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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语状语补语

汉语语法研究

谈谈时地名词作主语、状语问题

时间名词、处所名词(以下简称时地名词)在非动词谓语句中能够作主语,这是一般语法著作都公认的。

在动词谓语句中能不能作主语呢?

回答是肯定的。

通常人们要谈起一个人或一件事,总是首先把这个人或这件事的名称提出来,名称后面的一切话语都是为了说明这个话题而讲的。

例如下列对话:

“你哪儿去了?

“我上街了。

“街上怎么样?

“街上挤满了人,热闹极了。

其中的“你”、“我”和两个“街上”,分别都是引起一句话的话题,另外的话语都是为了说明它们。

如果把口头上的一句话用文字写下来,就是一个句子。

谈话时首先提起的那个话题,也就是摆在句子起头的主语。

可见,主语在句子中起着“领导”的作用,或者说是“领头羊”,是句子的主体,其它的句子成分都是说明它的。

现代汉语句子结构的特点之一,就是句子中各成分的排列次序基本上和思维的逻辑顺序一致。

例如上面的对话,我们脑子里这么想,嘴上就这么说,书面也就这么写下来了。

可以说,现代汉语的书面语言是“忠实”地记录了人们的思维活动。

说话时提起的人或事物的名称,也就是在句子中作主语的表示人或事物的名词,是被说明的对象。

由于主语这种句子成分本身的位置,决定了它必定要由具有事务性的词语充当。

反过来,任何词语只要它一出现在主语的位置上,它就成了被说明的对象,就具有事物性了。

名词和名词性成分本身具有事务性,可以作主语不必说,时地名词既然是名词,也必然具备一般名词所具有的功能,可以作主语。

有的时地名词虽然本身不表示事物意义,但当它们进入句子摆在主语位置上的时候,就成了全句说明的对象,客观上也就具有了事物意义。

看下面例句:

句首是处所名词的--

1台上很干净。

2台上可以放三排桌子。

3台上坐着主席团。

句首是时间名词的--

7二〇〇六年不平常。

8二〇〇六年将是不平凡的一年。

9二〇〇六年向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以上各句,有的是动词谓语句,有的是非动词谓语句,但是句首的时地名词“台上”和

“二〇〇六年”都是句子的主语。

从意义上看,它们都是作为一件事物而受其它句子成分说明的,要问它们回答的是什么,它们都是回答“什么地方”(哪儿)、“什么时候”(哪年)的。

从形式上看,它们都出现在主语的位置上。

根据上面意义和形式领结合的分析方法,就不难看出,下面两组动词谓语句的时地名词都是主语。

第一组:

15深蓝的天空上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

16青翠的叶上已经凝聚着细密的露珠。

17荔枝林深处隐隐露出一角白屋。

10路口都封锁起来,护村堰上布满了哨兵。

11地上射起无数的箭头,房屋上落下万千条瀑布。

第二组:

12格鲁吉亚共和国首都第比利斯郊外有一个小小的院子。

13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做百草园。

14农业发展纲要里头就有很多事情要做。

15世界上没有直路,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16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第一组句子中的动词谓语后面常带有“着”、“了”等附加成分或者“起(来)”等表示趋向的动词,和宾语(有的句子没有宾语)一起对主语加以说明。

第二组句子的谓语动词是“有”、“没有”之类的,形式上和“他有一本书”中的“有”没有什么两样。

这两类动词谓语句,处所名词作主语的居多,常常出现在记叙、说明性的文章中。

时间名词作主语的较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如“上个月出了三桩人命案子”,“一九九九年发生了几件大事”,天气预报中常有“明天阴,有雨”等。

在看下面一组例句:

第三组:

17我们昨天下午传达文件。

18回家的路上,他碰到了几个朋友。

19水塘里,咕儿呱儿的青蛙门,提前唱起歌来。

20我今天城里有事。

这些句子的特点是,句首一齐出现了时地名词和人、物名词。

在这种情况下,怎样辨别主语、状语呢?

