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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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规范
屋面防水规范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国家标准,编号为GB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四月一日
二、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
太原市新建路35号,邮编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冷冻: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中原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苏州研究设计所
上海建筑防水材料(集团)公司
主要起草人:
哈成德王寿华朱忠厚叶林标项桦太张文华马芸芳高延继
姜静波瞿建民徐金鹤
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部提出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改革方针,本规范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了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说明: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和分部工程验收等内容分章进行叙述。
1.0.3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
1.0.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因此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
本规范明确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承包合同的规定验收,但合同文件的规定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说明:
1.0.4本规范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原则编制的。
本规范对屋面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的划分,质量指标和验收程序都提出了要求,同时还强调执行本规范时应当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
1.0.5本条文是根据建设部印发建标(1996)626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采用了“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典型用语。
2术语
2.0.1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lifeofwaterprooflayer
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求的年限。
2.0.2一道防水设防aseparatewateproofbarroer
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
2.0.3分格缝divingjoint
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
2.0.4满粘法fulladhibiting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2.0.5空铺法borderadhibiting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
2.0.6点粘法spotadhibiting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层采用点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7条粘法stripadhibiting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条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8冷粘法coldadhibitingmethod
在常温下采用胶粘剂等材料进行卷材与基层、卷材与卷材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2.0.9热熔法heatfusionmethod
采用火焰加热熔化热熔型防水卷材底层的热溶胶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0自粘法self-adhibitingmethod
采用带有自粘性胶的防水卷材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1热风焊接法hotairweldingmethod
采用热空气焊枪进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2.0.12倒置式层面inversiontyperoof
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2.0.13架空屋面elevatedoverhead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采用薄型制品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14蓄水屋面impoudedroof
在屋面防水层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15种植屋面plantied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铺以种植介质,并种植植物的屋面。
说明:
2术语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6]第626号通知精神,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
标准中采用的术语和符合,当现行的标准中尚无统一规定,且需要给出定义或涵义时,可独立成章,集中列出。
按照这一规定,本章将本规范中尚未在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术语单独列出15条。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方面的术语有下列二种情况:
1、在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尚无规定,是本规范首次提出的。
如:
倒置式屋面、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等。
2、虽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出现这一术语,但人们比较生疏的。
如: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一道防水设防、冷粘法、自粘法、热熔法等。
3基本规定
3.0.1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表3.0.1的要求。
表3.0.1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项目
屋面防水等级
Ⅰ
Ⅱ
Ⅲ
Ⅳ
建筑物类型
特别重要或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一般的建筑
非永久性的建筑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25年
15年
10年
5年
防水层选用材料
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
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宜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材料
设防要求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
二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说明:
3.0.1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将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Ⅱ、Ⅲ、Ⅳ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规定为25年、15年、10年、5年,并根据不同的防水等级规定防水层的材料选用及设防要求。
根据不同的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选用高、中、低档防水材料,进行一道或多道设防,作为设计人员进行屋面工程设计时的依据。
屋面防水层多道设防时,可采用同种卷材或涂膜复合等。
所谓一道防水设防,是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个防水层次。
