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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

 

豫校车联〔2013〕1号

 

河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

关于印发刁玉华副厅长、张益民总队长在全省

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省重点扩权县(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2013年1月4日,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召开了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河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刁玉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同志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

1.刁玉华副厅长在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张益民总队长在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河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

(河南省教育厅代章)

2013年1月5日

 

附件1

在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河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副召集人

(2013年1月4日)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73号),全面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今天,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召开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分析研究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刚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张益民总队长作了重要讲话,讲的很好,希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近年来,由于车辆的增多、中小学布局调整、民办学校、幼儿园跨地域招生等原因,学生交通安全日益成为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

根据相关统计,2011年交通事故造成的中小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国中小学生死亡总数的16%左右,已经成为造成中小学生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

特别是近两年来,全国范围内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重特大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校车安全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对于我省而言,交通事故也是威胁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最大“杀手”之一。

近年来,我省也相继发生了几起校车事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学生伤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可以说,保障校车安全,已经成为事关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

2011年11月甘肃庆阳接送幼儿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校车安全被摆上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国务院迅速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为贯彻落实《条例》,教育部、公安部等20个部委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并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我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郭庚茂省长、秦玉海、徐济超副省长多次就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秦玉海、徐济超副省长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的决策部署,我省建立了由20个部门组成的河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我省校车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成立之后,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组织培训、督导检查等方式,做好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前不久,为了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73号),对当前各地必须抓好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各地也都积极行动,因地制宜做了大量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制定服务方案、开展校车排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可以说,中央和省两级统筹、市县两级落实、以县为主、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但是,应当看到,我省中小学幼儿园面临的安全形势,特别是校车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我省是一个教育大省,中小学、幼儿园多,加之公共交通基础薄弱,客观上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

二是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发展很快,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比较大,不少学校须用校车接送学生,但一些民办学校为了减少办学成本,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是一些地方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对“黑校车”排查不严、学校司机和照管教师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条例》实施之后,少数地方存在着等待、观望,工作畏难不前,少数地方出现了校车上牌难、司机获得许可难等问题。

总之,作为人口大省和教育大省,我省学生人数多,校车安全管理任务重,加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进一步提高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规范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摆到重要位置,增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把我省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二、当前我省校车安全管理需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把思想认识和工作要求统一到国务院《条例》的规定上来、统一到省政府《通知》的要求上来。

各地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政策导向,准确把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来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也就是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首先要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低年级段学生和幼儿就近入学,这不仅是化解校车安全风险的优先选择,也是《义务教育法》对各级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

针对这一问题,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省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132号),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政府为此已作过安排。

在这里我不再多讲。

对于无法保证学生、幼儿就近入学的,应该优先采取发展公共交通的办法解决学生和幼儿上下学问题。

公共交通是公益性的交通运输方式,具有运载功能强、点多面广、费用低等特点,具有专业的车辆检修经验丰富的驾驶人员、成熟的管理制度等优点,是化解学生集中乘车交通风险的最佳选择。

凡是城区和道路交通条件具备的县镇及农村地区要通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对不能做到就近入学,特别是一些因中小学布局调整学生上下学路途变远、而公共交通又不具备条件的县、市,应按照《条例》的规定,采取措施,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校车服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和国家、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上来,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和统筹作用,根据需要提供校车服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制定校车服务方案,着力加强对对接送学生及幼儿车辆的监管,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重点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抓好《条例》和《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

《条例》明确提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做好的几项工作,概括的讲就是“一个机制,两个方案,四项制度。

”这是各地必须抓紧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个机制”就是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是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当前,国家、我省已经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建立由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牵头,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信、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

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本地接送学生或幼儿车辆的监管和排查,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推动本地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两个方案”是指校车服务方案和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

关于校车服务方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省政府《通知》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级政府负责制定。

前边已经讲到了,凡是不能做到就近入学、公共交通又不具备条件或不能满足需要的县(市、区),都要制定校车服务方案。

县级政府要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因地制宜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考虑到校车运行的成本和学校管理的困难,各地在制定校车服务方案、选择校车运营模式时要充分发挥大型公交、客运企业的优势,提倡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

校车服务方案要以适当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县级校车服务方案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报省政府备案。

各省辖市要加强对县(市、区)校车服务方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如果发现哪个县、市有校车需求又不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将进行通报批评;如果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或幼儿,造成校车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实际上是校车服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明确规定:

我省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非专用校车使用过渡期为4年,即截止到2016年3月。

从省政府《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购的校车都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现有的非专用校车必须在过渡期内逐步更换为专用校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定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确保过渡期校车安全。

“四项制度”是指校车使用许可制度、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度。

关于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条例》已经规定的很明确,省政府文件也提出了细化的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

这里我就校车使用许可问题再强调两点:

一是把好校车入校关。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要在材料齐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审核校车开行的必要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使用协议、安全责任书等进行审核,确保申请许可的校车安全有保障。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校车要加快审批,最大限度的使需要乘车的学生有校车可乘。

按照省政府《通知》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自收到教育部门审查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于符合条件的校车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审批,不得出现校车上牌难、故意拖延等现象。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制定详尽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以上四项制度是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保障校车安全运行的关键所在。

我们一定要把这些制度落在实处,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确保每一辆校车是符合标准的校车,每一个驾驶员是依法取得驾驶资格、值得信赖的司机,每一个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为学生、幼儿提供具有安全保障的校车服务。

