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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docx

煤矿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陆合集团恒泰南庄煤业

监测监控系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煤矿监控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本矿安全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严格执行各种职责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负责检查本矿监控室各项工作:

第四条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监管处理决定书,及时回复:

第五条负责管理本矿维检员和监控员的工作:

第六条负责确保煤矿监控室各项记录的完整,准确有效,并及时归档:

第七条每天检查各种报表、故障记录、交接班记录、维检记录、联网数据上传情况,甲烷传感器校验情况等是否进行详细记录登记,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案;

第八条负责提高煤矿监控室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煤矿监控室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本矿安全信息网路的全程监控工作,并将各种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第二条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正确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向监控室主任和领导汇报,同时将情况上报县监控调度室,存档备案:

第三条负责每天填写各种报表、故障记录、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联网上传情况、甲烷传感器校验情况等,并将资料存档备案:

第四条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异常情况处理登记表》:

发现瓦斯超限、主扇停风、无数据、断线、曲线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煤矿监控室主任、矿值班领导,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先监控调度室,存档备案:

第五条监控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排除,必须立即通知矿监控室主任同时填写《煤矿监控系统故障申告程序处理表》及时通知服务单位处理,同时上报县监控调度室备案,在故障期间煤矿必须安排维检员采取安全措施,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煤矿监控室监控员收到上级的监管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监控室主任和矿值班领导,同时在十分钟内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调度室。

若情况消除则只向县监控调度室报发结果,以备核查。

第七条煤矿监控室监控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统一,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

煤矿监控室维检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检查、巡检工作,及时存档备案:

第二条每天煤矿维检员到井下各工作面检查监控系统线路、设备居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煤矿监控室主任,存档备案:

第三条煤矿企业要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日检查制度和巡检制度:

日检查制度主要包括:

井下各安全监控系统线路、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甲烷传感器是否校验:

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监测仪器测定值与甲烷传感器显示值进行对照:

将对照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室。

巡检制度主要包括:

巡检工作每十天进行一次,维检员要对所有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进行测试、校验:

对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及故障电进行测试、检修。

打印井下巡检后各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超限记录及相关报表。

巡检表和相关报表必须有煤矿维检员和监控主任签字盖章。

并将巡检报告及时移交给本矿监控室,由本矿监控室监控员及时上报小队和县级监控调度室:

并存档备案。

 

微机室值班员岗位职责

一、严守工作岗位,做到五不:

不迟到早退、不睡岗、不脱岗、不干私活、不会私客,集中思想认真工作。

二、熟悉安全监测有关规定和本室配电系统及计算机业务知识。

三、随时掌握计算机运行情况,做到各种运行记录,熟悉主机系统软件的各种指令,能随时调用有关数据和图表。

四、加强要害管理,非工作人员进入本机房必须登记,并持有关领导批准手续。

五、爱护设备,加强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时常保证设备及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六、计算机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七、必须注意环境卫生。

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八、必须注意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九、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十、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十一、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十二、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十三、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十四、严禁吸烟、饮酒、打闹、娱乐等活动。

 

计算机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网络安全生产情况,监测监控工作。

二、值班期间如有异常情况,必须严格按《异常情况处理规定》严格执行。

三、严格操作规范,禁止私自改变机房设备的配置或设备。

四、积极配合领导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及软件使用要求及时上报。

五、爱护机房设备,遵守机房管理规定,保持机房有良好的卫生状况。

六、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正确操作,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七、负责安全信息和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查询、统计、上报和分析工作,及时对各种资料备份和存档。

八、计算机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九、必须注意环境卫生。

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十、必须注意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十一、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十二、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十三、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十四、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十五、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信息数据资料保管制度

一、日数据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二、日报表文字分析保存两年以上。

三、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通知和传真电文,分类保存两年以上。

四、报警记录及瓦斯超限记录作为永久保存资料。

五、建立存档保密制度,各项数据和记录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机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保持操作平台干净、整洁。

二、保持微机柜上无灰尘、无痕迹。

三、保持机房地面干净、无杂物。

四、档案室各类文件分类摆放,衣物摆放整齐。

五、必须注意环境卫生。

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六、必须注意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七、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八、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九、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十、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十一、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煤矿监控室职责

