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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小学教代会会议议程

信阳小学教代会会议议程

2016年月日上(下)午:

主席团人员入座,报告代表到会情况,推荐本次大会执行主席。

会议议程:

一、大会执行主席宣布信阳小学教代会正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

二、大会执行主席宣布本次教代会任务。

1、审议《信阳小学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考核方案》。

2、审议《信阳小学2016—2017学年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三、分组讨论

1、讨论审议两个方案。

2、代表对上述方案提案。

四、主席团成员和组长集中,各组汇报讨论情况。

1、听取各组讨论情况及建议。

2、提案汇总。

五、大会集中

1、陈校长对两个方案的讨论情况作说明(包括代表提案)

2、代表对两个方案举手(或投票)表决。

3、酝酿审议教代会决议。

六、吴校长讲话。

七、大会执行主席宣布教代会结束。

 

 

教代会材料之二

信阳小学教代会小组划分名单

第一组(人)组长:

正式代表

列席代表

第二组(人)组长:

正式代表

列席代表

第三组(人)组长:

正式代表

列席代表

第四组(人)组长:

正式代表

列席代表

 

教代会材料之三

预备会议程序

一、教代会代表培训:

1、什么是教代会2、教代会的任务

3、教代会的职权4、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5、教代会代表的权利6、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7、代表资格审查的内容8、列席代表

9、教代会筹备内容

二、报告教代会筹备情况

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选举大会主席团

 

教代会材料之四

教代会基本知识培训材料

1、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的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规定;

2、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的意义

首先,这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

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重要的组成部分。

学校则是知识分子最为集中的地方。

办好一所学校,应当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集中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在办学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

我国的宪法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以及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教育法和教师法对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教职工达标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

第三,是加强和推进基层单位民主建设的需要。

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党提出的奋斗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对基础的工作要从基层做起,重视和加强民主建设。

第四,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3、教代会的性质

教代会的性质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描述: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机构;是学校管理的一种重要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其它民主管理形式比较有如下几个显著特征:

⑴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

⑵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⑶教代会整套完整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

教代会作出的决定对教职工和学校行政均有约束力。

教代会行使的权力,是依法在一定范围内行使的民主权力,不是行政权力,也不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关。

它既不同于咨询机构,也不同于最高权力机构,而是在民主管理范围内行使权力的机构。

教代会是学校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4、教代会的职权

①审议建议权。

教代会有审核讨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的权力。

其适用范围包括: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建议。

校长工作报告,是指校长对学校一个时期全面工作的总结和计划。

副校长的分管工作报告,可作为校长工作报告的补充。

校长向教代会工作报告每年至少一次。

②审议通过权。

适用范围和方式包括:

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

经教代会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校长颁布实施。

③审议决定权。

适用范围包括:

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改革方案实事办法,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具体工作则由行政职能部门按照分房规章组织实施,教代会依照规章进行监督。

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与审议通过的事项是有区别的。

审议通过的事项,要经校长颁布后才能实施;审议决定的事项,则可以直接付诸实施。

如果学校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

④评议监督权。

使用范围和方式包括:

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向主管机关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和任免的建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评议干部的对象为校级党政正副职。

评议的内容,以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评议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5、教代会民主评议校领导干部

在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

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校工会,负责评议工作的具体事宜。

评议前,先建立教代会评议干部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可由校工会提名,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通过。

委员会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和校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等方面人员组成。

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草拟民主评议干部实施方案;整理代表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监督检查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等。

6、评议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l)评议对象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述职报告,并提交报告的书面材料;

(2)教职工代表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对评议对象进行背靠背评议;

(3)组织全体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评议对象进行书面测评(参加测评的代表要符合出席教代会的法定人数);

(4)整理代表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根据需要可以提出奖惩建议,提交大会主席团。

经大会主席团通过后,报送学校党组织。

7、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任务主要是: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为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接班人而贡献力量,具体来说,有三项基本任务:

一是代表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实施民参与监督;二是代表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实施民主监督;三是在实施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过程中表达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利。

8、教代会的组织原则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执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

教代会决议、决定和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并有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9、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

(1)教代会是具有广泛群众性的民主管理机构。

教职工代表来自各个方面,代表和反映不同层次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民主的深度和广度是其他民主形式所无法比拟的。

在教代会上,广大教职工不仅提出问题,而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因此,召开教代会的过程,就是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行使民主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过程。

