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886007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

《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docx

神宁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神宁〔2011〕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为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消灭各类安全事故,全面完成集团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实现企业安全发展和长治久安,经集团公司研究,对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神华集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管控、强化执行、巩固提升”的安全工作方针,以全面开展“本安体系达标年”为主题,以贯彻执行国发23号文件为主线,以隐患整治为抓手,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执行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巩固扩大安全生产成果,为集团公司跨越腾飞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煤矿和基本建设矿井坚决杜绝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地面生产单位消灭轻伤及以上事故,杜绝重大非伤亡事故。

(三)一级本质安全型矿井力争达到2个,二级本质安全型矿井力争达到10个,其余矿井力争达到三级本质安全型矿井,本安体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狠抓国发2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安全思想认识水平

1.提高对国发23号文件和“两个安全理念”的认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危机感、责任感、使命感。

2.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全面贯彻国发23号文件及国家有关部委的配套制度,全方位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7项30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3.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跟班。

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带班跟班规定,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每月跟班不得少于1次,矿井要做到班班有矿领导带班,所有采掘工作面要有区队干部现场跟班,做到与员工同下同上。

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加大奖罚力度,提高带班质量和效果。

4.全力实施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加强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五大系统日常管理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011年底完成各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建设。

到2012年6月底前,所有矿井要全面建成比较完善可靠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切实增强矿井防灾避险功能。

基本建设矿井必须做到投产之日就是“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之时。

(二)狠抓体系达标工作,进一步提升本安体系建设水平

5.扎实开展“本安体系达标年”活动。

制定各专业达标计划、落实方案、保障措施,生产矿井要力争全部达标升级,基建矿井要力争全部达标,煤化工、洗煤厂、露天煤矿、水电公司强力推行实施本安体系,尽快达到体系标准要求。

6.建立完善本安体系考核机制。

进一步细化量化集团公司本质安全考核体系,分元素分部门明确体系建设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阶段落实达标规划和目标,并将相关业务部门和矿(厂)领导班子纳入考核范围。

7.强化本安体系培训。

加大对神华集团本安体系新标准的学习和宣贯力度,通过举办针对不同岗位人员特点的体系培训班,集中培训一批能够指导集团公司各单位本安体系建设的业务骨干。

8.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标准化培训、检查、考核、奖惩、验收等制度,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在本安体系考核中所占比重。

扎实开展“精品工程”创建活动,加强动态达标考核,按月通报检查结果,对标准化工作不力或出现滑坡的单位跟踪检查考核,限期整改。

9.加快本安体系信息系统开发和应用。

借助本安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各区队和业务监管部门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为安全生产提供有效载体和运行平台。

加快本安体系各构成元素信息录入,力争一季度完成本安体系信息化建设。

10.推广本安体系建设经验。

灵新矿、白芨沟矿、大峰矿红梁井、羊场湾矿、甲醇厂、太西洗煤厂要全面巩固提升本安体系建设水平,建成本安体系建设标杆矿(厂),各矿(厂)要选树2-3个本安体系建设标杆区队,3-4个本安体系建设标杆班组。

集团公司每季度、基层各单位每月要召开一次本安体系建设推进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本安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

(三)狠抓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安全管控水平

11.加大安全责任落实力度。

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发生事故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从重处罚。

12.强化业务保安。

安监局作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机关各生产业务部门、各生产单位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规划、设计、准入、建设、生产、技术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履行好业务保安职责。

13.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从规范、落实、监督到考核的闭环管理体系,切实发挥驻矿安监处安全监现场管作用,加大日常检查、考核、奖惩力度,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四)狠抓重点难点破解,进一步提升矿井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14.突出瓦斯治理。

银北矿区要结合“一优三减两提高”工程的实施,加快矿井通风系统优化改造进程。

2011年,焦煤公司要彻底解决专用回风巷和采区变电所独立通风系统,乌兰煤矿要彻底解决回风段通风阻力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大孔径、高负压、严封闭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与利用力度,全年瓦斯抽采量完成12100万立方米、利用量8550万立方米。

15.加大矿井防治水力度。

针对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和特征,制定防治水方案,加快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强化现场探疏放水。

突出红柳、石槽村等水害严重矿井的治理工作,建立地下水位自动观测系统,推广运用水害预警技术。

16.加大顶板支护管理力度。

制定巷道支护成套技术和巷道掘进现场施工管理办法,加强矿压观测、地质预测预报和采空区顶板管理,严防片帮冒顶、冲击地压等灾害事故。

全面推广应用小煤柱工作面回采技术、采煤工作面采用纤维网快速回撤技术,稳步开展无煤柱沿空留巷支护技术试验,提高巷道支护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7.加大防灭火力度。

银北矿区要严格落实注氮、灌浆、注胶、封闭等综合防灭火措施,特别要落实好隐蔽火区引发事故的防治。

宁东矿区要抓好易自燃煤层工作面回收期间的防火技术攻关工作,确定综放工作面火灾综合防治技术,彻底解决煤层自燃难题。

18.加大安全投入。

加大采掘机械化及先进大型装备、系统完善和技术创新投入,特别要加大救护装备、重大救援装备投入。

继续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力度,运用科技手段解决瓦斯治理、水害、顶板管理等安全技术难题。

