管子进行绕缠绑扎在托架上,不得多根管子一起捆绑;
1.2.4起吊管子上下车时,应用钢丝绳等吊带绑套管子,找好重心,平吊轻放,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在不超过吊车起重能力的条件下,可单根吊,也可多根捆在一起起吊,但必须捆绑牢固,防止起吊过程中管子滑动。
同时应在管子两端拴上细绳,以便在起吊过程中控制管子摆向;
1.2.5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起重、架驶员除外);在起吊作业区内,任何人不得在吊钩或被吊起的重物下面通过或站立;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吊装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架驶员必须听从信号进行操作;每次起吊时应先缓缓试吊,待管子稍稍离开支撑面后,停止起吊,对捆绑情况、钢丝绳、吊车支撑脚等进行仔细检查,当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方可继续起吊;只有当管子基本就位时,操作人员才可上车扶管摆正、固定;
1.2.6运管前,应对运输路线进行详细侦察,特别是路面质量、拐弯半径、坡度等是否满足要求。
管子运输过程中,车厢上不得有人,并应有人跟车,随时观察管子的稳定性,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检查,排除隐患;
1.2.7车辆在坡道上停留检查或装卸管子时,一定要用石块等物先将车辆前后轮卡住,再开始操作,防止车辆下滑;
1.2.8管子卸车起吊方法与装车时的要求相同。
每次起吊时,必须在操作人员已离开车厢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1.2.9现场管子若需临时堆放时,应选择使用方便、平整、坚实、干燥不积水的场地,并报请工程师认可;堆放时必须垫稳,每根管子的两块垫块间距宜为0.6倍的管子长度。
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
若所堆管子不能在一周内用完,管底还需要用木垫垫起架空,以防止地湿长期锈蚀管材。
管垛两侧应设立柱,防止管子滚动;
1.3下管就位
1.3.1对于口径大于200mm的管子,在地形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吊车等起重机械摆管、下管就位,其起吊方法及要求与装卸车时一样,吊车距沟边的距离不小于1米,保证槽壁不坍塌;管节下入沟槽时,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
1.3.2在施工现场狭窄、不便于机械操作或重量不大的中小管子,以方便施工,操作安全为原则,可考虑采取人工下管。
并根据工人操作的熟练程度、管节长度与重量、施工条件及沟槽深度等情况,采用相应的下管方法,如压绳下管法、塔架下管法等;
1.3.3在车辆、机械都不能到位的山坡上安装管时,可采用人工绞磨或机动绞磨下管就位:
1.3.3.1首先根据地形情况(如上、下作业点的场地、交通情况等)确定是自上而下放管,还是自下而上拉管,在两种情况都可行的情况下,尽量采用自上而下的放管方式;
1.3.3.2修整作业平台,固定绞磨。
当管子口径小于200mm时,可采用人工绞磨,否则建议采用机动绞磨。
绞磨的固定桩、钢丝绳的规格型号一定要按工程师的要求选用;
1.3.3.3全面检查绞磨及辅助设施,持别是绞磨的制动系统;清除作业范围内的山坡及平台上松动的块状物,防止在作业过程中有块石从山坡上滚落;
1.3.3.4先用吊车等起重机械将管子吊至山坡边,再用绞磨一端的钢丝绳绑套在管端上,注意绑牢,防止滑脱。
然后取下吊钩,启动绞磨,让管子在重力作用下缓慢下滑,或在绞磨牵引下顺山坡向上爬行,若局部受阻时,用撬棍拔动,不得强行拽拉;整个过程应由专人指挥;
