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作业指导书11篇指导 共计159页ser.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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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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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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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SPM/III-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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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号:
受控状态:
(印章)
目录
监理文件编制和审批作业指导书(SPM/III-1.0-2004-1)1
监理规范表式填写作业指导书(SPM/III-2.0-2004-1)16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作业指导书(SPM/III-3.0-2004-1)28
监理影像资料管理作业指导书(SPM/III-4.0-2004-1)38
工程材料和设备质量监理作业指导书(SPM/III-5.0-2004-1)53
工程测量监理复核工作作业指导书(SPM/III-6.0-2004-1)72
创“无渗漏”住宅工程监理作业指导书(SPM/III-7.0-2004-1)77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SPM/III-8.0-2004-1)106
监理旁站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SPM/III-9.0-2004-1)117
质量监督、验收与备案作业指导书(SPM/III-10.0-2004-1)129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实施作业指导书(SPM/III-11.0-2004-1)140
监理文件编制和审批作业指导书(SPM/III-1.0-2004-1)
为保证监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相关规定,规范监理文件的编制和报审工作,特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和监理工作总结以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的统一要求。
1监理规划
1.1监理项目部组建并收到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后,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进行编制;若分阶段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可分阶段编制监理规划;
1.2监理项目部的监理规划,在编制完成后由总监报审,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监理规划经批准后,加盖公司公章;
1.3监理规划应于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如委托监理合同中注明监理规划应经建设单位认可,项目部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前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
1.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承包方式发生变化,工期、质量等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原监理规划所确定的方法、措施、程序和制度不能有效地发挥控制作用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程序重新修订和报审;
1.5监理规划应分别保存于监理项目部、公司工程技术部;
1.6监理规划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及其编写要点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等级、建筑地址、建筑规模、结构形式以及主要的设计参数(可包括单位工程组成和数量、地质情况、建筑特点及装饰标准、结构特点等);
(2)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质监机构;
(3)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控制或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二、监理工作范围
应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在工程建设中所承担的监理工作范围,包括所监理的单位工程名称以及所确定监理工作的施工阶段,如单位工程中有部分分部工程不属监理工作范围内应明确注明。
三、监理工作内容
应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明确监理工作内容。
四、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监理工作内容制定相关的监理工作目标:
(1)工程质量目标应按分部工程制定质量目标和目标控制要求;
(2)工程进度目标至少建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安装及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等四阶段的总工期分配及形象进度控制目标和目标控制要求;
(3)工程造价控制可按工程进度或工程施工阶段制定相关控制目标和目标控制要求;
(4)开展监理工作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单位给予的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说明;
(2)国家或地方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
(3)现行的预决算定额、取费标准等;
(4)与建设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协议;
(7)其他必要的文件。
六、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
应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组成监理项目部人员并编制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如根据施工阶段需进行调整的,应分阶段编制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七、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对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按姓名、监理职务、专业、专业资格、技术职称、履行监理工作阶段和时间等内容,建立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如在监理过程中人员配备有所调整,在获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应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八、监理项目部的人员岗位职责
应分别按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信息档案管理员建立相关的岗位职责。
九、监理工作程序
应明确:
⑴监理工作总程序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程序⑷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作程序⑸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程序⑹合同管理工作程序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程序⑻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程序⑼隐蔽工程验收流程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流程⑾施工暂停及复工处理流程⑿工程变更管理流程⒀费用索赔处理流程⒁工程延期处理流程⒂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流程等。
所建立的相关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工程特点,有针对性、预见性和计划性。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按:
⑴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⑵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⑶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监理工作⑷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监理工作⑸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监理工作⑹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⑻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等的内容分别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应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必须包括:
⑴监理文件审核工作制度⑵图纸会审工作制度⑶工地例会工作制度⑷监理文件编写(日记、月报、通知单、联系单)工作制度⑸监理工作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制度⑹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工作制度⑺见证、巡视、旁站等监理工作制度⑻工程质量预验收工作制度⑼施工报审和验收制度⑽其他必要的监理工作制度。
十二、监理设施
应根据《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需求明确监理项目部所使用监理设施的名称、型号、测量精度、使用有效期(标定证书编号)、数量、使用人、使用阶段、设施存放处等内容。
十三、监理旁站方案
根据建设部于2002年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第189文)规定,总监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2监理实施细则
2.1监理项目部应分专业(按GB50300—2001标准确定的9大分部工程划分)在工程项目开展各专业工程监理工作之前,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编制(如遇特殊、复杂的子分部或分项工程也可独立编制监理细则);
2.2监理实施细则在编制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经批准后,加盖监理项目部章;
2.3监理实施细则应在该专业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如委托监理合同注明监理实施细则应向承包单位交底时,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在该专业工程施工前组织向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交底工作);
2.4当发生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或原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方法、措施和流程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和控制作用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2.5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及其编写要点如下:
