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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保卫科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保卫工作“十要”

工作要认真,思想要端正。

服装要整洁,形象要树立。

出击要迅速,打击要有力。

盘查要仔细,巡检要到位。

处世要果断,考虑要周全。

 

第一章总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公司,热爱自己的岗位,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严于律己、履行职责,及时负责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严守办案机密,加强组织观念,维护企业利益,出现案件,由科长安排专人负责侦察审理,不准私自行动。

四、团结同志、互相帮助、严禁搬弄是非、挑拨离间、造谣滋事、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声誉。

五、关键时刻要冲锋陷阵、勇往直前、严禁临阵脱逃。

六、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和集体形象,严禁着奇装异服、染头刺青和交接社会不良青年。

严禁着警服外出或在厂区内招惹是非,影响保卫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后果自负外还将严肃处理。

七、爱护公共设施及警用器材。

凡造成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赔偿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八、上级领导调查问题时,不准隐瞒或欺骗,必须如实的反映情况。

 

第二章行为准则及文明规范

一、保卫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修养,注意言行,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行为准则适用于全体保卫人员。

第二章廉政制度

第四条不准在执法环节上执法犯法;不准参与、保护、包庇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坚决抵制说情风,秉公执法。

第六条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

第七条不准利用办理案件等工作之便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第八条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敲诈勒索、中饱私囊。

第九条不准用公款请吃请喝、游山玩水、铺张浪费。

第十条不准侵吞、挪用赃款赃物、罚没款物和捡拾物品。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为干部群众服务。

第十二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避风险,机智勇敢,团结战斗。

第十三条遵纪守法,文明办案;不打人骂人,不刑讯逼供,不执法违法。

第十四条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敢于碰硬,不回避矛盾。

第十五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上下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不主观臆断,不道听途说,不偏听偏信。

第十七条注意思想修养,反对自由主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积极维护集体荣誉。

第十八条增强组织观念,遇事请示汇报,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第十九条积极同有关部门协作,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不耍特权。

第二十条严格保密规定,不准同无关人员谈论厂区治安保卫事宜;不准泄露侦查手段,不准泄露案情。

要为检举人保密。

第二十一条对待同志:

言语要诚恳、谦虚、直爽;要说关心话、商量话;不说挖苦话、不说偏激话、低级话。

第二十二条对待领导:

语言要尊重,认真、诚实;要说请教话、虚心话;不说恭维话、贬低话、虚假话。

第二十三条对待员工:

言语要谨慎、诚恳、坦率、热情;要说贴切话、信任话、和蔼话;不说斥责话、埋怨话。

第二十四条对待违法人:

言语要严肃、认真、合法;要讲政策、讲利害、讲道理;不讲违法话、多余话、无根据话。

第二十五条对待受害人:

言语要同情、宽慰、稳妥;要讲安慰话、对症话;不说刺激话、推脱话、责备话。

第二十六条对待证人:

言语要清楚、明确、讲理;按政策说话,要说启发话、信任话;不说威逼话、无理话。

第二十七条对待来访群众:

言语要关切、耐心、细致;要说关心话、劝导话、严谨话;不说嫌弃话、无原则话。

第四章行为规范

第二十八条尽职尽责:

遇到问题不躲不绕,不推脱不依靠,主动解决,积极工作;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讲清道理,并主动帮助转给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仪表端庄:

着装要合体整洁;执行公务时不敞怀,不歪戴帽,不抄袖;走路时不抽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不乱倒脏物。

第三十条礼貌待人:

来人办事热情接待,让座端水,认真办理,送客出门;外出办事进屋敲门,不摆架子,讲究礼仪,使用文明语言。

第三十一条遵守法纪:

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公务时不刁难群众;询问当事人时讲究方法,不耍权威;询(讯)问违章违法人员时不打骂、不变相体罚。

第三十二条作风正派:

工作踏实,实事求是;举止庄重,行为不轻佻;不开庸俗玩笑,不做有损形象的事。

第三十三条联系群众:

经常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关心群众,多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做实事。

第三十四条不徇私情:

送礼不收,请客不到;方便不讨,便宜不占,秉公办事。

第三十五条注意保密:

不泄露秘密;不外带、不探听、不传递公司和保卫工作机密。

二、保卫科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规范

1、忠于祖国,维护公司尊严;坚守岗位,竭尽全力;大胆工作,敢于负责,努力学习,钻研业务。

2、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尊重事实,机动灵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3、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4、服务群众,宽厚待人;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生活检点,自尊自爱;遵纪守法,维护正义。

二、语言行为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准确、简洁。

准确,即要求在工作交际中要用恰当的语言,明白准确的表达必要的内容。

简洁,即要求用最精练的语言表达完整的内容。

2、思维要敏捷周密,表达要条理清楚,给人以言之有理之感。

3、忌说脏话、粗话、严禁生、冷、硬。

(二)谈话时要求

1、禁忌心不在焉;禁忌搔头、抠鼻、摇腿、搓灰。

2、别人谈话时,不随便打断别人说话,或评价其谈话内容。

3、走进他人和上级领导办公室,应先敲门待对方允许后方可进入。

如见有人正在谈话,应主动退出。

若有急事要说,在征得同意并向客人表示歉意后再进行自己的谈话。

(三)打电话的要求

1、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当电话铃响两声后,应拿起话筒:

“这是保卫科办公室,请问您有什么事”?

