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2018年1-5月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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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2018年1-5月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doc

荥阳市1-5月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1-5月份,我市商品房投放减少4成;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去年前7个月基本持平,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一、1-5月份房地产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近3成。

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累计完成69.9 亿元,同比下降28.6%。

其中住宅投资额累计完成50.8亿元,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2.7%,同比下降33%。

(二)商品房投放减少逾4成。

新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63.4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46.04%;其中:

新批准商品住房预售面积49.9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5.76%;新批准非住宅预售面积13.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3.03%。

房地产开发新开工353.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0.01%;竣工156.6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79.04%。

(三)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逾2成。

商品房销售11754套,同比增长26.1%;面积127.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37%;商品房销售额95.42亿元,同比增长35.59%。

其中:

商品住房销售10573套、同比增长37.31%,面积117.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54%,商品住房销售均价7419.81元/平方米、同比上涨5.22%。

非住宅销售1181套(间)、同比减少27.14%,面积9.4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7.72%,销售均价8568.78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3.15%。

5月份单月,商品房销售2876套,同比增长457.36%,环比增长10.06%;面积32.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78.83%,环比增长13.28%;商品住房销售均价7343.1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4.27%,环比减少2.88%。

(四)域外人士购买率近6成。

域外人士购房6953套,占商品房销售总套数的59.15%,与2017年(58.87%)相比增加0.28个百分点。

(五)商品房库存面积小幅增长。

经统计,截至2018年5月底,我市已批准的商品房预售项目中尚未售出的商品房累计面积180.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6%。

其中:

商品住房7261套、面积111.91万平方米,商业68.47万平方米。

(六)二手房成交面积减少逾3成。

二手房交易成交967套,同比减少6.57%;成交面积11.2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4.99%;成交金额4.27亿元,同比增长21.57%。

(七)房地产抵押贷款金额减少1成。

房地产抵押登记(含商品房、二手房、在建工程)共办理4859宗,同比减少29.27%;抵押面积64.7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5.94%;贷款金额31.92亿元,同比减少13.24%。

(八)土地出让面积同比减少4成。

房地产用地出让共19宗,面积48.6万平方米(合728.95亩),同比减少41.05%。

(九)房地产行业税费征收减少20.21个百分点。

我市房地产行业税费征收共计完成24.59亿元,同比减少20.21%。

其中:

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金成交金额10.51亿元;房地产行业地税收入共计完成6.7亿元,占地税总收入11.24亿元的59.61%;房地产行业国税收入5.88亿元,占国税总收入12.68亿元的46.37%。

房地产行业税收(12.58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23.92亿元)的52.59%。

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一)1-5月份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的特点

1.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两个月下降。

1-2月份,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81.5%,增速比2017年末回落16.7个百分点;1-3月份同比增长32.7 %,增速比1-2月份回落48.8个百分点;1-4月份同比下降13.5%,增速首次出现同比下降;1-5月份同比下降28.6%。

2.商品房投放连续5个月同比下降。

一季度,我市商品房投放36.4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8%;1-5月份为63.4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6.04%。

其中:

商品住房投放49.99万平方米,位居郑州县(市、区)第5位,同比下降55.76%,降幅比1-4月份增加9.62个百分点。

3.商品房销售面积与去年前7个月基本持平。

受2017年5月3日起实施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影响,我市单月商品房销售面积连续10个月同比减少,3、4、5三个月份实现单月同比增长;同时,1-4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至0.4%,1-5月份商品房销售127.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37%,与去年前7个月的128.55万平方米基本持平。

其中商品住房销售117.69万平方米,位居郑州县(市、区)第2位,同比增长32.54%。

4.待售商品住房消化周期为4.88个月。

截至2018年5月末,我市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180.3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111.91万平方米、商业68.47万平方米。

若按前12个月商品住房月均消化面积22.95万平方米计算,我市待售商品住房消化周期为4.88个月,低于供求平衡区间(6-12个月)。

5.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总体平稳。

1-3月份,我市商品住房销售均价7399.59元/平方米,位居郑州县(市、区)第10位,同比上涨6.67%,涨幅比2017年末下降4.08个百分点;1-4月份为7447.24元/平方米,位居郑州县(市、区)第10位,同比上涨5.6%,涨幅比3月末下降1.07个百分点;1-5月份为7419.81元/平方米,位居郑州县(市、区)第11位,同比上涨5.22%,涨幅比4月末下降0.38个百分点。

其中5月份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7343.16元/平方米,位居郑州县(市、区)第12位、六县(市)第3位,同比上涨4.27%,环比下降2.88%。

(二)房地产市场预测

2018年,国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一”前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密集约谈了12个城市,推动地方政府落实调控主体责任。

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认真落实稳房价、控租金,降杠杆、防风险,调结构、稳预期的目标任务,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表明国家将持续遏制投机炒房。

受郑州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地铁6号线和10号线等开工建设等利好因素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在住房限购的形势下呈逐步回升态势,至5月底商品房销售面积实现限购以来首次同比增长。

考虑到郑州市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优先完成中牟、荥阳、新郑的撤县(市)改区;荥阳大力实施“四城联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加之限购政策在我市实行已满1年,市场主体已适应调控常态,并积极、有序应对,预计接下来,我市商品房投放将进一步增加,商品房销售将稳中有升,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将总体平稳,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有望提前超过去年。

 

三、建议 

(一)政府部门要持续加强市场监管。

职能部门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地方调控主体责任,具体落实地方政府稳房价、控租金的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要切实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中的比例;改进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防止地价推涨房价。

三是要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日常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相结合,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

(二)开发企业要持续依法经营、稳控房价。

开发企业一是要严格落实上级调控政策,合理定价,稳控房价,保证项目销售价格总体稳定。

二是开发企业要认真落实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文件要求,积极与公积金管理机构对接、合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开辟通道,拓宽购房群体,促进商品房销售。

三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新修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之规定,按时按质向购房人交付房屋,并严格落实《商品住宅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持续提升开发品质。

四是要积极响应行业倡议,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及时清欠农民工工资,杜绝非法集资,及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积极解决消费投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百姓安居宜居。

(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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