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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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关于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第一篇:

关于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第二篇:

关于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第三篇:

某城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第四篇:

某城区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第五篇:

城区人口管理调研报告

正文

第一篇:

关于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近日,县政协法制群团专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就巴川城区市政管理开展了视察,并召开了座谈会。

委员们认为,县市政管理局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了城区市政、交通、环卫、路灯、园林绿化、街道标牌设置管理等17项职责。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巴川城区市政市容有了较明显改变,较好地塑造了龙乡铜梁的形象。

一、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在的巴川城区,面积已从原来的不足3平方公里,发展至9平方公里。

人口,从不到3万,增长到5万。

市政局成立后,首先狠抓了城区环境卫生,改革了清扫保洁工作的运作方式,对主要街道的卫生,实行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制;支街巷道执行定人、定段、定责的分段包干责任制,奖惩逗硬。

清除了陈年的暴露垃圾,巴川城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狠抓了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清除了过时陈旧广告招牌,乱张贴的印刷品,拆除了临街面有损市容的防盗网、违规建筑;协同有关单位对空中不规范的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路进行整治。

积极筹措资金更换街道地名标牌,设置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线路和临时停车位。

及时纠正查处各类违章。

改变了原巴川城区市政管理松弛无序的状况。

三是狠抓了路灯及灯饰工程的建设管理。

安装路灯2390余盏,亮灯率98%。

积极组织主要街道的部门完成了一期灯饰工程,为建国50周年和巴川城区夜晚增添了光彩。

四是狠抓了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做到了建设一片,绿化一片,管好一片。

现城区人均绿化面积已达3.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增至20.5%。

市政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效果良好,值得充分肯定。

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城区的市政公用设施数量少质量差,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

有的新区方圆几百米或几条街没有公厕和垃圾台。

有的建设单位在修建街道、下水管等市政基础设施中,偷工减料,加之竣工时又没有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造成一些地方下水道排水不畅,人行道下沉,踩板缺损。

特别是有的单位在人行道施工后,未对回填土方夯实,导致人行道凹凸不平。

路灯的安装设置疏密不均,夜间有的地段浪费很大,有的地段又昏暗不明。

广告乱拉乱扯和印刷品乱发乱送。

2、职能职责交叉错位,市政管理执法力度不够。

市政管理局它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城区房屋的乱搭乱建,摊点乱设乱摆等违规行为按铜编(1998)25号文件规定市政局不负责执法,而在实际操作中统统由市政局负责,这样遇到的社会矛盾、焦点多,群众意见多,社会压力大,很容易引起“吃官司”,直接影响市政管理的力度。

3、市民和执法人员的素质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巴川镇属于农村县城,有相当一部分市民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都很差,有一个素质提高的问题。

现在乱丢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随地大小便等损害环境的不良现象随处可见。

另一方面,有的执法人员和义管队员在市政管理和纠正违章中,方法简单粗暴,甚至出手打人,以罚代法倾向突出。

依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和街道居委会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差。

4、市政管理资金严重不足。

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设置,广场管理,路灯安装维护等资金缺口很大,人头经费都难以保证。

现已欠水电费86万元,给市政管理的运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二、几点建议:

1、应广泛依靠和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和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对广大市民进行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生活习惯和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素质。

借助报纸、电视、公益广告等在广大市民中开展“巴川城区是我家、共建洁净家园”的活动,树立起“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文明意识。

动员广大市民行动起来,爱护市政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做文明市民。

2、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理顺市政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如房屋乱搭乱建,摊点乱设乱摆的管理等应以具有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为主,市政局配合来管好市政市容。

3、提高执法人员和义管队员的*思想素质、加强教育、培训、管理。

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重长效管理,突出以教育为主,不能以罚代处。

4、加强对市政设施的监管,杜绝人为的不良后果发生。

要保证已建好的车行道、人行道、下水道、厕所、垃圾台等公共设施作用的发挥,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垃圾车运送垃圾时应密封,避免垃圾一路满天扬。

公厕的管理人员不能只管厕所,应明确把垃圾台管好,坚持每天清扫。

绿化体现多样性、观赏性,力争一条街一种树。

抓好屋顶、墙面、门面立体绿化,实现城区处处有花香。

抓好文化一条街的后期工作,以便早日发挥作用。

5、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弥补经费不足。

建议:

一是上级拨给的城市维护费要到位;二是要落实专人依法按政策征收规费;三是要本着为市容市貌增光彩和节约的原则,对路灯应实行控时,控段、控盏开关,除节假日外,平时一组灯只开一盏灯照明。

洒水车应想法自己开辟冲洗街道的水源。

园林绿化应实行公开招标、承包、节省开支。

6、在新建的规划区内,应规划和修建公厕和垃圾台。

第二篇:

关于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市政管理工作在完善城区功能、美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形象、提高xx竞争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市政管理工作仍然受到“条块”关系不顺、“事、费”不对称,“权、责”不够明确等诸多因素制约。

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xx城区形象大提升,市政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城区市政管理历史与现状

(一)市政管理体制随城市化进程不断演变

xx城区市政管理体制经历了三个时期。

一是“建管合一”时期。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县城两路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市政管理工作主要由原江北县城建局负责。

随着江北机场的动工建设,带动了两路城区拓展,以及龙溪开发建设的启动,城区市政管理工作日显重要,1986年成立了江北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隶属江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环卫所负责环卫规章制度、道路保洁、垃圾清运、下水道疏浚和环卫执法等工作。

环卫所内设清扫保洁组、排污组、疏浚组,下设水土、两路两个环卫站。

二是“建管共治”时期。

1988年初,成立了江北县城管办,隶属江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城管办负责执行国家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的运输秩序、市场秩序、卫生、环保、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创建卫生城镇进行组织实施。

1990年底,江北县城管办作为县政府的直属机构独立开展工作。

1991年成立江北县城管监察中队,由县城管办领导。

按照xx市人民政府规定,县城管监察中队协助规划、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公安、食品卫生监督、工商、民政、烟草专卖、文化市场等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三是“建管分离”时期。

适应城市化进程需要,XX年成立了xx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市政委负责城区建成区的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广告灯饰管理和市政综合执法工作,现下设区市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回兴市政环卫所、龙溪市政环卫所、区国卫办等机构。

自1984年龙溪开发建设开始,各开发园区的市政管理工作由各开发园区负责。

20多年来,xx城区市政管理体制在城市化进程中日趋成熟。

(二)清扫保洁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从历史与现将看,可分为区市政委成立前和成立后的清扫保洁机制及各开发园区的清扫保洁机制。

1、XX年前的城区清扫保洁机制。

区市政委成立前,清扫保洁人员实行多种用工制度,采取定编不定人,以聘用人员为主。

一是加强人员管理。

正式职工由建委统一调配,清扫保洁人员按工作需要临时聘用。

建立了考勤考核评定制度,实行定奖金、岗位津贴浮动、辞退与记分奖励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工作中积极负责、责任心强的留用,对工作中责任心不强、表现不好的,及时给予辞退。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

城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区间道、支路等责任区域,由区环卫专业队伍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定人员、定岗位、定任务、定质量,包责任区)的制度,清扫保洁实行挂牌服务,接受管理人员和群众的监督管理。

其他责任区域由街道居委会清扫保洁,环卫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

管理人员和聘用人员均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聘用人员每年经费实行包干制。

包干经费在不同阶段略有不同,若有人员增加,按实际数额进行追加。

四是严格检查监督(请帮助宣传网)。

主要通过市建委、市市政环卫处组织争创山城杯检查评比、区(县)对城管目标进行检查,创卫办和重点职能部门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等进行监督。

五是突击创卫机制。

从1992年创建四川省卫生县城开始,连续10年坚持通过与各单位层层签订创建卫生城市(区)责任书,分级负责,标本兼治。

通过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广大群众阶段性地突击整治环境卫生,开展机关干部环卫日、全民动手日等活动,城区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2、XX年后的清扫保洁机制。

一是人员管理更加规范。

正式职工由区人事局统一调配,清扫保洁人员由区编办核定人数,对其年龄、文化、健康状况和进出有了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了考勤考核评定制度,严格落实管干分离、分段包干、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区市政委与清扫保洁人员签定了用工合同,聘用、辞退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

