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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第五章
第五章 统计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本部分知识结构:
本章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
考核内容:
1.统计违法行为
(1)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2)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
2.统计法律责任
(1)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2)行政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考核要求:
1.统计违法行为
识记:
①违法的概念。
领会:
①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综合应用:
①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
2.统计法律责任
识记:
①法律责任的概念。
领会:
①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②统计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分类;③统计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和原则;④处分的概念及特征;⑤刑事法律责任。
综合应用:
①统计法律责任的分类;②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③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④关于通报,取消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和撤销晋升的职务,批评教育的规定。
第一节统计违法行为
本节主要内容:
一、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一)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
统计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
行为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具体包括:
统计调查者、被调查者;统计资料公布和提供者、统计资料使用者;统计行政管理机关、统计行政管理相对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统计违法行为的特征
1.统计违法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包括统计违法在内的一切违法的最本质、有决定意义的特征。
2.统计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
过错是行为人主观上的心理态度,分:
故意和过失
3.统计违法行为是违反统计法律规定的行为
统计违法行为的法律特征。
[例题·单选题]在统计调查过程中,统计调查对象因下列何种情况提供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统计资料,即可被认定犯有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 )
A.无意 B.不知情 C.故意或者过失 D.由于不可抗力
答案:
C
二、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27类)
(一)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
故意或过失提供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基本特点:
“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二)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迟报统计资料
(七)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八)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九)自行修改统计资料
(十)编造虚假统计数据
(十一)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十二)打击报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
(十三)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
(十四)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
(十五)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伪造统计资料最基本的特征:
凭空捏造,无中生有
篡改统计资料最基本的特征:
非法修改
(十六)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十七)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十八)违法公布统计资料
(十九)泄露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当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二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损毁、灭失
(二十一)泄露国家秘密
(二十二)违反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法规
(二十三)违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二十四)违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二十五)违反《统计监督检查规定》
(二十六)违反《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
(二十七)违反《涉外调查管理办法》
[例题·单选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行为的主体是( )。
A.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统计人员
D.统计调查对象中的个人
答案:
C
[例题·多选题]在统计数据核查或者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它相关证明和材料,检查对象或者核查对象不得有下列哪些统计违法行为( )
A.自行使用 B.转移、隐匿 C.篡改
D.毁弃 E.拒绝提供
答案:
BCDE
第二节统计法律责任
本节主要内容:
一、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一)统计法律责任
指行为人对其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的公民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
(二)统计法律责任的特征
1.统计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必须是具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统计法律责任的内容是由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
3.统计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必须由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权利
4.统计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行政法律责任
主要包含两种:
统计行政处罚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
此外还有取消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资利益和撤销晋升职务及通报、批评教育等等
(一)统计行政处罚
1.统计行政处罚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
统计行政处罚是指各级统计监督检查机关依法对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特点:
(1)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各级统计监督检查机关:
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其他机关没权利。
(2)被处罚的行为是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
(3)统计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裁范畴,只适用统计行政违法,不适用民事违法和统计犯罪
(4)被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违法行为人
2.统计行政处罚的原则
概念:
指由法律规定、设定并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主要有:
(1)统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定的、实施的处罚的主体及职权是法定的、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
(2)公正、公开的原则(最重要、最关键是正确行使统计行政自由裁量权)
(3)统计行政处罚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即“过罚相当”原则
3.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七种: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统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两种:
警告(属申诫罚):
违反《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的行为
罚款(属财产罚):
指行政机关强迫违法行为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依法损害或剥夺行为人某些财产权的一种处罚。
[例题·单选题]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
A.没收违法所得 B.责令停产停业
C.警告和罚款 D.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答案:
C
(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
1处分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
处分是行政机关对本机关违法的工作人员,或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行政制裁措施。
《公务员法》规定:
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分六种: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处分的特征:
(1)适用对象:
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处分的适用:
一般以上下级的隶属关系为前提。
(3)一种内部具体行政行为。
不能要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申诉程序解决。
2.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
概念:
指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对实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行政领导或责任人员给予的行政制裁措施。
(1)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适用。
3种
(2)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决定机关。
最终的决定机关是违法行为人的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例题·多选题]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按照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规定执行,具体处分种类包括( )。
A.警告 B.罚款 C.记过、记大过
D.降级、撤职 E.开除
答案:
ACDE
(三)通报
1.通报的特征2个
2.通报主要适用的统计违法行为6种
(四)取消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资利益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注意:
1. 行使权力的主体,并不是各级统计行政机关,而是作出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资奖励和予以晋升职务的单位或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
2. 对非本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处分,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只有建议权,而没有直接处理权。
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五)批评教育
注意:
适用对象、实施机关、适用目的
[例题·单选题]下列可作为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适用对象的是( )。
A.国家工作人员
B.所有统计违法者
C.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
D.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
答案:
A
三、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国家刑事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刑法》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及其刑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
《统计法》对刑事责任只作了衔接性规定。
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应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包括情况5种。
[例题·多选题]统计法律责任分为( )。
A.行政法律责任 B.赔偿责任 C.民事责任
D.经济责任 E.刑事法律责任
答案:
AE
本章小结:
1.统计违法行为(概念、特征3种、种类27种)
2.统计法律责任(统计法律责任的概念、特征;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