(五)狠抓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19.加大危险源辨识。

对照神华集团本安体系新标准,深入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活动,延伸排查整治范围,查找中高度危险源,制定行之有效的危险源管控措施,按“五定原则”逐项整改,实现危险源辨识、评价、管控、整改、检查、验收的动态闭环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0.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对神华集团查出且未整改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管理,明确从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整改单位到相关管理人员的整改责任和处罚标准,并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对重大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21.加强机电设备管理。

加大机电运输和立井提升管理,确保运输无事故。

强化设备点检、维护保养和预防性检修,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六)狠抓基本建设本安体系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基本建设安全管理水平

22.强化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安全管理流程,细化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合理安排工期。

23.加强基本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开展基本建设“本安体系提升年”活动,制定基建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强化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位一体”的联动管控机制,严格施工过程管理,严把检查验收关,提升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24.强化外委施工队伍管理。

按照严把“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的要求,提高准入门槛,严查外委施工单位资质,严肃惩处资质挂靠、工程转包、分包现象。

狠抓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明确施工方案、管理责任和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外委工程安全技术会审。

加强自营专业化队伍建设,逐步实现井巷二、三期工程自建自营。

(七)狠抓过程管控,进一步提升煤化工安全管理水平

25.加强煤化工生产过程管理。

进一步完善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流程图、事故预案、标准化操作规范等安全基础工作,强化细节确认与过程控制,突出作业流程、票证、日常巡检、交接班管理,严格管理人员操作指令,固化员工操作行为,提高员工安全驾驭装置能力,坚决杜绝因员工误操作引发的非计划跳车和安全事故。

26.加强聚甲醛项目投料试车安全管理。

按照投料试车“程序不能乱、步骤不能省、标准不能降”的原则,不断优化试车方案,严格“三查四定”和四级投料试车条件确认,强化人、机、环、管等生产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投料试车安全可靠。

27.加强煤化工设备安全管理。

深入开展“完好岗位、无泄漏车间”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周检月评”的维护巩固机制和关键设备特护制度,形成各专业齐抓共管的检查、处置体系,实现设备操作、维修等作业的程序化,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28.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进一步完善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危险化学品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化实施细则,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过程控制,严格剧毒化学品和重要放射源的“五双”管理,落实各类重大危险源标识、告知和作业监控,做到责任落实、监控有力,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八)狠抓防控重点,进一步提升地面安全管理水平

29.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以建设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为核心,强化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管理等工作,加大装备、设施投入,建立健全险情监测、预报、预警快速反应系统,有针对性开展战备训练和应急演练,提升各类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积极做好2012年全国救援技术大赛准备工作。

30.加强火工品管理。

全面落实火工品生产、运输、使用、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措施,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出入库票证管理,加强技术防范,强化过程监督,坚决杜绝火工品丢失、倒卖等行为。

31.加强职工通勤安全管理。

定期开展行车安全教育,强化车辆运行过程监测监控和预警,建立司驾人员行车安全与安全奖紧密挂钩的考核奖惩机制,突出落实好恶劣条件下通勤车辆安全运行的保证措施,严防重大交通事故。

(九)狠抓群防群治,进一步提升安全基础工作水平

32.强化教育培训。

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各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功能建设,充分发挥“一个中心四大实训基地”优势,创新安全培训工作内容、形式和手段,采取课堂学习和现场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考核,提高培训效果。

全年针对不同工种、不同级别举办培训班600期,培训67000人次。

3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性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员工安全思想认识水平和自主保安意识,规范操作行为,营造浓厚的安全发展氛围。

防群治34.强化班组建设。

进一步总结和推广班组建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制定班组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举办10期1200人次的班组长培训班,年底将班组长普遍培训一遍,培养造就一批优秀班组长队伍,创建一批本质安全型班组。

强化四人联岗、手指口述,现场“三因素”确认,不断提升班组建设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班组安全管理作用。

35.加大准军事化管理推行力度。

进一步总结、提炼准军事化管理的好做法,全面推广,并向作业现场延伸。

36.强化群防群治。

坚持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零点行动”等群众性安全活动,在调动员工群众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下功夫,在提升群众性安全活动质量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九位一体”群防、群控、群治作用,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

37.抓矿区治安综合治理。

全年“平安创建”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平安单位要达到80%以上、平安模范单位要达到30%以上。

要加强煤炭、工业原材料稽查,严厉打击各种偷盗行为,维护企业财产安全。

要加强保卫队伍建设,强化军事化管理,提高保卫人员自身素质和执行力。

38.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严格落实防尘、降温、降噪等治理措施;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定期开展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落实职业病疗养;积极开展员工心理健康辅导,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考核,切实维护员工的安全健康权益。

四、分类与奖励

(一)根据安全管理难易程度,对现有主要生产单位进行分类。

一类单位:

羊场湾矿、金能煤业分公司、枣泉矿、乌兰矿、梅花井矿、汝箕沟矿、煤化工生产单位;

二类单位:

白芨沟矿、清水营矿、红柳矿、灵新矿、石炭井焦煤分公司、大峰矿、石沟驿煤业分公司、任家庄矿、灵州建井公司;

三类单位:

金凤矿(冯记沟矿)筹建处、石槽村矿筹建处、红石湾矿筹建处、综采安装公司、能源公司环安分公司。

(二)奖励标准

凡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类单位,年终考核达标,人均奖励800元;

二类单位,年终考核达标,人均奖励700元;

三类单位,年终考核达标,人均奖励600元。

地面单位的奖罚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神宁办〔2008〕318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工作决定

主送: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抄送: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神华集团。

公司:

集团领导,集团公司顾问,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

存档1份,共印60份。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11年1月6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经济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