3.0.2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对屋面保温层的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说明:
3.0.2根据建设部(1991)370号文《关于治理屋面渗漏的若干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屋面防水设计,必须要有防水设计经验的人员承担,设计时要结合工程的特点,对屋面防水构造进行认真处理。
因此,本条文规定设计人员在进行屋面工程设计时,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建筑物的屋面防水等级和屋面做法,然后按照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防水材料情况、经济技术水平和其他特殊要求等综合考虑防水材料,按设防要求的规定进行屋面工程构造设计,并应绘出屋面工程的设计图;对檐口、泛水等重要部位,还应由设计人员绘出大样图。
对保温层理论厚度应通过计算后确定,作为屋面工程设计的依据。
3.0.3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说明:
3.0.3根据建设部(1991)837号文《关于提高防水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要求:
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组织对图纸的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要求。
这样做一方面是对设计图纸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使施工单位切实掌握屋面防水设计的要求,避免施工中的差错。
同时,制订确保防水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3.0.4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说明:
3.0.4屋面工程各道工序之间,常常因上道工序存在的问题未解决,而被下道工序所覆盖,给屋面防水留下质量隐患。
因此,必须加强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即在操作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序间的交接检和专职质量人员的检查,检查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然后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以达到消除质量隐患的目的。
3.0.5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说明:
3.0.5防水工程施工,实际上是对防水材料的一次再加工,必须由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才能确保防水工程的质量。
本条文所指的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防水施工企业的规模、技术水平、业绩等综合考核后颁发资质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
操作人员应经过防水专业培训,达到符合要求的操作技术水平,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
对非防水专业队伍或非防水工施工的,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应责令其停止施工。
3.0.6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说明:
3.0.6防水、保温隔热材料除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外,还应有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指定的该产品抽样检验认证的试验报告,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为了控制防水、保温材料的质量,对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抽样复试。
如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已进入现,应责令其清退出场,决不允许使用到工程上。
3.0.7当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对屋面已完成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说明:
3.0.7对屋面工程的成品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很多工程在屋面施工完后,又上人去进行其他作业,如安装天线、安装广告支架、堆放脚手架工具等,造成防水层的局部破坏而出现渗漏。
所以,对于防水层施工完成后的成品保护应引起重视。
3.0.8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屋面防水层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说明:
3.0.8本条文强调在防水层施工前,应将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及预埋件安装完毕。
如在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再上人去安装,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都会破坏防水层的整体性,从而易于导致屋面渗漏。
3.0.9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验,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说明:
3.0.9屋面工程必须做到无渗漏,才能保证使用的要求。
无论是防水层的本身还是屋面细部构造,通过外观检验只能看到表面的特征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肉眼是否会渗漏。
只有经过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使屋面处于工作状态下经受实际考验,才能观察出屋面工程是否有渗漏。
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还规定其蓄水时间不应小于24h。
3.0.10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
施工环境气温宜符合表3.0.10的要求。
表3.0.10屋面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
项目
施工环境气温
粘结保温层
热沥青不低于-10℃;水泥砂浆不低于5℃
沥青防水卷材
不低于5℃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冷粘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冷粘法不低于5℃;热风焊接法不低于-1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溶剂型不低于-5℃,水溶型不低于5℃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溶剂型不低于-5℃,水溶型不低于5℃
刚性防水层
不低于5℃
说明:
3.0.10在屋面工程的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时,气候条件对其影响很大。
雨天施工会使保温层、找平层中的含水率增大,导致防水层起鼓破坏;气温过低时铺贴卷材,易出现开卷时卷材发硬、脆裂,严重影响防水层质量;低温涂刷涂料,则涂层易受冻且不易成膜;五级风以上进行屋面防水层施工操作,难以确保防水层质量和人身安全。
所以,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能及施工工艺,分别规定了适于施工的环境气温。
3.0.11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3.0.11的要求。
表3.0.11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屋面工程
卷材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部
涂膜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部
刚性防水屋面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瓦屋面
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材屋面,细部构造
隔热屋面
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
说明:
3.0.1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按建筑部位确定屋面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又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专业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故本规范把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热屋面均列为子分部工程。
