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适用建筑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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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适用建筑规范
劳务合同适用建筑规范
关于规范劳务分包的法律建议
一、贵公司可以将非专业性质的劳务用工通过劳务分包形式发包给具备资质的劳务公司。
参照____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
将其承包工程
完成的活动。
由此可见,承包方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注:
该分包特指纯劳务作业,不涉及专业性操作),此行为不属于违法再分包。
故贵公司可将工程中的纯劳务作业通过劳务分包形式发包给具备资质的劳务公司。
但特别提醒,不能分包给个人,因个人不具备用工资质,最终应由贵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用工风险。
1、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以及风险防范。
__颁布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对劳务作业分包的13个种类及其相应的资质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贵公司在进行劳务发包时应对每种作业的劳务分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及作业的具体范围予以审查。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_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同理,一旦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则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根据《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说明,无论分包是否合法,这种连带责任是不能免除的,所以公司对分包单位要加强管理监督。
贵公司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一定要对劳务分包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具体可从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劳务资质证书等情况入手.
2、纯劳务分包合法,涉及主体范畴的分包为违法,分包仅限一次,不得二次再分包。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是指分包纯劳务作业,即通常所说的包清工,但随着建筑工程规模的日益扩大,劳务分包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包清工,而是伴随着材料采购供应、施工、安装的分包。
这就可能被认定为实质上工程再分包合同,则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
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
3、劳务人员伤亡的风险防控
实践中,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不规范、相关人员安全意识淡
薄等诸多原因,导致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而此时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必定深陷纠纷之中。
所以,建议贵公司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尽量做到:
(1)、要求劳务分包企业与实际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合同、购买保险并报公司备案;
(2)、即使没有分包给有资质的企业,宁愿选择挂靠劳务公司的个人进行施工,也不要直接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协议。
4、已经确认违法分包,业主可以选择解除总包合同。
《最高__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_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公司若将劳务分包给个人,请完善相关用人手续,对外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公司如果将劳务分包给个人系违法分包,为了避免由此导致的法律风险,建议公司直接与个人签署用工合同建立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但是为了避免今后个人向公司主张劳动者权益,建议在签署用工合同的同时还要签署一份内部协议载明“用工合同实为无效,双方并
无劳动关系”。
(但内部协议仅限公司保存)
购买保险,并不是构成劳动关系的法定要件。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需要说明一点,这只能规避业主方面的法律风险,也就是只可以借此向业主证明没有将工程违法分包而已,但不能规避施工人员本身的风险,比如工伤,无论签署的是分包合同还是用工合同,只要施工人是个人,均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因为个人不具备用工资质和施工资质。
三公司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种可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第六十六条规定: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分包,劳务分包的主体必须是劳务公司,其人员也是劳务公司的人员,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是分包的关系,但劳务派遣是公司的合法用工方式,不是分包。
具体操作方式为:
公司选择有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合作,劳务派遣单位给公司的项目派遣员工,公司按人头数给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
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听从公司的安排,和公司本身的员工没有区别,只是人事关系建立在劳务派遣单位而已。
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公司与劳动
者只存在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涉及劳动权益的工资、社保、经济补偿等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用工成本和风险。
但要注意,这些派遣人员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开展工作。
如果公司要将个人分包的行为合法化,也可要求实际分包的个人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场,但须有劳务派遣单位的名
公司主营业务、主体工程的作业,建议不要采取该种方法。
综上,合法的劳务分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除非承包合同明确约定,否则分包须报业主同意(若业主不同意,也可以劳务派遣或公司员工的身份进场,这样就不存在分包情形);
(2)分包仅限非主体方面的专业性分包和劳务分包,不得涉及主体施工部分;(3)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或者挂靠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的个人进行分包;(4)加强对分包方,因为承包方与分包方对业主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贵公司参考决策!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__建筑法》、《中华人民__合同法》和《建筑安
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已与建设单位(下称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施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劳务单位资质情况与工程概况
1.营业执照注册号:
;
2.资质证书号码:
;
3.发证机关:
;
4.资质专业及等级:
;
5.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
6.工程名称:
;
7.工程地点:
;
8.工程内容:
;
9.劳务作业范围:
;
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负责相应的
劳务管理。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工程劳务量清单或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图纸。
第三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1.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__现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适用标准及规范:
(1)现行的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2)其他标准及规范;
3.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规范。
第四条施工前期工作
1.施工图纸:
甲方正式开工前,负责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图纸的套,并组织施工单位技术交底。
2.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由甲方负责与业主联系办理。
爆破许可、用火限制区域的动火许可、夜间施工及其它施工必须的手续等由乙方提前向甲方报告并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在拨付乙方劳务费时扣除;
3.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
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由甲方与业主商定;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
4.完成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责任和费用以及完成时间和要求:
由分包单位自行确定;
5.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设备和人员必须要在日内进入施工现场,乙方设备进场即应具备施工条件,并应保证设备完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否则均按违约处罚。
6.所有乙方生产生活设施及进出场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7.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应向乙方提交一份总进度计划和月度进度计划表,乙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并根据总包合同约定要求,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场内用水、用电、道路及临时设施的施工,安排总进度计划和月度形象进度及材料需求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