或者“这是保卫科×门,请问您有什么事?

”,“请问您找哪位”或是“您需要什么帮助”?

禁用“你是谁?

哪个单位的?

”“你们是什么关系?

”等语言。

若对方的事很重要,要找的人又不在,接电话人应主动问“是否需要转告?

”,并按对方要求认真及时地办理。

2、在电话中接到有关单位邀请或会议通知时,应热忱致谢。

3、打电话时,吐字要清晰,用词要适当,声音要缓和,避免过低或高声尖叫。

(四)实行“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十字文明礼貌用语。

三、仪表举止行为规范

(一)日常工作时的一般要求

1、遵守时间。

严格请销假制度。

2、对领导交办的每项任务,要按时圆满完成,不能按时圆满完成的,要及时告知,并说明原由。

3、对来访者要礼貌,按规定及时办理手续;办公室有来访者,应站起迎接并表示问候。

请来访者入座、冲茶。

4、握手的礼貌。

握手应姿势得当,轻重适宜。

男女相见,一般情况女同志先伸手。

遇长辈或领导应当长辈或领导伸出手后再握。

5、进入他人办公室前,应先敲门,待对方允许后再进入。

(二)服饰要求

1、服饰打扮要朴素、整洁大方、得体,工作期间一律要求着制服(保卫人员着警服,保安员按规定着装),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超短裙。

2、男同志发不压耳,不留胡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手镯等饰物。

3、要挂牌上岗,接受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纪律行为规范

1、按时上班,坚守岗位。

2、上岗时不串岗,不聚众谈话,不讲闲话,不大声喧哗。

不会私客,不吃东西,不打扑克,不下棋,不玩游戏等。

3、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业余时间不酗酒,严禁吵嘴、骂架、打架。

五、卫生行为规范

遵守卫生制度,服装整洁。

维护公共卫生,讲究宿舍内务卫生。

不乱倒杂物,不随地吐痰。

定期洗澡、理发、修剪指甲。

第三章:

职责

一、保卫科工作职责

1、在公司党总支及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厂内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保持厂区安全稳定。

针对安全保卫方面存在问题主动提出建议,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为党总支和经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2、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情报信息网络,掌握厂区内部敌情、政情,严防各类敌对势力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确保厂区政治稳定。

3、依靠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重点要害部位档案,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加强厂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案件。

对公司内有轻微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5、经常开展以要害部位为重点,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和监督有关部门整改。

6、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自我防范、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增强干群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7、对厂区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战时完好、有效。

8、与相关部门一起及时应对和处置群体、突发事件;参与上级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加强对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10、承担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保卫科科长职责

1、在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消防保卫科的各项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工作,根据不同时期的消防保卫状况,制定消防保卫防范措施,确保企业内部消防、治安环境秩序良好,保障企业建设发展。

2、负责审核秘书起草的各类文件、材料,保证文件、材料的准确、规范。

3、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工作规范,装备完善。

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监督相关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领导本科人员,做好本科的业务工作,加强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搞好“四防”等宣传教育,协调、组织对公司员工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监督职工遵纪守法,保障职工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6、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全厂治安消防重点和要害部位实际情况,加强重点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

7、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厂区安全。

负责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卫警卫任务的安排。

8、协助政府、公安、消防机关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的各种案件,做好协调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

9、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科长不在时代理科长主持工作。

三、保卫干部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实施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年度计划的工作任务。

2、负责对全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科领导汇报,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3、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全厂治安动向,熟悉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善于及时发现、报告问题,并根据指示妥善解决问题。

4、组织协调好班组工作,搞好团队建设及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对员工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工作。

5、带领人员不断强化重点部位、易发生案件部位及各岗点的巡检,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和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科领导汇报。

6、根据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进行遵章守纪和履行职责的思想教育,并认真组织好人员的业务学习及体、技能评比,科学合理的安排各岗点值勤人员,确保班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7、负责接待员工及群众的报案,做好案件、事故的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厂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调查政治事件。

8、督促各岗点做好区域卫生。

9、全面及时完成保卫日常事务工作和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指示。

三、消防专干职责

1、在公司和保卫科的领导下,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汇报。

2、协助科领导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科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不断提高处置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

