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发布办法.docx
《苏州市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发布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市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发布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苏州市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发布办法
苏州市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发布办法
附:
苏州市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发布办法
一、为规范建筑节能市场,加强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在工程应用上的监管,推进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苏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以下简称“建筑墙体保温产品”)主要包括胶粉聚苯颗粒保温系统、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系统,EPS、XPS墙体保温系统、硬质聚氨脂发泡外墙保温系统等常用建筑墙体保温产品以及其他建筑墙体保温产品。
三、苏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墙体保温产品的发布工作。
发布的建筑墙体保温产品中,有技术领先、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对行业技术进步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新产品,可按《苏州市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推广。
四、建筑墙体保温产品的发布应符合“产品成熟、质量可靠”的原则,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基本的生产体系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参见附件一)。
五、建筑墙体保温产品生产企业或产品代理商在向市建设局申请产品发布时,应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各一套:
1.《苏州市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发布申请表》;
2.附件(按《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编制)。
六、申请材料报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由窗口核对申请材料。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退还相关证书原件。
资料不全的,书面答复并退回申请材料。
七、市建设局逢单月25日~30日对申请材料集中评审。
符合发布条件的,给予发布。
对不符合发布条件的,应书面答复并退回申请材料。
八、符合发布条件的建筑墙体保温产品列入“苏州市建筑节能产品目录”“建筑节能专栏”上发布,并在苏州主要报纸上集中发布。
九、建设局定期对已发布的建筑墙体保温产品进行抽查。
一经发现公布的建筑墙体保温产品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问题,将予以撤消发布。
十、建筑墙体保温产品生产企业或产品代理商对已经公布的建筑墙体保温产品因故调整,应及时报市建设局进行信息变更。
否则,一经发现,撤消发布。
十一、建筑墙体保温产品发布有效期为两年,逾期应重新申请发布。
十二、各地建设局发现建筑工程中使用未经发布的建筑墙体保温产品,应进行现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规范要求进行产品检测。
十二、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常用建筑墙体保温系统产品发布条件
一、常用建筑墙体保温系统产品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
二、上述产品生产企业具备基本生产体系:
(一)胶粉聚苯颗粒、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EPS、XPS外墙保温系统生产企业:
1.混合机应采用卧式搅拌机,生产胶粉聚苯颗粒、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的搅拌机有效容积应≥1500升,生产EPS、XPS外墙保温系统的搅拌机有效容积应≥1000升;胶粉聚苯颗粒、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生产线应具有二次混合工艺设备。
2.原材料必须在线自动计量,成品或半成品必须自动计量和包装;计量误差必须控制在≤1%范围内,计量设备应按规定的期限由政府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并按操作规程规定定期校验(注:
校验可自行进行)。
3.生产流程中的重要参数(主要原材料的投料数量、搅拌时间、成品或半成品的出料计量等)应有电脑自动记录。
4.生产流程中凡会产生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必须配置有效的除尘装置。
(二)硬质聚氨脂发泡外墙保温系统产品生产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
1.500升、1000升、2000升反应釜各1台;
2.真空泵(真空度≥0.08Mpa)1台;
3.自动计量或自动吸料系统1套;
4.专用喷涂设备2套;
5.生产车间排风系统1套。
三、生产企业应有可对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行相关技术指标检验的试验室。
(一)试验室应具有的检验能力(项目):
1.主要原材料检验项目:
(1)水泥: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水泥胶砂流动度,水泥胶砂干缩;
(2)砂:
细度模数、容重、含泥量;
(3)粉煤灰:
细度、烧失量、含水量、安定性。
2.系统产品(成品)出厂检验项目:
(1)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
①保温砂浆:
干表观密度、吸水率、抗拉强度;
②抗裂砂浆:
可操作时间、重量吸水率、浸水拉伸粘结强度;
③界面砂浆:
拉伸粘结强度。
(2)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①界面砂浆:
压剪粘结强度原强度;
②胶粉料:
凝结时间、安定性、拉伸粘结强度;
③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
干表观密度、湿表观密度、抗压强度;
④抗裂砂浆:
凝结时间、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
(3)膨胀、挤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EPS、XPS):
①界面处理剂(XPS系统):
粘结强度原强度;
②胶粘剂:
