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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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资产管理工作,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使集团各种资产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更好地为集团发展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权责单位:
(一)、资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二)、集团总裁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批准。
(三)、集团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颁布。
第三条资产管理范围(本资产指的是有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类:
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类:
除固定资产类外的其他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
集团的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平均年限法进行,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类:
主要建筑物,比如:
办公楼、宿舍楼、公寓等为(15)年,
次要建筑物,比如:
配电房、门卫室、垃圾库以及一些小工程为(10)年;
(二)交通工具类:
轿车为(8)年,面包车、小厢货类为(5)年;
(三)机器设备类:
大型生产设备,比如:
注塑机、生产流水线、各种机床等为8年;
中、小型生产设备,比如:
干燥箱、分切机、空压机等为(5)年;小型生产设备,比如:
封口机、固化机、压边机、打包机等为
(2)年;
(四)办公机具类:
空调为(8)年;电视机、冰箱为(5)年;电脑为
(2)年;
电子设备以及与经营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2)年。
(五)检测设备类:
风速仪、测试仪、硬度计为(8)年;压差显示仪(5)年;酸度计、导率仪(3)年;
第五条资产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资产利用率、完好率、大修计划完成率、事故(故障)停机率、维修费用等。
第六条资产管理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管理部门:
资产管理办负责集团资产实物管理。
职责包括资产的年度计划,购置批准、登记建卡、调配使用、清查盘点、实物统计、产权界定、检查评估等工作;
(二)、核算部门:
集团核算部门为财务中心,负责集团资产价值核算管理。
职责包括固定资产账务设置、核算反映、计提折旧、监督控制,参与产权界定、检查评估;
(三)、采购部门:
负责集团资产的采购。
集团资产购置由资产办依资产分类委托相关部门负责采购;
(四)、使用部门:
各使用部门设资产管理员。
使用部门负责维护保管、维修保养,防止丢失损坏,配合资产清查。
第二章资产的购置及登记
第七条新建房屋类工程及新产品项目需有立项审批,资产购置应遵循先协调后新购的原则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权限。
(一)单项价值5万元以下资产,由各部门填写申请,报部门经理签字,主管副总裁审核,资产管理办批准;
(二)单项价值5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填写申请,部门经理签字,主管副总裁审核,资产管理办复核,总裁批准。
(或经总裁授权,由资产管理办批准。
)
第九条资产购置程序:
(一).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请购单;
(二).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三).主管副总裁对请购单审核;
(四).资产管理办对请购单进行批准,当超出权限时,则请购单提交集团董事长审批;
(五).请购单审批通过后,采购部门按照使用部门要求进行资产购置;
(六).对于金额数目较大的固定资产的采购和付款:
应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并与售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同时交财务中心一份。
第十条资产的验收:
购置后经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签字。
采购部门将资产请购单、购置发票、资产验收单一并交于财务中心。
第十一条财务处理
(一)财务中心须对资产请购单、合同、购置发票、资产验收单等票据核对,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原值进行确认,之后入账;并按合同付款。
(二).完工的在建工程,应及时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转入固定资产;因故未能及时办理的,应自工程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之日起,按工程概算或其他预算计划资料暂估转固入账。
第十二条资产登记
(一).所有资产按照集团内统一规则由资产管理办进行分类编号管理,粘贴标签由使用部门领用,在财务中心备案。
每项资产只有一个唯一的编号。
(二).资产购入后根据取得的说明书等相关技术性资料交至文控中心统一管理。
(三).资产使用部门难以区分者,由资产管理办进行产权界定。
(四).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购置后由资产管理办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第三章资产的使用、维护检修及改造
第十三条由资产办组织各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编制资产维护检修计划,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并详细填写维护、检修记录。
第十四条资产中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应做到“三懂”(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和“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排除故障)。
第十五条资产中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检修规程及岗位作业标准,执行检修质量标准,确保检修质量。
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生产系统停产检修,要充分做好检修计划和准备工作,按计划检修。
第十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主要结构,如有需要改变结构或技术参数的,必须出示详细方案,报资产管理办批准后,由资产办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对关键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规定审批。
第十八条认真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充分发挥其效能,
第十九条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集团组鼓励修旧利废工作,节约备件资金,降低检修成本。
第二十条资产维护、检修费用的处理:
经常性修理发生的费用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直接计入当月费用;改造新增的价值,要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一条集团各部对属于各部使用的资产负责,对不慎造成的损坏、遗失及造成事故负责;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保险
