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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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聊城市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健康、全面、持续发展,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山东省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和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的重要措施,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出台了《聊城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聊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与近期行动计划》、《关于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意见》、《聊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聊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应用扶持办法》、《聊城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聊城市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聊城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聊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聊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聊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聊城市城区黄标车禁行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调整充实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机制不断健全。

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了循环经济统计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新增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纳入县(市区)节能目标考核,督导推进力度不断加大。

(二)财政扶持力度持续加大。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不断完善绿色信贷体系,开拓直接融资渠道,持续增强金融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市财政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制定《聊城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及示范项目建设。

抓住列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重要机遇,争取国家和省扶持资金支持农业废弃物再利用、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农业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

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50家企业累计减免税收约7亿元。

(三)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

完善“聊城市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专家库”,形成了“企业—政府—专家”多元构成、“产学研”结合的循环经济技术信息交流平台。

组织实施了“循环经济科技支撑工程”,加快研发共性关键技术、转化先进支撑技术、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氧化铝赤坭提取硅、氧化铝和苛性碱及贵金属元素等深度资源化,铜冶炼渣提取铁合金、阳极泥提取稀贵金属等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造纸行业“一草三用”,电厂脱硫石膏生产硫酸、新型建材等,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畜牧业发酵床养殖畜禽,渔业微孔增氧等技术形成产业化应用;钢管加工余热发电,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再制造,农作物秸秆生物质综合利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油站油气回收等技术得到推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循环经济全面发展。

(四)试点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泉林纸业顺利通过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国家和省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祥光铜业、信发集团列入全国第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试点;信发集团入选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凤祥集团入选国家农产品深加工专项工程示范项目和全国食品加工示范工程项目;高唐县列入省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2个县被评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13家企业被评为“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5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实施了园区循环化改造,位居全省前列;泉林纸业入选国家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阳谷祥光铜业产业园入选省级“城市矿产”示范园区。

创新性地开展了市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了循环经济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园区7个、示范企业70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3个。

通过国家、省、市三级试点、示范,在一、二、三次产业中总结凝练出18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涌现出一大批循环经济先进典型,逐步形成了典型企业带动行业、行业发展带动区域、区域发展带动社会,具有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

(五)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实施了53项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能力建设项目。

围绕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区域之间能源梯级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实施减量化项目17个。

围绕汽车零部件、机电设备、矿采机械、办公信息设备等行业,实施再利用项目5个。

围绕工业、农业、城市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实施资源化项目31个。

以减污增效、节能降耗为目标,对273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1574个。

特别是列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以来,投入不断加大,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为“两城”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六)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引导全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扩大公民有序参与。

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体验日”等活动。

积极参加各类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组织举办全市循环经济展览会。

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专题培训,累计培训600余人次。

2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共接待参观学习人员约5000余人次。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7.5%,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到2015年末,能源产出率达到1.08万元/吨标煤;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累计下降41.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8.97%;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0.3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2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57%,适宜农村沼气用户普及率达到66.4%。

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循环性产业体系尚未形成。

产业结构偏重,产业链条短,各产业间相互关联、相互配套的关系比较松散,循环经济链网体系尚未形成。

二是技术创新及支撑体系亟待建立。

高端人才匮乏,研发投入不足,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亟需突破,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不足,成熟适用技术推广力度不够。

三是发展不平衡。

部分行业发展滞后,城市层面循环以及全社会循环发展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协调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是发展机制仍需完善。

循环经济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尚不完善,资源及其再生利用的价格政策尚未形成,财政、投融资体系有待健全,社会各界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是新旧动能转换的起步阶段,是我市经济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的重要时期,也是建设秀美宜居新聊城的关键时期,全市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着良好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生态文明建设对循环经济提出新要求。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基本国策,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实现绿色惠民。

我市能源资源相对不足,产业结构偏重,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生态环境总体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进一步加大,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

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

(二)新的发展理念为循环经济指明新方向。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求循环经济必须以创新开放为驱动,加快先进技术在循环经济领域的应用,创新发展模式。

以协调共享为支撑,注重不同区域发展的特殊性,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区域资源循环体系。

以绿色转型为方向,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循环发展作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基本途径,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

以制度建设为关键,健全促进循环发展的法规、标准、政策等制度体系,理顺市场、政府、企业、个人关系,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推进机制,为循环经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三)经济“新常态”为循环经济注入新动力。

目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同时,强化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一种基本形态,已站上新起点、进入新阶段。

循环经济发展方式将由产业内部循环逐渐向产业间复合循环转变,由生产领域逐渐向生产、流通、消费全社会转变,由低质循环逐渐向增值、高质循环转变,为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补短板、增质量、拓领域、实现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四)新的发展环境为循环经济带来新机遇。