可操作时间、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
③抹面砂浆:
可操作时间、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
(4)硬质聚氨酯发泡外墙外保温系统(SPF):
①密度;
②粘结强度;
③拉伸强度;
④吸水率;
⑤尺寸变化率。
(二)试验室主要检测仪器和设备:
负压筛、水泥净浆搅拌机、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沸煮箱、湿气养护箱雷氏夹、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胶砂搅拌机、流动度试验跳桌、长比仪、抗折试验机、拉伸试验机(0~500N)、维卡仪、摇筛机或套筛、烘箱、砂浆稠度测定仪、砂浆凝结时间测定仪、立式砂浆收缩仪及各类试验配套的试模、天平、量水器、卡尺、捣棒、容器等新产品、新材料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
上述计量仪器、设备均需按规定的期限由政府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
所有原材料必须要有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出厂合格证书和近期有效检验报告。
四、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生产或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泥制品或相关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企业试验室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经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或学会、协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检验项目的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
试验室应设置试验室主任岗位,并应由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担任。
五、生产企业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
企业根据本企业的经营方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保证各部门、各岗位运作正常。
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试验室应制定管理制度保证试验工作正常进行。
相关规章制度可参考如下:
经理(厂长)岗位职责、总工程师岗位职责、各管理部门职责、行政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
质量保证体系含组织体系、产品研制与引进、配合比与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原材料质量的管理、工序的控制、产品标准、半成品与成品的质量检查、产品包装、储存、运输和交货的管理、现场施工的管理、售后服务的管理等。
试验室管理有技术岗位责任制;样品收发、保管和处理制度;样品检验、复验和判定制度;原始记录填写、保管检查制度;检测质量保证制度;检测报告整理、审核和发送制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检定维修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危险品保管制度;各项试验的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守则等。
附件二:
建筑节能墙体保温类产品发布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1、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
若为代理,应提供生产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2、企业委托授权书,若为代理,还应提供代理合同或协议;
3、生产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还需提供《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
4、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明等、社保证明;
5、生产企业试验员上岗证或相应检验项目的培训合格证、社保证明;
6、主要试验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
7、企业质量体系管理文件和试验室管理文件;
8、产品系统及各组成材料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在一年期内,被检产品系统及各组成材料符合国家、江苏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所有检测报告均为抽样送检,且为同一批次。
9、企业的影像资料。
该影像应从企业大门开始,全面记录厂容厂貌、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试验室、检测设备,全程影像记录不得停顿或断开。
注:
除7、9条外,其他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和原件核对,核对完毕,原件退还申请单位。
苏州市建筑墙体保温产品发布申请表
产品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苏州市建设局
产品生产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手机)
企业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
期限
注册资金
(万元)
编号
持GB/T1900族认证种类
认证部门
发证时间
企业职工
总数
人
高级
人
中级
人
初级
人
技术负责人
职称
学历
专业
试验员
职称
学历
专业
试验员
职称
学历
专业
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
申请发布产品名称、型号
执行标准
注册商标
年生产能力
累计生产量
万吨/年
生产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台数
检定日期
试验设备名称
数量
检定日期
试验设备名称
数量
检定日期
产品型式检测日期
检测机构名称
是否抽样送检
抽样送检单位
抽样是否同一批次
声明
本企业填报的上述资料和数据均系真实、有效。
本企业拥有的生产技术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且无任何产权争议、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产品代理商名称*
法人代表*
电话(手机)
企业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
期限
注册资金(万元)
是否书面授权
代理企业(盖章)代理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本申请表中加“*”的内容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