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全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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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全部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则)

一、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设备是企业完成施工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严禁违章指挥及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机械设备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运行。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待完全熟悉规程后方可操作机械设备。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操作机械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并经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操作机械。

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地做好各级保养,使机械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记录,做到清楚、准确、完整,并做好例保“十字作业”。

7.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病、酒后及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不允许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操作人员只能操作指定的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严禁在机械运行中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9.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拖鞋及高跟鞋,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

10.认真做好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冻、防滑为中心的四防工作。

11.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不得随意拆除或移作它用。

12.机械集中存放及修理场所,应有防火设施。

13.机械设备使用的油料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二、电器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器设备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由专业技术维修人员进行。

2.电源电压必须与电器设备额定电压相同。

所有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3.电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移动电缆,防止电缆擦伤。

如无专人负责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

4.电器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5.每周对所有配电箱内的漏电开关进行检查二次。

6.电器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电器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后,才允许正式工作。

7.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

8.漏电失火时,应先关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做紧急抢救。

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10.所有电器设备接地应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所有电器设备都应按《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做好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或加装漏电保安器。

11.电器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需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停电处理。

12.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

13.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器设备上,以免电器设备受潮。

14.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器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并存放于干燥处。

15.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断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6.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再行合闸。

17.电器设备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配电箱。

18.隧道内的移动灯应具有特制胶质手柄,以保证绝缘体损坏仍能保证安全。

19、在工作场所屋内配线,禁止悬挂在管子、栏杆、钉子、机件或用钉子钉在墙壁上。

剪断的线端应用绝缘胶布包好,固定在不易接触的地方。

20、发动机启动后,应进行预热运行,待油压、气压、水温、油温、正常后方能带负荷运行。

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载机宜在1~2级土壤的场地作业,不宜在干燥粉尘大以及潮湿黏土地带进行作业。

2、作业前应对装载机进行检查,轮胎气压、各液压管接头、液压控制阀是否正常,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润滑油等,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3、装载机行驶时,应收回铲斗,铲斗离地面约400~500mm。

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是否有路障或高压线等。

4、除规定的驾驶人员外,装载机不准搭乘其它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5、装载机行驶时,避免突然换向行驶,铲斗带负荷升起行驶时,不准急转弯和急刹车。

6、装载机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下坡禁止空档溜放。

7、作业时应时刻注意周围人的情况,尤其是在倒车时,更应注意身后有无行人。

8、作业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或机架上坐立。

9、在不平的场地上行驶及转弯时,严禁将铲运斗提升到最高位置。

10、铲土时,根据现场土质的比重确定装载量,并使铲斗从正面插入,以免斗负荷过大,回转时倾倒。

满载后应注意斗杆不应升太高。

11、在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铲斗在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

如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卸土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

12、向运土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箱。

13、对边坡、潦沟、凹坑卸料时要注意不要使铲斗过于伸出以免倾覆。

14、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在陡坡上严禁转变、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

15、装载机的行驶道路应平坦。

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轮式装载机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16、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在坡道上也不得进行保养维修作业。

17、装载机大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等工作之前,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支住大臂,以防大臂落下伤人。

18、夜间工作时,装载机自身照明和现场照明均应齐全完好。

19、作业完毕后将装载机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作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进行清洁,润滑后关好门窗。

20、冬季气温过低时应放尽冷却水。

在放掉冷却水后,可发动机械运转一至二分种,以便使水放净。

 

挖掘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隹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1米左右。

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挡滑行。

2.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岩石或冻土。

3.挖掘机行走和作业场地如地面松软,应垫以枕木或垫板。

4.工作中禁止突然换向行驶、突然改变回转方向、突然制动、突然转弯。

5.在斜坡上操作时,如发动机熄火,应立即制动机器,把铲斗放在地上,然后再起动发动机。

6.挖掘时,机器应停放平稳并将履带制动;在洞内或峭壁下挖掘时,防止土石坍塌,深挖时严禁从机器下部挖,并应于沟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机器滑入沟中。

7.回转时注意臂杆高度及回转半径,不要碰到洞壁、沟壁或其它物体。

8.向运土车辆装载时,禁止挖斗从运土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

如汽车驾驶室无防护板,挖掘机卸土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准有人。

9.向运土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挖土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厢。

10.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挖土斗碰撞挖土面。

11.挖土斗铲满后,在斗柄未收回斗齿未离开挖土面时不得开始回转。

12.禁止用斗子赤平整土地和用斗子来做打桩、夯拍及挖装以外的任何工作。

13.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自行时每行走500~1000米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14.停放机器时应选择安全场地停放,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