1.3.3.5下管过程中,管下端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过;平台上也不得有闲杂人员,禁止在山坡上直接抛接器具,或不慎将器具及块石等从山上滚下;山坡上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当山坡较陡或较滑时,还应系上安全带;
1.3.3.6管子到位后应及时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如在管侧打入钢桩与管壁点焊,或利用附近的树杆等固定桩,通过钢丝绳和手拉葫芦将管子拉住,直至该管段全部装完,支(镇)墩全部作好并达到设计强度的60%后方可拆除。
1.4为防止在转运过程中受损的管子被应用到工程中,在安装前,应对管子的外观质量、内外防腐层等逐节进行检查,并进行标识,不合格者及时校正或更换;
1.5管道安装前,应将管内杂物清除干净,将暂时没有连通的管口进行封堵,
防止杂物进入已安装的管道。
2钢管连接
2.1钢管对口焊接
2.1.1钢管对口时,先把一根基本管节或已安装好的管段固定好,然后利用吊车兜底平吊被连接管节与之对口;当不能利用吊车时,也可利用三角架和手拉葫芦,或利用人工抬起(管径小于150mm)管节的一端,另一端用一根木杠或撬棍插于管内,辅以人工推扛对口。
同时利用管钳卡住管口转动管子,以尽量减小错口并使间隙均匀;
2.1.2管端坡口的检查及加工:
一般管子出厂时均有合格的坡口,若需现场截断或加工管件时,须现场少量加工坡口:
2.1.2.1坡口加工可采用气割法,也可采用砂轮机等机械加工法;
2.1.2.2坡口的角度、钝边、对口间隙应符合下表要求,不得在对口间隙夹焊帮条或用加热法缩小间隙施焊。
2.1.3对口的质量要求:
2.1.3.1对口时应使内壁齐平,可采用长300mm的直尺在接口内壁或外壁周围顺序帖靠,错口的允许偏差应为0.2倍管壁厚,且不大于2mm;
2.1.3.2对口时两管节纵、环向焊缝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向焊缝应放在管道中心垂线上半圆的45°左右处;
2)纵向焊缝应错开,当管径小于600mm时,错口的间距不得小于100mm;当管径大于或等于600mm时,错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0mm;
电弧焊钢管管端修口各部尺寸表2-1
修口形式
间隙b
(mm)
钝边p
(mm)
坡口角度
α(°)
图示
壁厚t(mm)
4-9
1.5-3.0
1.0-1.5
60-70
10-26
2.0-4.0
1.0-2.0
60±5
3)环向焊缝距支架净距不应小于100mm;
4)直管管段两相邻环向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
5)管道任何位置不得有十字形焊缝;
2.1.4用气割吹烤并用钢丝刷对管口边缘和焊口两侧10-15mm范围内除锈,露出金属光泽;
2.1.5管子对口后,应将管节垫牢,避免管子在焊接或预热过程中发生位移,也不得让管子处于外力作用下施焊。
2.1.6管子对口符合要求并垫稳后,应及时点焊定位:
2.1.6.1点焊位置一般分上下左右四处,最少不少于3处,管径大于300mm时,不同的管径点焊长度与间距应符合表2-2规定:
点焊长度与间距表2-2
管径(mm)
点焊长度(mm)
环向点焊点(处)
350-500
50-60
5
600-700
60-70
6
≥800
80-100
点焊间距不宜大于400mm
2.1.6.2点焊焊条应采用与接口焊接相同的焊条;
2.1.6.3点焊时应对称施焊,其厚度应与第一层焊接厚度一致;
2.1.6.4钢管的纵向焊缝及螺旋焊缝处不得点焊。
2.1.7定位点焊后,检查与调直,若发现焊肉有裂纹等缺陷,应及时处理。
2.1.8管道焊接工艺确定:
管道焊接工艺有电焊、气焊两种。
重要的管道常用电焊施焊,气焊多用于直径小于150mm以下的非重要性管道;
2.1.9管道电焊连接:
2.1.9.1管节焊接采用的焊条,其化学成分、机械强度应与母材相同且匹配,兼顾
工作条件和工艺性,并有完整的材质证明及出厂合格证,焊条干燥。
鉴于我公司常用钢管为普通给水管道,其材质为普通碳素钢(Q235),因此可选用相应E43系列的结构钢焊条,如T422型焊条。
对于非普通碳素钢管材,焊条的选用由工程技术人员确定;焊条直径选用参见表2-3