二是责任进一步细化。

将两路城区划分为南区环卫站、北区环卫站和空港环卫站。

龙溪市政环卫所将龙溪城区划分为龙山环卫站、龙塔环卫站和龙脊环卫站,各站主要负责本辖区路面清扫保洁、厕所保洁管理、市政环卫设施的维修维护等工作。

区市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前,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回兴市政环卫所和龙溪市政环卫所设立了环境卫生监察大队,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察执法工作。

XX年5月,城区市政环卫实行分级管理。

区市政委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面积约520万平方米,龙溪城区清扫保洁面积约270万平方米;街道负责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形成了以聘用清扫保洁人员1268人的专业队伍。

在龙溪城区引入了专业公司,垃圾运输由区固体废弃物运输公司负责清运。

三是环卫经费实行全额预算。

正式人员和聘用人员由区财政全额拨款,按区编办核定人数进行预算。

但城区1268名清扫保洁人员、疏浚工等聘用人员“五险”经费尚未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四是检查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XX年以来,先后建立了

“一票否决制”、“曝光制”、“月查季评年考核目标责任制”、“区级领导部门包片包路段责任制”等检查监督机制,并接受市市政委组织的区际之间的交叉明查暗访检查。

3、各开发园区的清扫保洁机制。

1984年以来,各开发园区的清扫保洁由各开发园区负责。

按照“建成一片、移交一片”的原则,开发园区建成后,将环卫设施、清扫保洁等整体移交给区市政委管理。

各开发园区管理人员和清扫保洁人员实行聘用制。

人员管理、考核和经费保障各开发园区有不同。

(三)市政设施建管机制在实践中逐步成熟

1、XX年以前市政设施建管机制。

XX年区市政设施管理处成立前,由原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与龙溪市政环境卫生管理(站)所,分别负责两路、龙溪城区市政设施、城市照明、园林绿化维护管理。

原市政维护处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

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由开发园区或建委负责,市政管理机构不参与市政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检查验收工作。

2、XX年以后市政设施建管机制的调整。

区市政委负责城市建成区排水设施、路灯、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道路开挖审批、城区部分道路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从市政委内部分工看,区市政设施管理处主要负责两路城区路灯管理、污水处理场管理、下水管道疏浚及接管勘察、社会单位化粪池清掏、人行护栏管理、市政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

龙溪市政环卫所负责龙溪地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

XX年起,龙溪市政环卫所主要负责涉及城市日常管理的项目,如公厕和垃圾站的建设管理、路面路灯维修、路灯及垃圾桶设置更新、管网及化粪池管理、户外广告经营等。

回兴市政环卫所负责回兴街道辖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

区市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前,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回兴市政环卫所和龙溪市政环卫所设立了市政设施监察大队,专门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管理和监察执法工作。

市政设施部门不定时进行巡查检查,定期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换,有效地保证了城区市政设施完好和功能的正常发挥。

(四)综合执法在实践中逐渐强化

xx城区市政执法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强制管理阶段。

1991年江北县城管监察中队成立时,市民法制意识淡薄,在执法方式和手段上,主要依靠暂扣物品、罚款和强制取缔、没收物品等手段,采用乘车巡逻检查和徒步巡逻检查相结合,城区市容秩序在一段时间内得到了较好规范和保持,但市民对市政执法的满意度却不高。

二是主动管理阶段。

随着城区面积的扩大,市民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在执法方式上和执法手段上,按照“大队包区、中队包片、个人管段”的管理模式,主要依靠暂扣物品和说服教育相结合,城区市容市貌基本达到了白天与晚上一个样,节假日管理与日常管理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的目标,市政执法与市民的冲突和矛盾有所减少和缓解。

三是主动服务阶段。

在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章占道经营取缔”的原则,采取定路段、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考核与巡逻检查相结合,日常管理与综合整治相结合,严格执法与人性执法相结合,实行弹性管理和错时执法,加强“早、中、晚”市容的管控力度,确保了城区市容规范有序,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建设相对滞后

高品质的规划和建设是城区市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xx城区总体规划修编不及时,执行规划不力,整体规划与局部规划脱节,缺乏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系统性,为后来的市政管理留下了诸多遗憾。

一是排水设施滞后。

湖库建筑物“亲水”过度,导致市政管理困难重重;片区规划调整后,雨污管网未作相应调整,管径不能满足排水需要;化粪池排污管网布局不合理,有的化粪池设在公共人行道、车行道上、建筑物下,大量企事业单位、农转非安置房、集资房等化粪池多年未清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实施雨污分流,导致污水直排,遇暴雨时污水溢流,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增加等;构建筑物建成后配套排水设施未建成,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二是照明设施标准不高。

