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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精神,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领导,确保教师交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裡讴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组员:

xxxxxxxxxxxxx

二、交流对象、比例和学校

(二)交流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交流比例:

控制在不低于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8%(交流教师数5人)。

(四)交流学校、期限:

开平市第五中学,期限2014年1月到2014年12月。

三、工作进程

四、交流方式

教师交流采取挂职锻炼方式。

学校在全面分析教师思想动态、年龄结构、骨干教师分布和特殊家庭状况等基础上,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先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若所报教师的数量和任教学科符合对等交流的原则,又符合东河中学和五中学校实际,就因地制宜组织干部、教师交流。

从而确定学校的交流教师名单,其中中层干部、骨干教师分别不得少于一名。

若所报教师数量和任教学科不符合对等交流原则,则由学校领导和工作小组统筹安排。

交流人员的行政关系和人事关系保留在原任职学校,教师交流年限为一年,交流期满返回原学校任职。

五、工作要求

(一)教师交流工作是一项改革性举措,涉及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广大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要在教师交流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带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师交流工作。

(二)对交流教师的考核由调入调出学校在学期结束、交流期满时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与教师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

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第。

(三)教师交流工作既要与教师的职称评审相挂钩,也要与教师的评先推优相联系。

在各级各类评先推优中优先考虑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教师和交流业绩优秀的教师。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具有交流工作经历的干部和教师。

从2014年起凡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参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的交流工作经历或个人已自愿提出交流申请并经公示,因名额限制没有交流成功的除外。

(四)学校教师交流方案、交流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备案。

六、凡被确定为交流对象但拒不服从安排的,作如下处理:

1.三年内取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已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三年内取消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申报资格,已经命名为镇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取消骨干教师待遇;

3.当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第;

4.校级和中层干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xxxxx小学

2013年12月篇二:

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2010-2011学年教师交流工作

实施方案

来集镇宋楼小学

2010年10月20日

2010-2011学年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新密教体文[2009]73号)和《新密市2010-2011学年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密教体党〔2010〕34号)以及中心校2010-2011学年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来中心校〔2010〕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原则和目标

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在均衡中发展的原则,做好我校的教师交流工作。

教师交流的目标是:

参加交流的支教教师、挂职教干、结对指导教师、送课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教师的总数占在职教师的30%。

三、交流对象

1、我校50岁以下的男教师、45周岁以下的女教师。

2、需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交流工作3年的教师。

3、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含党政正职)。

四、交流方式

根据教体局和中心校安排,我校教师交流主要方式是在中心学校区域内交流,我校交流帮扶学校是东于沟小学。

主要包括:

(一)、挂职教干;

(二)、全日制交流;(三)、送课交流;(四)、优秀骨干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五)、结对指导。

五、交流时间:

2010-2011一学年。

六、具体措施

(一)、挂职教干(小学)的产生、职数、职责

1、产生:

通过自我推荐、学校确定,并且现担任学校中层岗位职务,最终确定我校大队辅导员侯小强老师去东于沟小学挂职锻炼。

2、职责:

负责挂职学校交流教师的管理、服务,服从挂职学校的领导,认真完成挂职学校安排的工作。

定期了解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交流教师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关心交流教师的生活情况,协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教学教研工作,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20次,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6次。

重视和加强调研工作,挂职锻炼结束时,写出一篇调研报告。

(二)、全日制交流教师

按照中心校统一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派我校一一班数学教师侯大双老师去东于沟小学进行交流,该同志是新密市骨干教师,交流时间为一年。

每学年按照交流学校工作安排,要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其中上示范课不少于4次,指导课不少于4次,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8次。

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情况登记表(表七)》。

(三)、送课交流教师

经研究,我校安排二年级语文教师张翠云老师,六年级数学教师苏根红老师到东于沟小学交流送课。

并与对口交流学校进行了沟通,不打乱对口交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每人每学年送课8节,参加评课8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每次送课后认真填写《对口交流学校教师送课情况登记表(表五)》。

具体安排详见附表四。

(四)、优秀骨干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

经学校研究,决定安排我校一年级数学教师侯大双老师和三年级数学教师侯会晓老师去东于沟小学上示范课、指导课。

每学年每学科上示范课、指导课不少于8次,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情况登记表(表七)》。

(五)、结对指导

经研究决定,我校由美术教师刘翠老师与对口交流学校东于沟小学同学科的教师郭文娟老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共同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指导,每学年具体指导活动不少于8次。

及时填写《对口交流教师结对指导情况登记表(表六)》。

七、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办法

1、交流教师实行双重管理,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期间必须在交流学校工作和生活。

