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857040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8.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docx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适用于如路基、路面、桥梁等专项工程)

 

201年月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编号:

工程项目:

合同段:

甲方(承包人):

(标段名称+项目部)与项目公章一致

乙方(分包人):

***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签订《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由乙方承担本标段的部份分项工程,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甲乙双方就分包专项工程施工事项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人情况

1.1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称:

,职务:

1.2分包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

,资格:

分包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称:

,资格:

1.3分包人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见附表1)

1.4分包人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见附表2)

2.分包专项工程概况

2.1分包专项工程名称及地点:

2.2分包专项工程范围、内容:

2.2.1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负责完成(将分包的范围描述清楚)______的工程施工作业。

具体工程数量见附表3:

《分包专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数量为准。

2.2.2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包范围内除甲方负责外的一切施工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从进场施工准备、施工全过程到完工交验,缺陷责任期内属乙方缺陷责任的缺陷修复到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施工工作,以及完成前述工作所需的内、外业管理、相关的地方协调工作和必要的未列入清单的临时工程等。

2.3分包方式:

2.3.1本合同采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分包方式,综合单价见附表3:

《分包专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准,工程数量按照本合同计量、支付和结算条款确定。

2.3.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分包、转包。

3.分包合同有关款项

3.1分包价款

3.1.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本合同暂定总价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合同单价和暂估数量见附表3:

《分包专项工程工程量清单》。

实际合同总价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由甲方确认并经监理人签认的数量按本合同后附清单所列固定单价进行计算,并结合本合同条款进行结算支付。

3.1.2上述合同单价已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上述工程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其附属工作及缺陷修复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

涉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子目,其费用参照总包合同相关计量有关条款办理。

3.1.3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含税单价[为实施本合同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堤围防护费共五项)等一切税费],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清单分项工程除甲方负责外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综合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正常施工的因素以及市场风险,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外,本合同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因工程变更导致新的工程项目出现时,变更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3.1.4变更工程项目在附表3:

《分包专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对应项目的,套用见附表3《分包专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

3.1.5变更工程项目在见附表3《分包专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对应项目的,以经双方确认的该项目的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税金作为综合单价。

3.2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3.2.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天内,应向甲方交纳:

(a履约保函;b履约保证金),即:

a.分包合同价的%履约保函。

b.分包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计元。

3.2.2乙方严格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事宜,施工任务如期完工,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向发包人承诺的质量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未遗留各种纠纷,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给予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甲方继续扣留或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3.3有关本分包专项工程款项约定

3.3.1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涉及乙方施工项目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保留金中扣除。

3.3.2安全生产费用按总包合同的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计量支付,按实投入使用,承建工程竣工后,最终由甲乙双方结算。

3.3.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项目专用条款或发包人规定的比例在计量支付时提取,在乙方项目完工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后退还。

3.3.4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保证金、保留金等到期无争议需要返还的,均不计利息。

4.双方责任

4.1甲方的责任:

4.1.1负责协调与业主和有关单位的关系。

4.1.2负责提供有关的图纸,技术规范,提供合格的控制桩和水准点,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和工程验收工作。

4.1.3负责按时提供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分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料、周转材料等由甲方负责的事项,验收乙方自购材料质量。

4.1.4负责本标段的控制测量,提交合格的控制点给乙方;组建工地试验室,负责试验室来样的试验工作,取样、试块制作等工作乙方有义务配合。

4.1.5按合同要求进行计量、结算、支付。

4.1.6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派施工员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4.1.7执行本分包合同条款,依据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其施工全过程统一指挥与管理,组织施工调度会及生产例会,下达生产计划,合理安排乙方的各项工作。

4.1.8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本合同第10条和《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

4.2乙方的责任:

4.2.1按甲方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机械和人员,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完成合同范围的施工任务。

4.2.2严格按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质量、进度符合要求。

4.2.3接受监理工程师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做好迎接各项检查的现场准备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4.2.4施工过程中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和数据整理,及时移交给甲方,配合甲方做好竣工资料。

