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诚信建设总结汇报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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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诚信建设总结汇报doc

县城诚信建设总结汇报

诚信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无形资产,是最大的环境、最具吸引力的名片。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建设“诚信”作为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发动,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打造诚信品牌,不断提升形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建设“诚信”提供组织保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工作,审时度势,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于年4月15日,率先成立了县诚信服务监督局,作为县委、县政府一个直属部门,从县纪委内部调剂三个行政编制,与县软建办、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专门负责全县诚信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及相关诚信问题的投诉、接待、受理和查处工作,并实行由工商局、人行等部门参加的“诚信”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诚信”创建及推进工作。

这一创新举措在全省属首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年11月,县委、县政府又专门下文成立了县建设“诚信”暨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的创新办与县诚信服务监督局、软建办、经济110合署办公。

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制。

二、开展诚信教育,为建设“诚信”营造良好环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社会无信不稳。

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

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县电视台、“”网站和“廉政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诚信”宣传专栏,广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以诚信为本,以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

同时,充分发挥公益广告渲染作用,在城乡交通主干道、公交站点、沿街路面显著位置悬挂、张贴诚信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建设“诚信”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开展广场咨询活动。

在全县深入开展以“大力营造‘诚信’新形象,全力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组织县直62个重点部门、重点岗位、120个中层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大型广场咨询活动,通过现场设立咨询台、开设热线电话等形式接受群众咨询,努力提高全社会建设“诚信”的参与意识。

据统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6万多份,现场接受咨询260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800多个。

三是开展诚信评比活动。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个体户”、“诚信价格单位”、“诚信药店”、“诚信医院”、“诚信花木企业”、“诚信建筑单位”等七大评比活动。

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成立诚信评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县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农林局、建设局等单位设立评比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评比活动的实施,制定评选标准、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奖惩措施,并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对评选出的诚信单位,在有效期内,对信贷、承接工程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先权,促使经营者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三、转变政府职能,为建设“诚信”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政府义不容辞。

近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着力打造诚信政府,为建设“诚信”创造了良好政务环境。

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按照“该除尽除”、“应减必减”的原则,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权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创新管理方式,今年以来,共废止了《关于下达地产品销售任务的通知》等15份文件,核减36个单位行政审批权290余项,改为备案制136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作流程图1632份。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

对凡是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文件,县政府领导一律召集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均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情度和参与度。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等系列文件,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行政机关各项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政策规定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均实行事前公开制度,并通过“”网站等载体定期对外发布。

以行政执法“窗口”单位为重点,凡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登记、办证、收费等事项一律公开,同时,要求全县各单位制定信息发布栏,定期公开社会关注的工程招标、社会保障、岗位公开竞争等热点事项。

四是实行“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完善县投资服务中心功能,强化窗口服务职责,要求所有窗口单位公开办事程序、前置条件、审批依据、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为客户和投资商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做到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一站式”服务办结县权范围内所有审批事项,努力为客商提供快捷的投资服务。

五是实行“立即就办”、“无借口工作法”

要求全县47个重点部门和73个县直中层窗口服务单位在本部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立即就办”提示牌,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时限、投诉监督电话等,做到“份内事情立即办,份外事情帮着办,外来投资优先办,重大事项联合办,多头管理协调办,上级审批协助办,群众有难上门办”。

同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坚决做到“为客商服务无借口、为发展服务无借口、执行上级任务无借口、执行工作纪律无借口、承担失误责任无借口”,努力为客商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

四、加快制度创新,为建设“诚信”奠定制度保障

一是实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设“诚信”工作面广量大,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为此,我县专门制定出台了《建设“诚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就营造“诚信”舆论氛围、构筑“政府、企业、公民”三大诚信载体、制订建设“诚信”相关制度等工作进行研究安排,切实解决“诚信”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45次,协调、查办涉及诚信问题案件、纠纷490余起。

