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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z2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2z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4.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况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4.与聘用单位解除了合同关系5.注册有效期满但未延续注册6.年龄65岁7.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8.其他

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包括:

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活动相应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注册建造师享有的义务包括: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恪守执业道德2.执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秘密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7.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特级】100米、28层、单体5万平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或钢结构单跨36米、2亿一级】100米、25层、单体3万平米、单跨30米、10万平米、1亿二级】50米、12层、单体1万平米、单跨21米、5万平米、3000万三级】25米、6层、单体5000平米、单跨15米、500万特级】注册3亿、净资产3.6亿一级】注册5000万、净资产6000万二级】注册2000万、净资产2500万三级】注册600万、净资产700万特级】一级建造师不少于50人一级】一级建造师不少于12人二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三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撤回:

不再符合条件;撤销:

行政机关有错;注销:

有效归于无效;吊销:

犯错了

符合条件开工的都只是停工,限期改正,可以罚款------发包给不符合资质的,对建设单位处罚50万-100万,室内装修甲方处罚500-1000元-------【违法分包】施工单位是处以合同款的【0.5%-1%】;未经许可【擅自开工】;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款【1%-2%】的罚款;其他事(【越级】;【未取得资质证书】)【2%-4%】----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发包给不符合资质的,对建设单位处罚50万-100万室内装修甲方处罚500-1000元---不符合条件开工的都只是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可以罚款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注册资本2.专业技术人员3.技术装备4.工程业绩。

首次申请不需要工程业绩

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3000万以上的

2Z2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2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采用两阶段招标的条件只有两个:

技术复杂项目,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招标人收取的发售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的费用仅限于【补偿印刷成本】和【邮寄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投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投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厂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招标人一般在15日之内确定投标人,但最迟应该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30之前确定,(投标有限期指投标截止日期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中标人通知书发出起30日内投标人和中标人必须签合同。

投标保证金不得高于项目估算价2%中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同时期利息。

签合同时履约保证金10%同时招标人提供工程支付款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招标人终止招标,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保证金及同期存款利息

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必须进行招标:

施合200万以上,设材单项100万以上,勘设50万以上,单合低,项总3000万以上

2Z203020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我国对工程总承包不设立专门的资质2)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3)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总承包通常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方式:

1)设计采购施工(EPC)2)设计-施工总承包(D-B)3)设计-采购总承包(E-P)4)采购-施工总承包(P-C)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2Z2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1】资质不良;【2】承揽业务不良;【3】工程质量不良;【4】工程安全不良;【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

全国公布+本地区公布+直接公告+实时发布

不良行为记录。

是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2Z2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一图、一标、一规范

【发包人的义务】:

1.不得违法发包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4.及时验收工程5.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义务】: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终止的原因:

【1】合同已按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无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券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的终止:

履行、解除、相互抵消、提存、免除、混同

优先受偿权:

购买人>承包人>抵押权人和其他债权人即:

买房人>承包商>抵押银行或材料商等

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约定赔偿损失优于法定赔偿损失。

约定赔偿损失是指一旦发生违约并造成受害人的损害后,受害人不必证明其具体损害范围即可依据约定赔偿损失条款而获得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一书二条款

无权代理分为:

1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另授权不明的产生的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共同承担责任,属于连带责任

权利转让通知生效,义务转让同意生效。

合同【权利】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合同【义务】的转让应经【同意】。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必须】得到双方同意。

债权在谁那里,债务人的抗辩权就向谁行使、、、、、、抗辩权随债权转移而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合同终止后责任还是要承担!

合同终止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及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债务人在接到债权人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主张解除合同的,应该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到达,不需要接受,有异议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

支付违约金不能免除责任,解除合同只能赔偿

《最高法***解析》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协助是发包人义务、主要义务是承包人履行。

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的情况: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协助是发包人义务、主要义务是承包人履行

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为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随时解除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5】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限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使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1)预告解除:

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日。

(2)随时解除情形: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立即解除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非全日制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合同期限】、【薪资】、【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非必备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

一定要含有工作内容以及休假。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如下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规定:

①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③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由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④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工伤和生育都由企业全额交。

其余的劳动者也需要交纳一部分

用人单位提出解约,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必须给予补偿。

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确定,每多一年,增加一个月工资。

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工资X3不超过则补偿半个月工资。

最长补偿12个月,若员工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三倍,则按平均工资三倍补偿。

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1)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2)仲裁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诉讼(“先仲后诉”)对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单位:

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注:

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2)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劳动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1)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2)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

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未成人的

(3)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2Z204030相关合同制度

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

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

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为诺成合同。

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物给付,合同始能成立,为实践合同,亦称要物合同。

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是有偿合同;是双务合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相对

承揽人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2】材料检验;【3】通知和保密;【4】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

解除合同有两种:

不可抗力;严重违约

出卖人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3】瑕疵担保义务。

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3】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和及时通知

定作人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

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2】支付报酬。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有留置权;【3】依法赔偿损失。

定作人中途变更对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怠于答复承揽人提出的有关图纸或技术要求中的问题而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4】验收工作成果

承揽合同的解除:

(1)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2)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3)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现实交付。

标的物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2】简易交付。

标的物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前以为买手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3】占有改定。

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得转移;【4】指示交付。

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的请求权;【5】拟制交付。

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显示交付。

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有关事项通知、放缓租赁物和损失赔偿。

出租热的主要义务是交付出租物、维修租赁物、权利瑕疵担保、物的瑕疵担保、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和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一般是在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出现的合理损耗或者是由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对租赁物的正常的维护,如果因承租人的【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的孙桓,出租人不负维修的义务。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有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有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无理由拒收标的物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4)需要运输的,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5)出卖人未按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位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分先的转移;(6)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时,买受人依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自合同成立由买受人承担)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贷款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就是总贷款的20%

委托合同的委托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无偿、劳务合同。

民事代理只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内。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

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租金义务,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及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对不可抗力发生承运人不承担货物毁损的责任和时间延误的后果。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支付利息的,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4赔。

2Z2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大气**法》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人均占有绿地面积,减少失去裸露地面和地面尘土,防治城市扬尘污染。

措施包括:

绿化责任制、加强建设施工管理、扩大地面铺装面积、控制渣土堆放和清洁运输

机械拆除前,清理积尘、拆除体晒水、设置隔挡措施;

爆破拆除前,屋面敷水袋等措施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储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土方作业】扬尘高度小于1.5米,【结构施工】扬尘高度小于0.5米

一级水源保护区内,除了与水源配套设施以外,其他都不能建。

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不能建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2Z2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建筑垃圾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土、碎石填路再利用率大于50%

实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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