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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
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的老师。
《说文解字》中有注曰:
“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
“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
“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
“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
“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
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
只是司马迁笔下的“老师”当然不是今日意义上的“教师”,其只是“老”和“师”的复合构词,所表达的含义多指对知识渊博者的一种尊称,虽能从其身上学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识的传播者。
今天看来,“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光是拥有知识,更重于传播知识。
操作指南
单靠“死”记还不行,还得“活”用,姑且称之为“先死后活”吧。
让学生把一周看到或听到的新鲜事记下来,摒弃那些假话套话空话,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篇幅可长可短,并要求运用积累的成语、名言警句等,定期检查点评,选择优秀篇目在班里朗读或展出。
这样,即巩固了所学的材料,又锻炼了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等等,达到“一石多鸟”的效果。
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课本、报刊杂志中的成语、名言警句等俯首皆是,但学生写作文运用到文章中的甚少,即使运用也很难做到恰如其分。
为什么?
还是没有彻底“记死”的缘故。
要解决这个问题,方法很简单,每天花3-5分钟左右的时间记一条成语、一则名言警句即可。
可以写在后黑板的“积累专栏”上每日一换,可以在每天课前的3分钟让学生轮流讲解,也可让学生个人搜集,每天往笔记本上抄写,教师定期检查等等。
这样,一年就可记300多条成语、300多则名言警句,日积月累,终究会成为一笔不小的财富。
这些成语典故“贮藏”在学生脑中,自然会出口成章,写作时便会随心所欲地“提取”出来,使文章增色添辉。
2019年6月
第一章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原则
二、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
三、维修资金使用类别
第二章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一、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
二、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建立
三、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
第三章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附件
附件1: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
附件2: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示范表格)
附件3: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附件4: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短信、邮件)意见确认表
附件5: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
附件6: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
附件7: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附件8: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示范文本)
附件9: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建立业主表决意见表
附件10: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建立备案表
附件11: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备案告知单
附件12: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公告
附件13: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紧急使用)
附件19: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网上申报流程(使用备案)
第一章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基本要求
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原则
1、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
“维修资金”)只能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作他用。
2、属于应当由物业服务费用列支的日常维修养护,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不得使用维修资金。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维修资金使用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通过。
4、维修资金的使用分摊遵循“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
“单列帐”指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置,专项存储开发建设单位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帐户。
单列帐上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有。
“分户帐”指以房屋户门号设置,专项存储房屋购买人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帐户。
分户帐上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个人所有。
涉及全体业主拥有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内容,应从“单列帐”上列支所需的维修资金,资金不足由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的比例从“分户帐”上分摊剩余金额。
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内容仅涉及部分业主,所需维修资金应从业主“分户帐”上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个别业主若分户余额不足或无余额,应自行交纳或补足所需分摊资金。
二、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
1、业主委员会、公有售房单位
2、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公有售房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维修机构。
三、维修资金使用类别
维修资金使用分为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和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
第二章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一、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
(一)流程
1、出现维修情形
当物业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出现自然损坏需维修、更新、改造时,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
“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物业区域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咨询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办理的法规政策。
2、拟订使用方案并公示
申请人应参照《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使用方案”),填写具体内容,并由维修机构出具《工程项目报价明细清单》。
申请人应在物业区域内同时进行“使用方案”和《工程项目报价明细清单》的公示。
公示期应和业主意见征集期一致。
3、征集业主意见并公示
申请人应组织维修项目涉及的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应在物业区域内同时进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结果”的公示,公示期为5日。
4、签订工程合同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结果公示”公示期满且业主无异议后,申请人应根据使用方案约定与维修机构签订工程服务合同。
5、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预算)申报
申请人需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录入使用备案(预算)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资料后(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无需录入系统信息),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预算)的办理资料。
信息录入详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首次使用拨付比例应不高于预算金额的50%。
6、组织施工
申请人应及时组织施工,施工期间应张贴施工公告。
7、竣工验收并公示
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依据“使用方案”的约定组织验收。
申请人应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应在1个月内办结资金使用备案。
8、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决算)申报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公示期满且业主无异议后,申请人需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录入使用备案(决算)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资料后,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决算)的办理资料。
(二)要件:
使用备案(预算)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3、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
4、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5、维修工程发票
6、委托证明材料(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申请人提供)
使用备案(决算)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验收意见表
3、工程决算书
4、维修工程发票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流程图
出现维修情形
拟订使用方案
并公示
征集业主意见
并公示
签订工程合同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预算)申报
组织施工
竣工验收并公示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决算)申报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2、《工程报价明细清单》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可采用集体表决、书面表决、网络投票、手机短信回复、电子邮件回复等多种表决方式。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业主委员会开户并划转资金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业主委员会开户并划转资金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拟订使用方案
并公示
征集业主意见
并公示
签订工程合同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预算)申报
组织施工并公告
可采用集体表决、书面表决、网络投票、手机短信回复、电子邮件回复等多种表决方式。
工程服务合同中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内容应当和使用方案内容一致。
竣工验收并公示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2、《工程报价明细清单》
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录入使用备案(预算)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资料后(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无需录入系统信息)可删,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预算)的办理资料。
出现维修情形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流程图
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物业区域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和咨询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办理的法规政
依据“使用方案”约定的相关单位、人员与前面提法不一致对工程竣工情况共同进行验收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业主委员会开户并划转资金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决算)申报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参照《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拟订使用方案,并由维修机构提出《工程报价明细清单》。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上传使用备案(决算)相关影像资料后,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决算)的办理资料。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业主委员会开户并划转资金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二、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建立