仍然根据意义和形式两结合的原则来办。

单从形式看,这种句子很难说哪个是主语,哪个是状语,因为时地名词作状语有两个可能的位置:

或者在主语前,或者在主语后。

这就必须从意义上着手了。

显然,表示人、物的名词在这样的句子中是表述的中心,它们是主语,时地名词在这种时候只是起了帮助说明的作用,做句子的状语。

还会碰到这样的句子:

第四组:

21半夜里,墙壁上发出轻轻的敲击声。

22放假那天,我们班里走了十几个同学。

23隔壁店里午后来了一帮客人。

24一九九九年世界上发生了好几件大事。

这类句子的谓语动词前边同时出现时间名词和处所名词。

时间名词在意义上总是比处所名词“空灵”些,也即处所名词比时间名词更具有事物性。

大量的语言事实也表明,处所名词出现在动词谓语句句首的机会比时间名词多得多,作主语的资格似乎更老些。

因此,这类句子中,处所名词是主语,时间名词是状语。

归纳以上诸种情况,可以这样说:

在动词谓语句中,当句首只有时地名词时,这个时地名词是主语;当句首同时出现时地名词和人、物名词时,人、物名词是主语,时地名词作状语;当句首同时出现时间名词和处所名词时,处所名词是主语,时间名词作状语。

类似下面的一些特殊句子怎么办?

25一会儿又下起雨来了。

26屋里坐吧。

27明年再来看你。

这些都是不完全的句子,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上下文或对话时)省略了主语的句子,这种句子的主语一般可以在上下文中找出来。

因此,这儿的时地名词是状语。

时地名词在动词谓语句中可以是主语,其中的处所名词还可以在主谓谓语句中作主语。

看下面两组例句:

第5组:

处所名词作全句的主语(大主语)

28天上风筝渐渐多了,地上孩子也多了。

29群众里面能人多。

30整个飞机场上空气十分严肃。

31那边山坳里枫树的叶子全红了。

第6组:

处所名词作全句谓语部分主谓词组的主语(小主语)

32他脸上露出一种亲切的微笑。

33他头上顶着一条麻袋,背上披着一条麻袋。

34他肩膀上有战争年代留下的伤疤。

35老许眼里闪着兴奋的目光。

36小伙子身体不错。

这两组句子,句首同样有时地名词和人、物名词,会不会把它们和有状语的动词谓语句混起来?

不会,这类句子有下列特点:

1、大主语和小主语之间有属种关系,即意义上小主语是大主语的一部分或从属于大主语。

2、大主语和小主语不能互相调换位置。

有时地名词作状语的动词谓语句不具备这两个特点,尤其是第二个特点。

“的”的后面是定语,用名词充当,“的”前面的词去修饰“的”后面的名词;“地”的前面是状语,修饰“地”后面的动词。

1、的——定语的标记,一般用在主语和宾语的前面。

“的”前面的词语一般用来修饰、限制“的”后面的事物,说明“的”后面的事物怎么样。

结构形式一般为:

形容词、名词(代词)+的+名词。

如:

①颐和园(名词)的湖光山色(主语)美不胜收。

②她是一位性格开朗的女子(名词,宾语)。

2、地——状语的标记,一般用在谓语(动词、形容词)前面。

“地”前面的词语一般用来形容“地”后面的动作,说明“地”后面的动作怎么样。

结构方式一般为:

形容词(副词)+地+动词(形容词)。

如:

③她愉快(形容词)地接受(动词,谓语)了这件礼物。

④天渐渐(时间副词)地冷(形容词,谓语)起来。

3、得——补语的标记,一般用在谓语后面。

“得”后面的词语一般用来补充说明“得”前面的动作怎么样,结构形式一般为:

动词(形容词)+得+副词。

如:

⑤他们玩(动词,谓语)得真痛快(补语)。

⑥她红(形容词,谓语)得发紫(补语)。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和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

1、现代汉语语法特点

1.1现代汉语语法的一般样式

现代汉语在语序类型上属于SVO型语言,语法上的一般规则是:

句子成分一般按照“主语——谓语——宾语”的顺序排列,定语在名词的前面,状语在动词、形容词的前面,补语在谓语的后面。

在书面语中,“的”是定语的标记,“地”是状语的标记,“得”是补语的标记,它们都处在定语、状语、补语的后面,口语中三个de没有区别。

现代汉语的补语与其他语言不太一样,它通常对谓语动词、谓语形容词、甚至对句子的主语、宾语等作出进一步的描述,这些补语的共同特点都是在事件的发生时间上后于谓语核心表述的行为。

语言学家们将这一现象归入现代汉语的“时序性原则”,即,现代汉语中,若干谓词的排列顺序遵循时间先后的原则,这一原则也可以用来解释谓词性定语、谓词性状语、连谓句中谓词的排列顺序。

现代汉语的双宾语句结构为:

动词+间接宾语+直接宾语;被动句的结构为:

受事+(被)施事+动词短语

现代汉语在表达类型上,属于话题侧重型语言,句首成分通常是后续成分序列的表述对象,或谈话的起点、背景等。

话题语的后面通常可以插入“啊”等语气词,将话题语和后面的表述语隔开。

1.2现代汉语的基本单位

语言学家通常使用的四级基本单位:

语素、词、短语、句子在现代汉语的研究中存在一些问题。

在语言单位的界线上,由于现代汉语中的音节通常对应于语素,所以单纯词之间的界线十分清楚,但是合成词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楚,汉语拼音的“词儿连写”问题相当突出,相对词的界线,短语的界线又比较清楚,比短语大的单位“句子”之间的界线不清楚,因此现代汉语句子标点符号的任意性比较明显。

现代汉语基本单位的界线问题困惑了不少学者,也影响了不同学者采取不同的“本位”观。

现代汉语在语音上严格遵守“声韵调”的拼合形式,语音上的可感觉基本单位是单音节,音节和音节之间的界线十分清楚,超音段音位的声调作为内部屈折形式绝大多数表现为词汇意义的对立,很少表现语法关系意义的对立。

1.3现代汉语语法的特殊性

印欧语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等都有自己特殊的形态变化规则,并且它们在句子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泾渭分明,名词作主语和宾语,动词作谓语核心,形容词作定语或表语,副词作状语。

但是这些比较严格的对应关系在汉语中并不存在,大量的语言事实是动词并不需要任何形式上的变化就能够充当句子的主语,形容词不需要任何系动词的帮助直接充当谓语,名词也能够作句子的谓语。

汉语在词形上属于孤立语,词的形态屈折变化较少,几个有限形态是:

动词词尾(着、了、过)、重叠(如动词重叠)等少数几种形式,在印欧语中广泛使用的屈折形式表现的语法关系:

性、数、格、时、体、态、式等,在汉语中有的不存在,有的通过其它非屈折形式来表现,有的虽然用屈折形式,但这种屈折形式并不是必要形式,而往往是充分条件形式(如动词词尾的“体”形式)。

例如各种语言中普遍存在的“主谓”一致关系(印欧语通常通过“数”的一致关系或“格”的关系来表现),在汉语中主要通过分析性的语序形式来表现。

现代汉语在语法语序类型上属于SVO型语言,跟绝大部分SVO语言或语言的普遍倾向相比,现代汉语有五个比较特殊的现象:

(1)绝大多数SVO型语言的关系从句都处于名词核心的后面,唯有现代汉语处在名词核心的前面;

(2)绝大多数SVO型语言的比较句,其比较基准(一般用介词短语PP充当)总是处在动词的后面,形成“SVPP”的句型,唯有现代汉语比较句的比较基准pp处在谓语的前面;(3)绝大多数SVO型语言的介词短语总是处在动词的后面,唯有现代汉语的介词短语大部分场合处在动词的前面,处在动词后面的介词有和动词融合的倾向(至少在语音上的融合倾向十分明显);(4)绝大多数SVO型语言倾向于使用前置介词,但是现代汉语却是前置词和后置词同时使用,并且,在同时使用前置词和后置词的时候,后置词的重要性超过前置词,通常情况下是,前置词可以省略,保留后置词。