4.2.5对于甲供材,乙方领料用料必须办理相应的领料用料手续,如报价中含材料价,领用的材料款从工程款中扣回。

所有材料损耗率必须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将在当期工程计量中扣除。

4.2.6自购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有技术标准要求的自购材料,乙方必须通知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2.7负责本合同附件一《分包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施工用水、用电及驻地和施工必要的临时工程建设。

合同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立即进行现场清理、清除不用的设备、多余材料、建筑垃圾以及各种临时设施,保持现场的整洁、美观,费用已包含在清单综合单价中。

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治安原因所造成乙方员工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后果及所有费用。

4.2.8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本合同第10条和《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

4.2.9负责本段的控制点以外的测量工作及试验辅助工作,提供相关现场内业资料,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

4.2.10负责协调本施工段的地方关系。

地方治安协调费及农民工调配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2.11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每月按时向其所管理的员工发放工资,并将发放记录报甲方施工项目部备案。

详见本合同第11条劳动关系管理条款。

4.2.12应满足甲方ISO9001、ISO14001质量、环境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其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实施,甲方将扣除该部分费用,其费用占合同总价的1%。

4.2.13乙方必须自费为其在本工程雇用的员工办理意外险、工伤保险及社会劳动保险等。

详见本合同第12条保险条款。

4.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详见本合同第13.5条文明施工条款。

4.2.15乙方应自行组织工程施工,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16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制度要求。

5合同工期和要求

5.1根据甲方的总体施工计划要求,乙方完成分包专项工程的合同工期预计为个月,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日期为准,完工日期以乙方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为止

5.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程进展,乙方应在甲方管理人员指导下,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得延误下一道工序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项目。

5.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指派的施工任务及甲方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机械设备、周转材等的进场,避免因拖延工期带来的成本增加。

甲方对此类工期引起的费用索赔不予受理。

5.4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或延误工期,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可按照发包人同意的相应工期予以顺延,但工期延误索赔不予受理。

5.5缺陷责任期为业主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2年。

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如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3天内派人在指定时间内自费更换或修补,否则,甲方将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更换或修补,所发生的费用将在乙方的保留金中扣除,同时不解除乙方对完工项目质量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工程质量及质量保修

6.1乙方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图纸、测量数据、技术交底等相关技术文件,乙方按技术文件要求投入相应的人员、材料、设备等资源,按要求组织施工。

该技术文件作为甲方对乙方过程管理及考核的依据。

6.2乙方对所承担施工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严格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进行施工。

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待自检完毕通知甲方技术人员、质检工程师检查。

隐蔽工程须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甲方质检工程师和相关人员,待验收合格现场签认后,方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3乙方应接受甲方派出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的工序,甲方有权让乙方返工直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返工人工费及材料机械费及重复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6.4乙方通过隐瞒、疏通等手段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后经上级或权威部门检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的,仍视为不合格工程,乙方须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5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要求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且重要分部分项工程评分达到或超过90分。

乙方承建的工程若出现缺陷修复,缺陷责任由乙方承担。

6.6乙方的各项试验和检测内容应到甲方的试验室或甲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完成,其费用由方承担。

试验检测的频率、方法、操作规程等,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执行。

6.7甲方按照现行的验收办法、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及施工图等报请发包人组织验收。

分包专项工程涉及的竣工资料(a.由甲方统一编制,乙方承担竣工资料编制费用;b.由乙方编制,乙方承担竣工资料编制费用)。

6.8乙方分包专项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等同于发包人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间发生在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工程变更

7.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其它施工方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工程变更的综合单价按照本合同第3.1.4条或3.1.5条执行。

变更数量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数量为准。

7.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否则甲方对乙方完成的该项变更工程不予认可、不予计量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8.1计量支付和结算原则

8.1.1双方约定中间计量周期为一个月,由上月日至本月日为一个计量周

期,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完成合同结算。

8.1.2甲方只对甲乙双方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的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

