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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学校和钒钛产业园区学校

市直属学校和钒钛高新区学校

2015年教育体育工作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

市直属学校和钒钛高新区学校

2015年教育体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正本通用部分)

前言

本目标责任书包含正本和副本两个部分,其中正本是市直属各学校和钒钛高新区学校均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副本是有关学校(园)需要特别完成的任务。

有副本任务的学校应与正本副本一同列入目标责任书的签署。

正本和副本条目均以相同分值纳入年度考核计分。

本目标任务考核时间范围: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一、市教育体育局及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职责

(一)领导市直属学校和钒钛高新区学校的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年度教育体育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所属学校优先发展、适度超前发展和科学发展。

(二)负责筹措资金,分期完成所属学校各项建设工程以及年度维修改造,保证以校为单位达到国家标准;配齐配足教育教学设备设施,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按时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及时落实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及时落实对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专项补助;保障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按照核定的学校编制数,及时协调组织补充教职工的空编缺编,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称评聘、岗位管理工作。

(四)局(钒钛高新区)领导和各处室有关负责人每年至少深入学校2-4次,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五)加强对所属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指导,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各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

二、学校职责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学校科学发展。

1.着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高执行力,保证政令畅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与操作方法(试行)》,党支部工作规范化,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深入开展“争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活动”,及时发现、总结党建工作典型经验;深入开展“走基层”和“百千万·干群心连心”活动,突出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和结构分布发展党员,实行发展党员记实制,没有违反程序、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情况;从严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库信息,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落实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度;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帮助群团组织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建活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强化干部培训,增强依法治校的能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群众接待日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时、完备;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票决、“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政策、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报告有关事项;加强年轻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做好党外干部、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的培养管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年度内党员领导干部无违规违纪行为。

5.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报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至少开展两次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投票活动;开展至少一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专题学习活动;建有“道德讲堂”,全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题活动;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成立志愿服务大队,每季度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照高效、高质落实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创建和保持文明单位。

6.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四风”整治成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落到实处。

7.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工会、妇联、学生会有计划总结,工作记录等资料。

8.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教育宣传。

健全和完善教育信息宣传工作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网宣员、评论员、通讯员队伍建设;提高上传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完成教育宣传目标任务。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

9.教职工及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制度和聘用制健全规范;有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章程、工作规范。

10.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健全,考核规范,工作落实;教职工依法执教,无突出职业道德问题。

11.骨干教师管理科学,考核资料齐全;骨干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8-20%;完成年度学历提高任务。

12.做好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及时正确上报相关材料,无职称评定违规问题举报投诉。

13.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14.有继续教育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有年度计划总结;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和培训档案规范;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和考试任务,98%以上教师达到当年培训考核要求。

15.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千万·干群心连心”活动的实施意见》(攀委办发〔2012〕24号)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加快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的意见》(攀教人[2008]36号)精神,完成教师支教工作任务。

(三)加强常规管理,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16.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17.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18.学校章程规范、内容合法;制度健全、汇编成册并有效执行;普法工作资料齐全,经费有保障,完成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律进学校”及“六五”普法年度任务。

19.加强财务管理,完善机关内控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20.学校管理民主,职代会工作规范,作用发挥好,档案资料齐全。

21.人事工作制度健全,人员进出运作规范;教职工档案完整,专人管理,无差错;教职工工资、津贴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离退休工作管理规范。

22.重视德育工作,有完备的计划、总结等活动管理资料;坚持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有工作有资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规范;有适度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开展科技实践和创新工作,有活动资料;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做好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教育工作的意见》(攀委办〔2006〕52号),有社区合作共建,青少年教育、家长委员会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及资料。

每学年举办一次中小学文化艺术节、读书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绩显著,德育活动丰富,有活动资料;团委、关工委、学生会等机构常态化开展工作,有总结有计划有活动资料。

23.遵守国家、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无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问题。

24.教学常规管理到位;学籍管理规范;教材教辅征订使用规范。

25.按三级课程管理的相关要求开齐开足各级各类课程;教学组织和质量监控管理规范;有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

将普通话作为基本教育教学用语,推广使用规范汉字,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26.有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招录及管理制度及资料。

