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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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
前言
天津市黄河医院位于南开区黄河道与临潼路交口西北隅,是南开区属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南开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批定点医院、天津市急救定点医院、道路交通事故定点医院、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天津中医学院教学医院。
天津市黄河医院总用地面积18033m2,规划可用地面积10925m2,规划建筑总面积37747m2(其中地上31454m2,地下6293m2),黄河医院一期(肿瘤、感染部及后勤综合楼)项目总建筑面积7429m2(其中地上6019m2,地下1410m2),门诊楼(三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5128m2(其中地上12728m2,地下2400m2)。
黄河医院一期、三期项目均履行了环保手续,现已投入使用。
黄河医院现编制床位数338张,日门诊能力约900人次,在编职工639名,设有临床科室17人,医技科室8个。
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就诊环境,满足当地与周边区域群众就医需求,必要进行天津市黄河医院三期工程建设。
根据天津市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南发改字2014【4】号“关于天津市黄河医院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拟决定在南开区黄河道420号黄河医院现址范围内,拆除原有住院楼,原址建设天津市黄河医院三期工程项目。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三期的急诊住院楼,地上10层,地下1层,总投资9950万元,其中9000万元由财政经费解决,950万元由黄河医院自筹解决。
可用地面积10925m2,总建筑面积1500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47m2,地下建筑面积2356m2。
本项目预计病床216张。
项目建成后,医院病床设置将由现有的338张增至508张。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开区黄河道420号黄河医院院内,四至范围为东临临潼路,南临黄河道,西临黄河医院三期工程(门诊楼),北临黄河医院地上停车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天津市人民政府【2004】第58号令《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天津市黄河医院于2014年6月委托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本项目在建设过程和建成投入运营后,完善环境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改善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调查和勘察,收集有关资料。
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1.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3]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0]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2]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1.1.2环保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2))卫医发[2003]287号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及附件医
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10日起执行);
(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
(4)环境保护部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3月18日;
(5)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
(6)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
(7)津环保固函[2010]398号关于调整《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函,2011年10月1日;
(8)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
(9)《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67号(2004
年7月1日起执行);
(10)天津市人民政府第100号令《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6年4月28日;
(11)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3]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日;
(12)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2007]《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7年1月1日;
(13)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1号《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2008年5月1日;
(14)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1993]27号《天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1993年6月1日修订发布;
(15)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津容环[2005]第162号《天津市工程渣土排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2005年5月25日修订发布;
(16)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4]25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11月12日;
(17)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43号《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2003年3月24日;
(18)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二次会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2012年7月1日;
(19)天津市第14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天津市第14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号[200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4号[2005]《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2003年12月1日;
(20)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号《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2004年10月15日;
(21)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2月16日;
(22)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试行),2009年9月25日;
(2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管[2010]91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措施的通知》,2010年5月13日;
(2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2007年3月8日;
(25)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3月27日;
(26)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2013]35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2013年9月28日;
(27)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2013]88号《天津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3年10月26日;
(28)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2013]8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13年9月28日;
(29)天津市人民政府津环保管[2013]167号《市环保局关于落实清新空气清水河道行动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2013年10月22日;
(30)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津建质安[2014]164号《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管理的通知》,2014年4月1日;