计量支付,甲方无义务向乙方垫付或预付双方已确认结算工程量之外的工程款。

8.1.3甲方对乙方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的作业量不予计量,乙方应对未

达到质量要求的作业项目进行返工,直到质量达到要求后方予以计量,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8.1.4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期中计量支付、完工结算支付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在

本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无特殊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银行账户或委托支付。

8.1.5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管理需要选择的银行转账、支票或承兑汇票的支付方式。

甲方选择承兑汇票(6个月期限)支付时,该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2中期支付

8.2.1甲方每月日前对乙方自上月日至本月日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中间计量,扣除保留金及其他应扣款后款项,由甲方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决定支付比例和进度。

8.2.2扣留保留金的比例为甲方确认计量总金额的5%,暂扣款为3%。

8.2.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2%比例在计量支付时提取,在乙方劳务作业全部完

成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后退还。

8.3完工结算和支付

8.3.1乙方负责的工程量完工2个月内,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乙双

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完工结算,并签订结算协议。

项目合同审计完成前,累计付款不应超过结算金额的90%。

8.3.2在甲方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的前提下,在双方签订的结算协议经合同审计

通过之日起的28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除保留金和其他应扣款以外的剩余应付款项。

8.3.3保留金和暂扣款的退还:

保留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并顺利通过审计,在业主返还质量保证金后1个月内付清;若有部分项目因审计造成扣款的或出现缺陷责任需对工程进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将在乙方的保留金中扣除,如保留金不足以扣除相应的款项,甲方可对乙方进行费用追索。

暂扣款在项目交工验收后半年内支付。

保留证金和暂扣款的返还不计任何利息。

8.3.4最后结算支付以甲方审计为准。

8.4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乙方在劳务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应根据合同提供该项目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以保证该项目能在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费,开具发票。

8.5发票的提供

8.5.1乙方应在每期结算确认后的15日内,根据合同内容和结算书内容向甲方出具相应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

8.5.2甲方支付乙方租金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相应的真实、合法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乙方应对提供的发票真实性负责。

乙方出具发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原则:

1、发票金额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金额需严格依据“累计确认结算量与资金支付量孰高原则”。

2、票面信息发票票面记载信息需符合“三流一致”原则,包括:

①销售方信息需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实际提供单位(即乙方)一致,并与实际收款人(即乙方)一致;②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等需与实际业务内容一致。

③税率信息与清单税率或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增值税税率一致。

④发票类别(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与本项目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由税务机关和业主单位认定)匹配。

8.6发票提供的责任

乙方应对提供的发票真实性负责。

甲方对乙方实行“一票否决制”,即:

如乙方提供非法发票,甲方将不再与乙方进行任何其他合作。

乙方提供非法发票,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乙方非有意提供假发票,经甲方提醒仍提供假发票的;乙方有意提供假发票的。

如因乙方提供非法发票,甲方未及时识别,导致甲方产生了税务风险或经济处罚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9材料物资和机械设备

9.1材料

9.1.1发包人和甲方统一采购供应的材料名称、单价及允许损耗系数等见《承包人供应材料清单》(附表4)。

乙方领用的甲供材料,若累计用量在图纸用量加允许损耗用量以内的数量按材料清单单价扣回,超出允许损耗用量的材料款在乙方当月的工程款结算时按上述材料的市场价加%保管费予以扣回。

9.1.2除上述甲方提供的材料物资外,用于乙方施工的其他材料物资由乙方自行采购和提供,并负责其保管、检测、使用、运输等全部费用。

9.2机械设备

9.2.1乙方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和提供,并符合工程施工和进度的要求。

10安全生产管理

10.1乙方安全生产管理

10.1.1乙方对所承担工程的生产安全负责。

包括施工区域、施工便道便桥、办公生活场所中的安全设施设备、施工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安全标志标牌,施工辅助作业、施工作业,从业人员。

10.1.2按有关法规和甲方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1.3工程开工前应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检查进场施工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从业人员时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0.1.4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0.1.5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规程、规章,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

