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20
水平杆、斜杆的钢管弯曲L≤6.5m
≤30
4)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脚手架规范8.1.2规定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8.1.8序号3的规定。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本规范表8.1.8序号4的规定。
(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不大于0.18mm。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表序号4的规定。
3)钢管上严禁打孔,钢管有孔时不得使用。
2.4扣件
脚手架规范
3.2.1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3.2.2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脚手架规范表A.0.4规定:
直角扣件重量13.2N,旋转扣件14.6N,对接扣件18.4N。
8.1.3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2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3扣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相关规定。
【强条】8.1.4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
现阶段暂不推荐钢板冲压扣件,其原因是这种扣件尚无标准,难以检查验收,而且盖板受力后又易变形,重复使用次数比可锻铸铁扣件少。
锻铸铁扣件的形式有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三种,如下图所示。
扣件应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KTH-330-08牌号的可段铸铁制作。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扣件材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各部位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砂眼或其他影响使用的铸造缺陷。
(2)盖板与底座的张开距离不得小于50mm。
(3)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距离应小于5mm。
(4)扣件表面大于10mm2的砂眼不应超过3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
(5)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6)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或深)值不应大于1mm。
(7)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皮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8)铆接处应牢固,不应有裂纹。
(9)T型螺栓和螺母不得滑丝。
(10)活动部位应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11)产品的型号、商标、生产年号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应清晰完整。
(12)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2.5可调托撑
脚手架规范规定
3.4.1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直径与螺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型螺纹》GB/T5796.2、GB/T5796.3的规定。
3.4.2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
【强条】3.4.3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度不应小于5mm。
8.1.7可调托撑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4节的规定;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第5.1.7条的规定;
3可调托撑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毫米,变形不应大于1㎜;
4严禁使用有裂缝的支托板、螺母。
可调托撑螺杆直径应为36mm以上,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300mm;伸出端长度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可调托撑丝杆与螺母啮合长度不得少于6扣;U形托钢板应为5mm以上,板底与螺杆周边满焊;托板长宽为100x100mm,翼缘板应有足够高度。
可调托撑材质的要求,见下图。
图示调节螺母因为与螺杆的啮合长度不足而发生断裂。
可调托撑抗压试验值:
破坏荷载不小于50KN,设计承载力为40kN。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用钢管扣件和可调托撑检验方案
构配件名称
检验组数
主要检验内容
备注
可调托撑
2~6
螺杆直径、长度、弯曲度;
螺母厚度、啮合丝扣数;
U形托板厚度、刚度、焊缝;
组合承载力等;
按照施工现场实际进场使用数量和使用年限选取组数,每批次最少随机抽取2组,每组三件。
钢管
2~6
外径、壁厚;
锈蚀度、弯曲度;
焊缝;
抗拉、抗压扁等;
扣件
2~6
抗滑、抗拉、抗压;
抗破坏、扭转刚度等。
垫板
2~6
抗压。
三、脚手架结构与构造
3.1尺寸
按照规范,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基本构造形式有双排和单排两种,如图所示。
(青岛地区不允许使用单排脚手架)
表6.1.1-1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连墙件设置
立杆
横距
lb
步距
h
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la(m)
脚手架允许搭设高度[H]
m
2+0.35
(kN/m2)
2+2+
2×0.35
(kN/m2)
3+0.35
(kN/m2)
3+2+
2×0.35
(kN/m2)
二步三跨
1.05
1.5
2.0
1.5
1.5
1.5
50
1.80
1.8
1.5
1.5
1.5
32
1.30
1.5
1.8
1.5
1.5
1.5
50
1.80
1.8
1.2
1.5
1.2
30
1.55
1.5
1.8
1.5
1.5
1.5
38
1.80
1.8
1.2
1.5
1.2
22
三步三跨
1.05
1.5
2.0
1.5
1.5
1.5
43
1.80
1.8
1.2
1.5
1.2
24
1.30
1.5
1.8
1.5
1.5
1.2
30
1.80
1.8
1.2
1.5
1.2
17
3.2基础
脚手架基础应符合以下构造要求,如图所示。
(1)脚手架立杆基础做法:
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脚手架基础应考虑排水措施,设置排水沟。
3.3脚手板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
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横向水平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mm~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脚手板对接、搭接构造图如下:
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应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承杆件上。
3.4连墙件
连墙件的作用:
一是防止因水平外力,如风荷载作用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二是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小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构造不符合要求或被任意拆卸,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必须保证连墙件的设置构造符合要求。
(1)连墙件的布置要求
1)连墙件将立杆与主体结构连接在一起,可用钢管、型钢等,其间距一般为两步三跨或三步三跨。
连墙件的布置表3-5
脚手架的高度
竖向间距(h)
水平间距(し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双排
≤50m
3h
3しa
≤40m2
>50m
2h
3しa
≤27m2
单排
≤24m
3h
3しa
≤40m2
注:
h——步距;しa——纵距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件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
从脚手架荷载试验中看,连墙件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的承载能力提高7%。
2)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件的构造类型
连墙件将立杆与主体结构连接在一起,可用钢管、扣件或预埋件组成刚性连墙件。
脚手架只能采用刚性连件。
刚性连墙件是既能承受拉力和压力。
【强条】6.4.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3.5水平杆
规范6.2.1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规范6.2.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2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3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强条】6.2.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3.6立杆
规范6.3.1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
6.3.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强条】6.3.3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二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强条】6.3.5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3.6脚手架立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3.7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3.7剪刀撑
单排、双排、悬挑脚手架不论多高,外面都必须满设剪刀撑。
(1)剪刀撑:
是设在脚手架外侧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
根据实验统计,设置剪刀撑能够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所以,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剪刀撑的设置要求: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按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应符合表3-6的规定。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表3-6
剪刀撑杆与地面的夹角α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2)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