第一条负责本矿安全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检查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条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监管处理决定书,并及时回复;

第三条定期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填写各种工作日志和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向煤矿值班领导及县级监控调度室上报,同时存档备案;

第五条煤矿企业要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日检查制度和巡检制度。

日检查制度主要包括:

井下各安全监控系统线路、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甲烷传感器是否校验:

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监测仪器测定值与甲烷传感器显示值进行对照:

将对照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室。

巡检制度主要包括:

巡检工作每十天进行一次,维检员要对所有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进行测试、校验:

对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及故障电进行测试、检修。

第六条负责煤矿安全信息和安全监控数据的全程监测、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对各种资料备份和存档;

第七条负责安全监控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

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煤矿值班领导,上报县级监控室。

矿值班领导立即安排维修人员处理。

将处理结果上报县级监控调度室;

第八条煤矿监控室坚持持证上岗、人证统一,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装置的设置

1、回采工作面监控装置的设备;T0探头设置在上隅角,T1探头设置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不得大于10米处;T2探头设置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距全风压混合出10-15米处。

2、双巷并进掘进工作面装置的设置:

T1探头设置在掘进工作面正巷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米;T2探头设置在掘进工作面正巷距全风压混合处10—15米处;

3、T3探头设置在掘进工作面副巷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米;T4探头设置在副巷距全风压混合处10—15米。

回风流有设置机电硐室时,甲烷传感器应设在距硐室进风口3—5米的地方。

4、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甲烷和负压传感器。

5、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校、检验、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内,设备必须上架,距巷道地板不低于300mm。

6、传感器应垂直吊挂,其传感器元件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风速、压差、温度等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地实际测值的地点。

7、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二、检测系统的信息处理

1、地面中心站必须有一名值班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终端机屏所显示的各种信息及各测点变化情况。

2、值班人员要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并负责打印监测点日报表,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及事故报警后,应立即通知调度室。

3、值班长、中心站组长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存在问题送通风科、生产矿长批示后报送矿长阅示。

4、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储存的资料,更好的指挥安全生产。

5、通风科应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矿井检测数据,综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瓦斯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监控装置的使用、维护、管理

1、地面中心站值班工、井下检测维护工要严格按“三大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2、监控时对传感器的种类、数据和位置及控制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进行确定,并绘制系统图。

3、维检员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移动、回撤和维护工作,监控装置在安装时使用单位必须配合安装。

4、监控装置必须按照说明在地面调试,运行合格后方可安装,安装与调试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

5、监控装置的调校工作必须由维检员来完成,其他人不得乱动。

6、维检员每隔10天对监控装置进行全面检修、清理、调试、校正,安全员、瓦斯员要配合检测工调校,调校完毕后,必须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7、安全装置、传感器电缆由所在范围的队组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监控室汇报,对故意破坏、隐瞒、偷盗的要严肃处理。

8、井下监控安装发生故障时,维检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该故障设备正常的运行工作,否则严肃处理。

9、放炮时,瓦斯员与现场带班长及放炮员将传感器放到安全地点后方可放炮,放炮后要及时将传感器放回原位置。

10、监控装置因故障等其它原因断电时,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或者故障处理后方可人工复电。

11、传感器要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前移,并始终保持规程规定的距离。

12、维检员要对移动的监控装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出现误差时要及时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监控装置。

13监控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由管辖区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检修,与监控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需停运时,要及时汇报监控室,经矿总技术员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检修。

 

瓦斯监测装置管理制度

1、矿监控室、机电科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和使用工作。

2、监测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凡属与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维护安装。

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上井检修。

3、井下检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

调试时应携带超过1.5%的CH4标准气体、空气样、便携式瓦斯鉴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修记录。

4、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现场瓦斯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但断电装置必须在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止作业。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

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与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

停运期间,由专职瓦斯员负责检查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人工立即切断工作面和回风系统的全部电源,等装置恢复正常运行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

5、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两台设备误差大于0.1%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监测人员应及时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装置,以确保安全。