二是实行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许制度。

按照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的“三个有利于”要求,制定出台了《机关工作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许制度》,合理确定工作时限。

行政机关在受理相对人的各种申请后,无论是否准予,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办结,超出规定时限的视为批准;企业或个人向机关申请的事项,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县委、县政府会办或并联审批工作时,参与部门没有按时派员参会或审批的,视为该部门默许会办结果或并联审批通过项目。

三是实行工作会办制度。

在XX年,我县针对部分政府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扎实、不全面的现实,创新工作落实形式,实行工作会办制度,推动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面对具体问题、具体工作想办法、定措施、抓落实。

把县级领导成员和各诚信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无形资产,是最大的环境、最具吸引力的名片。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建设“诚信”作为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发动,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打造诚信品牌,不断提升形象,有

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建设“诚信”提供组织保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工作,审时度势,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于年4月15日,率先成立了县诚信服务监督局,作为县委、县政府一个直属部门,从县纪委内部调剂三个行政编制,与县软建办、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专门负责全县诚信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及相关诚信问题的投诉、接待、受理和查处工作,并实行由工商局、人行等部门参加的“诚信”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诚信”创建及推进工作。

这一创新举措在全省属首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年11月,县委、县政府又专门下文成立了县建设“诚信”暨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的创新办与县诚信服务监督局、软建办、经济110合署办公。

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制。

二、开展诚信教育,为建设“诚信”营造良好环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社会无信不稳。

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

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县电视台、“”网站和“廉政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诚信”宣传专栏,广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以诚信为本,以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

同时,充分发挥公益广告渲染作用,在城乡交通主干道、公交站点、沿街路面显著位置悬挂、张贴诚信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建设“诚信”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开展广场咨询活动。

在全县深入开展以“大力营造‘诚信’新形象,全力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组织县直62个重点部门、重点岗位、120个中层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大型广场咨询活动,通过现场设立咨询台、开设热线电话等形式接受群众咨询,努力提高全社会建设“诚信”的参与意识。

据统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6万多份,现场接受咨询260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800多个。

三是开展诚信评比活动。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个体户”、“诚信价格单位”、“诚信药店”、“诚信医院”、“诚信花木企业”、“诚信建筑单位”等七大评比活动。

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成立诚信评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县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农林局、建设局等单位设立评比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评比活动的实施,制定评选标准、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奖惩措施,并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对评选出的诚信单位,在有效期内,对信贷、承接工程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先权,促使经营者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三、转变政府职能,为建设“诚信”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政府义不容辞。

近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着力打造诚信政府,为建设“诚信”创造了良好政务环境。

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按照“该除尽除”、“应减必减”的原则,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权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创新管理方式,今年以来,共废止了《关于下达地产品销售任务的通知》等15份文件,核减36个单位行政审批权290余项,改为备案制136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作流程图1632份。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

对凡是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文件,县政府领导一律召集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均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情度和参与度。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等系列文件,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行政机关各项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政策规定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均实行事前公开制度,并通过“”网站等载体定期对外发布。

以行政执法“窗口”单位为重点,凡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登记、办证、收费等事项一律公开,同时,要求全县各单位制定信息发布栏,定期公开社会关注的工程招标、社会保障、岗位公开竞争等热点事项。

四是实行“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完善县投资服务中心功能,强化窗口服务职责,要求所有窗口单位公开办事程序、前置条件、审批依据、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为客户和投资商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做到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一站式”服务办结县权范围内所有审批事项,努力为客商提供快捷的投资服务。

五是实行“立即就办”、“无借口工作法”

要求全县47个重点部门和73个县直中层窗口服务单位在本部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立即就办”提示牌,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时限、投诉监督电话等,做到“份内事情立即办,份外事情帮着办,外来投资优先办,重大事项联合办,多头管理协调办,上级审批协助办,群众有难上门办”。

同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坚决做到“为客商服务无借口、为发展服务无借口、执行上级任务无借口、执行工作纪律无借口、承担失误责任无借口”,努力为客商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