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是指,建筑区划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及自然人生命财产安全或出现功能障碍给业主、使用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紧急实施维修除险而制定的维修工程资金使用处置方案。
(一)流程
1、制定紧急使用预案
申请人参照《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的示范文本制定紧急使用预案并公示,公示期应和业主意见征集期一致。
2、征集业主意见并公示
申请人应组织业主对“紧急使用预案”进行表决,表决经物业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应在物业区域内同时进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结果”的公示,公示期为5日。
3、紧急使用预案备案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意见表”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结果公示”公示期满且业主无异议后,申请人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二)要件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建立备案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3、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建立业主表决意见表
4、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的建立流程图
制定紧急使用预案
公示紧急使用预案
征集业主意见
并公示
紧急使用预案
备案申报
公示内容: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业主表决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可采用集体表决、书面表决、网络投票、手机短信回复、电子邮件回复等多种表决方式。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2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提交的紧急使用预案进行存档登记,出具告知单。
公示紧急使用预案
征集业主意见
并公示
紧急使用预案备案申报
可采用集体表决、书面表决、网络投票、手机短信回复、电子邮件回复等多种表决方式。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业主表决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建立备案的办理资料。
制定紧急使用预案
申请人应当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物业区域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和咨询维修资金紧急预案建立的法规政策并参照《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的示范文本制定紧急使用预案。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1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提交的紧急使用预案进行存档登记,出具告知单。
公示内容: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
三、维修资金的紧急使用
(一)流程
1、出现紧急维修情形
当物业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出现“预案”中约定的紧急情形时,申请人应及时向消防、安防、公安、房屋安全鉴定等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反映紧急维修除险情况并同时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物业区域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咨询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备案办理的法规政策。
2、拟订使用方案并公示
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申请人应参照“使用方案”,填写涉及维修、更新、改造的具体内容,并由维修机构出具《工程项目报价明细清单》。
申请人应在物业区域内同时进行“使用方案”和《工程项目报价明细清单》的公示,公示期为5日。
3、签订工程合同
申请人应根据使用方案约定与维修机构签订工程服务合同。
4、维修资金使用紧急使用备案(预算)申报
申请人需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录入使用备案(预算)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资料后,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备案(预算)的办理资料。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首次使用拨付应急所需维修资金总额的70%。
5、组织施工
申请人应及时组织施工,施工期间应张贴“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公告”
6、竣工验收并公示
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依据“使用方案”的约定组织验收,并选择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申请人应在物业区域内同时进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应在1个月内办结资金使用备案。
7、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决算)申报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和“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公示期满且业主无异议后,申请人需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录入使用备案(决算)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资料后,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备案(决算)的办理资料。
(二)要件:
紧急使用备案(预算)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紧急使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3、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
4、维修工程发票
5、委托证明材料(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申请人提供)
紧急使用备案(决算)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紧急使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程验收意见表
3、工程决算书
4、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5、维修工程发票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备案流程图
出现紧急维修情形
拟订使用方案
并公示
签订工程合同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预算)申报
组织施工
竣工验收并公示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
(决算)申报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2、《工程报价明细清单》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3、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拨付资金。
(业主委员会开户并划转资金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拨付资金。
(业主委员会开户并划转资金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拟订使用方案
并公示
签订工程合同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预算)申报
组织施工并公告
工程服务合同中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内容应当和使用方案内容一致。
竣工验收并公示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2、《工程报价明细清单》
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录入使用备案(预算)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资料后(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无需录入系统信息),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预算)的办理资料。
出现维修情形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备案流程图
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理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物业区域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和咨询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办理的法规政策。
依据“使用方案”约定的相关单位、人员对工程竣工情况共同进行验收并选择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计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拨付资金。
(业主委员会开户并划转资金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决算)申报
参照《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示范文本)》拟订使用方案,并由维修机构提出《工程报价明细清单》。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3、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登陆“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上传使用备案(决算)相关影像资料后,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决算)的办理资料。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1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提交的紧急使用预案进行存档登记,出具告知单。
制定备用金建立方案
公示备用金建立方案
征集业主意见
并公示
备用金建立
备案申报
公示内容: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建立方案》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业主表决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可采用集体表决、书面表决、网络投票、手机短信回复、电子邮件回复等多种表决方式。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2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提交的备用金方案进行存档登记,出具告知单。
公示备用金建立方案
征集业主意见
并公示
备用金建立备案申报
可采用集体表决、书面表决、网络投票、手机短信回复、电子邮件回复等多种表决方式。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建立业主表决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表决结果公示》
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建立备案的办理资料。
拟订备用金建立方案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物业区域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和咨询维修资金备用金建立的法规政策并拟订备用金建立方案,明确备用金建立额度、适用范围、使用条件和资金补充条件。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1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提交的备用金方案进行存档登记,出具告知单。
公示内容:
《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建立方案》;
出现维修情形
拟订使用方案
并公示
签订工程合同
组织施工并公告
竣工验收并公示
维修资金备用金
使用备案申报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2、《工程报价明细清单》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工程验收意见表》;
2、《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维修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备案办理意见并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业主委员会开户并划转资金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拨付资金)
维修资金备用金使用备案申报
竣工验收并公示
组织施工并公告
拟订使用方案并公示
业主委员会应当选择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并依据协议或合同组织施工
工程竣工后,依据“使用方案”约定的相关单位、业主代表对工程共同进行验收。
公示内容:
1、《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2、《工程报价明细清单》
出现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