一般不会出现保留前置词而省略后置词的情况。

(5)现代汉语的关系连词除了少数连接单词的单独使用外,通常情况下连接分句的连词都是成对的,和其它不少语言不同的是,现代汉语后连词通常蕴含前连词,如果省略的话通常是前连词而不会是后连词,这一点和现代汉语中前置词和后置词的使用情况相似。

现代汉语的语音节奏组规则在很多情况下会影响语法结构的样式。

比较典型的是一些单音节语素不能单说,但是便换成双音节语素就可以单说(例如:

老张,去掉“老”不能单说),三音节组合在句法的限制就更为突出(吴为善,1986.5:

1-3))。

拿“动词性语素+名词性语素”的组合来说,如果整体结构的功能为名词性的,节奏上通常为“2+1”,如果变换成“1+2”节奏,多数不能成立(例如:

研究生*研学生);相反,如果整体结构为动词性的,节奏上通常为“1+2”,如果变换成“2+1”节奏,多数不合格。

(洗碗筷*洗刷碗)。

有些组合,三音节不能成立,必须换成四音节才能成立,节奏逐渐成为现代汉语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构成机制,它们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语法格式。

此外,现代汉语丰富的量词、语气词也是语法上较为突出的一点。

现代汉语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句式,例如所谓的“把”字句、兼语句等。

1.4现代汉语的语法手段

汉语中最为普遍的语法手段是:

语序、虚词。

语序作为最重要的语法手段,它通常用来表示“主谓关系”、“偏正关系”、“动宾关系”等。

“狗咬人”和“人咬狗”主谓关系完全不同;“团结群众”是动宾关系,“群众团结”是主谓关系;“报告老师”是动宾关系,“老师报告”是主谓关系;“漂亮姑娘”是偏正关系,“姑娘漂亮”是主谓关系。

语序不同,不仅语法意义不同,命题意义也不相同。

一方面语序作为最重要的语法手段,另一方面,现代汉语语序在一定条件下又表现出灵活性。

这些条件主要是:

话题化、附着义的存在句、数量分配句。

例如:

这件事儿我们都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这件事儿(前一个句子的话题语由后句宾语的话题化而来);台上坐着主席团/主席团作在台上(附着义存在句);一锅饭吃了十个人/十个人吃了一锅饭(数量分配句)。

一般来说,在语序的灵活性方面,说话人选择什么样的语序,起决定作用的主要是对语用意义的表达,由语用意义选择其中的某一语序。

虚词作为重要的语法手段主要是:

助词、介词、连词、副词。

助词中最重要的是结构助词“的”、“得”。

使用还是不使用结构助词,通常表现不同的语法关系,例如:

“买书”和“买的书”、“看电视”和“看的电视”;“老师报告”和“老师的报告”。

再如:

“吃下一碗饭”和“吃得下一碗饭”、“看见那个人”和“看得见那个人”。

介词在汉语中的作用通常是用来表示名词和动词之间的各种角色关系,例如表示时间地点的“在”、表示处置对象兼次话题的“把”、表示一般对象的“对”、表示协同对象的“和”/“同”、表示工具的“用”等。

连词,有时候使用不使用连词、使用什么样的连词,关系意义完全不同。

例如国内的公路旁常见的广告语:

“吃饭,停车”,可能的连词解释有:

如果吃饭,就停车;因为吃饭,所以停车;吃饭,并且停车。

再如:

“木头房子”和“木头和房子”,前者通过语序手段表达的是偏正关系,后者通过“和”表达的是并列关系。

副词中最能够表现不同语法关系的是所谓的“关联副词”:

“就”、“才”、“也”等。

例如:

“我来,他才来”和“我来,他来”这两个句子内部的关系意义并不相同。

此外,黏着性的动词词尾、重叠形式、重音形式等形态性手段也在现代汉语语法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例如现代汉语中表示时体意义的“着、了、过”,使用不同的词尾,时体意义完全不同;动词的重叠形式也可以表现相应的时体意义,形容词的重叠、量词的重叠也都表现不同的意义。