四、加快制度创新,为建设“诚信”奠定制度保障

一是实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设“诚信”工作面广量大,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为此,我县专门制定出台了《建设“诚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就营造“诚信”舆论氛围、构筑“政府、企业、公民”三大诚信载体、制订建设“诚信”相关制度等工作进行研究安排,切实解决“诚信”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45次,协调、查办涉及诚信问题案件、纠纷490余起。

二是实行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许制度。

按照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的“三个有利于”要求,制定出台了《机关工作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许制度》,合理确定工作时限。

行政机关在受理相对人的各种申请后,无论是否准予,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办结,超出规定时限的视为批准;企业或个人向机关申请的事项,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县委、县政府会办或并联审批工作时,参与部门没有按时派员参会或审批的,视为该部门默许会办结果或并联审批通过项目。

三是实行工作会办制度。

在XX年,我县针对部分政府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扎实、不全面的现实,创新工作落实形式,实行工作会办制度,推动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面对具体问题、具体工作想办法、定措施、抓落实。

把县级领导成员和各诚信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无形资产,是最大的环境、最具吸引力的名片。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建设“诚信”作为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发动,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打造诚信品牌,不断提升形象,有

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建设“诚信”提供组织保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工作,审时度势,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于年4月15日,率先成立了县诚信服务监督局,作为县委、县政府一个直属部门,从县纪委内部调剂三个行政编制,与县软建办、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专门负责全县诚信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及相关诚信问题的投诉、接待、受理和查处工作,并实行由工商局、人行等部门参加的“诚信”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诚信”创建及推进工作。

这一创新举措在全省属首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年11月,县委、县政府又专门下文成立了县建设“诚信”暨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的创新办与县诚信服务监督局、软建办、经济110合署办公。

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制。

二、开展诚信教育,为建设“诚信”营造良好环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社会无信不稳。

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

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县电视台、“”网站和“廉政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诚信”宣传专栏,广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以诚信为本,以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

同时,充分发挥公益广告渲染作用,在城乡交通主干道、公交站点、沿街路面显著位置悬挂、张贴诚信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建设“诚信”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开展广场咨询活动。

在全县深入开展以“大力营造‘诚信’新形象,全力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组织县直62个重点部门、重点岗位、120个中层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大型广场咨询活动,通过现场设立咨询台、开设热线电话等形式接受群众咨询,努力提高全社会建设“诚信”的参与意识。

据统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6万多份,现场接受咨询260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800多个。

三是开展诚信评比活动。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个体户”、“诚信价格单位”、“诚信药店”、“诚信医院”、“诚信花木企业”、“诚信建筑单位”等七大评比活动。

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成立诚信评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县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农林局、建设局等单位设立评比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评比活动的实施,制定评选标准、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奖惩措施,并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对评选出的诚信单位,在有效期内,对信贷、承接工程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先权,促使经营者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三、转变政府职能,为建设“诚信”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政府义不容辞。

近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着力打造诚信政府,为建设“诚信”创造了良好政务环境。

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按照“该除尽除”、“应减必减”的原则,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权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创新管理方式,今年以来,共废止了《关于下达地产品销售任务的通知》等15份文件,核减36个单位行政审批权290余项,改为备案制136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作流程图1632份。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

对凡是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文件,县政府领导一律召集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均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情度和参与度。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等系列文件,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行政机关各项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政策规定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均实行事前公开制度,并通过“”网站等载体定期对外发布。

以行政执法“窗口”单位为重点,凡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登记、办证、收费等事项一律公开,同时,要求全县各单位制定信息发布栏,定期公开社会关注的工程招标、社会保障、岗位公开竞争等热点事项。

四是实行“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完善县投资服务中心功能,强化窗口服务职责,要求所有窗口单位公开办事程序、前置条件、审批依据、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为客户和投资商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做到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一站式”服务办结县权范围内所有审批事项,努力为客商提供快捷的投资服务。