“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循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两区一圈一带”区域战略深入实施,对接融入“一带一路”、环渤海经济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将为我市集聚高端人才、引进先进技术、承接配套产业转移带来良好机遇。

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日益浓厚,“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将为循环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使我市变压力为动力,可以发挥政策集成、资金整合的优势,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全领域,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两个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突破技术制约瓶颈,强化发展要素支撑,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发展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施“4923”工程,努力形成绿色产业结构、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推动产业与生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秀美宜居新聊城。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运用规划引领、政策扶持、法规保障、制度规范等手段,强化政府推动作用,明晰公众责任和义务,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把发展循环经济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全领域,加强与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重点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式组合,全面推动三次产业协同发展,构建生产、流通、消费耦合共生的全社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3.创新驱动、完善体系、力求实效。

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科技创新,建立创新驱动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决策运行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循环发展格局,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循环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4.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

结合各地主体功能定位、经济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适应产业升级提速、城乡区域一体、生产消费统筹等多层次格局,发挥区域优势,合理规划布局,坚持问题导向,突破要素制约,发展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循环型社会体系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制度体系较为完善,长效发展机制初步建立,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模式基本普及,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1.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循环型生产方式普遍应用,工业、农业、服务业循环发展提质增效,三次产业复合型循环经济模式加快发展。

2.社会层面循环发展成效明显。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建筑和公用设施更加绿色低碳,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链接的循环模式得到广泛应用。

3.循环发展长效机制有效运转。

循环经济创新发展有效推进,决策运行机制运转协调,法规制度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统计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

4.绿色消费模式基本普及。

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产品使用比例显著提高,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5.示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2018年全面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形成若干具有聊城特色并且“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示范典型,在此基础上继续提升,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到202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9%,能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8.5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7%,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8%。

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类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2020年

综合

指标

1

资源产出率

元/吨

-

4400

2

能源产出提高率

%

-

18.52

3

水资源产出提高率

%

-

16.88

4

建设用地产出提高率

%

-

25.11

专项

指标

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94.5

97

6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78.97

85

7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

%

80.38

88

8

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

%

78

90

9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85.3

92

10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

%

35

47

11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

15

90

四、主要任务

为实现发展目标,围绕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四大领域,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抓手,努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1)循环型工业 

1.构建节约型生产体系。

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更为严格的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加快推进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落后技术工艺及装备。

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工业企业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鼓励企业采用城市再生水、回用水等,实施产品用水定额管理,全面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与加收水资源费制度。

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准入门槛,鼓励适宜行业建设立体厂房、地下库房,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

发挥清洁生产的基础性作用,围绕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汽车及机械装备、化工、纺织、医药、轻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以原材料减量化、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为重点,形成源头减量、过程清洁、末端循环的生产方式。

在有条件的行业培育“零排放企业”,鼓励企业围绕副产品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打造“第二生产线”。

3.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

加强物质流与能量流的分析和管理,以产业集群式发展为依托,优化现有产业带、产业园区和基地的空间布局,通过循环型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共生耦合循环型工业体系,重点构建光机电一体化、石化盐化一体化、冶金铸造加工一体化、煤盐氟硅化工一体化、纺织印服一体化、农工贸游一体化等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和循环园区。

新建产业园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规划设计产业布局,促进跨产业循环链接和一二三产业复合发展。

4.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继续突破氧化铝赤泥深度资源化、铜冶炼渣提取稀贵金属技术,提高产业化水平和规模。

继续推动钢铁冶炼废渣、化工废渣、脱硫石膏、粉煤灰、赤泥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

稳步推进废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回收,实现高值高效利用。

积极发展再制造。

5.开展绿色生态设计。

鼓励企业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产品轻量化,结构简易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使用过程无害化,使用材料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少污染等方面,推动产品及生产工艺的绿色生态设计。

实施一批生态技术指引、生态产品设计标准、绿色产品评价体系。

开发、应用和推广一批无毒无害原材料(产品)以及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以产品生态设计为抓手,发展壮大绿色制造业,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

(牵头单位:

市经信委;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二)循环型农业

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充分挖掘土、水、光、热等资源的潜力,提高耕地、水面、林地综合产出效率。

积极发展立体种养、立体林业及“光伏—光热大棚、地热大棚”等模式。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规划、集中整治农村居住用地。

加快沉沙池、滩涂、盐碱地综合开发改造。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设施农业。

鼓励使用有机肥增加土壤碳汇,实施污染土壤及退化耕地的改良修复。

2.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发展节水农业,推广保墒固土、农田护坡拦蓄保水等旱作技术。