27.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教法学法改革不断有创新。

28.校长和教学副校长坚持听课、参加学科教研活动,校长不少于20节次/年,教学副校长不少于40节次/年。

29.落实《攀枝花市普通中小学校体育艺术五年行动计划》、《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活动的意见》精神。

开足开齐和上好体育、艺术、健康教育课程;有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计划和总结,有体育、艺术工作奖励制度;大课间活动和阳光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积极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加大学生体质监测力度,按时、准确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坚持每学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和每学期一次的视力监测,确保学生体质呈逐年上升趋势,视力不良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坚持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运动会、2—3项小型体育比赛和1次校园艺术节;规范学校卫生工作,坚持开展健康教育,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要求,重点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坚持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的卫生宣传月活动。

30.按时报送各类法定统计报表,内容完整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基本建设和物品采购严格执行统一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和办理程序;执行《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财经纪律,无违规违纪。

31.学校有现代教育技术领导小组和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并有相应管理机构人员;制定有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并有相应的实施记录和总结,制定教育信息化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8),并积极自筹资金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各类功能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上墙,使用安全,记录完整,使用效率高。

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育教学的学科覆盖率达90%,教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课时达50%。

电教技装类课题管理规范,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国家和省级课题申报、结题工作,省、市级示范校要有相应的省、市级课题在研,课题资料齐备;校本教研工作规范,活动有记录;校园网络安全,年检达标;中小学校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激活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数量不少于65%;初中以上学生的数量不少于50%;小学学生数量不少于5%。

中小学校中已建成与互联网连通的多媒体教室和教师网络备课室的学校,均接入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应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32.教育技术装备有专用保管室,账物相符,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有图书(阅览)室,图书流通率达60%以上(市电大教职工能确保上网查阅图书资料);演示实验开出率达95%以上,分组或探究实验达98%以上;初高中学生实验操作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做好实验教学“三开”及“四开放”工作,积极开展自制教具、读书征文、论文评比、竞赛、培训等活动;省、市级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必须参加相关的培训、自制教具及赛课活动。

按要求推进数字校园云平台管理使用工作。

各学校每月报送电教技装类信息不少于一条。

33.按《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设施软件配备基本标准》、《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标准》逐步实现达标配备;保证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20%用于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投入。

34.有县级以上在研教育科研课题,教育科研管理规范;校本教研工作规范,活动有记录。

35.档案管理达到省级三级标准以上(含三标);完成政务信息和宣传任务;信访工作机制健全,无反复投诉上访。

36.后勤机构健全,管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到位,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堂、宿舍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校内小卖部纳入管理,无违规销售问题;农村寄宿制学校后勤生活基地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只涉及钒钛高新区学校)。

37.校园风险服务体系健全。

校方责任险全覆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标;涉教商业保险管理规范。

38.安全、稳定、综治、警校共育等工作规范;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安全稳定信息无漏报迟报;安全工作制度健全,有完善的安全工作台帐;领导值日值周巡视到位、记录完整。

(四)办人民满意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9.落实《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学校制度文化、课程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建设得到加强。

40.以优化和提升办学思想理念为核心,学校创新和发展有新的亮点。

41.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为引领,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有新提高;学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有新的进展。

42.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增强;每年有70%以上学生受到班、校级以上各类表彰(计人次);完成年度德育工作任务;当年在校学生无重大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

43.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时上报国家数据库;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学生视力不良新发病率控制在5%以内;完成年度体育竞赛目标任务;当年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无传染病失控流行。

完成艺术工作年度任务。

44.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特别加分(以下特别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一)奖励加分和宣传加分见“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和钒钛高新区学校各种奖励加分及分值表”。

各项奖励加分和宣传加分按照以下分值折算后,再按照30%计算。

宣传报道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和钒钛高新区学校各种奖励加分及分值表

等级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学校奖

政府奖

5

3

2

2

1

0.7

0.7

0.5

0.3

部门奖

2

1

0.7

0.7

0.5

0.3

0.3

0.25

0.22

协会奖

0.7

0.5

0.3

0.3

0.25

0.22

0.22

0.2

0.18

教职工团体奖

政府奖

2

1

0.7

0.7

0.5

0.3

0.3

0.25

0.22

部门奖

0.7

0.5

0.3

0.3

0.25

0.22

0.22

0.2

0.18

协会奖

0.3

0.25

0.22

0.22

0.2

0.18

0.18

0.15

0.12

教职工个人奖(含论文)学生团体奖

政府奖

0.8

0.5

0.3

0.3

0.25

0.22

0.22

0.2

0.18

部门奖

0.3

0.25

0.22

0.22

0.2

0.18

0.18

0.15

0.12

协会奖

0.22

0.2

0.18

0.18

0.15

0.12

0.12

0.1

0.05

学生个人奖(含论文)

