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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共11篇

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共11篇)

  篇一:

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

  神木县第十一幼儿园20XX---20XX学年度  办公室工作计划

  1、教师纪律常规:

严抓教师纪律,重在平时,成立3人组成的检查组,每月不定时的进行关于园服、手机、普通话的检查,作好记录。

对于经常违反幼儿园要求的教师,在晨会上通报批评,并按要求罚款。

  2、蹲组听课工作:

尽量的多抽出时间听课,并且及时要和讲课教师交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对蹲组的各项工作作以监督,多方位的听取教师的意见,关心教师,尽最大能力解决教师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学校宣传工作:

加大黑板报宣传力度,按要求分到年级组,要求各年级组及时出好黑板报,并将每次出的黑板报以照片的形式打印出来,装订成册。

加大对外宣称力度,将外宣任务分到各行政部门,部门领导负责整理自己工作亮点和开展的活动,以文字材料上班办公室,经办公室或者园长审阅再向上级相关部门投递信息。

  4、校讯通及博客管理工作:

开学时,统计各班校讯通资料,上交移动公司;在45岁以下教师中继续开展个人博客方面的读书笔记活动,要求教师在自己的博客上面必须建立一项日志类别“读书笔记”,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把读后感受,那怕就就几句话也行,真实的表达出来,坚决不允许完全照搬。

  5、教师考勤及量化工作:

教师考勤制度本期计划要做调整,需要在班子会议上进行商议。

计划在教师请假所交罚金和代课金的数目上作以调整。

制定好后在期初园本培训中向全体教师贯彻重新修订后的制度要求,期底按照制度去量化考核。

  6、其他方面:

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师节、国庆节和元旦活动。

详细制定方案,注重过程落实,到最后的活动总结都安排周密,力争活动开展有效;安排好值班教师情况,确保值班人员到位;关于教师钢笔字练习,本期每人一本字帖,每周要求两张方格纸的书写任务,每月最后一周周一上交,加大

  检查力度以促进教师书写水平的提高;收集档案材料,并按要求整理,装订入盒。

  神木县第十一幼儿园  

  篇二:

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澳前镇中心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  20XX年秋季  一、工作目标: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

  2、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3、加强教育督导和督查,健全督导工作机制。

  4、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幼儿教育发展环境。

  5、加强办公室文化建设,倡导终身学习和全面健身活动。

  6、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和现代远程教育的培训。

  二、工作要点

  1、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宾的接待和礼尚往来工作。

做到热情接待、问清事并填好来电、来访记录,及时处理。

处理不了的请示相关分管领导。

  2、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化解矛盾,完成幼儿园总体工作。

每周汇总各部门计划,每月汇总全园考勤,每学期汇总各部门总结。

  3、做好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工作。

上级通知及时记录传达到园长,按园长指令传达到分管领导。

园方决定用不同方式传达到教职工。

各部门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及时反馈到园长。

  4、做好文件的接收、传递、存档工作。

文件到达幼儿园及时签收,用文件签送园长阅处,按领导阅处下达到执行人,做好签发记录,负责回归档案,及幼儿园各类档案的归类存放。

  5、做好公章的使用登记和审核管理。

  6、宣传报道。

加强新闻宣传的领导责任制,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每月新闻及时进行统计,加大新闻奖励制度,进行教育信息网后台管理培训,规范幼

  儿园网站管理。

做好园内各项宣传及活动的组织工作。

及时报道学校各项工作,向外拓展,树立幼儿园良好形象。

  7、做好办文、办会工作。

组织召开园办公会、园委会、和全园教职工大会;把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相关部门处理;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做好每次会议的准备、会议纪要和考勤工作。

幼儿园公文的起草和打印。

  8、期初制定好领导值班表、值班督导册、教师花名册、教师电话本等表格,并及时分发到各部门。

  9、协助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身心、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

  10、按时完成各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

  20XX年9月10日

  篇三:

20XX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20XX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

