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腐败滋生蔓延的原因研究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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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腐败滋生蔓延的原因研究教材
本科学年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
当前我国腐败滋生蔓延的原因研究
学生姓名:
彭永记
学号:
0911960400
专业:
行政管理
班级:
行政0902
指导教师:
xxxxxxxx
完成日期:
2012年06月25日
目录
内容摘要………………………………………………………………………1
序言……………………………………………………………………………2
一、腐败滋生蔓延的根源……………………………………………………2
(一)经济根源…………………………………………………………2
(二)思想根源…………………………………………………………2
(三)阶级根源…………………………………………………………2
二、腐败动机…………………………………………………………………3
(一)畸形的自我实现…………………………………………………3
(二)价值观多元化……………………………………………………3
(三)环境影响…………………………………………………………3
三、腐败条件…………………………………………………………………4
(一)公权力的占有……………………………………………………4
(二)制度的弊端………………………………………………………4
(三)社会环境…………………………………………………………6
四、腐败成本…………………………………………………………………7
(一)经济成本低………………………………………………………7
(二)政治风险小……………………………………………………7
(三)法制不健全……………………………………………………8
(四)心理压力小………………………………………………………8
五、结束语……………………………………………………………………8
参考文献……………………………………………………………………10
当前我国腐败滋生蔓延的原因研究
内容摘要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就存在,它不是当今社会独有的,也不是中国独有的,是当今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
各国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有其产生的共同原因,作为个体研究的国家又有着自己特有的具体原因。
腐败的主体是人,本文以中国为研究对象,研究作为腐败主体的人为什么想腐败(腐败动机),为什么能腐败(腐败机会),为什么敢腐败(腐败成本),从而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试图通过人这一主线。
为腐败成因提供另一种解释模式。
关键词:
腐败根源研究
序言
研究腐败,目的是有效地治理腐败,古今中外反腐败经验和实践证明,要有效地治理腐败,就必须科学全面的认识和研究这一现象,只有弄清与腐败相关的基本问题,才能为深层次认识和研究腐败提供理论基础和思想准备,这对防治腐败有重要意义。
腐败行为会严重降低国家能力,阻碍政府正常运转,会导致种种社会不公,毒化社会风气影响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而威胁国家的长治久安。
江泽民同志强调,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肤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事业。
一、腐败滋生蔓延的根源
鉴于腐败的种种严重后果,要求我们必须找准其滋生蔓延的原因,针对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才能有效将腐败控制在最低程度上,直至最终消灭腐败。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存在于世界各国之中,说明各国都存在产生腐败的共同因素,这种共同因素,使得无论国家处于哪一发展阶段,无论其政治经济文化存在何种差异,都会受这些共同因素得作用,从而产生腐败。
在此,我们将其称为产生腐败的根源。
主要有:
(一)经济根源
私有制也叫所有制,是相对于公有制得经济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生产资料进行个人或集体的排他性占有。
私有制是剥削社会(以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特权主义、和专制社会为代表)基本标志之一。
生产力得发展是产生私有制最根本得原因。
由于生产资料有个人或集体占有,并且这种占有具有排他性,这种资源上的占有与垄断,是产生腐败得基本条件。
(二)思想根源
私有制的建立和发展,经过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在此期间,人们的思想意识必然受到这种客观存在的影响和强化,并最终形成为私有制服务的思想体系,如特权思想等,这些思想以自我为中心,强调个人欲望的满足,是腐败产生得思想基础。
(三)阶级根源
剥削阶级是指占有生产资料,自己不从事劳动或只有附带劳动,无产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阶级,如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
剥削阶级的国家制度和政权,是产生腐败的温床。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在我国已确立有50多年的历史,剥削阶级已被消灭,人民早已当家作主,马克思主义在思想领域占统治地位,按理说腐败现象应该根除,然而事实上,腐败不但存在而且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动摇的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我国还存在产生腐败的经济基础,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还不完善,非公有制还同时存在,并且发挥重要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
还有其他诸多原因,将在下文逐一提到。
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加上特殊的历史传统和社会文化导致我国在腐败问题上有着自己的原因。
这些主要原因和腐败的根本原因共同作用,便有了我国当前的腐败现状。
人是腐败的主体,贯穿于这一行为的始终。
伦理道德是约束人的,制度是规范人的,法律是制约人的,制度法律是由人制定的,是由人执行的,同时也是作用于人的。
每个人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处于不同的主客体,但无一例外,都会置身其中,这使得将人作为腐败的主线进行原因探究成为可能。
笔者认为,公职人员的腐败是一个渐进过程。
首先得有腐败的意愿,即腐败动机,这是个人腐败的思想基础。
其次是腐败的能力,即主客观方面的腐败条件。
一个人想做一件事,并且有能力去做一件事,就一定会去做吗?