开发园区建设时,在照明设施在选型、质量和档次上不高,大量照明设施在市政委接管时就不能使用。

大量路灯线路末端电压偏低,变压器超负荷运行。

三是环卫设施不够配套。

各开发区未按建设部要求配套规划垃圾站、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市政环卫设施,尤其是龙溪开发区和回兴地区在市政配套建设上比较突出,按建设部的标准,龙溪地区需要配套建设公厕60座,实际只有公厕15座;回兴街道需要配套建设公厕15座,实际有10座。

四是城区道路开挖频繁。

由于供水、供气、通讯、广播、下水管道等设施未统一规划,造成城区道路经常开挖,大大降低了城区道路的使用周期,严重影响了城区市容市貌的整体效果。

(二)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管理体制有待理顺。

在各开发园区市政规划管理市政委缺位,城区管理多头执法等体制弊端,降低了城区的管理效能。

市政环卫实行分级管理后,街道亟待成立环卫所和配备执法队伍。

二是机制有待改进。

两路城区清扫保洁实行“双班制”,龙溪、回兴地区清扫保洁实行“一班制”,从清扫保洁整体情况看,两路城区比龙溪、回兴城区清扫保洁效果好,龙溪、回兴地区的“一班制”尚未向两路地区的“双班制”靠拢。

三是责任需进一步明确。

城区现有化粪池(含生化池)1657座,其中公共化粪池75座,无业主化粪池384座,有物业及其它社会单位化粪池1198座。

长期以来,各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职责,除市政部门管理的公共化粪池、大型物业小区化粪池进行了定期清掏疏浚外,企事业单位、农转非安置房、集资房等化粪池多年未清掏,市政部门无经费承担城区大量社会单位化粪池、排污管网清掏疏浚任务,造成城区化粪池污水外溢的情况时有发生,安全隐患尤其突出。

(三)市民参与程度不高

目前,市政管理呈现城管部门唱“主角”,各单位和部门唱“配角”,多数市民当“观众”的现象。

社会单位和企业参与市政管理的力度不够,广大群众参与市政管理仍是薄弱环节。

(四)市场运作力度太小

长期以来,市政管理主要靠“政府包揽”,市场运作裹足不前,与现代城市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特别是在市政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管护、垃圾运输、灯饰工程等市场化运作方面,还缺少突破性举措。

(五)市政管理投入不足

一方面前期开发中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存在大量的欠账;另一方面,市政设施维护和清扫保洁等市政管理,区财政又未足额拨付相应经费,给市政建设带来新的欠帐;其次是清扫保洁人员、疏浚工等聘用人员“五险”尚未解决,文明城区创建投入上还有一定差距,为市政管理建设、装备、人员经费的解决带来困难。

三、主要对策建议

(一)打好规划建设基础

着力抓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和长远规划。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准确定位、适度超前、分批分期实施的原则,把城区道路、垃圾站、垃圾中转站、公厕、供排水、通讯、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

特别是在开发园区的规划建设上,市政管理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跟踪监督指导。

严格执行规划,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努力建设规划科学、建设配套、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

(二)推进制度改革

推进市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便于落实的市政管理网络。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把涉及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市政、园林绿化、交通、房管、工商等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委托城管部门集中统一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

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大体制,避免交叉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

应在区级城管部门设立城管公安科,专门解决城管部门缺乏强制手段、执法难的问题,增强综合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二是执法重心下移。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街道成立执法队,把街道城管科纳入街道执法队,实行委托执法。

街道执法队主要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管理,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

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把执法关口延伸到社区,社区成立城市管理小组,每个社区聘用3至5名协管员,真正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

(三)实施精细管理

一是运用先进技术和设备。

充分发挥市政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快建立公安、城管、交通共享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首先用于城区化粪池和下水管网等重要目标的监控,然后对城区所有路灯、道路窨井盖、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路牌、行道树、广告牌等进行编号建档,对各种市政管道进行测量建档,实现管理对象数字化,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网格,以信息化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

二是配备足够的先进设备。

加大经费投入,大量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有计划、分步骤购买一些洒水车、路灯作业车、垃圾压缩车和综合执法车等装备,不断提高城区主次干道机扫率、垃圾处置率等。