(31)建设部143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6年1月1日;
(32)发展改革委令[2013]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年5月1日;
(33)建设部第123次常务会建设部令[2007]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7月1日;
(3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华靖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08年);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年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环发[2012]98号);
(36)《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6号令)。
1.1.3环评技术导则、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6)《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8)《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9)《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1.1.4规划依据文件
(1)《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2)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62号。
1.1.5技术文件及资料
(1)天津市黄河医院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2)天津市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津市黄河医院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字2014[4]号文件;
(3)天津市黄河医院和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评价合同。
1.2评价目的
通过调查分析,在充分掌握有关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弄清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现状,分析新建项目的污染因素,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进而
预测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这些污染物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项目拟采取的对策和治理措施,并论证这些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完善这些措施的建议。
同时作为医疗服务机构,需论证外环境对其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保防护措施。
总之本次评价的目的就是论证工程的环境可行性,为工程中的环保设施设计、环境管理及领导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1.3环境问题识别与筛选
参照亚洲开发银行推荐的环境问题筛选核查表,并结合本项目工程特征和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筛选和识别,结果见表1.3-1。
表1.3-1环境问题识别与筛选
工程行为
对环境影响
影响性质
影响程度
正
负
可能显著
非显著
项目选址
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
√
施工期
施工扬尘
√
√
施工噪声
√
√
施工废水及施工垃圾
√
√
施工对区域生态的影响
√
√
对区域交通的影响
√
√
营运期
废气排放
汽车尾气
√
√
公厕异味
√
√
废水排放
医疗污水
√
√
噪声
车库风机
√
√
固废
生活垃圾
√
√
医疗废物
√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
对社会、经济效益影响
√
√
区外污染源
对本项目的影响
√
√
(1)从选址与规划来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河西区黄河医院院内。
根据天津市用地规划,项目所在地所处位置为医疗卫生用地区域,建成后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从而增强社会稳定,加速天津城市建设的发展,因此本项目对区域整体规划是正面影响。
(2)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施工期扬尘、噪声等会对建设地区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短暂的,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终止。
因此,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来看,施工期环境影响为非显著。
但由于本项目周边有居民区人群较为集中的地方,因此,本项目施工扬尘、噪声较为显著。
(3)营运期废物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和还建公厕异味。
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下,基本不会对建设地区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因此影响是非显著的。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洗污水,产生的废水经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不向外环境排放,故无显著环境影响。
(5)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库风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还有区内车辆行驶的噪声。
本项目车库风机位于地下,其噪声和区内车辆噪声采用一定的措施后,预计本项目的噪声对环境影响为非显著。
(6)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由区内环卫人员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过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垃圾交由天津瀚洋汇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向自然环境排放。
故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影响为非显著。
(7)本项目黄河道可能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地铁2号线可能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噪声及振动影响,通过距离衰减或者采取消声措施后,预计外部交通影响对本项目的影响是非显著的。
(8)本项目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完善区内的配套服务,使所在地区的人民群众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流动人口方便就医。
因此这种影响是正面的、比较显著的。
1.4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通过分析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以及项目选址地区的环境敏感程度等情况,确定各专题评价的等级如下:
1.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地下车库废气,采暖依托现有锅炉房锅炉,不新增锅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初步工程分析,确定拟建项目大气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简要进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并提出相关环保要求。
1.4.2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氨氮、粪大肠菌群,水质简单,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依据环境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确定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以下。
废水只进行水污染物排放口的达标排放论证及对污水处理站影响的简要分析。
1.4.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自车库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将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5评价因子
1.5.1环境空气
(1)现状评价因子:
SO2、NO2、PM10、PM2.5;
(2)施工期评价因子:
扬尘(TSP);
(3)运营期评价因子:
NOx、TCH、CO。
1.5.2水环境
影响预测因子:
pH、SS、COD、BOD5、氨氮、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
1.5.3声环境
等效A声级
1.5.4固体废物
影响预测因子:
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1.6评价时段
根据本项目实施的特点,本评价可以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
施工期:
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
预计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