3、确定防火要害部门、部位的防火负责人,认真执行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将防火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协助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加强消防业务的学习,对厂区职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车间、科室和职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厂规厂纪,普及消防知识。

5、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制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对厂区存在的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火灾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及科领导报告,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每月详细检查各部位消防设施、器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至少一次,建立巡查记录,并直接向科长递交书面报告一份

7、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学习和训练,协助副科长组织实施对厂区各部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8、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报警),迅速组织消防队员进行灭火;事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9、加强对公司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制度措施。

10、完成公司和保卫科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内勤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包括本科室文字材料的撰写、打印、上报工作,公司下发及其他部门传文件的接收、传阅工作;负责整理档案材料。

2、负责办理员工出入证及物资出门证。

3、负责科室日常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记录。

4、负责考勤工作;做好保卫科各项工作或会议的记录。

五、科员工作职责

1、服务领导,听从指挥。

在班长的带领下,严格服从科领导的指挥、安排、调配。

2、维护公司办公生产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消除隐患,加强对厂区的消防安全及治安防范,坚持昼夜全方位的对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巡察巡逻任务,纠正一切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保障各项工作、生活的正常进行。

3、加强公司区域内的防火工作,发现火灾苗头,及时消除,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监督厂区内人员遵守治安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4、要努力学习政治、文化,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

树立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事业心。

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精神,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的保卫人员。

5、工作中必须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既要敢于管理,又要灵活管理。

处理问题要分清事非、坚持原则、事实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

6、自觉遵守组织纪律,维护集体利益,保守办案机密,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配合做好保护现场,提供人证、物证工作。

7、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相关消防法规,提高消防意识,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保养、使用方法。

处理发生在厂区内的一般火情并及时报告,发生火灾时协助消防官兵做好灭火工作。

8、负责劝阻、制止发生在厂区内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影响厂区正常秩序事件,并及时向保卫科报告,属于重大案件的及时向公安110报警。

9、协助科内开展侦察破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10、认真做好科内组织的各项体、技能训练,并积极参加公司或者科内组织的消防演练。

11、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挥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纠正乱停乱放行为。

12、检查监督厂区员工爱护公司的公共设施,并以身作则。

13、完成公司和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

制度规定

一、保卫科管理制度

1、据根职工思想动态,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

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门卫、办公场所、财务、食堂、仓库、车间等重要场所的管理和检查,健全消防保卫制度,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公共秩序。

3、根据实际情况,按时起草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经常了解分析厂区的治安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准酒后上岗,不准擅离岗位。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空岗和旷班,做到你不来我不走。

6、配合有关单位,对汹酒闹事、打架斗殴、破坏纪律、偷盗等一切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处理。

7、加强同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

8、认真做好厂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9、副科长协助科长做好工作。

二、考勤制度

1、保卫工作是一项特殊职业。

原则上,科内人员每月出勤依公司规定24天为满勤;特殊时期,由科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休假方案。

2、班长休班请假经科长批准后方能生效;科员休假,须持假条由班长签字并经科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科内所有人员请假或休班前必须留下应急通讯号码,并确保通讯畅通。

3、事假三天之内,由科长根据实际情况审批;超过三天者,由分管经理审批。

病假要由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病假证明和诊断证明,假后必须销假。

4、值勤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科内参加考勤,大班人员参加早班考勤。

5、考勤时如发现有酒意和不按规定着装者不予考勤,班长不予安排其上岗值勤,别人不准代替考勤。

班内请假或休班人员由班长或分管负责人向考勤员说明。

6、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违反者一律与违纪人员同样处罚。

三、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要必须坚持你不来我不走的规定,不准提前接岗或提前离岗,不准无故拖延;班务会后15分钟内仍不到现场接班者,按迟到处理。

2、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警用器材、公共设施、区域卫生和其他需要交接的物品,并实事求是将值勤部位的治安状况相互交接清楚,严禁避实不报,弄虚作假;发现公物被丢失或损坏,交班者负责赔偿。

3、严禁出现问题推来挡去,两班如发生扯皮现象,将给予两班交接人员同等处罚;出现责任问题将追究其责任。

岗点交接不清楚的,两班班长负连带责任。

4、当班发现问题,必须在当班进行处理,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严禁将问题拖延。

确有特殊原因未处理完毕时,应向科内汇报并与下一班交接清楚,酌情协助处理。

5、交班者应在交接班时对未完成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内容要求简明、具体,并如实交接科里临时安排的工作。

严禁欺上瞒下,隐瞒不报,或把问题压给下班。

6、交班者应在交接班前把值勤区域卫生打扫干净,否者,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

四、巡逻制度

1、巡逻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处理巡逻中发现的问题。

2、端正思想,提高警惕,熟悉厂区内各个防守重点要害部位和危险多发地点,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苗头。