(二)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和民办学校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安全监管

农村地区是校车服务的重点,也是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

相对于城市市区来说,农村学校比较分散,上下学路途较远,加之农村道路相对较差,公共交通不发达,校车的需求也就比较多。

当公共交通和校车不能满足需要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使用未获得校车许可(无校车标牌)的车辆,甚至是农用车、三轮车以及拼装车、过期报废的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的现象。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地区,加强对农村地区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安全监管。

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或提供校车服务;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排查和监管,严禁使用未获得校车许可(无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员超载。

民办学校尤其是农村民办幼儿园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是校车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近年来我省发生的几起校车事故,绝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农村民办幼儿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严格规范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凡达不到标准的民办学校或幼儿园,一律不得审批。

二是督促和指导需要配备校车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用校车或过渡期内符合要求的车辆,并聘用具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大对非法办学、非法办园以及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办园(校),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三)合理设置校车通行线路

教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学校分布、需要乘车的学生数量、住址、学生作息时间安排等因素,对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设置等进行审核,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应的审核工作,确保校车运行线路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使用校车的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了解辖区内每一辆校车的行驶线路并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行驶线路进行实地勘察,确保行驶线路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对确实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要提请当地政府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及时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并设置限速标志、警告标牌,为校车通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

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校车在公共交通站点停靠的,也要设立相应的预告标识、停靠站点标牌。

(四)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是做好校车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教育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

首先是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开设安全教育课,举办讲座、主题班会、队会等形式,使学生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

特别是要通过一些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学生做到不乘坐未获得校车许可(无校车标牌)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的车辆。

其次,要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组织他们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切实做到:

在出车前对车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上下车清点人数、相互监督提醒纠错等,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禁超员超载。

要重视随车照管人员的重要作用,教育和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看护乘车学生。

其三要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教育。

要通过《告家长书》或《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和一些典型案例,告知和警示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不乘坐未获得校车许可(无校车标牌)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主动加强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五)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排查,确保过渡期校车安全

根据省政府的《通知》要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在2013年元月底之前,对所有正在运营的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

对照《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件,对现有的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驾驶资格;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停止接送学生,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安全乘车问题。

对于按照《条例》规定,2012年7月5日之前应该办理而未申请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驾驶资格的,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在《通知》下发之后2个月内全部办理完毕,否则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在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的同时,我们时刻不能放松对包括校园安全在内的各项学校安全工作。

前不久,我省光山县发生了歹徒持刀闯入校园造成23名学生和1名群众受伤的恶性案件,令人十分震惊和痛心,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学校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存在严重漏洞。

同时,也反映出,我省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办学条件相对较差、财政保障能力不足的农村学校,在安全保卫工作上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当前正值冬季,极端天气增多,由此带来的火灾、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增加。

为此,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帮助和指导本地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齐专兼职保安人员和必要的保卫器械,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校园安全保卫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

暂时不能配备专职保安和门卫的学校要安排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的教师兼任门卫。

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管理制度,保障保安人员依法有效开展工作。

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校园询问和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内,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寻衅滋事,防止精神病人和有报复社会意图的人侵害师生。

在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组成护导队,安排护导老师在校门口值班。

城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农村中心小学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学校和幼儿园,重点部位要配备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

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幼儿园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校园监控室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三防”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解决“三防”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与综治、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特别是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和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要定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清楚,逐一登记建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期解决。

要坚决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

要排查摸清校园周边个体性矛盾纠纷以及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切实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妥善处理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抓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

一是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冬季防火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将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橱窗、报刊杂志和手机短信等宣传方式,向师生大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冬季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器材使用基本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是切实做好学校冬季取暖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排查,对校内宿舍和学校集体租用的校外宿舍,特别是用燃煤取暖的宿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排查。

在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安装的燃煤取暖设施要以确保通风和安全为前提,必须安装有排烟管道,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品,坚决杜绝煤气中毒或火灾事故的发生。

仍需采用燃煤取暖的学校,要尽快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要进一步加强相应的安全教育,让广大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三是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寄宿制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一定要有专人负责学生宿舍夜间管理和安保工作,加强夜间值班和定时巡查。

四是寒假快要到了,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重视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在放假前,各学校都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特别要根据寒假春节等节假日多发易发事故特点,加强对学生滑冰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和乘坐车辆安全教育。

(四)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地、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细致、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工作。

要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真正分解落实到人。

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网络,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出现重大治安、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志们,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容不得丝毫的麻痹和懈怠,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学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时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真抓实干,齐心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广大学生和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

附件2

在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

(2013年1月4日)

同志们:

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召开今天这次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部署安排,是我们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举措,非常必要,意义重大。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首先代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如何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清醒面对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近段以来,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省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陡然严峻,特别是去年12月份,全省相继发生几起影响较大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起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就校车交通安全来讲,由于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和人口大省,农村留守儿童多,加上农村地区公共交通设施不完善,广大农村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一直比较突出。

2012年12月24日,江西贵溪市又发生的导致11名儿童死亡、4名儿童受伤的校车事故,充分暴露出农村地区幼儿园接送车失管失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措施尚未落实、部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

江西的问题给我们敲响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警钟。

因此,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公安交通民警,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事故预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防管控冬季行动”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为载体,全力做好校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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