营运期:
施工结束后投入使用,预计2016年10月以后。
1.7评价标准
1.7.1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4a类。
各标准具体限值分别列入表1.7-1~1.7-2。
表1.7-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浓度限值mg/m3
标准编号
1h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1
SO2
0.50
0.15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
2
PM10
---
0.15
0.07
3
PM2.5
---
0.075
0.035
4
NO2
0.24
0.12
0.08
表1.7-2《声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
标准值dB(A)
执行标准
适应区域
昼间
夜间
噪声
55
45
GB3096-20081类
其余三侧
70
55
GB3096-20084a类
南侧*
*本项目南侧临黄河路,属交通主干路。
1.7.2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DB12/356-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危险废物贮存区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需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
各标准具体限值分别列入表1.7-3~1.7-7。
表1.7-3预处理标准mg/1(pH除外)
污染物
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pH
6〜9
SS
60
BOD5
100
CODcr
250
粪大肠菌群数
5000个/L
总余氯
3-10(接触时间≧1h)
注:
本标准中未列出的项目执行DB12/356-2008中相应要求。
表1.7-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mg/L,pH除外)
序号
污染物
标准值
备注
1
总磷
3.0
DB12/356-2008(三级)
2
氨氮
35
表1.7-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和4类)单位:
dB(A)
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适应区域
1类
55
45
东、西、北侧
4类
70
55
南侧
表1.7-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
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表1.7-7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类别
粪大肠菌群数
MPN/g
肠道致病菌
肠道病毒
结核杆菌
蛔虫卵死亡率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
≤100
—
—
—
>95
备注
GB18466-2005
1.8评价内容及重点
1.8.1评价内容
1.8.1.1施工期评价内容
采用类比的方法,分析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结合《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市环保局关于落实清新空气清水河道行动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及《天津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提出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及声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应该采取的减少污染的措施以及施工期对交通环境的影响。
1.8.1.2营运期评价内容
(1)工程分析及污染源项调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参数,确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并论证有关环保治理措施的技术及经济可行性。
(2)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
包括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4)对规划布局符合性和平面布局合理性进行分析。
(5)通过开展公众参与调查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态度。
(6)结合建设地区发展规划及环境要素,对污染治理、环境管理及监测、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等提出对策、建议,最终给出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1.8.2评价重点
1.8.2.1施工期评价重点
本项目施工期以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的污染及应采取的防治措施为评价重点。
1.8.2.2运营期评价重点
建设项目属社会服务类医院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
医疗废水达标排放论证、医疗废物合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措施论证、区外交道噪声对本项目临路一侧诊室、病房等的影响以及防治措施、本项目规划符合性和平面布局合理性。
1.9评价范围
1.9.1施工期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施工场界外延200m的范围。
声环境:
施工场界及区外200m的范围。
1.9.2营运期评价范围
水环境:
评价至污水处理厂。
声环境:
评至项目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
2500m范围内外部大气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
1.10环境保护目标及控制目标
1.10.1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本项目的特征及周围区域环境特点,确定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0-1。
表1.10-1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离*(m)
性质
环境保护阶段
环境保护类别和级别
1
一期综合楼
北
33
医疗机构
施工期
噪声质量:
1类
空气质量:
2级
2
三期门诊住院楼
西
1
医疗机构
3
市血液中心
西
68
办公
4
潼关里
东
58
住宅
5
本项目自身
——
——
医疗机构
营运期
*与本项目各场界距离
1.10.2控制目标
1.10.2.1施工期环境控制目标
(1)扬尘控制以符合《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建筑[2004]149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及《天津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中的相关内容,以扬尘不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为控制目标;
(2)施工噪声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以施工噪声不对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显著影响为控制目标;
(3)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以不造成二次污染为控制目标。
1.10.2.2营运期环境控制目标
(1)大气污染物以达标排放,不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为控制目标;
(2)废水以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外界水环境造成显著负面影响为控制目标;
(3)区内和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其使用功能要求,厂界噪声达标为控制目标;
(4)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妥善处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标准为控制目标。
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1现有项目概况
天津市黄河医院位于南开区黄河道与临潼路交口西北隅,是南开区属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总占地面积14969.50m2,其中医疗区域占地面积6673.19m2,其它占地面积8296.31m2。
黄河医院现有10个单体建筑,其中包括有一期的肿瘤、感染科及后勤综合楼、门诊楼、药库、手术室及隔离病房、制剂室,以及行政办公楼、锅炉房、电工房、车库、技工房,三期门诊住院楼,建筑层数1-10层不等,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现有建筑总面积25227m2。
黄河医院现编制床位338张,日门诊能力约900人次。
有在编职工639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4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150名。
设有临床科室17个(未计二级分科),医技科室8个,承担南开区93万居民的医疗、防病、保健和卫生宣传教育的社会职能和临床科研任务。
此外黄河医院还承担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学院、天津医专、天津市口腔职专部分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
2.2污染现状分析
黄河医院为区属的二级综合性医院,每天要接待大量前来就诊的病人,为此,该院每天要消耗大量的水、电等能源,同时也排出大量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