政府奖

0.3

0.25

0.22

0.22

0.2

0.18

0.18

0.15

0.12

部门奖

0.22

0.2

0.18

0.18

0.15

0.12

0.12

0.1

0.05

协会奖

0.18

0.15

0.12

0.12

0.1

0.05

0.05

0.02

0.01

宣传报道

政府

0.8

0.3

0.1

行业

0.3

0.1

0.05

说明:

1、所有奖项均在学年度时间范围内计分。

2、以学校名义获得的荣誉称号连续保持连续加分。

2、教职工在带有ISSN标志的杂志上发表发表论文的,按省级二等奖计分;在没有ISSN标志的杂志上发表的按市级二等奖计分。

3、宣传报道加分限国家级、省内和市内报刊,在非政府机关报上刊登的按部门奖计分,网站上刊登的除政府网站外均按部门计分。

4、“协会奖”指政府组织的与教育有关协会学会。

5、在中央、省、市教科所获得的奖励按照同级学会协会类计分。

6、学生类获奖有等级的只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有名次的只计前3名及以上,此外的不计奖加分。

7、集体类奖项未注明等级的按照同级三等奖计分。

8、学校获得有关的乡(镇、街办)的奖励按照市级三等奖计分。

9、宣传工作加分:

一是未完成宣传报道年度任务的按规定扣分;二是完成宣传报道任务后按加分方案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三是由学校提交完成任务统计和市电教(技装)中心发布的完成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计分;四是学校网页上的宣传报道由学校自主奖励,不在督导评估中加分。

10、重大荣誉奖项的加分。

依据学校提交的有关认定保持荣誉的文件,按规定计分,没有保持的不再计分。

学校新创建文明单位、卫生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绿色学校、校园文化先进学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学校等,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按照规定加分。

11、中小学、职教类学校集体加分占加分权重0.6、教职工个人加分占加分权重0.3、学生个人加分占加分权重0.1;特教、幼儿园类学校集体加分占加分权重0.4、教职工个人加分占加分权重0.3、学生个人加分占加分权重0.3;电大集体加分占加分权重0.6、教职工个人加分占加分权重0.4。

(二)积极自筹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成效明显,加0.5—1分。

(三)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五创联动”工作,成绩突出,加0.5—1分。

(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复核等成效显著,加0.5—1分。

四、特别扣分、特别降等、不予奖励项目

(一)特别扣分项目:

1.上年督导问题整改不好本年再次被扣分,扣2分。

2.学校工作没有做好造成直属集体被扣分,扣2分。

3.办学行为不规范,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发现指出后不及时纠正的扣2分。

4.对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查实的各类学校,年终督导评估不能评定为优秀,督导评估总分扣3分。

5.落实全域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工作不力,课堂教学效益差的,扣2分。

6.各类考试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二)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降低一个等级:

1.学校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2.因学校工作没有做好造成直属单位年度考核被降等。

3.学校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教职工触犯刑律被判处刑罚。

4.学校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被撤销。

5.发生卫生、防疫责任事故。

6.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

7.对违反了《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教学行为、管理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教师行为的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

8.违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设立重点班的。

(三)学校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一票否决不予奖励:

1.学校违纪违规受到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发生一般及以上涉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发生一般及以上教育维稳责任事件;因学校内部原因引起,发生集体上访,处置不及时有效,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4.对违反了《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教学行为、管理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教师行为的规定,影响恶劣的。

五、考核办法

(一)对市教育体育局履行教育体育工作职责的考核评价:

1.每年9月由督导室在市直属学校和钒钛高新区学校逐校开展对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和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履行职责的不记名问卷评价。