本规范对分项工程划分,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符合施工实际的需要。
3.0.12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防水层面、涂膜防水层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和隔热屋面工程,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接缝密封防水,每50m应抽查一处,每处5m,且不得少于3处。
3、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应全部进行检查。
说明:
3.0.12本条文规定了屋面工程中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抽查数量。
各种屋面工程包括找坡层、保温层、找平层、防水层及保护层等,均为每100m2抽一处,每处抽查10m2,且不得小于3处。
这个数值的确定,是考虑到抽查的面积占屋面工程总面积的1/10有足够的代表性的,而且经过多年来的工程实践,大家认为还是可行的,所以本次制订质量验收规范时仍沿用这一数据。
至于细部构造,则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现渗漏的薄弱环节。
据调查表明,在渗漏的屋面工程中,70%以上是节点渗漏。
所以,对于细部构造每一个地方都是不允许渗漏的。
如水落口不管有多少个,一个也不允许渗漏;天沟、檐沟必须保证纵向找坡符合设计要求,才能排水畅通、沟中不积水。
鉴于较难用抽检的百分率来确定屋面防水细部构造的整体质量,所以本规范明确规定细部构造应按全部进行检查,以确保屋面工程的质量。
4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4.1屋面找平层
4.1.1本节适用于防水层基层采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或沥青砂浆的整体找平层。
说明:
4.1.1卷材屋面防水层要求基层有较好的结构整体性和刚度,目前大多数建筑均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故应采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或沥青砂浆找平层作为防水层的基层。
4.1.2找平层的厚度和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找平层的厚度和技术要求
类别
基层种类
厚度(mm)
技术要求
水泥砂浆找平层
整体混凝土
15-20
1:
2.5-1:
3(水泥:
砂)体积比,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
整体或板状材料保温层
20-25
装配式混凝土板,松散材料保温层
20-30
细石混凝土找平层
松散材料保温层
30-35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沥青砂浆找平层
整体混凝土
15-20
1:
8(沥青:
砂)质量比
装配式混凝土板,整体或板状材料保温层
20-25
说明:
4.1.2找平层的厚度和技术要求,均沿用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和现行作法,但对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予以提高,不低于C20。
4.1.3找平层的基层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端、侧缝应用细石混凝土灌缝,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2、板缝宽大于40mm或上窄下宽时,板缝内应设置构造钢筋。
3、板端缝应进行密封处理。
说明:
4.1.3目前国内较少使用小型预制构件作为结构层,但大跨度预应力多孔板和大型屋面板装配式结构仍在使用,为了获得整体性和刚度好的基层,所以对板缝的灌缝作了详细具体规定。
当板缝过宽或上窄下宽时,灌缝的混凝土干缩受振动后容易掉落,故需在缝内配筋。
板端缝处是变形最大的部位,板在长期荷载下的挠曲变形会导致板与板间的接头缝隙增大,故强调此处必须进行密封处理。
4.1.4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
说明:
4.1.4屋面防水应以防为主,以排为辅。
在完善设防的基础上,应将水迅速排走,以减少渗水的机会,所以正确的排水坡度很重要。
平屋面在建筑功能许可情况下应尽量作成结构找坡,坡度应尽量大些,过小施工不易准确,所以规定不应小于3%。
材料找坡时,为了减轻屋面负荷,坡度规定宜为2%。
天沟、檐沟的纵向坡度不能过小,否则施工时找坡困难而造成积水,防水层长期被水浸泡会加速损坏。
沟底的落差不超过200mm,即水落口离天沟分水线不得超过20m的要求。
4.1.5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表4.1.5的要求。
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成略低的凹坑。
表4.1.5转角处圆弧半径
卷材种类
圆弧半径(mm)
沥青防水卷材
100-15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5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20
说明:
4.1.5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是防水层应力集中的部位,转角处圆弧半径的大小会影响卷材的粘贴;沥青卷材防水层的转角处圆弧半径仍沿用过去传统的作法,而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柔性好且薄,因此防水层的转角处圆弧半径可以减小。
4.1.6找平层宜设分格缝,并嵌填密封材料。
分格缝应留设在板端缝处,其纵横缝的最大间距:
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不宜大于6m;沥青砂浆找平层,不宜大于4m。
说明:
4.1.6由于找平层收缩和温差的影响,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应预先留设分格缝,使裂缝集中于分格缝中,减少找平层大面积、开裂的可能;沥青砂浆在低温时收缩更大,所以间距规定较小值。
同时,为了变形集中,分格缝应留在结构变形最易发生负弯矩的板端处。
主控项目
4.1.7找平层的材料质量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
说明:
4.1.7按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水泥浆找平层采用1:
2.5-1:
3(水泥:
砂)体积比,水泥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级;细石混凝土找平层采用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沥青砂浆找平层采用1:
8(沥青:
砂)质量比,;沥青可采用10号、30号的建筑石油沥青或其熔合物。
具体材质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4.1.8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说明:
4.1.8屋面找平层是铺设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在调研中发现平屋面(坡度3%-5%)、天沟、檐沟,由于排水坡度过小或找坡不正确,常会造成屋面排水不畅或积水现象。
基层找坡正确,能将屋面上的雨水迅速排走,延长了防水层的使用寿命。
一般项目
4.1.9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均应做成圆弧形,且整齐平顺。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说明:
4.1.9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出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均应按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做成圆弧形,以保证卷材、涂膜防水层的质量。
4.1.10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应平整、压光,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沥青砂浆找平层不得有拌合不匀、蜂窝现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说明:
4.1.10由于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对找平层质量不够重视,致使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的表面有酥松、起砂、起皮和裂缝现象,直接影响防水层和基层的粘贴质量或导致防水层开裂。
对找平层的质量要求,除排水坡度满足设计要求外,并规定找平层要在收水后二次压光,使表面坚固、平整;水泥砂浆终凝后,应采取浇水、覆盖浇水、喷养护剂、涂刷冷底子油等手段充分养护,保护砂浆中的水泥充分水化,以确保找平层质量。
沥青砂浆找平层,除强调配合比准确外,施工中应注意拌合均匀和表面密实。
找平层表面不密实会产生蜂窝现象,使卷材胶结材料或涂膜的厚度不均匀,直接影响防水层的质量。
4.1.11找平层分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