答案是否定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
一壮汉在夜晚看见一女性在自动取款机旁取钱,四周无其他人,他有上前抢钱的动机,并且也有这个能力,但他一定会这样做吗?
如果他没这样做,是为什么呢?
显然至少处于伦理道德的约束,还有法律的威慑,使其不这样做。
回到正题,公职人员有腐败动机,有腐败条件,不一定会腐败,只有当对腐败成本预期估量后,认为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才会产生腐败行为。
因此,腐败动机,腐败机会(条件),腐败成本这三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于腐败行为的滋生。
接下来具体分析这三方面因素的各自构成:
二、腐败动机
(一)畸形的自我实现
每个人都有权利追求财富,金钱无疑是财富最直接的体现,人们追求财富为了各个层次的目的。
而公职人员腐败则是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追求财富的结果,是没有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财富,合法权利的不合法利用的结果。
(二)价值观念多元化
带有强烈西方私彩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观念冲击着集体主义和为人民服务的高尚价值观念。
同时,我国正处于由片面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向充分肯定公民局部、个体合理利益追求的价值取向转型。
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和考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滋生一些错误思想,集中表现为:
①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
少数领导干部在此思想下,贪欲膨胀,以权力为轴心,以谋私利为目的,走上腐败之路。
②劳苦功高,理应回报思想。
有些干部认为自己为党和国家做了一辈子的贡献,由于工资低,经济上不富裕,于是心里不平衡,走上邪路。
③贪图享受,追求潇洒的思想。
部分干部追求享受,不能自拔。
④升迁无望,物质回报思想。
⑤个人主义至上思想,由于其权力过大且的不到有效制约,于是一手遮天。
(三)环境影响
并非一开始就想贪,就想腐败,但是所处环境让其不能以个人之力反抗这种现象。
有些行贿之人想方设法让干部收钱或贵重物品。
落马官员坦言,第一次受贿既紧张不安又激动万分,后来就习惯了。
党的一些好干部就是这样被腐败腐蚀掉的。
正是他们遇到这种情况为妥善处理,才埋下后患,一步步走向腐败的深渊。
三、腐败条件
(一)公权力的占有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公共权利、公共资源都具有稀缺性,这种稀缺性导致公职人员有资本进行腐败活动。
在一切社会中,腐败总是与公共权力结合在一起,一些人通过运用、影响或操纵公共权力的运作来达到私人目的,获得私人利益,因此,公共权力的非规范利用是腐败的核心。
(二)制度弊端
邓小平同志认为: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
好的体制,可以有效的预防和制止腐败的发生,反之不好的体制,则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好的,但具体制度仍存在一定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的防腐制腐机制,这主要表现在:
1.人治色彩浓厚。
从我国历史来看,人治有着悠久的历史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领导讲话的作用远胜于法律,还有不少人习惯于按领导意思办事,而非依法、按规章制度办事。
2.干部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主要还是以上一级组织部门的考察任命为主,形成层层对上的负责现象,在部分地区,征求人民的意见只存于形式上。
在决策程序上,有些地方实行“一把手”说了算,从而大量的决策权转为掌权者的私人决策。
基本上收不到有效的社会监督;干部用人制度执行的不认真,导致一部分投机分子进入党政机关。
任人唯亲现象严重。
曾锦春作为市委书记期间,大量亲属入机关工作,有官员保守估计,至少有40多名亲属先后入机关工作,这种现象必然引起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和极大的不信任。
3.民主制度不完善
凡是腐败丛生的地方必定是民主不完善的地方。