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模式。

加快引水罐区改造,加强农业灌渠建设,采用防渗渠、低压管道等技术,保证灌溉水有效利用,控制灌溉用水总量。

支持分布式流域蓄水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生态高效水产种植、养殖业,推进水产业科学、绿色、立体开发,实现水体的立体利用、复合利用、循环利用,促进水产业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良性发展。

3.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

优化施肥结构,推进有机肥、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的生产使用。

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推行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适期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

鼓励采用高效精准施药机械和增效助剂,实施物理、生物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措施,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推广“秸秆—畜类养殖—沼气沼渣—有机肥—有机农业”循环经济模式。

4.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逐步实现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清洁化。

推行农作物秸秆深耕精细化还田、腐熟还田、秸秆养畜、养殖食用菌、生产有机肥等以农用为主的循环利用模式。

采用秸秆气化、碳化等技术,实现集中供气、供电、供热等;采用新型秸秆固化成型、功能型秸秆木塑复合技术,实现秸秆代木、代塑新型材料产业化。

重点支持秸秆生产生物质炭、木醋液等多联产综合利用模式。

推广“玉米—玉米淀粉——沼气—发电”循环经济模式。

以重点利用企业为依托,培育专业化收储机构,建立健全麦草、玉米秸秆、棉秆等收集储运体系。

5.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等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或委托他人对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推行粪污收集、贮运、处理和利用的标准化、清洁化、规模化。

推广工厂化堆肥处理、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

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等多种原料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

6.建设循环型新农村。

鼓励发展家庭、社区再生资源和能源的微循环系统。

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粪便、农作物秸秆综合处理工程。

推动太阳能集热取暖、屋顶光伏及小型地面光伏电站建设。

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倡导农村利用自然优势,建设小型湿地,推行生活污水集中生态处理。

(牵头单位:

市农委;配合单位: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水产局、市林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三)循环型服务业

1.打造绿色商贸服务体系。

以零售批发、住宿餐饮业为重点,推进服务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

积极推动绿色消费,鼓励大型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柜、专区,销售节能环保、再生产品,带动绿色产品生产。

不销售、不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配合单位:

市旅发委、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2.发展循环型物流业。

以物流枢纽和物流节点建设为重点,优化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

围绕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打造物流支持系统,推广应用货物自动分拣、可视化与货物跟踪、自动识别和标识、电子结算等物流新技术,为企业集约采购、仓储、配送、运输提供第三方物流平台。

重点发展与水产养殖及鲜活农产品加工链接的冷链物流。

大力发展甩挂运输。

加快包装废弃物和报废产品等逆向物流体系建设。

选择快递业为切入点,开展物流业包装减量化和分类回收试点。

(牵头单位:

市经信委;配合单位:

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3.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运输实体。

鼓励建设和划定公共汽车专用道、自行车专用道。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步伐。

配合省级部门推动新建高速收费站全部建设ETC专用通道,加快高速公路及主要干道充电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全部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完成市城区出租车改造升级,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交通工具,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协助省主管部门推动新建高速所有收费站全部建设ETC专用通道,加快高速公路及主要干道充电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高交通工程的土地、岸线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加大旧路面材料的循环利用力度。

(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

市公路局、交运集团、公交集团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4.创新发展绿色旅游。

重点培育工业、农业、水系、文化四个特色生态旅游产业链。

积极推进旅游景区绿色管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开发绿色旅游产品,提供绿色度假和对环境友好的旅游服务,提倡宾馆、酒店不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倡导使用循环与再生产品,发展安全、无公害、可持续的旅游业。

(牵头单位:

市旅发委;配合单位:

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文广新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5.建设循环型公共机构。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优先采用节能环保、再制造和再生产品,不断提高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比例。

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相关规定。

推行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减少使用一次性签字笔、纸杯、餐具等用品。

加快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严格能源资源消费定额管理,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雨水蓄积、再生水回用等。

(牵头单位:

市经信委;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四)循环型社会。

1.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重点发展壮大再生资源产业,提升重点“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水平。

(1)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覆盖城乡、互联互通、运转顺畅的基层回收站点、集散市场和分拣加工中心“三位一体”的回收体系。

推行“圈区化”管理和园区化经营,提高产业化规模和组织化程度。

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对生产和生活领域废弃物的覆盖。

加强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有效衔接。

推进废旧农膜、废旧灌溉器材等农业生产资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积极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回收体系的有效融合,引导回收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智能化回收水平,加快建设“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配合单位:

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

(2)提升重点“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水平。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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