(问卷范围暂定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学校职代会部分代表;5分制评价)。

2.问卷结果的使用:

督导室完成问卷统计后,将结果送局党委审议确定使用办法。

3.对市教育体育局(含直属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考核按照5分制结论交局党委绩效考核时参考。

得分2分及其以下的部门应由分管领导谈话教育,督促当事部门应拿出整改办法,处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二)对市直属学校和钒钛高新区学校完成教育体育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评估:

1.考核评估工作分为过程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估两个部分。

过程考核由各责任处室、事业单位自行安排完成,督导室收集汇总。

2.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由督导室牵头(汇总或组织市政府督学进行目标责任综合督导评估),各处室协助,最后结果报局党委审定。

各处室、事业单位11月完成每一所学校年度目标任务的分类评价,督导室12月完成对所有学校的督导评估并收集汇总各处室、事业单位的评价意见,年底前形成市直属学校及钒钛高新区学校2015年度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导评估意见,呈报局党委审定。

(三)学校年度考核评分办法:

本年度学校责任有4大板块,44个责任条目及副本条目合计为评分条目,总分为100分,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副本责任条目第五条“智育质量不断提升”占总分的10%。

每一条目中包含的小条目以分号为单位平均计算分值。

学校督导考核总分为100分(以上“特别加分”不计入),达到95%以上督导考核评为优秀;达到90%以上评为良好;达到85%以上评为合格;得分达不到80%的为不合格。

市直属学校评为优秀等级的学校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总数的80%。

钒钛高新区学校和体育中学重点考核规范管理和促进发展问题,评估等级降低5个百分点进行考核。

考核评估获得合格以上等级的,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现行政策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考核评估不合格的,不予奖励。

钒钛高新区学校的奖励由钒钛高新区制定奖励办法实施。

附件:

2015年市直属学校(含钒钛高新区学校)目标责任书(副本)

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盖章)学校(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

二〇一五年月日二〇一五年月日

 

2015年市直属学校和钒钛高新区学校目标责任书

(副本各版块对应部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目标责任条目

(一)控制大班额。

起始年级消除大班额,其他年级大班额比例下降。

(二)完成“普九”任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必须保证片区生能全部入学,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证“普九”各项指标高标准完成。

小学6年巩固率、初中3年巩固率和义务教育9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坚持公开公平阳光招生原则,禁止择校乱收费行为。

(三)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

在学生自愿基础上,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推荐目录做好教材和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工作。

(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统筹学生假期和课余时间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五)智育质量不断提升:

1.指标体系

⑴小学:

当年教学质量监测各年级RSR值平均位次不低于过去三年各年级历次监测平均位次。

⑵初中:

当年教学质量监测各年级RSR值加权位次不低于过去三年各年级历次监测加权平均位次。

注:

当年加权位次=当年七年平均位次×25%+当年八年平均位次×25%+当年中考位次×50%。

⑶高中:

完成高考质量目标;完成高一、高二本科段人数与入口对比不低于95%。

2.分值分配:

总分10分。

有高中、初中、小学的学校:

高中3分,初中5分,小学2分。

有初中、小学的学校:

初中7分,小学3分。

3.评分办法

⑴小学:

达到的得满分,低1个位次扣总分的20%,扣完为止。

⑵初中:

达到的得满分,低1个位次扣总分的20%,扣完为止。

⑶高中:

高考质量目标占60%(重本15%,本科45%),达到的得满分,未达到的不得分;高一、高二本科段人数与入口对比占40%(高一、高二每学期各占10%),达到95%及以上的得满分,达到90%—95%(不含95%)的得一半分数,90%以下不得分。

(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严格执行攀教[2012]102号和攀财教[2014]5号的有关规定;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机制健全,资助程序规范;足额及时发放各项学生(幼儿)资助资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七)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九中、市十一中小、钒钛高新区学校)。

(八)完成“全面改薄”规划年度项目的建设任务。

(市九中、市十一中小)

二、普通高中学校目标责任条目

(一)控制大班额。

起始年级消除大班额,其他年级大班额得到有效控制。

(二)规范招生行为。

按照考试志愿录取学生,实行阳光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

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宣传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涉及招生宣传的系列文章及广告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不得招收同类别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

(三)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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