(2)教代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有权利的组织。

教代会对学校重大决策有审议建议权。

对学校重要规章制度有审议决定权,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在推行学校全面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群众民主办校积极性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10、教代会使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见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教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教职工代表来自学校各个方面,涵盖了学校各个层次的教职工。

(2)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教代会暂行条例规定,教代会在规定范围里行使其各项职权。

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学校有关方面应当实施、执行。

教代会的提案,有关方面应当认真落实、处理。

(3)教代会具有较完备的工作制度的组织体系。

教代会有诸如会议、提案、表决、培训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有纵横交错的组织体系,如学校、院(系)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以及工作机构等。

(4)教代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都对教代会做了明确规定。

原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专门颁布了教代会暂行条例。

教代会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5)教代会经受了实践检验。

学校教代会制度从试点到普及,经过了二十多年时间,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代会这一形式已经为广大教职工和各级领导所认可。

由此可见,教代会与学校其它民主管理形式相比较,具有更多的优越性,将其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当之无愧。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唯一形式。

教代会可以和其它民主形式相互补充。

11、教代会的基本任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是: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具体来说,有三项基本任务:

一是代表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实施民参与监督;二是代表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实施民主监督;三是在实施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过程中表达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利。

12、教代会的组织原则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执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

教代会决议、决定和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并有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13.教代会在学校中的地位

教职工代表大会属于教职工民主管理范畴,它与学校行政管理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代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成成分。

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4、如何体现以教师为主体的教代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都规定了学校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师在教带回中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教代会代表构成中,教师代表应占全体代表的60%以上;二是大会主席团中教师应占多数;三是教代会中心议题,大多是使设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教师在教带回中的主体地位,是与其在学校中的办学和余人主体作用密切相关的。

15、教代会民主集中制原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代会的民主集中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下而上自上而下。

教代会的议题、决议或决定的形成,各类候选人的产生等,要充分发动教职工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决议或决定一经通过,各方面应当执行,任何人或组织不经教代会规定程序,无权擅自修改或否定。

(二)少数服从多数。

教代会的表决或选举,应根据需要采用举手方式,或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到会代表、赞成票均须达到法定人数。

任何人或组织应当尊重表决或选举结果。

(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教职工代表在教代会上都是平等的,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规定的义务。

代表可以就学校的工作教代会工作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任何人不应加以限制;代表应该在代表职权范围内活动,各方面起积极带头作用,没有也不应该有特殊代表。

164、学校教代会职权

根据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简单概括为:

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履行职权是教代会工作的重点。

检验教代会工作是否有成效,主要看四项职权落实情况。

四项职权应当全面落实,缺一不可。

但不是说,每次大会四项职权都熟记道。

有的职权的旅行可能暂时有困难,学校割发呢米那应当努力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做到全面落实四项职权。

17、代表的基本条件和素质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边角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

这是当选代表的基本条件。

但是,作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教职工代表应当具有相当的素质。

选举代表时,对代表的素质要求应大力宣传,具有较高素质的教职工选为代表,保证教代会质量。

代表应具备哪些素质呢?

大体上有以下几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2)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4)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18、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经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高自身素质和民主管理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5)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19、教代会代表的主要职责

(1)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

(2)会议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决议,参加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3)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落实大会提案;

(4)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组织教职工群众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20.教代会提案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提交教代会掏了决堤嫩体的建议。

一案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五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

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者措施三部分。

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

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内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提案按照一事一议的格式提出。

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一定效力的议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大副反馈。

本次大会提案落实处理轻快,在下一次大会上由工会或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报告。

21.教代会制度及代表组成

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员工人、领导干部及其他方面的职工。

青年与女工应占适当比例。

教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比例:

原则上教职工50人以上的学校,原则上建立教代会制度,代表名额一般占教职工人数20%左右,最高可按30%比例确定;教职工不足5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校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与教代会相同。

代表中各类人员比例:

教师代表(包括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占6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占代表的25%,其他占代表的15%。

22、代表选举

(1)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以各年级组为单位进行,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参加选举的人数不得低于本组人数的80%;

(2)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选代表的得票数应高于参选人数的50%;

(3)在无记名投票选举时,应指定监票人、唱票人、记票人,当场记票。

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以上的侯选人中,按投票数由多到少的原则确定代表。

(4)选票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下达代表名额或代表不能确定时,可再补选或加选二次,若补选二次仍不能确定则不再补选。

(5)选举完毕应及时将结果报大会筹备组审查并公布。

23、代表资格审查

(1)代表选出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主要审查:

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

(3)经审查合格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并将代表登记表整理归档。

24、代表任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一般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5、代表变动