一、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对监理实施细则所涉及到的分项和分部工程,根据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以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规程,突出分项和分部工程、设计要求、建设特点、技术难点、关键点和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
二、监理依据与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明确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内容以及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2)针对检验批明确监理实测实量质量检验抽查样本数的规定;
(3)明确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内容;
(4)明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和相应的合格标准;
(5)明确本专业工程应遵守的相关监理和验收规范文件。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
对监理实施细则所涉及到的分项、分部工程,应根据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监理工作的流程;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所制定的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流程应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管理及施工安全文明控制等内容。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结合《监理规范》、专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各子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中间及隐蔽验收等)、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现场管理及施工安全文明控制分别制定相应的控制要点以及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
应突出针对性、实时性和可操作性,强调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标准条文对规定,强调施工现场质保体系的监督工作等。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应针对质量上容易发生问题的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等质量与控制点详细写清监理措施或办法,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
(2)监理工作音影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音像资料所反映的工程具体部位和音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3)应针对本专业工程制定针对性的监理手段,如采取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等方式。
六、监理旁站工作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明确本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监理中开展旁站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旁站监理的工作范围及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和措施以及相关的监理人员组织安排。
)
3监理月报
3.1监理项目部在工程建设监理阶段每月定时(上月一日至上月底)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进行编制;
3.2各项管部所属项目的监理月报,在编制完成后由总监报审,项管部主任工程师审核批准;监理月报经批准后,加盖监理项目部章;
3.3监理月报应于每月五日前报送建设单位(如委托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月报报送时间另有约定的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执行);监理月报应保存于监理项目部、项管部;
3.4监理月报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及其编写要点如下:
监理月报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本月工程概况
记述本月开展施工作业的分项和分部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应按单位工程分别描述)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记述工程建设从开工至本月已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实际形象进度,应按单位工程分别描述,描述指标中应包括已完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数、或工程已投资额占工程总投资额的百分比数
工程进度
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实际完成应描述本月开展施工作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完成情况,应按单位工程分别描述;
计划进度指经审批核准的工程承包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本月进度计划;
2)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通过原因分析和进度目标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
措施包括:
下达监理指令,工地例会,各种层次的专题协调会以及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措施等。
工程质量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应记述工程测量核验、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核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的抽样检测,隐蔽工程验收情况;以及经监理核验本月完成的各项和分部工程具体的质量情况。
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应记述本月对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巡视旁站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监理规范要求开展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情况,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应突出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并举具体示例。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审核情况
应记述工程量审核洽商情况,资料收集情况等;
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对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并记录索赔情况的处理及分析;
4)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应举具体的示例
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
1)工程变更
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工程洽商等内容
2)工程延期
本月经监理审核批准的临时延期和最终延期天数
3)费用索赔
本月发生的索赔事项记录,以及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索赔费用(应按事项单独记录)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1)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应记述本月监理人员上岗情况,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展各项审核工作情况,各类监理文件的签发情况,依据各项《监理细则》开展见证取样、巡视旁站、实测实量等工作情况。
3)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4)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应针对本月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下月将采取的针对监理项目部本身工作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相关措施和工作重点。
本月监理工作影像资料
1.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应附工程监理影像资料。
主要反映旁站内容、工程总体质量控制情况、施工进度情况和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2.照片应按专题内容和拍摄时间排序;
3.应注明包括音像题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者和简要解说的内容。
注:
如委托监理合同另有约定或建设单位需要可增加其他必要的内容;监理工作范围中不包含的内容可删除。
4监理日记
4.1监理日记应由经总监指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填写,并应按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相应授权人员在间隔不超过一周内签阅。
4.2监理日记每天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力求详细,主要反映监理工作情况。
如涉及到具体文件和资料应注明相应文件和资料的出处和编号。
4.3监理日记填写内容主要分五类:
●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应记录当日工程实际进度(必要时记录相应的合格工程量);如项目监理进行进度控制应根据已批准的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建议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应记录当日工程实际质量检查数据和状况,以及相关的质量验收记录和情况;并记录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以及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工程建设安全情况:
应记录当日安全情况;并记录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落实情况及效果。
●工程建设其他情况:
应记录主要材料、机械、劳动力进出场、上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签发的证书(包括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和工程款支付等),现场协调内容,停工情况及合理化建议等简要内容和相应索引情况。
●监理工作情况:
应记录项目部对关键工序(部位)备案制验收、监理日常审核签证(包括材料以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工程例会和技术质量专题会、原材料、(半)成品和试块见证复验、对关键工序(部位)旁站、日常巡查结果以及监理对外行文等情况。