若不得不在斜坡上停放时,应面向或背向斜坡,并在履带下放置三角垫块。

面向下停放时,应将铲斗刀片轻切土里。

15.最低气温低于40C时,应放净发动机内的冷却水。

压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压路机作业前检查制动及转向功能,其应灵敏可靠,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良好等。

2、开动前,机械周围应无障碍和人员。

3、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起步时,应先松开停车制动阀,内燃机的变速杆置于中速位,然后再调到高速。

4、当压路机需要变速或改变行驶方向时,应关掉振动。

5、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道路上进行振动。

6、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时不得碾压,含水量低于5%时,宜适当洒水碾压。

7、在新开道路向前进行辗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辗压,辗压不要太靠近路基边缘。

距路基边缘不少于0.5m,以防拥塌。

8、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应超过压路机的最大爬坡能力,横坡不应大于200。

9、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时,应待滚轮停止生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10、辗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辗压1~2遍,然后再用振动辗压。

11、压路机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进行作业,严禁在未起振的情况下,调节压路机振动频率。

12、压路机的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进行。

13、上坡与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档,且应事先选好档位,禁止在坡上换档;下坡严禁脱档滑行或溜放。

14、压路机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15、不能用压路机拖拉其他机械或物体。

16、在紧急情况下,可使用后轮制动器作为紧急制动用。

17、压路机的起振或停振应在行驶中进行,以免损坏压路面的平整。

18、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住机械,并楔住滚轮。

19、压路机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档,最后拉起手制动操作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20、压路机应停放在安全、平坦的地面上,不准停放在斜坡上;如必须在斜坡上停放时,须事先打好木桩;也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上和妨碍交通的地方。

21、冬季停车过夜须用木板将滚轮垫离地面,防止与地面冻结。

22、压路机转移工地距离较远时,应采用汽车或拖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车辆拖拉牵运。

 

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内燃机和电动机的有关规定。

2、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对较长管路应设伸缩变形装置。

4、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

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5、作业前重点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润滑油料均添加充足。

2)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位阀门开闭灵活。

3)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4)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

5)各防护装置应良好,各操作手柄应在正确位置。

6、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7、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

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8、作业中,贮气缺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9、每工作2h,应先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

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

10、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2)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3)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4)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11、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汽缸过热停机时,应先待汽缸自然降温至600C以下时,方可加水。

12、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13、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14、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15、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油,对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应作好防潮保护区工作。

 

发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2、新装、大修或停用十天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并做好测量记录。

3、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4、启动前应先将励磁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

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5、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

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

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6、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7、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行超过额定值的±10%。

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不变。

8、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9、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运行。

10、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

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11、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上,使电压降到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起重吊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检查和起动

1、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2、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液压油等添加均应充足。

3、各连接件应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是否符合规定。

5、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规定起动发动机,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前注意事项

1、起重吊装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必须持证上岗。

2、起重机行驶或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事先加以平整。

并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必须有音响清晰的喇叭或铃等信号。

4、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

5、起重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表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0C时,方可开始作业。

6、作业前,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斜度在载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

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8、起重机工作前,应注意在起重机起重臂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三、起重机工作中注意事项

1、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工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操作人员在得到指挥人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号后起吊。

3、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吊最大或接近额定重量时(即90%以上),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5、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达到顶点。

6、履带超重机吊装重物行走时起重臂应在履带正前方,重物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0.5m。

7、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1.5m,以防塌方。

8、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9、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

10、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11、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

12、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3、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4、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5、汽车式起重机起吊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载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6、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枪实弹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7、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起重机吊起满载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200~500mm,检查并确认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可靠性和绑扎牢固后,才能继续起吊。

18、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9、禁止吊物长时间停在空中,若需要较长时间表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20、起重机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1、起重机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

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22、起重机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

四、起重机工作完后注意事项

1、空车行转向时不得过急过快,应保持中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3、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收回支腿,应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吊钩应有专用钢丝绳挂牢。

4、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尽,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

5、所有保养、修理及调整和润滑工作,都必须在发动机停止后完成。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

中型塔为8~12t/m2,重型塔为12~16t/m2。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地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有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使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并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

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载。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

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800mm,4倍率时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控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操作规程

为确保起重吊运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对现场起重机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所使用的基本信号和有关安全技术作了统一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类型的起重机械:

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浮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船用起重机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提升设备、载人电梯设备。

一、名词术语解释

适用手势信号——指各种类型的起重机在起重吊运中普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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