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一些党员干部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不触及深层次问题,使党内长期听不到民主的声音,有些单位在实行民主议评时,由于参加评选人范围单一,议票的设计不科学,填票方式不保密等现象,致使民主议评流于形式,从而严重影响了民主议评的客观公正性,不利于组织掌握真实情况。
4.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的不紧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式的问题,一些单位和部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效果差得很。
二是思想教育工作时松时紧。
众所周知,反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斗争,因此教育工作得紧抓不懈,持之以恒,才会有效果。
三是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和改进。
学教缺乏多样性和灵活性,教育内容缺乏客观针对性和真实性,使得教育结果不甚理想。
5.行政行为缺乏公开性,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温床
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实行经济和社会的集中管理,政府管理部门习惯于对所属单位使用直接命令的方式,没有建立具体的行政公开制度和对政府行为的舆论监督机制。
因此即使我们有很好的国体和政体,也难以有效的杜绝政府权力被滥用和政府官员的腐败现象。
主要表现在:
封锁信息,垄断信息,使腐败滋生。
作为拥有最大数量和价值信息的政府机构,至今为止,尚无明确法律、法规来约束其权力。
行政封闭造成的黑箱操作现象大量存在。
一方面黑箱操作方式的文件大量存在。
这涉及到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化问题,而这种规范性文件多数属于行政主体的内部文件,并未向社会公开,它只反应内部利益,而未很好的反映社会整体利益,从而形成了内外有别的现象。
另一方面,黑箱操作的行为大量存在。
这主要指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时依赖其所掌握的权力,秘密进行,不向社会公开,徇私受贿、贪赃枉法,危害人民利益,即使通过民众参加,也只是流于形式。
其结果早已内定,这也是现在群众对一些所谓的选举等政治问题漠不关心的原因。
不是自己没有政治热情,没有政治要求,而是在经历一系列的事实之后证明:
民众只是一部分人标榜民主的工具,自己尚未投票,人早已被选出,而自己选的人可能一直都选不上。
在这种氛围之中,还有谁想参与?
6.监督体系和机制不健全
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有限的地方才休止。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缺乏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重要因素,缺乏权力监督的监督是无效的监督。
温家宝总理强调滋生腐败的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的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就会“政息人亡”,这是我们面对的极为严峻的考验。
因此权力监督体系的缺失和弱化,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留下空隙。
虽然我国早已有相关的制度安排和建设,近两年,各级政府为防治腐败,在制度设计、机构设置等方面也做了改革,但是存在几点问题:
第一,监督体系设置不科学,监督者仍无法实施独立的监督职能,监督缺乏权威和力度。
人大属原则性监督,而纪委监察部门地位不突出,受限于同级党委和地方太多,监督难以有效施展。
另外,社会监督起不到应有作用。
缺乏一个有效的平台使人民群众发挥监督作用。
很多举报的不到受理和处理,甚至有很多举报者还会受到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这一切都使得人民群众无法、无力、不敢监督;媒体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媒体监督毕竟受制于政府,只是特别重大的事件,因无法隐瞒而曝光,有媒体业内人士坦言,很多本应该被曝光的事,因迟迟得不到审批而搁置,最终不了了之。
社会舆论监督也只是停留在嘴上说说的层面,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必然降低人民参与政治的热情,使人民渐渐丧失对政府的信任。
第二,法律不健全,监督缺乏刚性,对腐败缺乏威慑作用。
7.从经济制度层面而言,公有制不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同时存在