2、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

2.1“本位”的意义

提出“本位”的学者们的出发点主要是:

以语法中的某一单位作为研究的基础,通过该基础单位的研究来解释其它各级语法单位。

其它各级语法单位的解释都建立在对基础单位研究的理论基础上。

作为基础研究的单位就取得了研究“本体”的地位。

作为“本体”的研究对象,在理论上要求应该尽可能地与其他研究对象保持内部结构的一致性,或者该基础单位的某一属性或功能可以和其它语法单位保持一致,使得其它语法单位能够通过对该基础单位的解释而得到本质上的解释。

不同的学者对“本体”有不同的选择,这主要取决于学者对现代汉语基本单位的认识角度以及各自不同的理论背景。

在现代汉语语法学史上,比较有影响的几种本位观及明确提出研究本位理论的代表人物分别是:

1)马建忠的“词本位”;2)黎锦熙的“句本位”;3)朱德熙的“词组本位”;4)徐通锵的“字本位”;5)邢福义的“小句本位”。

其他语法学家没有提出本位的问题并不代表他们没有自己的本位观,实际上,本位的问题或多或少、或有意识或下意识地存在于语法学家的研究中。

2.2马建忠的“词本位”

马建忠是中国历史上建立严格意义上的汉语语法理论的第一人。

其《马氏文通》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开创中国语法学理论的意义。

称其为中国语法学之父也不为过。

但是,《马氏文通》的理论体系基本上是模仿西方传统语法的理论模式建立起来的。

而西方的传统语法是在研究拉丁语的基础上为适应教学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套理论系统。

这一理论系统的基本特征便是词本位。

词本位的观念在西方语言学研究中产生,是相当自然的结果。

拉丁语的基本特征便是,词在形态上有严格的标记或变化标记。

首先所有的词类都可以根据是否有形态变化分为两类,有形态变化的是实词,没有形态变化的是虚词;再在有形态变化的词类中将能够变格的分为一类,将能够变位的分为一类,既能变格又能变位分为一种。

在能够变格的词类中,又可以根据其句法功能,分为名词和形容词。

所有的这些有形态变化的词都有特定的句法功能,它们的句法功能就是通过它自身的形态变化来实现的。

因此,在这些有丰富的形态变化的语言中,只要了解词的形态变化规则,也就能了解它们的句法功能。

所以,在西方传统语法理论中,“词法”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马建忠的《马氏文通》理论上来源于西方传统语法,因此在马建忠眼里“词类”就是最为重要的环节,通过各种词类的说明和解释就能够说明汉语语法的规则。

《马氏文通》总共十卷,词法部分占八卷,“正名”一卷,“句读”一卷(句法)。

可见词本位在《马氏文通》中的地位。

他认为,句子是由词组成的,每个词在句子中都有它特定的功能,每个词必须能够和句法成分相配,符合它的功能,弄清楚了词的功能和身份,才能讨论句法(句读集字所成者也。

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

2.3黎锦熙的“句成分本位”

黎锦熙先生是继马建忠之后第一位用西方传统语法理论来解释现代汉语白话文语法的学者。

他在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的“引论”中说:

“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么?

简单说,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

”1951年重版序言中,黎锦熙又说:

“《新著国语文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做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

如果严格根据“句本位”的观点进行操作,《新著国语文法》首先应该对现代汉语的句子作出充分的研究和解释,然后通过对现代汉语句子研究得出的理论和方法来解释汉语的其它语法单位。

然而,《新著国语文法》并没有这样做,他的主要工作在于建立一套分析现代汉语句子的操作系统。

这一操作系统主要包括“句子成分”系统、划分句子成分的操作系统、句子成分和词类的关系系统(虽然他的工作主要是在参考J.C.纳斯菲尔德的《英语语法》和A.里德等人的图解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但是他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因此,黎锦熙的“句本位”实际上是指研究对象以句子为中心,句子作为所有语法研究的核心,对句子分析的结果是能够得到一个句子的成分集,这些句子成分分别和词类挂钩,词类就是根据句子分析的结果“成分”得到的。

