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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1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2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5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6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7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8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9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0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科主任同意:

①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②患发热性疾病;

③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④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⑤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到检验科、细菌室参观、学习,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科主任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教科备案。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1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2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3按照感染性材料保存要求,严格无菌操作。

4感染性材料不得随意对外使用;确需使用者须经科主任审批。

5感染性材料的请购与销毁须经科主任审批;销毁时必须经过彻底灭菌处理。

6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7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检验科、细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

检验科、细菌室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

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

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

(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

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①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②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科主任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③科主任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①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②检验科、细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③检验科、细菌室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④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⑤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①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

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②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

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教科/检验科、细菌室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科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主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科主任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

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

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1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

2科主任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科主任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4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5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①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②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③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情况;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④评估暴露级别

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科主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以及专家);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若是,则详细记录治疗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⑤根据评估结果建议育龄妇女发生职业暴露和职业暴露后和进行预防性用药期间,是否需要避免或终止妊娠。

⑥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

6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

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

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⑪化学污染

①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②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③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医生报告医教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⑫针刺伤

①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②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③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医生报告医教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④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⑤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

⑥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

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⑬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①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②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③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医生报告医教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⑭标本污染

①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②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③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应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适应。

3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4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清单和领用、销毁记录。

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定期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校验,确保消毒效果、计量检定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6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烟雾和热量探测及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消防器材位于固定位置并能正常使用。

7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定期进行火灾紧急事件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8实验室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9定期对实验室电气安全、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10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常用工具。

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估制度

一、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吸烟

①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②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③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2.食物、饮料及其它

①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②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专用存放食物的冰箱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①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②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③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①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

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

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②采血员和其他需要接触病员的工作人员,在接触病员时需穿实验服或工作服。

③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④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6.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

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所以最好穿皮革或其它防渗漏的合成材料的鞋。

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

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切片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面第7项的规定。

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

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0.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11.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

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

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

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专用锐器盒内,在完全装满之前或48小时之内更换。

12.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3.工作环境

①“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科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

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制定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常规消毒和清洁制度和对严重污染的紧急处理措施办法。

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

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

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

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②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科主任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③外衣:

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

“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④垃圾处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⑤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⑥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⑦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⑧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及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撒灭蟑螂、老鼠的药物。

⑨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

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

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⑩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

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

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4.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①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②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

③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④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⑤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⑥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15.离心机

①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②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③传染性物品: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④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⑤清洗:

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⑥平衡:

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二、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

①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

研究的内容包括:

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②火源隐患

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存放易燃气体的场所,应安装防爆灯具和开关,使用专门防爆设计的电器设备。

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

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安全使用酒精灯,不能在燃烧状态下添加酒精,酒精量不能超过总容量的2/3。

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

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

冰箱应远离火源。

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

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

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溶剂,在大量使用有机溶剂时,室内禁止使用明火。

存放乙醚的温度不得超过25℃,禁止在冰箱中放乙醚。

工作结束随手关闭水源、电源。

离开实验室时要检查水、电、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严禁私用电炉。

走廊、楼梯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试验室内禁止吸烟。

使用蚊香时要远离衣服、被褥或其他易燃品。

2.灭火

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扑灭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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