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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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

茂名市茂南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

均衡县(市)督导验收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

茂名市茂南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市)自评报告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

二O一五年十一月

茂南区位于广东省西南部的粤西地区,是茂名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茂名市党政机关所在地,总面积487平方公里。

区内交通四通八达,铁路有三茂线、河茂线分别接入京广线、黎湛线连通全国铁路网;高速公路有茂湛线、阳茂线,是广湛高速的一部分;经区内的高水一级公路向东16公里进入325国道、向北20公里进入207国道;距国家一类口岸——茂名港仅20公里。

现管辖8个镇、1个开发试验区和7个街道办事处。

常住人口83.9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78万人。

2001年,市区中小学划归市直管后,我区只管辖8个镇和1个开发试验区的农村中小学校。

目前,全区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共78所。

其中完全小学53所,非完全小学13所,初级中学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初中部)2所,另外,小学教学点86个。

在校学生47014人(小学生32770人,初中生14244人),其中外来务工子女4514人,留守儿童6162人。

“三残”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在校生127人。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3612人,专任教师3070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1983人、初中专任教师1087人)。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情况

全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66所(含非完全小学13所),教学点86个,初中学校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初中部2所。

对照标准自查,小学、初中综合情况均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标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

(二)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异情况

对照标准自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分别是0.40472、0.2066,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表: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生均图书册数

师生比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

教师数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综合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小学

全区

平均值

4.41579

9.77497

1769.616

14.99025

22.46531

0.05487

0.05453

0.04509

差异系数

0.51418

0.8022

0.54319

0.4675

0.13207

0.23923

0.24126

0.29816

0.40472

中学

全区

平均值

5.17691

9.59253

1526.545

13.92282

33.05795

0.07631

0.06375

0.05329

--

差异系数

0.1806

0.31479

0.19184

0.28168

0.2044

0.1463

0.14057

0.19264

0.2066

(三)我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1.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1)规范招生,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公平。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户籍学生就近入学”办法,全面实行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初中对口入学,全区小学和初中的入学率均达100%,就近入学率达100%。

全区各公办中小学校严格实行均衡编班,无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现象,做到班级生源平衡,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同时,我区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市一中、市十中、市五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内初中的比例逐年提高。

(2)责任措施落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近年来,我区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防流控辍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采取“依法控辍、管理控辍”的方法,努力实现控辍目标。

区、镇学校级级签订《防流控辍责任书》,落实责任。

每学期开学后,都要对学生流失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每一名流失学生都由乡村干部和学校教师分包劝学,对于拒不接受规劝、拒绝让孩子返校学习的家长,一方面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按照《义务教育法》进行教育,直至学生返校上课为止,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

2012-2014年,初中年辍学率均达到或优于“普九”要求。

(3)高度重视,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的问题。

我区地处茂名市中心,随着农村人口城市化,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逐年增多。

我区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切实纳入全区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

每年制订的招生方案都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纳入招生计划,按照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要求,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义务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和财政保障,想方设法增加公办学位,发展民办教育。

2013-2015年全区共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别为3000人、3495人、4514人,全部就近安排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费就读。

(4)多措并举,构建留守儿童关爱网络体系。

我区构建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广泛积极参与的三位一体留守儿童关爱网络体系,制定了《茂南区外出务工子弟学校建设规划》,每镇均建立了一所外出务工子弟学校,对留守儿童进行“三关心”(关心学习、关心生活和关心思想),“四关怀”(社会关怀、学校关怀、教师关怀、好心人关怀)。

以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积极开展留守儿童“一帮一”、“多帮一”的结对帮扶活动。

区团委、妇联组织多支志愿者服务队,经常深入社区(村委会),开展亲情关爱、扶贫助困、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此外,各镇还充分利用乡村文化室、乡村图书馆、镇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创建“留守儿童服务站”,开展各种关爱留守儿童的活动,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5)着力解决“三残”少年儿童关爱教育。

我区把特殊教育纳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构建满足特殊儿童健康平等发展的特殊教育体系。

我区严格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2〕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随班就读保障体制,全区每镇中心小学均按标准建设特殊教育资源课室,(由于我区属市辖区,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我区范围,至今我区尚未建立特殊学校。

)基本满足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接受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近三年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逐年提高,其中2015年,区内残疾少年儿童131人,其中听力11人、视力8人、智障40人,其他72人,三残少年儿童中已有129人在我区特殊资源教室随班就读,入学率达到98.4%。

同时,我区正在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筹建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完善保障机制

(1)强化责任,确保教育先行。

区委、区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先后出台了《茂南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共茂名市茂南区委、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加快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区的决定》、《茂名市茂南区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实施方案》、《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

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镇及开发区主职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区人大、政协也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学校视察,为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2)督导问责,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和《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粤办发〔2007〕9号)的精神,把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各镇(开发试验区)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政绩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对违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的学校和个人,要责令限期整改,追究相应责任,有力确保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加大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我区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优先安排教育经费,逐年加大教育投入。

近三年,我区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第一,教育经费财政拨款增长比例均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2012年、2013年、2014年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分别为22678.7万元、28522.9万元、33138.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37.06%、25.77%、16.18%;2012年、2013年、2014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为56600万元、70487万元、7947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92%、24.54%、12.75%。

2012-2014年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分别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19.14%、1.23%、3.43%。

实现了三年教育经费财政拨款增长比例均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我区每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达25%以上。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逐年提高,分别是25%、25.35%、25.52%。

第二,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人均预算内教育经费2012年分别为3914.14元、4063.54元;2013年分别为5385.54元、5899.39元;2014年分别为5525.22元、6864.28元。

第三,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2012-2014年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767.48元、884.79元、986.39元,2012-2014年中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1264.58元、1314.92元、1638.90元。

(4)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确保办学条件全面改善。

从2010年起,我区大力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学校建设。

区政府出台《茂南区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茂南区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规划》,分年度、分批持续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一方面,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布局调整相结合。

均衡发展,规划先行。

茂南区委、区政府科学预测辖区人口发展趋势,将教育布局规划与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起来,高标准规划、合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镇为单位,根据条件成熟先上的原则,通过一手抓布局调整,一手抓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先完成初中、中心小学标准化建设,然后再完善面上农村小学,最终达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另一方面,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相结合。

全区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全力建设现代化学校,努力实现城乡间、校际间的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2012年以来,全区累计投入功能场室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体育器材资金7732万元,新装中小学计算机室105间,计算机4175台,新增教师办公电脑2462台、多媒体教学平台821套、学生智能一体机224台,理、化、生实验室、科学实验室95间,音乐室、美术室164间,新增教学常规仪器170套,全区中小学校全部通过光纤或宽带接入茂名市教育城域网,实现了“校校通”。

目前,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部通过标准化学校验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

(5)合理使用,规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2012-2014年,我区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分别为1016万元、1079万元、1068万元,所占比例分别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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