10.1.6施工现场应设立并维护好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牌、构造物标示牌、安全生产定宣传栏、宣传标语等。

10.1.7特种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安检、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10.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要求进行布设线路、电箱和电气。

10.1.9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劳保用品。

10.1.10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本合同中未明确事宜,严格按《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追究乙方相应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10.1.11承建工程与地方道路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应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及交通畅通;与其他在建工程干扰地段,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或班组的协调工作。

10.2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10.2.1甲方与乙方界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0.2.2甲方在开工前组织对乙方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组织一级、三级安全教育,进行技术交底。

10.2.3施工过程中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督促,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0.2.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生产险情时,协助乙方处理。

11劳动关系管理

11.1乙方招用的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缴纳工伤保险,其应得工资应通过银行卡转帐或现金发放的方式及时、足额地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严禁发放给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11.2乙方招用的人员,在核定的人工费总额内需由甲方统一代为发放的,乙方需出具书面委托,并在每月月底报送员工考勤表及乙方签认的工资发放表到甲方。

甲方以工资卡形式发放,费用在月结算计量款中抵扣。

1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克扣员工工资,更不得发生员工到甲方追讨工资或有举报拖欠工资的情况发生,若乙方无理克扣或拖欠工资情况属实,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在垫付其应得工资后,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每次元,并没收保证金。

12保险

乙方必须自费为其在本工程雇用的员工办理意外险、工伤保险及社会劳动保险等。

乙方因未办理保险而产生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金额、或赔偿金额不足以抵消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及其所属管理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3现场管理

13.1甲、乙双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合理安排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3.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爱护财物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盗窃现场材料。

如乙方人员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有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13.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部受业主、监理或其他上级主管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处罚,该处罚由乙方承担,项目部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如涉及罚金,将在乙方当期计量或工程结算时扣罚。

13.4乙方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配戴工作标志,不允许与施工生产无关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不得招用“三无”人员从事工程施工作业。

13.5文明施工

13.5.1乙方应遵守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注意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工程所在地的环境。

如防治雨水对施工现场所占有的土地、临时用地、路基土石方、取弃土场等的冲刷,造成对河流、水道、灌溉渠、排水系统产生淤积、堵塞,对农田或其他农作物造成污染、淹没;防治施工中燃料、油、焊碴、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池塘、河道、农田等造成污染,防治扬尘、汽油等物质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防治噪音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减少到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如乙方因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赔偿费用。

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环境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赔偿。

13.5.2乙方的员工应统一佩带由甲方要求的上岗标志,甲方将定期进行检查。

乙方施工场地使用、机械停放、材料和设备布置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机具、材料堆放整齐。

13.5.3乙方应保证驻地整洁,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在工程范围内便道、原有道路的交通状况满足甲方的要求。

14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4.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4.2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或分包,否则将无条件被认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14.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视为乙方严重违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安排队伍施工,乙方须无条件退场。

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如履约保证金仍不能补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留金或其他工程款中扣除作冲抵,如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14.3.1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将本合同的任何工作内容另行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的。

14.3.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听从甲方指挥或调配、违章作业、或出现安全问题和事故,甲方有权提出警告、责令整改,并视具体情况进行罚款,若乙方拒不改正的。

14.3.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或业主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从而导致业主对甲方进行有关工期延误的罚款,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罚款,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3.4未按合同约定将劳务人员、机具设备组织到位。

14.3.5连续3次完成不了甲方下达的任务,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完成生产计划。

14.3.6施工质量经整改仍达不到合同、规范标准要求的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14.3.7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严重信誉损毁的。

14.3.8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形时。

14.4如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其已完工作量5%(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比例)的保留金将转为违约金予以扣罚。

15附则

15.1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须经驻地监理办审查,报发包人备案之日起生效。

15.2合同终止日期:

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15.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驻地监理办、发包人备案各一份。

15.5本合同未尽事宜,发包人与甲方签订总包合同的相关条款已有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经济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