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与工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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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与工作流程
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与工作流程——参考资料
第I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第II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目的
增强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及时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学习借鉴,避免同类型事件发生
完善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
第III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划分为四级(《中国医院评审实务》)。
●未按照国际通用的SAC分级:
即按事件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来分级(《知道做到》)。
第IV条报告的原则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III、IV级报告的特点
第V条报告内容的要求
●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手术、输血、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其它意外事件等。
●事件发生后的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上报相关部门立即处置。
第VI条报告部门与分类
报告的部门
●医疗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医务科
●护理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护理部
●感染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感染管理科
●门诊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门诊办
●药品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药剂科
●药品不良反应:
报告临床药学室
●器械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设备科
●后勤服务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总务科、动力科
●治安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公安科
●投诉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投诉办
●输血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输血科
●信息相关不良事件:
报告信息科
●其他不良事件:
报相关职能科室
报告的分类:
分类
内容
负责部门
医疗
管理
麻醉意外等其他医疗意外事件
医务科
严重的手术前后诊断不符
医务科
非预期重返手术室或ICU
医务科
严重的术后并发症
医务科
病人识别事件:
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如医嘱治疗左右倒错)
医务科
检验、病理、放射、输血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医务科
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事件
医务科
麻醉方式、部位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医务科
诊断、治疗、技术操作不当等引起的不良事件
医务科
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医务科
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感染办/设备科/医务科
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病理、放射、输血等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
医务科
放射源过度照射或放射性物质沾染
医务科
分类
内容
负责部门
药品
管理
用药错误;严重药物过敏反应
药剂科
Ⅰ、Ⅱ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
药剂科
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药物过敏等相关的不良事件
药剂科
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
药剂科
护理
管理
跌倒、坠床、压疮、烫伤、输液反应、管道脱落、误吸、窒息事件
护理部
医疗护理工作中已经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理导致的不良事件
医务科/
护理部
约束不当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
护理部
用血
管理
输血医嘱开立、备血、传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相关不良事件;输血反应
输血科
感染
管理
职业暴露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不良事件
感染管理科
可疑感染暴发事件
感染管理科
分类
内容
负责部门
设备
管理
大型医疗设备及生命支持相关设备仪器故障
设备科
低值耗材等设备相关不良事件
设备科
行政
管理
婴幼儿院内走失
公安科/
护理部
自杀事件
医务科/
护理部/
公安科
偷窃、骚扰、侵犯、暴力、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
公安科
医院建筑、通道、其它工作用物、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总务科
供电、供水、空调、电梯使用故障等相关事件
动力科
信息系统故障、网络瘫痪等相关事件
信息科
门诊服务相关事件
门诊办
患者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
投诉办
第VII条报告程序
•
I、II级事件
•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当事科室需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III、IV级事件
•及时处理事件
•当事科室需在72小时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注意事项:
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部、投诉管理办公室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第VIII条相关科室职责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周报告制度
●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和上报工作。
●各职能部门每周将各科室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汇总,详细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周报表”,于次周一报于质量管理部门。
●周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
●报告工作及结果纳入医院日常与年度考核。
●周报表上报方式:
①电子版书面报告;②医院办公自动化
●本制度仅适用于相关职能部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工作。
报告科室
事件概要
事件级别
报告人
报告时间
收件人
结果
备注
XX科
简单描述发生不良事件的起因、经过、处理结果,是否处理及时,是否造成何种危害,是否引发投诉或纠纷等。
IV
报告填写人
8-1
职能科室接收人
相对应的处理措施
必要的说明,如上报时限等
备注:
各职能部门不良事件管理员需进行事件认定、级别审核
第IX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监管数据上报流程图
或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