3、巡逻时做到有错必纠,有违必查,有难必帮。

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及时查问和报告,不准对问题视而不见或纵容包庇坏人坏事。

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及时上报。

4、在特殊时期,在重点要害区域,要适时加大巡逻力度,坚持明岗暗哨、巡查、监控等立体防范措施,把一切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并认真如实填写巡逻记录。

不能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推卸责任。

5、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科内汇报,并迅速作出妥善处理。

严禁私自放行和私下处理,更不准因熟人讲情面而不处理。

6、巡逻人员要及时向科领导或值班室报告所去的方位,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赶往案件现场。

五、训练制度

1、按时到指定地点出训,在规定的考勤点不参加考勤者,或中途私自或被勒令退出训练者,按迟到论处。

2、训练要注意个人安全,听从科领导或作训队长指挥,不准顶撞领导,不准嬉笑打闹。

对训练不积极主动、不严肃认真者,作训队长有权增加其训练量或勒令其退出训练。

3、训练要按规定统一着装;野外训练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准损害群众的一草一木,做出有损保卫形象的事情。

4、要努力完成训练课目和规定的动作,对完成不了训练项目的人员,要强化其体质,加强其训练力度,直至完成其规定动作为止。

5、训练所用的器材要有专人管理,丢失或人为损坏要由其本人负责赔偿。

六、会议制度

1、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

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本人应在会议召开前向科领导请假并获得批准。

2、准时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会议宣布开始后进入会场的人员,一律视为迟到。

内勤人员应做好迟到人员的登记工作。

3、严肃会场纪律,与会人员要树立良好的会风。

会议开始后,严禁接听或拨打电话,与会者的移动通讯设备一律关闭或设为静音模式;会场有禁烟标志或开放空调时,严禁吸烟;会议进行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不准读书看报,不准玩弄手机,不准做其他杂事,更不准私自早退,确属特殊情况需早退者,必须经科领导批准。

4、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会议发言,作好会议纪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会后个别交谈,反映情况,不准在会议期间议论,散布不满情绪。

5、对因迟到、无故不参加会议或精力不集中等个人原因,而造成不能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和不能落实会议部署,延误工作实绩的,一律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并将相关记录列入班组(个人)年终考核体系。

七、请示汇报制度

  (—)基本原则

1、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对需请示报告的事项坚持逐级请示、报告,杜绝超越权限自行其是的现象。

2、坚持谁交办向谁请示、报告的原则,避免多头请示、报告,努力提高办事质量和工作效率。

3、副职对所分管工作的主要情况及时向正职汇报。

遇有重大问题或不宜自己做主处理的事项,要提出意见,请正职审定。

4、正职不在单位或因工作原因不在岗时,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要在正职回来后,及时汇报主持工作期间的有关情况。

5、科内安排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会议的人员,会后要及时向科领导汇报传达会议精神。

6、对科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承办班组或人员要及时开展工作,不得推矮、延长办结期限,贻误时机和工作的,追究办理人责任;同时承办人员对交办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要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7、各班组或个人要随时向科内反馈情况,特殊问题及时报告,做到信息畅通,掌握情况准时。

(二)主要内容

1、发现厂区范围内违规违纪现象需拿出处理决定的

2、工作中遇到解决不了或拿不准的问题。

3、重要行动和重要工作的计则安排及进展情况。

4、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事宜。

5、工作中出现的较大失误或事故。

6、个人生活后中遇到的需要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

(三)注意事项

1、请示、报告问题要抓住重点和关键,做到简明扼要。

2、请示、报告问题要做到思想端正,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歪曲和编造。

3、凡在职责范围内或能拿准的事情,当断则断,尽职尽责,防止和克服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现象。

八、厂区门卫管理规定

1、要服从大局,无条件地听从科长和班长的分配。

值勤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服装要整洁,站姿要标准,坐姿要端正,注意保卫形象。

2,门卫值勤人员要始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守自己的岗位,值勤期间严禁脱岗、空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确保值班的严肃性,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禁止擅自让亲友或无关人员在值勤范围内逗留。

3、厂区门卫值班的队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时刻注意观察出入厂门人员和车辆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当班班长或科领导报告。

4、严格落实凭“出入证”、“工作证”出入厂门制度。

认真履行验证放行的工作规定,检查、督促公司员工示证出入厂门。

5、严格检查携物出厂门者,出厂物资须持有保卫科出具的出门证明或科长签字的批条,方可放行。

6、负责对进出厂区车辆(本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车辆除外)的检查登记工作,执行厂区车辆通行制度,尽量避免消防、医务车辆因私进入厂区,确因需要进入厂区的,必须经科领导同意。

上级领导参观、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公、检、法等业务部门车辆可不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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