我国逐渐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虽然成果显著,但尚未完全建立起市场经济制度,政府在资源配置中仍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缓慢,我处于现代化进程之中,这样就导致权力集中,政府的活动范围增大,而权力的集中和向经济领域的渗透,增加了官员腐败的资本,也增加了社会集团、普通民众从事行贿的动因。
政府插手经济过多,直接左右经济利益。
主要表现在:
第一,价格双轨制。
一条是计划轨,在这条轨道上运行的调拨物资的价格是低廉的,另一条是市场轨,这个轨道上价格由市场决定。
双轨之间产生一个非常大的价格差,能产生大量经济租金。
2002年底,中国的一位政府权威统计部门的权威人士披露了这样一个数据:
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价格双轨制,让“特殊群体”享用了36000亿元财富。
因此只要存在双轨制,就会产生大量租金,就会刺激拥有权力和拥有金钱的人共同参与分享经济租金,经济租金越高,寻租空间就越大,腐败就越严重。
第二,经济特权。
经济特权的最大弊端就是行业垄断。
行业垄断违背市场运行规律,腐败便是经济特权的最后化身。
第三,政府对一些地区或集团的优惠政策等。
这些优惠政策一般都含有较高的租金。
寻租人一旦获得它们,就能获得巨额利润。
第四,行政审批过多。
它不但体现在数量庞大上,而且还体现在设定文件的混乱上。
这不但加大了市场成本,妨碍了市场秩序的形成,而且容易滋生腐败。
某开发商坦言,要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果公平公开、合法合规操作,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本会节约15%左右,这些额外费用最终还是由购买者承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8.官商勾结,亦官亦商
这种情形必然导致官员用政治上的有利条件为自己谋私利。
很多官员往往用亲戚开公司作为洗钱的方式。
郴州原副市委书记李大伦十分注重和公司老总联系,他反复强调,靠原始积累太慢,靠银行贷款太难,靠财政投入太少,只有招商引资来得快。
民间对此的普遍解读是官商勾结合发大财。
其在任期间,收受贿赂1325万元,牵连官员158名。
另一方面,“夫妻店”也成为洗钱的重要途径。
连云港市某县原县委副书记王文列一案中,发现其妻名下有超市、酒店、洗浴中心等诸多实体。
(三)社会环境
传统的价值观、价值体系逐渐崩解,而新的适应社会发展的价值体系尚未定型。
如今从某种程度而言腐败已蔚然成风。
首先,原来廉洁自律的干部看到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且无有效途径使之得到治理,自觉吃亏,而且实际上也会被孤立,仕途不顺。
于是放弃操守,是不腐败者沦为腐败者。
第二,人们对腐败的态度已经转变。
人们由气愤逐渐到麻木,到习惯,甚至于羡慕,进而有人干脆行动起来,争取有腐败的机会,群众的笑廉不笑贪,反映了一种畸形的心理。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既无力腐败,又无法阻止腐败,有人感觉要在这种环境中生活的更好就要利用这种现状,为自己谋利益。
这不仅不会被耻笑,而且还会被认为是有本事的表现。
第三,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
从古至今,人情往来就被视为人们交流感情的主要途径。
普通民众的答谢报酬,无论以物还是以钱,都不会上升到腐败的高度,因为它专属于掌权的人。
一方面官员为百姓做事,是职责所在,人们为什么还会去掏钱请他们办事?
这就涉及到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在这一漫长的时期里,官本位思想得以建立和巩固。
他们利用手中的资源、权力,使之与利益挂钩,与百姓的需要挂钩,即便现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崭新的时期,官员仍无法完全摆脱这一思想。
很多人当官应该不是冲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去的,更不是想宣传的那样,做人民的公仆。
此外,人民也无法走出这一落后的思维模式,人们并不认为国家公职人员为自己办事是天经地义的,官员仍然高高在上。
当前社会文化的发展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无法同新时期的社会需要相匹配。
倘若现在官员不贪了,也不高高在上了,也平易近人了,民众反而会觉得不习惯,觉得不可思议。
美国一总统在任期间,曾圆了一位患病将不久于人世的小孩的梦想。
他想当一天美国的总统,当总统得知此事后,尽管很忙还是愉快的答应了,为小孩做了一天的助理,圆了他的总统梦。
此事要放在中国,人们连想都不敢想吧!