当需要进行固定资产保险等工作时,由资产管理办提出申请,经集团总裁审批后,由财务中心统一办理。
第四章资产的调配
第二十三条资产变更使用部门或部门调整生产、办公场所,须向资产管理办提出,经核准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资产的内部调配程序:
(一).资产的使用部门提出资产的需求申请;
(二).资产管理办进行综合平衡,考虑其他部门资产的使用状况,填写《资产内部转移单》,并由转入、转出部门签字,按照转移单内容进行资产交接;
(三).也可由需求部门与资产闲置部门直接协商后填写《资产内部转移单》,报资产管理办进行备案。
(四).《资产内部转移单》一式二份,资产管理办保留一份,另一份交财务中心作账务处理。
第五章闲置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闲置的条件:
指在用资产已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购进二年以上不能投产、变更计划后不使用,但仍有使用价值、工程项目竣工投产后一年不需要的资产。
第二十六条当发生资产闲置时,使用部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办,由资产管理办进行备案。
(一)、对于闲置设备,一般存放在设备的原使用部门,原使用部门应作好维修保养工作,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附件,保证设备完好,并加盖防尘防湿罩,以确保随时能够调出使用;
(二)、闲置资产需要重新启用或调出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由资产管理办办理闲置资产的启用和调用。
第二十七条闲置资产的处理
对于需要处理的闲置资产,由资产管理办每年汇总出“闲置资产明细表”,说明每项闲置资产的具体情况、闲置原因、处理方式,经财务中心与资产管理办审批后方可正式处理。
第七章资产盘点与核查
第二十八条资产管理办应建立资产的台账,并做到账实相符。
第二十九条资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由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办将定期和不定期核查各使用部门现有资产状况及数量是否属实,有无管理不善的情形,有无有效使用,有无闲置情形。
如发现有上述不良情形者,资产管理办即通知使用部门主管改善,如情形严重者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资产管理办应会同财务中心每年对固定资产盘点一次,使用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盘点工作将逐项清点实物,以实物与账、卡相对照,查清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状况,填制资产盘点表,并由盘点人员签字。
第三十一条在清查中,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使用部门填写书面报告,财务中心、资产管理办会签确认盘点结果。
第三十二条财务中心根据盘点结果的批准情况,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账面结存数,并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报废及处理
第三十三条资产报废的条件:
(一).使用时间已满有效使用年限,折旧已提完且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
(二).使用时间未满有效使用年限,但机件磨损严重,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三).属技术性淘汰型,性能已达不到使用要求或论证后改造价值不高的资产;
(四).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价值者,因灾情或事故造成资产报废,必须附有灾情或事故处理报告。
第三十四条资产报废程序:
(一).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由资产的使用部门详细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并由各级相关主管签字。
(二).资产管理办对所申请报废的资产,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复查和条件评定,对《资产报废申请表》进行审核和确认;
(三).由资产管理办批准后财务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清理或报废,由资产办每年进行一次。
非固定资产清理或报废,由资产办每季度进行一次。
第九章设备的事故管理
第三十六条设备事故管理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业管理与员工管理相结合、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对玩忽职守,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的行为,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有权制止。
第三十九条对发生事故频繁的设备,进行统计分析,摸清事故发生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章罚则
第四十条对出现以下情况的,资产办将视不同情节和性质对相关责任人处以通报批评或处以100---300元罚款。
(一)、不符合采购流程或手续不全的;
(二)、未上交已购资产相关文件的;
(三)、不按计划进行维护、检修或未按时填表报相关记录的;
(四)、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资产损坏、丢失的;
(五)、不按规定处理闲置、报废资产的;
(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事故或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改造房屋结构的;
(八)、不配合资产管理工作或故意拖延的;
第四十一条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5000元以上)的报由集团总裁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资产办负责解释。
与此规定相冲突的制度以此制度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集团资产请购报告
资产转移表
资产报废表
资产闲置表
设备保养检修计划表
集团资产请购报告
JT-009-02
请购
单位
报告
日期
报告人
单位主管
请购
资产
信息
资产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数量:
预计价格:
需求时间:
请
购
原
因
主管副总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集团办公室意见
资产管理办意见
总裁审批
备注
资产转移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资产名称
资产编码
购置时间
原值(元)
使用年限
残值(元)
转出部门
负责人
转入部门
负责人
转移原因
财务
资产办
资产报废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部门
部门主管
资产名称
资产编码
购置时间
原值(元)
报废时间
残值(元)
报废原因
1、主要结构陈旧,不能恢复其性能,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
2、技术落后;□
3、不符合现在工艺要求的设备;□
4、因改、扩建或生产变更必须拆除及在公司内无法利用;□
5、已满使用年限或无继续使用价值;□
6、其它:
相关部门及主管副总意见
财务
资产办
资产闲置表
填报日期:
年月日
部门
部门主管
资产名称
资产编码
购置时间
原值(元)
闲置时间
残值(元)
闲置原因
处理方式
相关部门及主管副总意见
财务意见
资产管理办
意见
设备保养、检修计划表
设备名称(型号)
设备编码
负责检修人员
保养、检修项目
一周
一月
一季度
半年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