  随着新学期的步伐,孩子们都长大了的同时,幼儿园也展开了一个新的学期主要工作计划。

我幼儿园随着新的一个学期的开始,各项工作逐渐走向了正轨。

然而办公室作为幼儿园的重要部门,也将开展新的一个学期的工作。

办公室所有人员为了实现幼儿园工作总的目标,配合各部门为教育教学做好后勤服务工作,我们将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详细地制定。

  一、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每一个通知的传达工作。

  办公室作为幼儿园收发各种文件、通知的部门,每一个通知的传达与安排的效率直接影响了园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对上级部门的每一个文件精神要认真领会,对来文、来电做好登记,及时向园长汇报,协助园长安排工作。

  二、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及会议记录。

  严格执行幼儿园考勤制度,对教师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及时进行记录。

将每月出勤情况进行公示并上报园长及教育局从事股。

  对重大活动及会议进行如实记录,丰富幼儿园资料。

  三、实事求是的做好园务记录,确保各项考核、评优、评奖活动有据可依。

  四、认真做好幼儿园园所介绍工作。

  五、认真做好家长咨询和上访、领导来园指导检查及相关单位的业务洽谈等接待工作。

  六、认真做好20XX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登记。

  七、协助做好园内各项宣传及活动的组织工作。

  八、配合各班做好幼儿踏青活动的准备。

  九、协助大班搞好走消防活动。

  十、协助大班做好幼小衔接讲座。

  十一、做好全园“六一”庆祝活动的工作安排。

  十二、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开展以下活动:

三月份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文娱活动,四月份组织教师学习化淡妆,五月份开展教师基本功比赛,六月份进行期末活动组织评优活动,七月份组织年终总结会。

  新的学期是新的开始,办公室将以新的面貌来迎接新的工作和挑战,我们相信只要认真

  执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认真对待工作内容,认真完成工作安排,我们就一定能够把我们的工作搞好,更好的服务同事,奉献幼儿园!

  两厂幼儿园办公室  2014年2月23日

  篇四:

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榆林市第一幼儿园办公室工作计划

  伴着新学年的步伐,我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正

  逐渐走向了正轨。

现将我园办公室的工作计划详  细制定如下:

  一、及时、准确、高效的做好来信、来访、

  来宾的接待、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

做到热情接  待、询问记录,及时处理,并请示汇报相关领导。

  二、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督办完成

  幼儿园总体工作。

每月汇总全园考勤和各部门总  结。

  三、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上级指令及时记录

  传达到园长,按园长指令传达到分管领导和教职  工。

  四、做好文件的接收、传递、存档工作。

文  件到达幼儿园及时签收,做好签发记录。

  五、信息反馈。

各部门工作的进展、完成情  况及时反馈到园委会并督办落实到位。

  六、宣传报道。

加强规范幼儿园网站管理。

  做好园内各项宣传及活动的组织工作。

及时报道  学校各项工作,向外拓展,树立幼儿园良好形象。

  七、做好办文、办会工作。

做好每次会议的准备、会议纪要和考勤记载工作。

  八、实事求是的做好园务记录,确保各项考  核、评优、评奖活动有据可依。

  九、制定好作息时间表、排班表、课程表等  表格,并及时分发到各部门。

  十、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师节、国庆节和元

  旦活动。

详细制定方案,注重过程落实,到最后  的活动总结都安排周密,力争活动开展有效;安  排好值班教师情况,确保值班人员到位;收集档  案材料,并按要求整理,装订入盒。

  新的学期是新的开始,办公室将以新的面貌

  来迎接新的工作和挑战,我们相信只要认真执行  办公室工作计划,认真对待工作内容,认真完成  工作安排,我们就一定能够把我们的工作搞好,  更好的服务同事。

  榆林市第一幼儿园  20XX年8月16日

  篇五:

幼儿园行政办工作打算

  幼儿园行政办工作打算

  行政办公室全体人员将以饱满的热情、乐观向上的精神,8新学期、新气象。

开拓创新、努力进取,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指导思想:

