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好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1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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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好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12

2014年混合斜井与一通三防相关的工作

根据混合斜井2014生产计划的安排与一通三防相关的工作如下:

一、矿井通风系统整体调整;或一翼、一个采区进行调整?

1、矿井通风系统整体调:

矿井预计在2014年3月份1500水平-1400水平专用回风上山贯通,将进行全矿井风量调整。

2、一翼通风进行调整

2014年12月初东翼B1煤(1500)小阶段采煤工作面采完,将进行东翼采区的调风,即东翼将不再使用1562东翼回风巷,将使用1500-1400水平专用回风巷;对东翼1562回风巷进行密闭。

3、采区通风调整:

1、11B-2综采工作面密闭后通风系统调整(2014年5月-2014年7月)

2、11B-4综采工作面投产时通风系统调整(2014年5月-2014年7月)

3、11C5-4运输巷与11C5-4回风巷贯通(2014年12月)

4、12B4-2运输巷与12B4-2回风巷贯通(2014年12月)

5、12C4-2采面投产通风系统调整(2014年5月)

二、巷道开口:

预计2014年混合斜井巷道开口7处:

1、1400水平火药库开口(2014年3月)

2、副斜井延深(2014年5月)

3、11C5-4运输顺槽掘进开口(2014年2月)

4、11C5-4回风顺槽掘进开口(2014年8月)

5、12B4-2运输顺槽掘进开口(2014年2月)

6、12B4-2回风掘进(2014年8月)

7、12B3-2运输掘进开口(2014年12月)

三、2014年混合斜井巷道封闭的地点几处?

2014年混合斜井巷道密闭共有4处

(1)、东翼:

3月上旬11B-2(1514)综采工作面采终,对11B-2(1514)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和运输巷进行密闭;9月份对11B1-3(1500)小阶段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运输巷进行密闭。

(2)、西翼:

4月份12C5煤-2(1525)小阶段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运输巷进行密闭;8月份12C4煤-2(1525)小阶段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

四、密闭启封:

1、11B1-3运输巷及回风巷密闭启封(2014年2月)

五、过老巷的地点几处?

2014年混合斜井无过老巷的掘进

6、巷道贯通的地点几处?

1、2014年3月份1500-1400水平专用回风巷贯通。

2、11C5-4运输巷与11C5-4回风巷贯通(2014年12月)

3、东翼6月份11B-4(1475)综采工作面运输巷和回风巷贯通。

4、12B4-2运输巷与12B4-2回风巷贯通(2014年8月)

7、预计投产的采面

1、东翼4月份11B1-3小阶段工作面投产。

2、东翼9月份11B-4(1475)综采工作面投产

3、西翼5月份12C4-2(1525)小阶段采煤工作面投产。

4、西翼9月份12B4-2(1525)小阶段工作面投产。

8、突出矿井(或按突出管理)预计揭煤地点几处?

1、4月份西翼1525C组煤与B组煤运输石门揭煤。

2、6月份西翼1535C组煤与B组煤回风石门揭煤

3、东翼1485专用回风石门揭煤(C组煤)

九、每月主扇切换的时间。

主要通风机倒台(每月25日进行)

十、瓦斯等级鉴定的时间。

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拟定于2014年8月)

十一、反风演习的时间。

反风演习(拟定于2014年5月)

12、、是否进行主扇性能测试?

混合斜井14年不需要进行主扇性能测试(混合斜井2012年进行了主扇性能测试,规程规定每5年测试一次)

13、是否进行矿井阻力测定?

混合斜井14年不需要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混合斜井2012年进行了通风阻力测试,规程规定每3年测试一次)

 

明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斜井

2014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明鑫混合斜井通风科

 

混合斜井2014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深入扎实、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一通三防工作,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能力,严格按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要求,推进一通三防工作建设,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混合斜井实际情况,特制定2014年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能源公司及上级行管部门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对照2013年新版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细细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针对混合斜井现状,制定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体系,强化管理责任,杜绝瓦斯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平稳发展。

二、2014年重点工作

1、对矿井的各种通风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安全标准使用。

2、在矿井原通风系统的基础上,对通风系统进行风量调整,杜绝无风、微风及扩散通风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3、加强全矿井井下的综合防尘工作的实施,确保井下的良好工作环境。

4、保证通过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

三、组织机构

(一)机构成员:

组长:

杨建党(矿长)

副组长:

鲍永胜(总工程师)、宋建文(安全矿长)、李秋珍(通风副总)

成员:

张少华(机电矿长)、刘新刚(经营副矿长)、李会峰(安全科科长)、程双强(技术科科长)、刘欢飞(机电科副科长)、阮雷(通风科副科长)、宋俊君(通风科副科长)

(二)成员分工与职责:

1、组长:

杨建党(矿长),全面负责矿“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职工“一通三防”的教育培训、指导、监督工作;

2、副组长:

鲍永胜(总工程师):

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包括各种方案、措施的编制、落实和审批,是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总技术负责人,协助组长工作;

宋建文(安全副矿长):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检查、监督工作;

李秋珍(通风副总):

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包括各种方案、措施的编制、落实和审批,协助总工程师工作。

3、成员:

张少华(机电副矿长):

负责矿井通风机电设施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批工作,具体负责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和监督工作;

刘欢飞(机电科副科长):

负责全矿井所有通风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主扇风机、局扇、压风机、制氮机的保养、维护工作,协助张少华工作;

程双强(技术科科长):

负责相关技术资料、措施的编制、落实和审批工作,协助鲍永胜工作;