交流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严禁交流教师走过场,流于形式。

校长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2、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要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自觉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高度的

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为所在学校的发展主动献计献策。

如果师生以及学生家长意见较大,不得返回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与奖惩办法

交流教师的考核由所在学校按照本学校教师同样的考核标准,加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交流期满考核。

平时考核由所在交流学校负责实施;交流教师的交流期满考核由交流教师本人在交流期满后填写《新密市交流教师考核表》,并由所在学校出具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及时反馈回原校。

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者,重新安排交流锻炼,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原任学校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对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一)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陈锋智

成员:

张世伟陈利强侯小强陈书锋姜福海

(二)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到每一位教师都能明确教师交流的指导思想、交流原则和目标任务。

2、结合我校教师交流工作制定教师交流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人员数量等具体内容,并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3、学校将对教师交流工作进行督导管理,纳入对交流教师的考核。

来集镇宋楼小学2010年10月20日篇三: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

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

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江振霞

副组长:

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

成员:

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

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汪长生(兼)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

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10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10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10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10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

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

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

(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

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

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10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

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10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09年8月执行)篇四:

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新密市来集镇中心学校

2012年11月

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

的优化配置,推动我镇教育事业全面、优质、均衡、公平发展,依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2〕467号)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交流领导小组:

组长:

吕宏伟副组长:

杨红娟

成员:

秦树威杨银生陈改茹闫花俊马伟超张树印马海霞

石全敏于瑞霞赵乾程陈锋智三、具体措施

在总结上学年我镇交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本学年的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以下六种具体措施。

(一)对口交流。

根据我镇师资状况,我镇区域内结对学校是五里店小学,杨寨小学。

我镇将派出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教学经

验丰富、事业心强的骨干教师到交流学校送课,并学习、指导相同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

(二)上示范课、指导课或公开课。

每学期各交流学校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不少于4次。

(三)送课到校。

我镇本学年选派教师,组织送课,每位教师送课不少于4节。

(四)结对指导。

我镇选派优秀骨干教师与新华路五里店小学、杨寨小学相同学科的教师结成对子,通过听课、说课、评课、参加教研活动等方式进行结对指导。

(五)挂职锻炼。

我镇要求各小学选派1名中层领导到新华路五里店小学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学年。

(六)学校领导,要充分利用结对交流平台,开展教改、教研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达到共同提高的效果。

五、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办法

1、交流教师以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期间,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

校长要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2、学校将对教师交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会同双方学校不定时进行检查。

(二)考核办法

城乡交流教师考核由交流学校负责,学年结束时,由交流教师填写《新密市交流教师考核表》,交流双方学校填写评语,并提出考

核等次,再结合平时考核,最终确定交流教师的学年度考核等次,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来集镇中心学校2012年11月篇五:

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镇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提高全学区教育统筹发展水平,激发队伍内在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安徽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改[2012]1号)以及县教育局(无教人[2013]76)号文件精神等法规政策,现就我镇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缓解部分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学科不配套、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为进一步提高我学区教育统筹发展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发展,把促进学区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规划,把教师交流工作与学校发展、学科建设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同步推进;坚持稳妥推进,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全面推开的工作思路,确保教师交流工作稳妥有序;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交流教师的实际困难,制订完善配套政策,确保交流教师立足新岗位、作出新贡献。

三、交流对象

交流对象为全镇范围内各中小学公办教师。

凡能正常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均应参加交流工作。

以下教师必须分批参加支教:

(1)初中、中心小学、超编的村小教师必须到学区内缺编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

(2)拟参加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特级教师评选的教师。

(3)拟参加城区教师选调考试的教师。

(4)新调入我学区工作的教师。

(5)根据有关规定必须支教的其他教师。

为了保障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学校校长不参加支教,但应参加干部交流。

鼓励超编学校教师到缺编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

鼓励非薄弱学校与薄弱学校对口支教。

四、交流范围、方式和期限

教师交流在学区内中小学之间进行,交流方式为由非薄弱学校到薄弱学校(相对)支教,交流服务期暂定为1学年,根据个人申请或实际需要可以延长交流服务期,但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中心校在每年六月份下发下学年度教师支教计划,尽量采取集中支教和联片支教的方式。

五、相关规定

(一)进行交流的教师,交流期间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享受原学校的一切福利待遇,在原学校的职务职级不变,其教育教学工作(包括班主任、教研组长、课外兴趣小组指导等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工作量按满工作量计算,由原学校根据受援学校提供的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