  围绕“品位、品牌、品质”树立良好的形象,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努力遵循科学发展观。

确保幼儿园在市场竞争中大步提升和发展。

  主要措施:

  一、本职工作

  a做好信息收集和利用以及文档资料管理工作。

  及时立目归档。

逐步理顺档案工作,为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提供依据。

每天注意浏览教育局网站上的通知、文件,对于相关文件通知及资料要及时送达有关领导,依照文件的分类汇总,以供领导和教师们利用和查阅等。

日常管理工作还包括公章管理、考勤管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等。

努力做好文件处置工作。

对各种计划、总结、通知、决定等资料。

传达到教师当中,并针对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反馈工作。

把办公室办成信息汇集的中心。

并针对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反馈工作。

  b各种竞赛等的组织工作,协助各部门做好各类活动如运动会。

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其它集体活动等,组织好这些活动可以凝聚和团结幼儿园教职员工,使大家体会到团队精神和领导关怀。

  c如园报xx、分发等。

做好其它工作。

  d继续开展“微笑之星”服务之星”明星宝宝”明星家长”评比。

  二、重点工作

  童谣诵”童谣创编活动,做好教师内涵提升工作。

如:

开展“颂国庆。

将对教师创编的作品进行筛选,让中大班幼儿传诵。

这样即提升了教师内涵又向家长们展示了园幼儿的扮演才艺。

  提高教师身体素质开展教师广播操比赛..  开展大班亲子趣味运动会。

  体验亲子的快乐。

开展第三届小班段“美滋滋”亲子分享活动.  做好教师心理维护工作。

如:

与教师多沟通;定期组织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5将多多关注教师的心理。

  选拔优秀员工。

继续开展品质员工评比。

  认真做好学校的计划和总结工作。

  篇六:

幼儿园办园目标计划23幼儿园办园目标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理》和《幼儿园指导纲要》,弘扬“创新、合作、发展”的时代精神,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宗旨,“以德立园、依法制园、改革兴园”,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

  二、办园目标:

  深入贯彻幼儿园指导思想,把幼儿园建设成为高起点、高标准的园所、幼教行业的品牌、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基地、园本管理的示范、国际交流的窗口、儿童成长的乐园。

  三、具体详细规划如下:

  园务管理

  1、办园指导思想端正,全心全意为家长、为幼儿服务。

  2、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跟踪幼儿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

  3、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

  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教育、安全教育,常抓落实。

  2、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

  3、教师合格学历100﹪。

  4、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

  教育教学管理

  1、深入学习新纲要,重点抓好教学常规工作。

  2、进一步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幼儿体检合格率90﹪以上。

  3、结合“家长评学校”活动,认真细致地做好家长工作,继续办好园报,使之真正成为家园连心桥。

  4、签定安全责任状,无安全责任事故。

  5、幼儿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化、合理化。

  6、坚持以游戏为主要教育教学方式,以兴趣培养和良好习惯养成为主要目标。

  7、家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见成效。

  8、进一步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幼儿体检合格率97%以上,教师体检率达100%。

  办学硬件设施改善

  按照幼儿园教学玩具配备目录标准,配齐必备玩具,投入额达当年保育费收入的25%以上。

  1、进一步添置教玩具,争取做到你有、我有、大家有。

  2、设立计算机室,新开设计算机课程。

  3、对幼儿园的园舍进行装修,对环境加大绿化程度。

为创造绿色校园作准备。

  4、科学、合理地添置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室内外玩具,以达进一步开发幼儿智力。

  篇七:

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细则西屯学区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  被评单位:

  

  1、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2、幼儿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有效《卫生许可证》或《卫生保健合格证》不得定为合格。

3、办学地点、办学层次、办学内容与审批文件不符和办学秩序混乱的不合格。

  篇八:

办幼儿园的相关内容问当地一下教育局,以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

  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法  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