黎锦熙这样就把句子成分和词类挂起钩来,这就是“以句辨品,离句无品”。

因此可以说,黎锦熙已经离开了西方传统语法原来的那种先有词类后有句法成分的传统。

此外,《新著国语文法》也还没有将对句子成分分析的方法用到短语、词等其它单位上去,作进一步的、深入地分析,将这一理论方法贯穿到语法的各个平面,还没有用它来解释汉语的语法单位问题、短语的内部结构问题以及汉语在句子平面上的各种变化规则。

2.4朱德熙的“词组本位”

朱德熙1982年在《中国语文》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提出了反对“句本位”的观点,他认为“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各类词组的结构都足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

同年,朱德熙出版《语法讲义》,这本书实际上就是朱德熙“词组本位”观念的具体实践,通过“词组本位”的枢纽核心作用,建立起了一个朱氏语法系统。

朱德熙的思想在中国语法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词组本位将句子看作是词组的变化形式,句子的句法核心结构都可以在词组的层面上得到解释。

句子最为基本的词组形式就是“主谓词组”,在主谓词组的层面上,可以解释各种主谓句。

句子的其它各个部分也都可以通过“偏正结构”、“动宾结构”等词组得到解释。

此外,词组的结构规则也可以用来解释合成词的内部结构,后人在此基础上曾经有过不少研究,在合成词的平面上对各种合成词的内部结构作出了类似词组结构的解释。

这样,词组本位在“词、词组、句子”三级单位之间建立起了结构规则上的联系。

朱德熙运用并修正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中的“向心结构”理论对词组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并且还将这一解释扩展到了句子平面和词的平面。

词组本位还根据静态的词组结构确定构成词组的各个成分的聚合类性质,在这一点上,词组本位也接受了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的分布操作法。

这一方法克服了“句本位”中“词无定类”的缺陷,也避免了过多的“词类转化”的牵强之说,建立了汉语词类和句法成之间“多对多”的交叉学说。

这已经成为当今中国语法学界的主流观点。

北京大学中文系陆俭明等不少学者等都是这一思想的重要实践者。

2.5徐通锵的“字本位”

徐通锵1994年在《世界汉语教学》上发表了《“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明确提出了他的“字本位”汉语言观。

1996年在《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上发表《加强“字”的研究,推进中国语言学的发展》,1998年在《语文研究》第3期上发表《说“字”—附论语言基本结果单位的鉴别标准基本特征和它与语言理论建设的关系》,1999年在《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上发表《“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生成机制》,同年在商务印书馆的《语法研究入门》中发表《“字”和汉语的语义句法》,并在《语文研究》第4期上发表《汉语的特点与语言共性的研究》,200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的《汉语现状与历史的研究》中发表《说“本位”——字的研究和语言理论建设》,2001年在《语言文字应用》第1期上发表《字和汉语语义句法的基本结构原理》,2002年在华东师大举办的“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第五届学术研讨会”上发表《字的语法化的“阶”和汉语语义句法的生成》对字本位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徐通锵七八年间先后对“字本位”研究的思路发表了十多篇论文系统阐述了他的字本位研究的思路。

徐通锵认为,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其特点就是一个音节关联一个概念,形成一个“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基础性结构格局。

印欧语的结构格局是:

“1个词–n个音节–1个概念”。

两种不同的结构单位的差异导致两种语言语法结构的差异,汉语偏重于语义,是语义句法,印欧语偏重于语形,是形态语法。

徐通锵还认为,汉语的语法单位分别是:

字、辞(字组)、块(语块)、读(小句)四级,“字”作为研究的本位,“字”在这些比自身大的三个单位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层层语法化的“阶”作用。

“字”的语法化的基本方法是“借助于另一个字”。

通过和另一个字的组合,(因字)而生辞、而生块、而生句(三个阶)。

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字”的三个阶的语法化脉络提炼出汉语语法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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