注:
所采取的措施,可包括口头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建立联系单,专题报告和质量事故处理书面报告等形式。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1监理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桩基分项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中规定需进行阶段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后,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项目竣工时在对承包单位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在承包单位已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2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总监报审,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批准后,加盖公司公章;
5.3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在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送达建设单位;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于建设单位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会前提交建设单位;
5.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分别保存在监理项目部、工程技术部;
5.5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及其编写要点如下: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等级、建设地址、建筑规模、结构形式以及主要的设计参数和开竣工时间;
(2)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承包单位(包括重要的专业分包单位)、质监机构、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单位。
2)工程施工情况简述
(1)施工过程简述(可突出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情况);
(2)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保体系审查和监督情况简述;
(3)监理工作中所出具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以及回复审查工作简述;
(4)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质量协商事宜及处理情况,或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情况及处理情况;
(5)其他有关必要说明的情况。
3)工程质量评估依据
(1)建设单位提交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说明;
(2)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办法等;
(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
(4)有关的标准图集及说明。
4)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按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所需评定质量的工程划分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同时应明确划分的具体原则和内容,可以列表说明。
5)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施工单位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和其有关数据。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组织情况
在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勘察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或预验收的组织工作或验收情况。
7)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情况(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逐项评述验收情况(对定量项目应有具体抽测数据));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情况(描述所含检验批验收情况以及检验批中尚未检验项目验收情况,如混凝土和砂浆试块强度评价、混凝土和砌体分项全高与垂直度的量测等)。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情况;
●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情况;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情况;
●观感质量验收情况。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情况;
●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情况;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情况(参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监理作业指导书”执行);
●观感质量验收情况。
上述验评中所使用的数据应通过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通过旁站、见证、验收、实测实量和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获得。
根据上述质量验收情况,依据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相关规定,给出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的核定验收意见。
并在评估报告中附上G.0.1-4表以及下表。
分部(子分部)中分项工程评定一览表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验收批
质量情况
验收意见
1
地基与
基础
2
主体结构
3
建筑装饰装修
4
屋面工程
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6
建筑电气
7
智能建筑
8
通风与空调
9
电梯
注:
本表中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根据工程建设所含项目内容据实进行确定。
6监理工作总结
6.1监理项目部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6.2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结在编制完成后由总监报审,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监理工作总结经批准后,加盖公司公章;
6.3监理工作总结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一月内提交给建设单位;
6.4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及其编写要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等级、建设地址、建筑规模、结构形式以及主要的设计参数;
(2)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承包单位(包括重要的专业分包单位)、质监机构、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单位;
(3)工程项目主要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以及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情况;
(4)监理工作的难点和特点。
二、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如有变动的情况应给予说明
三、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1)委托监理合同目标控制情况(质量、造价、进度和其他控制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2)委托监理合同履行(合同款支付情况以及合同修订情况);
(3)委托监理合同纠纷的处理情况。
四、监理工作成效
(1)监理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建设、设计、施工承包单位采纳的建议、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的差错、通过监理工作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累计核减工程款和为建设单位节约工程建设投资等事项的统计数据(应举几个典型的事例和相关资料);
(2)监理项目部及个人在本项目监理工作中获得的奖励及表彰(应附复印件)。
五、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1)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产生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和会议纪要等所提出问题的简要统计(可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处理情况);
(2)由工程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对今后工程合理、有效使用的建议。
六、工程照片
(1)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应附工程监理影像资料。
主要反映旁站内容、工程总体质量控制情况、施工进度情况和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2)照片应按专题内容和拍摄时间排序;
(3)应注明包括音像号,音像题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者和简要解说等内容。
监理规范表式填写作业指导书(SPM/III-2.0-2004-1)
《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颁布规范、统一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审核和行文工作。
现对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与原《上海市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沪建建(95)第200号文件施工监理表式的异同进行比较,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提出相关表式填写和审核的建议,供现场监理人员参考。
1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1.1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本表用于开工时,将表头中的“/复工”划掉。
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可只填一次。
一般当一个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应分别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应当与建设工程质量报监的单位工程个数相呼应,有多少报监子项,就填多少张“工程开工报审表”;
●证明文件应能说明具备开工条件的相关资料,主要应有:
a.“三通一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