  或联合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  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均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

  分。

我省对民办幼儿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的原则。

  第五条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统筹协

  调和宏观管理。

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  的管理、指导和督察。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  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实施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负责  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管  理规章,对民办幼儿园实施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其它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管  理。

  第六条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城市市区幼儿园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

  门负责;县城及以下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内乡镇中心校负责。

  乡镇中心校应当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  日常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师资培训工作。

  第七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基教、  人事、计划、财务、教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其中,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负责核发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配合基教部门对民办幼儿园实施管理;基教部  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人事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的管  理、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计划、财务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布局  制定、财务监督及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教研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  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民办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负责对民办园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对儿童  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及常见病防治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指导  和咨询。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民办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九条根据政策规定,民办幼儿园及其职工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  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举办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省和所在市、县教育发展规划。

  幼儿园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

  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

  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卫生、安全状况符合国家的相  关规定。

  有合法的幼儿园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有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以及教材选用意见制定  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材选用计划。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  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二条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幼儿园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规范的幼儿园名称和首届幼儿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拟聘任的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拟办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拟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  拟办幼儿园的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设施、设备计划配置情  况说明以及场所使用权证明;

  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

  县级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颁发的《托儿所、幼  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

  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三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举办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供  本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提供的有关实证式材料。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学前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举办者的申请,并牵  头会同基教、人事、计划等有关部门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初审合格后,  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基教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合格,经上  述两个部门共同签署意见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给筹设批准书。

筹设工  作应在3年内完成。

筹设期间,幼儿园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卫生  保健合格证》的,须持筹设批准书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行政部  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考核。

幼儿园未经消防安全审核的,须持筹设批准书到  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审核。

审核合格,举办者向民办教育管理办公  室提出正式设立申请,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基教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给办学许可证,并告知同级民政、税  务、物价等有关部门。

筹设工作超过3年的,应当重新申报。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办法第  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情况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通告基教部  门,以便基教部门及时对新批的民办园实行管理和指导。

  民办幼儿园凭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然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招生。

  第十四条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已经开办但

  未履行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手续的,教育部门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  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

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对拒不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处  罚决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公安、卫生、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所在地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十五条停办民办幼儿园,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

  变更举办者,应报审批机关核准。

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应报审批机关  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随意停办幼儿

  园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为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  许和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规章,遵循学

  龄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坚持保育与教育  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和  谐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对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健康负责。

  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  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民办幼儿园出现重大问题或师生伤亡事故,应当及时向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报告。

  第十九条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民  办幼儿园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虚假信息与广告。

  第二十条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具有教育意义,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  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全国”、“安徽”、“安徽  省”等字样。

未经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艺术”等  字样。

  第二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卫生机构的业务检查和指导,认真做  好入园儿童和在岗员工的体检、卫生、消毒、防疫、儿童营养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当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

  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属地县级物价、税务、民政和教育部门备案并公  示。

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二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

  管理,申请领购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和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民办幼儿  园收费时,必须开具税务发票。

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  要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做到帐目公开,  主动接受物价、税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领导和管理,将民

  办幼儿园纳入到当地基础教育的统一管理之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  检查,统一考核。

在日常的检查评估、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选先、业务培  训、评等定级等工作中,应当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

民办幼儿园应当主动接受  教育部门的领导、管理和业务指导,并积极主动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  培训、检查等活动。

  第五章园长与师资队伍

  第二十五条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制。

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同  教职工签定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保障教师  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

  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  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但必须报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或乡镇中心校备案。

园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  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中心校应当将民办幼儿教师纳

  入公办幼儿教师的统一管理之中,保证他们在选聘、选优、表彰、职称评定、培  训、考核、晋级、业务活动等方面享受公办幼儿教师的同等待遇。

民办幼儿园可  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其职评数不占公办学校指  标,所需经费参评幼儿园自行承担。

  第六章表彰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  门予以表彰奖励:

  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  给予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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