6、瓦斯员、放炮员、采掘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所管辖范围内监测装置和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当班机电工汇报,并向矿监控室汇报。

7、使用监测装置断电地点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工作。

8、对需要移动的传感器、声光箱及电缆,只准在瓦斯员监督下,由采掘队班组长、放炮员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停用监测监控装置必须经矿领导批准,否则追究停用者的责任。

 

机房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是当日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证机房24小时有专人值班。

四、机房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当面交接各种处理情况,接班人员应认真检查各种机器设备运转情况,认真检查机房安全情况,履行签字手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机房与操作平台整洁卫生,不得将闲杂人员带入机房,并严格遵守《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六、严禁工作人员在微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保证机房安全是保障监控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值班人员一定要以此为天职,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严谨,再严谨,以确保上传下达顺利畅通。

八、必须注意环境卫生。

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九、必须注意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十、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十一、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十二、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十三、坚持每天下班之前将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十四、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探头必须按规定进行设置,一号探头设置在巷道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二号探头设置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距全风压汇合处10-15米处;三号探头设置在局扇进风侧3-5米处。

2、装置应设置在顶板完好、支护完好、无淋水的安全地点,设备必须上架。

探头应垂直悬挂在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的位置。

3、维检员负责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及回撤工作,装置的安装与调试必须由维检员按规定进行操作,其他人不得乱动。

4、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5、维检员负责对所管辖区范围内的装置维护、调试,全面检查及清扫工作,并填写检查、调试、维护日记,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6、维检员每10天对装置进行一次全面调试,调试时瓦检员必须用瓦检仪与电工配合维检员调校,装置出现故障时,维检员及电工要及时进行维修,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维检员与电工的工作。

7、作业队组负责本采掘面装置的保管与使用,由瓦斯员监督检查,如装置被损坏或者显示异常,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对破坏、偷盗者要严肃查处。

8、瓦斯员、放炮员、掘进面的班组长每班次至少对所辖范围内的装置及电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协助维检员处理。

9、放炮时放炮员要将探头放到安全地点,方可放炮,放炮后要及时将探头放回原位置,否则瓦斯员有权停止该作业点的一切作业。

10、使用装置断电的掘进工作面严禁自动复电,只有作业点瓦斯浓度降至《规程》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11、探头要随着掘进面推进前移,并始终与掘进面保持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处,由现场瓦斯员、掘进面带班长负责。

12、对经常移动的探头、电缆由掘进队队长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移动,严禁擅自移动和使用。

13、维检员对移动后的探头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发现误差,应及时对装置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

14、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由管辖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检修,与装置有关部门的电器设备需停电检修时,并需装置停运时,要及时汇报调度室,经矿总工同意,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检修。

 

瓦斯监测、超限处理制度

一、操作员应负责终端显示器24小时不间断正常监测监控,并认真填写监测记录和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把以下内容交代给下一班: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过程及结果;

2、井下传感器运行状况、断电、报警地点和次数;

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及机房内的卫生与其它要注意的事项。

三、对井下瓦斯变化较大的区域,要详细跟踪监视,如发现瓦斯浓度有急剧上升趋势,应立即向通风矿长和有关领导汇报并做详细记录,一边及时调动有关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制定出措施进行处理,如瓦斯超限报警应把超限原因和制定的措施向县监控调度室汇报并详细记录、存档。

四、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并存档。

五、与井下维检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并做好校正记录存档。

六、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监控日检查制度

煤矿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工作,由各煤矿安全矿长负责、维检员、监控员具体实施。

日常检查工作要求每天进行一次。

日检工作结束后填写日常检查报表,经有关矿领导批复后存档备案。

日常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监控主机硬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使用听、看、摸的方法进行,听听监控主机有无异常声音,听听音响是否有声音;看看监控主机的外表是否干净,有无异物(水、油)流入主机内;摸摸硬件设备的外壳温度是否过高。