焊条直径选用表表2-3
管壁厚度(mm)
≤1.5
2
3
4-5
6-12
≥13
焊条直径(mm)
1.5
2
3.2
3.2-4
4-5
5-6
2.1.9.2焊接环境:
焊接场所尽可能保持在0℃以上,以保证焊接质量和提高劳动效率;括风、下雨、降雪、爆晒天气露天作业时,或相对湿度大于90%时,应采取遮挡等保护措施;冬季施焊前应先清除管道上的冰、雪、霜等,并使焊缝附近的水分擦干或烤干;当环境气温低于0℃时,施焊管段的两头应采取防风措施,防止冷风贯穿加速焊口冷却,以免应力集中产生裂缝隙;并应使焊口缓缓降温;当环境温度过低时应进行预热处理,并应符合表2-4规定:
管子焊接的环境温度和预热要求表2-4
钢号
允许焊接最低温度
可不预热环境温度
预热要求
预热环境温度
预热达到温度
预热宽度(mm)
含碳量≤0.2%的碳钢管
-30°C
>-20°C
≤-20°C
100-150
焊口每侧不小于40
0.2%<含碳量<0.3%
-20°C
>-10°C
≤-10°C
100-150
16Mn
>0°C
≤0°C
100-200
2.1.9.3尽量采用多层焊法以改善接头质量。
管子对接接头焊接层数、焊条直径及焊接电流参见表2-5,管径大于800mm时,应采用双面焊。
管子对接接头焊接层数、焊条直径及焊接电流表2-5
管壁厚度(mm)
焊接层数
焊条直径(mm)
焊接电流(A)
3-6
2
2-3.2
80-120
6-10
2-3
3.2
4
105-120
160-200
10-13
3-4
3.2-4
4
105-180
160-200
2.1.9.4焊接方法:
点焊后应立即施焊;尽量采用转动焊接,减少闭合焊接和固定口焊接,以减少仰焊,提高速度,保证焊接质量;根部焊缝应焊得肥厚些,使它具有一定的强度,焊接过程尽可能不中断;根部焊完之后,应检查有无裂纹,发现裂纹应彻底清除;多层焊时,焊缝内堆焊的各层、其引弧和熄弧的地方彼此不应重合,焊缝隙的第一层应呈凹面,并保证根部焊透,中间各层要把两焊接管的边缘全部结合好,最后一层应把焊缝全部填满,并保证自焊缝过渡到母材的平缓。
2.1.9.5对接焊缝的检验及质量要求:
管道水压试验前应先进行焊缝外观检查,检查方法为肉眼直接观察或用放大镜、600mm钢板尺或钢卷尺以及焊渣锤等工具。
检查前应清除焊缝的渣皮、飞溅物。
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6之规定。
凡不合格焊缝应反修,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烛缝的外观质量表2-6
项目
技术要求
外观
不得有熔化金属流到焊缝外未熔化的母材上,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灰渣等缺陷;表面光顺、均匀、焊道与母材应平缓过渡
宽度
应焊出坡口边缘2-3mm
表面余高
应小于或等于1+0.2倍坡口边缘宽度,且不应大于4mm
咬边
深度应小于或等于0.5mm,焊缝两侧咬边总长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10%,且连续长不应大于100mm
错边
应小于或等于0.2倍的管壁厚,且不应大于2mm
未焊满
不允许
2.2钢管法兰连接
2.2.1管道连接用法兰、螺栓、法兰垫片应按设计要求或工程师下达的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到物资部门领用;
2.2.2每块法兰使用前应仔细观测检查法兰的密封面及密封垫片,是否有影响密封性能的缺陷存在;要求密封面与管子中心线垂直,其偏差不得大于法兰盘凸出外径的0.5%,并不得超过2mm;
2.2.3法兰与管子组装前应对管子端面进行检查,管口端面倾斜尺寸不能大于1.5mm;
2.2.4插入法兰内的管子端部至法兰密封面应为管壁厚度的1.3-1.5倍,不得用强紧螺栓去消除歪斜;
2.2.5清净密封面后再连接法兰,焊肉高出密封面部分要挫平,法兰与法兰连接时密封面应保持平行,法兰接口平行度允许偏差为法兰外径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