教师在交流期间参加职务评聘、岗位竞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交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计划返回原学校工作。

石涧中心校(本部)今年支教的教师支教结束考核合格后,回石涧中学工作,并作为本校支教经历。

(二)自2014年起,按照本意见规定应当支教的教师,在评聘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任现职以来要有1年以上支教经历。

(三)自2014年起,按照本意见规定应当支教的教师,在参加城区教师选调考试时,任现职以来要有1年以上支教经历。

(四)自2014年起,推荐申报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特级教师、芜湖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模范、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等市级以上荣誉人选,要有在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有交流经历的教师,参加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等县级荣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自2013年秋季起,凡调入我学区工作,必须到薄弱学校(相对)支教一年以上。

(六)当年有支教任务的教师,因个人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无法支教,可自行调剂,妥善处理,但不得拒绝支教工作。

(七)对符合交流条件而不服从学校交流安排的教师,职务聘任合同期满后,予以高职低聘,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八)交流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一年内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并延长其交流服务期,直至考核合格再返回原学校工作。

六、交流工作管理

(一)教师交流自本意见颁发之日起实施,原则上按学年进行。

各校交流人员应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人选。

每年6月份,支教学校要根据中心校支教计划对教师进行合理分组,并将支教教师的名单上报中心校,由中心校统一安排到受援学校工作,支教教师名单将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教师支教期间,其工作由受援学校安排,支教人员按照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派出学校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

对个别特别紧缺学科,经交流学校双方协商经中心学校同意,交流教师可跨校兼课(走教)。

(三)教师在交流期间,由派出学校与受援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学校管理为主。

受援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的考勤(考课)工作;派出学校要主动与受援学校联系沟通,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督促指导,确保顺利达到既定的交流工作目标。

(四)对交流人员的交流工作考核,由中心校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

考核工作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

交流人员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0%。

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交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颁发《中小学教师交流服务合格证书》。

教师交流期间的年度考核按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五)中心校将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妥善安排学区内交流人员的食宿与往返交通,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2013年补助标准为:

人均6000元食宿与交通费(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受援学校要为其生活提供方便。

(六)县教育局和中心校将对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加强督查指导,组织开展总结表彰活动,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教人员的津贴与表彰奖励。

中小学实施教师交流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人生就像一部书,每个人都在书写着自己的故事,书写着生命中曾承载的苦辣酸甜和正在经历的风霜雪雨。

不管这部书的情节精彩也好,简约也罢,我们都必须字斟句酌,用心构思。

只有这样,认真写好人生的每一个章节,才能把握生命的主旋律。

  人生也像一条河,有谁不是在风里行舟,雨中穿梭。

昨天还在逆浪而行,今朝依然奔奔波波。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气馁,更不敢稍有停歇。

只有这样,才能穿越人生的风浪,踏平生命的坎坷,从而抵达理想的彼岸,收获人生累累硕果。

  人生还像一盘棋,我们每个人俨如上帝手中的一枚棋子,贫富贵贱难预料,生老病死不由己。

楚河汉界今犹在,谁见君王卷土来?

是啊!

人生苦短,岁月蹉跎。

在不老的时光里,我们每个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

当你走过半生,蓦然首,你会发觉:

转眼间,我们便告别了葱茏的年华,跨过了中年的门槛,走进了枫红菊艳的时节。

  有道是,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岁月如梭,不经意间便穿越半生沧桑。

回首往事,多少情怀已经更改,多少青春早已不再,多少梦想恍如云烟,多少足迹已湮入尘埃。

实乃,人生得失如萍散,雪落花开辞红颜。

  三毛说:

"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

"昨天已经落幕,明天无法彩排,唯有今天才是人生的最好舞台。

  轻捻指尖流年,细数过往云烟。

曾经的莽撞少年,总以为伸手就能够着天,凡理都要辩出个曲和直,凡事都要弄出个里和面。

人过中年,我们才恍然顿悟:

不和别人比,好好活自己,这才是后半场人生棋盘最好的布局。

  好好活自己,就要力求"身心两安逸".老了不可怕,就怕放不下。

人过中年,身体机能不断下降,就像一部半新不旧的机器,各个零部件都已濒临保养期,如果不及时加以检修,等到停止工作那一天,悔之晚矣。

凡事不攀比,保命是正理,浮云随风去,任尔东与西。

身体健康是前提,心情快乐才安逸。

服老不并非消及,而是保护自己。

  山有山的伟岸,水有水的柔情,每个人的生活模式千差万别,就像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叶子,你有你的脉络,我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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