2、检查监控主机操作系统和监控系统软件运行是否正常

监控主机操作系统如能正常启动,且无错误提示的话,可正常打印出监控数据,可调取历史数据,可认为监控系统软件运行正常。

3、检查各传感器显示数据是否正常

在监控系统软件检查各传感器编号、名称、数量,类型的设定是否与井下实际安装的传感器一致,且监测数据能否正常显示。

4、检查监控系统数据是否能正常上传

如中煤、三恒、天地等厂家的监控系统都专门做有数据上传程序,在其程序窗口中有显示关于监控数据上传的提示,检查提示是否正常(各厂家的提示有区别)。

5、检查主控接口运行是否正常

主控接口上有几个指示灯,分别表示电源、上行、下行等,要注意其正常工作时每个灯的状态,是常亮、还是交替闪烁。

每天检查主控接口的指示灯的状态是否与往日一样。

6、检查监控系统线路是否完好

检查监控线路是否完好,悬挂是否整齐,井下矿车、井下爆破是否对监控信号线路造成损坏。

7、检查井下分站是否运行正常

检查井下分站及分站电源是否有失爆现象;检查井下分站的显示数据是否正常;检查各指示灯状态是否正常;检查分站与主控接口、分站与各传感器的接线是否完好。

8、检查井下各传感器是否正常

检查瓦斯传感器是否有校验标签;检查瓦斯传感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检查传感器外表是否损坏现象;检查瓦斯传感器悬挂位置和地点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瓦斯传感器的显示值是否正常。

9、其它类型传感器的内容

检查传感器外表是否有损坏现象;检查传感器悬挂位置和地点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定期巡检制度

煤矿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工作,由各煤矿安全矿长负责,监控室主任、维检人员、监控员具体落实。

定期巡检工作要求每旬进行一次。

巡检工作结束后内将巡检报告和相关报表存档同时传真至所属小队和所属县监控室备案。

巡检内容包括如下内容:

1、检查监控室各工作报表填写是否正确

维检员每旬检查监控员每天填写的工作日志、日报表、交接班记录、传感器校验登记记录、传感器使用记录、异常情况报告处理表、安全监控系统巡检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通信线路故障申告表、煤矿瓦斯检查日报表、检查联网数据上传情况等资料。

2、检查监控系统的模拟图、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与井下是否一致

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掘进工作面的延伸和工作面搬家。

煤矿的监控系统的模拟图(电子图)和布置图要及时根据井下的变化进行修改。

布置图由煤矿技术负责人进行修改,监控员根据修改后布置图对模拟图(电子图)进行修改。

3、检查备用主机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做出相应的修改。

当监控主机出现故障后不能及时修复,为了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要启用备用监控主机。

备用主机是否能正常运行对于系统而言是很重要的。

备用主机的检查和监控主机的检查是一样的,且监控主机的设置改变要及时对备用主机进行修改。

做到备用主机与使用中的完全一致的为标准。

4、检查监控系统软件中关于闭锁功能的设置是否正确

不同的厂家,对于三大闭锁的设置也不一样。

有些厂家是在监控主机中设定,在闭锁信息由监控主机自动下传到各井下分站内如三恒、天地。

有些厂家是在井下分站上设定如中煤。

三大闭锁功能的实现都是由此处的设置来决定的,所以这里的设置必须由维检员来设定,不能随意设定。

5、检查井下各工作面的瓦电闭锁是否能实现

维检员要自带超过1.5%标准气样对井下各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情况进行测试。

回采工作面:

用标准气样给瓦斯传感器冲气,当传感器的瓦斯值超过1.5%后,检查回采面及回风巷中的非本安型电气设备是否断电。

掘进工作面:

用标准气样给瓦斯传感器冲气,当传感器的瓦斯值超过1.5%后,检查回风流中的非本安型电气设备是否断电。

局部通风机不能停止工作。

注:

监控系统在日常检查和定期巡检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后,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人工瓦斯数据与

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对比制度

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

使用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矿监控室监控员。

当两者读数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下井维检员或瓦斯员应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发现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安全监控部门进行处理。

 

甲烷传感器调校制度

煤矿企业要执行甲烷传感器定期调校制度(7日调校一次)。

同时要详细登记甲烷传感器校验登记记录、使用记录。

每日对井下甲烷传感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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