(1)教职工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撤换不称职的代表。

(2)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校或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因故连续两年不能参加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一般不予保留。

在校内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不变。

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可按照有关程序补选代表。

26、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撤)换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代表要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

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更(撤)换本单位的代表。

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更(撤)换:

(1)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

(2)长期出国,外借、病假等,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

(3)经常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活动。

更(撤)换代表,由代表团(组)先写书面报告送学校工会,说明更(撤)换代表的姓名及原因,经校工会调查核实同意后,再按民主程序进行。

经原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并表决,过半数同意有效。

允许被更(撤)换者到会申辩。

违法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应立即取消其代表资格。

27、补选教职工代表应当履行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因离职、退休、调离本校或因代表资格撤销等原因造成缺额时,可以经过补选补足缺额。

补选代表应当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

先由代表团(组)写一份书面报告送校工会,说明补选代表的数量和理由,经校工会委员会认可后,在原选区内,按选举教职工代表的民主程序补选。

补选结果报校工会。

由校工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28、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

(2)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教师,也可以是本校退休教职工。

(4)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产生,但总数不超过正式代表的30%。

29、教代会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数的规定

教代会的法定代表人数有两个含义。

一是招开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代会代表出席;二是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须经全体教代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这里所讲的全体教代会代表,是指应出席教代会所有代表的总数,包括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和因各种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

30、教代会与学校党政的关系

(1)教代会与学校党组织

教代会必须接受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教代会同学校党组织的关系,实质上是党同本阶级广大群众的关系在学校的体现。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党的领导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学校党组织要从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

教代会是党委领导下的教代会,一些重大问题和重要活动应向党组织汇报,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2)教代会与校长

校长负责制确立了校长在学校管理上的中心地位,提高了学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校长负责制和推行民主管理是相辅相成的。

学校行政要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参与管理,支持教代会行使职权。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的领导权威,自觉地维护行政系统的集中领导和指挥,教育教职工服从行政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开好教代会,落实教代会职权,是学校党政工共同的任务。

学校行政要为教代会开展活动提供条件。

在召开教代会时,行政要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上以安排,同时支持工会承担好工作机构的任务。

教代会应支持集中统一领导,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动员教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正确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教代会与校长负责制的关系

校长负责制是一种领导体制,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即党组织保证监督、校长全面负责、教职工(通过教代会)民主管理,三者缺一不可。

教代会与同级行政领导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两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教代会要支持和维护学校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

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要求修改和复议的权利。

31、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

⑴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

⑵培训教职工代表。

⑶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中的申诉和建设。

⑷总结民主管理的经验,表彰先进等等。

31、召开教代会的工作

(一)教代会的会前工作

1、教代会筹备工作的机构

成立专门筹备组织,由校级党组织负责人挂帅,校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工作。

2、教代会大会筹备工作的主要内容

⑴提出召开大会方案的建议。

包括大会召开时间、主要议题、议程、代表选举方案、邀请列席代表的建议名单等,报同级党组织批准。

⑵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

草拟计划方案和选举办法,交大会主席团(或筹备机构)讨论和党组织审定,然后实施。

代表选举产生后,由筹备机构统计、汇总、造册。

⑶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临时机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⑷征集大会提案,会同提案审查委员会(小组)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工作。

⑸参与研究大会议题、议程。

大会议题一般是先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

办公会在参与研究议题时,要注意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

要根据研究的意见,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经党组织同意后,再草拟大会议程,一并交主席团审议。

⑹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同意,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⑺准备教代会有关文件,包括起草、征求意见、文印、分发等工作。

⑻安排布置会场,包括落实国旗、横幅、标语、音响、饮水、摄影摄像等事项。

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在大会主席团(或筹备机构)领导下进行。

具体工作可成立秘书、会务、宣传三个组负责。

3、教代会大会议题的确定

教代会的议题是列入会议议程,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题目。

教代会大会议题的确定,应当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等中心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可以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教代会大会议题的建议,一般由校委会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提出,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最后在大会预备会上表决通过。

4、教代会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

教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一般在预备会之前征集,应当及早做好准备工作。

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个部分。

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

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

提案应做到一事一案,不要一个提案包括几个内容。

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

在大会召开前十五天左右开始进行,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小组)向每个教代会代表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广泛征集提案,也可以围绕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征集提案。

提案征集前,应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明确大会议题、提案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案落实处理的程序、提案的截止日期等。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在提案截止日期后,应立即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整理、审查和立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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