积极鼓励和支持街道对背街小巷实行机械化作业,不断提升城区管理效能。

(四)转变管理模式

城区管理必须由“政府包揽”向“市场导向”转变,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激活城市各方要素,提升经营质效。

在老城区积极稳妥推进市政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管护、路灯照明等市场化运作试点。

在新建区逐渐扩大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管网公共通道建设、设施管护、垃圾运输、路灯照明的市场化。

(五)坚持以人为本

一是尊重市民。

在市政管理执法中,应充分考虑市民的生活风俗、行为习惯及其思想状况,坚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杜绝粗暴执法现象发生。

二是服务市民。

针对xx城区实际,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在城区内合理规划一些摊位摊区,或在农贸市场内安排部分民生摊位,切实把解决弱势群体生存问题放在首位。

三是人文关怀。

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尽快将清扫保洁人员、疏浚工等聘用人员的“五险”纳入区级财政预算,逐步解决市政执法队伍的装备和办公场所,进一步明确城区化粪池的清掏疏浚的责任等问题。

在加强城区人行盲道、人行道板、窨井盖等改造的细节上下功夫,逐步在城区每个公厕设置1至2个马桶或在便池旁增设扶手,安装感应水龙头等,以工作的精细化促进管理的人性化。

(六)引导群众参与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也应是市政管理的直接参与者。

以尊重群众生活与发展愿望为基础,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市政管理,努力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标。

一是通过网站、电视、热线等平台与群众互动,听取群众意见,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市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引导群众、社区进行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和基层组织在市政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主动贴进群众,不管是工程立项、规划设计,还是公厕设置、巷道改造、道路开挖、湖库整治,采取座谈、听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真正实现市政管理从政府“自治”到“群治”的转变。

第三篇:

某城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

根据区政协的安排,我们开展了xx城区物业管理的调研。

一、xx城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总体看,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

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

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

四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xx城区物业企业现状

我区物业管理从90年代初期开始起步,至今已有近10年的发展。

据调查,截至XX年底,在我区注册的物业企业共有197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3家,二级资质企业15家,三级资质企业179家,从业人员1XX余人,管理人员1897人。

外区物业企业在本区开展服务的约50家,从业人员约2850人。

(二)xx城区物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89个,管理房屋3575万平方米。

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新建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1、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

我区新建住宅小区共有389个,房屋建筑面积为3075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34万余套,住宅成套率为100%,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其中有龙湖花园等6家单位6个住宅小区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天骄俊园等11个住宅小区获得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富悦新城等32个小区获得区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

2、老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

老小区主要有单位自管房、社会集资房、直管公房及“农转非”安置房四类。

(1)单位自管房:

包括机关自管房、群团自管房、事业单位自管房以及企业单位自管房,房屋物业管理面积共计324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30871余套,住宅成套率为97%。

这类房屋的物业管理除了少数的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外,其绝大部分仍由单位自行管理。

由单位聘请人员进行小区的简单的物业管理。

产权属职工私有的房屋,其住房及室内水、电、气的维修均由职工自己负责;产权仍属单位的房屋维护则仍由单位负责,整幢房屋较大设备、安全、水电方面的维修或公用部位的维修一般由单位负责。

(2)社会集资房:

从1992年开始,我区开始推行社会集资合作建房,建筑档次低,单体楼占了绝大多数比例。

据统计,现在全区社会集资建房共894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74550余套,住宅成套率为99%。

这部分集资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目前达到了90%。

(3)直管公房及“农转非”安置房:

直管公房,就是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政府和社会公共团体所有的房屋。

这类房屋在我区共有约14万平方米。

“农转非”安置房是政府对征用土地的“农转非”拆迁户进行安置的房屋,其中又包括两类:

一是政府将征地费按政策规定付给拆迁户自建,产权属自有;二是由政府统一建房安置拆迁户租住,住户按规定缴纳租金,产权属国家所有。

从1987年开始,根据原江北县人民政府文件规定:

“凡以征地经费修建的拆迁户住房,系国家投资修建的公房,属公产性质,全部移交给房管局,纳入国家公房管理。

”因此,区房管局对全区的“农转非”安置统建房进行全面接管。

截至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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