五是实行“立即就办”、“无借口工作法”

要求全县47个重点部门和73个县直中层窗口服务单位在本部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立即就办”提示牌,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时限、投诉监督电话等,做到“份内事情立即办,份外事情帮着办,外来投资优先办,重大事项联合办,多头管理协调办,上级审批协助办,群众有难上门办”。

同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坚决做到“为客商服务无借口、为发展服务无借口、执行上级任务无借口、执行工作纪律无借口、承担失误责任无借口”,努力为客商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

四、加快制度创新,为建设“诚信”奠定制度保障

一是实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设“诚信”工作面广量大,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为此,我县专门制定出台了《建设“诚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就营造“诚信”舆论氛围、构筑“政府、企业、公民”三大诚信载体、制订建设“诚信”相关制度等工作进行研究安排,切实解决“诚信”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45次,协调、查办涉及诚信问题案件、纠纷490余起。

二是实行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许制度。

按照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的“三个有利于”要求,制定出台了《机关工作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许制度》,合理确定工作时限。

行政机关在受理相对人的各种申请后,无论是否准予,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办结,超出规定时限的视为批准;企业或个人向机关申请的事项,答复时限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县委、县政府会办或并联审批工作时,参与部门没有按时派员参会或审批的,视为该部门默许会办结果或并联审批通过项目。

三是实行工作会办制度。

在XX年,我县针对部分政府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扎实、不全面的现实,创新工作落实形式,实行工作会办制度,推动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面对具体问题、具体工作想办法、定措施、抓落实。

把县级领导成员和各诚信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无形资产,是最大的环境、最具吸引力的名片。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建设“诚信”作为创优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发动,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打造诚信品牌,不断提升形象,有

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建设“诚信”提供组织保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工作,审时度势,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于年4月15日,率先成立了县诚信服务监督局,作为县委、县政府一个直属部门,从县纪委内部调剂三个行政编制,与县软建办、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专门负责全县诚信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及相关诚信问题的投诉、接待、受理和查处工作,并实行由工商局、人行等部门参加的“诚信”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诚信”创建及推进工作。

这一创新举措在全省属首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年11月,县委、县政府又专门下文成立了县建设“诚信”暨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的创新办与县诚信服务监督局、软建办、经济110合署办公。

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制。

二、开展诚信教育,为建设“诚信”营造良好环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社会无信不稳。

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

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县电视台、“”网站和“廉政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诚信”宣传专栏,广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以诚信为本,以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

同时,充分发挥公益广告渲染作用,在城乡交通主干道、公交站点、沿街路面显著位置悬挂、张贴诚信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建设“诚信”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开展广场咨询活动。

在全县深入开展以“大力营造‘诚信’新形象,全力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组织县直62个重点部门、重点岗位、120个中层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大型广场咨询活动,通过现场设立咨询台、开设热线电话等形式接受群众咨询,努力提高全社会建设“诚信”的参与意识。

据统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6万多份,现场接受咨询260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800多个。

三是开展诚信评比活动。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个体户”、“诚信价格单位”、“诚信药店”、“诚信医院”、“诚信花木企业”、“诚信建筑单位”等七大评比活动。

由县诚信服务监督局牵头,成立诚信评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县经贸局、工商局、物价局、药监局、卫生局、农林局、建设局等单位设立评比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评比活动的实施,制定评选标准、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奖惩措施,并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对评选出的诚信单位,在有效期内,对信贷、承接工程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先权,促使经营者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三、转变政府职能,为建设“诚信”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政府义不容辞。

近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着力打造诚信政府,为建设“诚信”创造了良好政务环境。

一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按照“该除尽除”、“应减必减”的原则,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权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创新管理方式,今年以来,共废止了《关于下达地产品销售任务的通知》等15份文件,核减36个单位行政审批权290余项,改为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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