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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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大精神和*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以沿街建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特别是饭店、娱乐场所服务人员群租群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小饭店、儿童学生群居群住场所,要全面排查登记,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管理。
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经营行为。
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配合)
(二)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各类建筑施工工地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全县各类在建工
程施工工地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监
督管理。
(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配合)
(三)开展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全面排查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电动车管理和物业服务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度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房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配合)
(四)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组织电工对老旧居民区、城中村、农村现有架设电线及建筑施工场地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乱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不规范行为。
(县电力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配合)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一是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全面检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和住宿建筑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以及消防知识进课堂、应急疏散演练、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情况。
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小饭桌“、儿童托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及时整顿,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县教育局牵头,公安局、消防大队及各乡镇、街道办配合落实);二是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综合治理。
对全县的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配合落实);三是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对全县的医院、卫生站、计生站等医疗机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排查,县城区医院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县卫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配合);四是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对全县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果库群及休闲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消防大队牵头,工商、质检、文化部门配合)
(六)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对全县石化企业、储油单位、加油加气站、储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大型石化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互查互学“暨“一厂一策一演练“活动。
(县安监局牵头,消防、质检和各乡镇配合)
(七)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
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成立消防安全社区(村)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工作会议、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等工作制度,开展消防检查、宣传等活动,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实现社区(村)消防安全规范管理。
(县消防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配合落实)
(八)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要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大力普及安全防火应急知
识,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
(县消防大队牵头,各相关
单位配合)
三、工作步骤
此次攻坚行动采取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从*年3月27日至*年12月31日止。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27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制定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年4月16日至11月30日)。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攻坚行动。
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对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全县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在县政府“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攻坚行动部署到位、扎实开展。
(二)严格措施,确保实效。
各乡镇、(街道办)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大宣传活动,要严格工作措施,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决不能姑息迁就,坚决督促予以整改,确保本次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于4月5日前将负责攻坚行动的领导及信息报送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工作方案报送至县消防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底前报送攻坚行动有关工作情况。
*镇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镇安委办决定,从20**年1月至20**年12月底,在全镇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攻坚的基础上,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消防领域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坚持严抓严管,坚持依法行政,彻查火灾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建立行业规范,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打牢消防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推行实名制监管,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建立行业标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消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全市消防安全基础,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努力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的目标。
三、行动内容及措施
(一)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
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自上而下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中心学校要组织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文化站要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卫计办要组织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城建办要组织对商场、市场进行检查;民政所要组织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检查;安监站要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场所进行检查;文化站要组织对旅游景点、星级宾馆进行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监管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
派出所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立案,报请政府实施“一单四制”督办整改。
(二)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供电所、城建办、派出所、工商质监所、安监站等单位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积极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尤其是电取暖器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并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
派出所、综治办、民政所、城建办、安监站、供电所等单位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辖区内所有高层建筑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
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三)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各行业监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消防专职经理人和消防安全“六加一”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安监、消防部门要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民政、公安部门要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
(四)深化行业场所标准化管理。
民政所、中心学校、卫计办、文化站、城建办、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深化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8类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五)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
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
各群工站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
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
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尤其是“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以店为宅场所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六)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
派出所、综治办、民政所、城建办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确保90%的社区在全国“两会”前创建达标。
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
行动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不少于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七)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
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
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行动期间,结合实际每月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A)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和专职队伍发展。
全国“两会”前,市区、县城、全国重点镇及其他建制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
行动期间,全面完成消防站、消火栓建设任务,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
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
(九)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启动并全面实施消防宣传“外包”服务模式。
民政所、综治办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全镇评选表彰1个消防宣传示范社区,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
中心学校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
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
“一懂三会”教育,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村、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
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在机关要开办消防宣传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
(+)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完善本地区灭火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