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教育局.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823307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8.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承德市教育局.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承德市教育局.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承德市教育局.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承德市教育局.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承德市教育局.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承德市教育局.docx

《承德市教育局.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承德市教育局.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承德市教育局.docx

承德市教育局

文件

承德市教育局

承德市体育局

承教政体[2008]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文教、体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

现将《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08年3月31日

 

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体育局

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

意见

(2008年3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是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关键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些年来,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课程改革、群众性体育活动以及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与此同时,由于受重智育、轻体育思想的影响,尤其是升学率的压力,以及学校体育设施和条件不足等,学校体育工作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学校体育的法规、制度、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学校体育工作仍是学校教育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至使学生的体质健康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

如:

学生肺活量水平和运动素质持续下降;超重和肥胖学生比例明显增加;视力不良率更是居高不下等等。

这些问题如不切实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乃至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进一步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运用科学体育教育方法与方式,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终身锻炼和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市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坚持不懈地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发展,不断提高青少年乃至全市人民的健康素质。

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狠抓落实。

(一)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体育评价制度

1.建立和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和公布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为每一个学生建立健康档案,作为学生升学、就业的档案之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公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总体报告,并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把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评估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2、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素质教育,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

中小学要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

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的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时间总量(包括自习)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每天8小时。

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

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对城乡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通过财政资助、勤工俭学、社会捐助等方式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标准,保证必要的营养需要。

建立青少年营养状况监测机制,加强青少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

3、加强卫生监督,有效控制学生近视眼的发病率。

学校所有教师和家长都要关注学生的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睛保健操,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和用眼方法,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

学校每学期都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学生用眼卫生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达到基本标准。

4、改革和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

从2008年起,要严格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升学总分,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

同时,要规范现行普通高中体育会考工作;积极推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后,在高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部(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学校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并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形成制度,广泛开展群体性的学生体育活动。

探索学生有兴趣、学校有特色的群体活动形式,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健身意识,激励他们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掀起校园青春健身活动的热潮,形成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生龙活虎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每所中小学校都要结合本校实际,开展1—2项适合80%以上学生参加的群体性体育活动,同时,要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校动员,带动校园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

2、坚持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中小学要合理安排课业时间,认真组织好每天的大课间(30分钟)体育活动,充分利用好这个“天天有时间,人人都参与”的健身途径,丰富活动内容,保证活动时间。

寄宿制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坚持早操制度,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锻炼习惯。

3、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丰富体育运动内容,使体育活动变得更加灵活多样,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组织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形成校园内外“阳光健身活动”的热潮,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

鼓励学生在达到“阳光体育证章”的基础上争获“阳光体育奖章”。

培养学生体育健身意识和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让体育运动真正成为提高生命质量和终身教育的推动力量。

(三)加强体育课程建设,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1、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程。

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2、中小学要遵循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因材施教,使学生正确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中等专(职)业学校要结合专业特点,搞好体育教学的组织实施。

通过体育教学和体育锻炼,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3、要深化体育课程改革,按照课程要求,依据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体育发展规律,科学制定教学计划。

在选择教材时,要将能有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体育项目(如长跑、跳跃等)列为必修内容,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同时,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勇敢顽强、拼搏进取的精神,进而增进健康,增强体质。

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要根据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实施以身体锻炼为主的体育教学,体现教师指导下的学生主体性,杜绝放羊式教学。

中小学要突出“快乐教育”、“成功教育”等理念,探索打破班级界限,学生按照兴趣分组,教师根据专长授课等模式,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能力。

4、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小学1—2年级3—4个教学班配一名教师,3—6年级和初中5—6个教学班配一名教师,高中7—8个教学班配一名教师。

建有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应适当增加体育教师编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体育教师聘任、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每年要对专职、兼职体育教师培训一次,不断提高体育教师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

同时,组织体育教师到学校体育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或学校进行参观考察,学习好的、新的理念和做法,取长补短,提高我市体育教师的整体业务能力。

每年开展全市体育优质课和“优秀体育教师”评选活动,对工作出色的教师予以表彰。

(四)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运动会。

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因地制宜地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

(五)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

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

要在中小学学区建设过程中,科学规划,使新建校区的体育场地满足学生的体育活动需要。

“十一五”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省《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配备目录》标准,完成体育场馆建设和设施器材的配备,因地制宜开发和利用各种体育资源。

同时,要搞好现有体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在保证教学需要的情况下,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借用学校体育场所作为他用。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合理规划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使其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向学校和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要把农村学校体育的条件保障作为“十一五”期间的重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农村学校体育的投入力度。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改善农村学校体育设施条件。

(六)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保障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1、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设置负责学校体育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体育、教务、学生、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体育工作。

市教育局与各县区、学校签订的《教育督导目标责任书》中要加入学校体育工作内容。

2、进一步完善加强青少年体育的政策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和学校要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发展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保障,并逐年增加。

在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支持,要把农村学校体育的条件保障作为学校体育经费投入的重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

学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学校的体育工作(不含场馆建设和大型运动器材配制及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经费)。

3、要保障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落实好体育教师室外工作的劳保待遇,同其他学科教师一视同仁,合理计算体育教学工作量。

体育教师室外补助每月为60元,服装费每年不低于400元。

体育教师承担课余体育训练、辅导群体活动、组织体育竞赛和《标准》测试等工作,要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范畴,其中,每次早操或课间操中小学计1.0课时;辅导一次课外体育活动计0.5课时;运动队课余训练1次(90分钟)计2.0课时;组织体育竞赛和《标准》测试每单元(半天)计3课时。

4.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

把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作为督政和督学工作的基本内容,建立对学校体育的专项督导制度,并依法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

通过对学校体育工作督导和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学校体育工作规范和不利于学生体质健康发展的问题和做法。

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将督导的结果作为衡量县区政府教育责任落实到位和学校工作到位情况的重要依据,以及作为对县区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没有按规定开设体育课、不能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呈下降趋势(达3%)的学校,在评先、评优和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5、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

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体育教学、训练和群体活动中,常抓不懈。

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和学生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体育教师要指导学生科学锻炼,避免发生运动损伤事故;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时,要做好应急预案,预防和避免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

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为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解除后顾之忧。

(七)搞好教体结合,培养高素质体育人才

1、学校体育既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重要环节,也是实施《奥运争光计划》、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体育人才的重要途径。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和项目特点,积极探索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模式,加强体教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2、要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高水平运动队,充分发挥其对群众性体育的示范带头作用。

今后,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评估,必须将学校开展群体活动的情况和形成体育特色的水平作为重要条件,真正将普及与提高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全市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

3、鼓励有条件的高中与中等体育专业学校联办二线运动队。

要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与指导,根据当地传统优势项目和体育资源合理布局。

同时,要加强学生运动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合理解决学习与训练的矛盾,确保学生运动员全面发展,构建我市“小学一中学一大学”一条龙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加大对体育事业尤其是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投入,正确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建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教育、体育、卫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与指导。

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要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预防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

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

3、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合力。

家庭教育对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起关键作用。

要在广大家长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视频讲堂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