宋俊君(通风科副科长):

负责矿井监测监控、束管检测系统、矿井通讯系统的安装、保养、维护工作,确保监控有效,协助李秋珍工作;

阮雷(通风科副科长):

负责矿井所有一通三防和生产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其中包括各种方案、措施的编制,负责全矿井调风、测风工作,协助李秋珍工作;

李会峰(安全科科长):

负责对矿井“一通三防”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宋建文工作;

刘新刚(经营副矿长):

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一通三防需要的资金的保障。

四、工作内容

(一)通风管理:

1、通风系统:

根据采掘计划,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科学合理的调配风量,保证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实现通风可靠。

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对通风系统进行分析,对存在隐患的系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除人员,并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双巷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联络巷,必须进行封闭。

2、检查各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3、检查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要求,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4、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串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

5、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维修;

6、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7、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遭中风速符合规定

8、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

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9、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

10、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11、永久设施:

(包括风门、密闭、风窗)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设施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12、风门一组至少四道(两道正向、两道反向),能自动关闭,要装有闭锁装置。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

13、临时密闭不漏风,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和检查牌,设施周围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临时设施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挂实.14、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

13、矿井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施行“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做到供电“三专两闭锁”,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14、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

(二)瓦斯管理: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

2、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和有关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

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3、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处理意见,“—通三防”重点等)每日必须上报矿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

4、季节变换时,加强采空区密闭处CH4、CO、CO2的涌出量及温度的检测,防止因季节变化造成采空区有害气体溢出,发生安全事故。

5、设计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规模,配备有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氧气检测仪等及多种气体检定器和检测仪器,可随时观测各工作地点瓦斯状况。

6、设计为所有下井人员配备了自救器,并有10%的备用。

所有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7、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均按其使用地点不同采用不同的防爆类型,消除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8、加强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

采掘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瓦斯牌板、瓦检员记录本、瓦斯报表“三对口”,杜绝空班漏检和瓦斯超限作业;

(三)安全监测监控

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20%;

2、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程》160条规定;

3、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都应符合规定

4、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

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铡仪器1次。

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

6、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携带式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有序;

7、有设备仪表台账、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控布置图及监控日(月、季)报表;

(四)防尘管理:

1、井下主要运输巷道、采区回风巷道、皮带带运输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皮带运输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个三通阀门;

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原无内喷雾的除外),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

4、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大巷每周至少冲刷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天冲刷一次积尘.有定期冲刷巷道的制度,并要有记录;

5、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五)防灭火管理:

1、加强对回采工作面自然发火情况的检测,人工定期监测采空区气体成分及变化规律,以便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各运输水平车场设消防材料库,存放一定数量的防灭火材料(如砖、砂子、水泥、粘土、板材、灭火器、钢丝绳等),以便当井下发生事故时使用。

3、每周定期对所有密闭进行检查,检查包括闸墙的气密性、密闭内温度、气体成分、浓度;

4、做好防灭火台帐记录;

5、做好采空区防灭火工作:

1)检查地面注浆站的注浆机是否可以连续注浆和注浆质量;

2)检查井下的注浆管路,保证注浆管路的畅通;

3)检查注氮车间注氮机的注氮浓度,氮气浓度小于97%,由机电部对制氮机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氮气浓度大于97%;

4)检查井下的的注氮管路,保证注氮管路的畅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通风管理

1、我矿安装有2台FBCDZ№21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其中1台工作,1台备用,备用通风机能在10分钟内开动。

技术特征如下:

供风量2880~5520m3/min,风压范围670~2411Pa。

每台风机2台YBFe315L2-8型防爆电动机,功率2×110kW。

每月对主要通风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使运转的主要通风机和备用的主要通风机都处于完好状态。

2、禁止主要通风机房兼作它用。

主要通风机房内安装有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和轴承温度计等仪表,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有反风操作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

主要通风机的运转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每一个小时将主要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如果发现有异常现象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本条由机电科负责)

3、主要通风机安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本条由通风科、机电科负责)

4、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此时,若备用主要通风机不能运转时,要迅速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通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恢复通风,恢复生产的准备。

5、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6、矿井建立有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7、矿井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

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8、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9、两条巷道在贯通20米前,要制定出安全措施,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11、井下所有使用的风窗、风门、风桥、风墙、测风站等通风设施,必须按规定建筑,严禁随便拆除和损坏、通过风门后要随手关上,不用的风门要立即拆除,要切实加强通风设施管理,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

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1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13、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必须在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不得超过《规程》规定。

14、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15、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不得随意开停,并实行挂牌管理。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16、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直径不小于600毫米,严禁花接,异径风筒要有过度节。

转弯地方要平缓,风筒吊挂要平顺,逢环必挂,接头要严密、合格,风筒破口眼要及时粘补。

17、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18、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二)严格瓦斯检查管理工作:

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启。

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首先通知救护队,做好瓦斯排放的准备。

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器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6、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过《规程》100条规定又不能及时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恢复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放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7、矿井配备有满足需要的瓦斯检查员,检查员使用的瓦斯鉴定器必须经校验合格,检查员全部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矿长、总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采掘队队长、通修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爆破工、监测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安全检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所有采掘工作面、采面上隅角、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并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仪报警,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矿井总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等地点都要安装甲烷传感器。

(4)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要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要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要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符合侧要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5)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3次,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每班至少3次。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

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并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7)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8)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三)消灭一切火源

一)地面: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并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立方米的水量。

3、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4、在井下和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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