在美国,官员不的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这就为从政人员以收礼物为名受贿断绝了后路。
政府公职人员由于其特殊身份,导致其不能接受馈赠。
美国的道德法律化这一做法,其积极的一面,十分值得借鉴,特殊身份的人用特殊的要求对待,这应是合理的。
四、腐败成本
通过对腐败成本的分析,了解当前腐败的成本现状和问题有助于我们采取相应措施从而降低腐败的发生概率。
一般情况而言,公职人员在腐败行为发生前,总会对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进行比较,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就会产生腐败,反之则不会。
总体而言,我国的腐败成本是比较低的。
主要表现在:
(一)经济成本低
腐败者在经济上的付出是指为实施腐败行为在金钱和物质上的投入。
在我国,实施腐败在经济上投入少表现得非常突出。
如果腐败行为不败露,就是零投入。
在现有的经融、监管体制下,即使发现查处,由于可以通过向境外转移财产,隐匿非法所得,或以亲友的名义注册公司等多种途径洗钱。
这些都使得腐败者被认定的犯罪数额大打折扣。
中国商务部估算,最近几年,中国共有4000名大小官员携500亿美元挪用外逃,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
(二)政治风险小
这种风险包括腐败者在保持现有职位及职位升职机会、公职人员在薪金、养老、公费医疗、房改等待遇方面所付出的代价。
从整体来看,我国目前已被查处的的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承担的风险很小。
其次,在我国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大量存在,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腐败官员被查处的概率大约在0.1~0.2之间,据保守估计,中国官员的腐败黑数为0.8,即每5个涉及腐败的公务员中,只有一人受到处罚。
实践中还存在大量以行政处罚代替刑法处罚的情况,这一切都大大降低了腐败成本,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使腐败者在逃避了刑事处罚的同时,还可以保留公职和相关的待遇。
(三)法制不健全
中国目前在这一块的现状是,法制不健全,法律偏轻,法律真空地带太多,法律条文模糊,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太大。
无法可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情况依然存在这一系列问题使得律法的威慑力被削弱。
针对腐败这一行为而言,腐败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很轻。
《刑法》对贪利性犯罪刑期的划分是以数额为主要依据的。
只要腐败分子隐匿财产成功,就能减轻刑事责任,导致重罪轻判。
此外,官员集体作案,风险共担,使得查处难度加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量刑上,只要被判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就可以适用缓刑,实践证明,缓刑这一做法,在我国的不规范应用,使得应当被重罚甚至处以死刑的人,最终都得以减刑,这一运用成了许多死刑的免死金牌,缓着缓着就活了,却并不是因为犯罪分子有良好的悔改表现,而是由于其他因素的介入,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
同时基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不被开除公职。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腐败者一旦事发,千方百计将刑期降到三年以下,然后顺理成章的适用这一规定。
既免受牢狱之灾也可保留公职。
大大降低了腐败的成本,不利于防治腐败。
(四)心理压力小
其一,就一般情况而言,公职人员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实施腐败行为,都在不同程度上承担着一旦事发就遭受惩罚的结果,对败露可能性的预期,降低了其心理压力。
另一方面,腐败者会提前采取一些措施,即使被查处,收处罚的程度已降至最低,这大大降低了心理层面的打击力度。
基于我国当前对惩治腐败的局限,腐败者实施腐败可以让其家人及后代过上舒适的生活,大有“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的心理慰藉。
又可以得到家人、亲友及利益相关者的理解。
其二由于目前社会风气存在诸多不良因素,如民众默认腐败行为的存在,并不认为这是十分可耻的,以至于出现“笑廉不笑贪”的尴尬局面。
这使得社会舆论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使腐败者根本不会觉得由多少社会压力。
在这里要指出的是,民众的漠然,其根本原因不在民众本身,而是没有一个有效地机制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只要官员最不至死,期满后,仍然可以安度晚年,种种原因导致官员腐败的心理付出很小。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官员由于腐败被查处,社会上人人都对其鄙视,冷眼相对,会如何?
他的家人亲友以他为耻,因此而众叛亲离,又会如何?
五、结束语
以上从腐败动机,腐败机会(条件),腐败成本三方面分析了作用于腐败的三大要素,这三大要素共同作用,使得腐败行为不断滋生蔓延。
最后,我不想谈如何治理腐败,只想谈谈美国在这方面的经验。
尽管是两种不同体制以及不同社会文化下的反腐,但作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其仍有一定参考价值,具体而言主要有:
第一,最高领导有坚定的反腐意志和决心。
第二,坚决实行法制,严格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组建强有力的反腐机关。
第四,在经济发展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尤其是公务员制度,是公务员的生活得到改善。
相信在别国的有益经验和中国自身的不断探索下,中国一定会找到符合本国国情的有效途径防治腐败,届时中国大地上必将呈现出更加繁荣昌盛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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