8.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提交一份完整合格的资质材料、特种作业人员的__、操作证和管理办法。
办理操作证所需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所有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__等有效证件到甲方综合部(劳资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作为甲方投保范围内的有效成员,乙方未按此规定备案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工程承包单位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为:
。
2.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须经现场代表确认方为有效。
委派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并办理签收。
必要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和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指令,批准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5.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时,有权终止或中止合同。
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6.甲方驻工地代表无订约权。
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
减合同内容性质文件的权利。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1.劳务分包单位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为:
。
2.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3.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且采取紧急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由责任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或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
乙方代表在本工程期间不允许换人
4.乙方代表应按时参加由甲方召开的各种生产会、计划会和协调会;
5.乙方代表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现场负责,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发生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派驻现场的单位代表必须长驻工地,以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如必须离开现场时,必须经过甲方代表批准,并委托代理人临时负责生产协调工作。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设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办理交工验收;
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
乙方违犯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八条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
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
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4.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年12月1日前提交下一年度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
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阶段计划,必要时按项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计划(所有计划均应附材料、设备需用量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若乙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计划或作业计划,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
每月23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归档;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全称)重庆金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__合同法》、《中华人民__建筑法》、《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__第124号
令)、《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__》(渝建
发xx年63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发包方与工
程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结合工
程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
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
虎溪综合大楼工程工程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大学城分包范围:
基础、主体及初装饰施工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2.1按业主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说、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
设计补充修改、洽商(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等所
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挖孔桩钢筋、砼、基础地梁、钢筋、砼、模板、
主体结构、屋面构架;砌体工程、内抹灰、楼(地)面、屋面工程;
公共过道、楼梯间和设备用房墙等地坪。
(不包含外墙装饰、外墙保
温、外抹灰施工,室内地砖、墙砖及二次装修、防水、门窗制安漆、
栏杆扶手、室内外涂料和水电安装内容)等。
木模板、架料周材及辅
材;正常施工工序下的一次性堵洞补烂、安全防护及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棚、安全通道、四口五临边及外防护烂、架、网),车库土建的全部工作,及配合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等内容。
2.2上述内容如与工程业主确定给发包人的内容不符,以工程业主确定给发包人的内容为准。
2.3以下内容不属本合同分包范围:
内墙腻子、涂料、乳胶漆、防水、公共过道吊顶、外墙抹灰、保温、外墙漆(涂料)、栏杆、消防及水电安装、进户门、窗、百页、电梯及设备安装。
3、分包工作期限150天。
4、安全及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5、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xx)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CJ13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xx)
《重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xx】39号文)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xx)
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发包人与工程业主所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
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工程业主的特别技术要求在发包人与工程业主所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技术交底、补充通知等文件中明确。
本工程拟采用的技术措施:
(1)本工程竖向结构、水平结构都采用木模板。
(2)构造柱女儿墙压顶等零星砼以及总包方认为不适宜商品砼的构件可现场拌制。
(3)焊接形式:
按照设计图和规范要求采取连接方式。
(4)墙体拉接筋,构造柱、圈梁等二次结构筋采用预留或植筋。
(5)外架采用双排脚手架,悬挑架。
8、图纸
8.1发包方应在劳务分包工程开工
8.2图纸属于保密的内容,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泄露图纸及其内容。
9、项目经理
9.1职务:
项目经理
9.2
目经理。
技术员:
杨东毅,施工员:
蒙明华,质量员,安全员:
魏钢,材料员:
蒋永波。
10、发包方义务
10.1组建于工程相适宜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发包方完成分包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分包方进场,及视为发包方已经履行了相关工作。
(1)在分包方进场前向分包方交付具备本合同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在分包方进场前向分包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3)在分包方进场前向分包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测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管理、指导、检查分包方的放线工作。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分包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
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供应材料、设备;
10.7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方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工程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0.9负责告知分包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贯标体系的要求。
11、分包方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向发包方负责;未经发包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否则将依法承担责任。
11.2分包方必须具有一定劳务资质,签订合同时,分包方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盖上劳务公司鲜章,交给发包方备案,分包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投入工程施工且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得低于80%,特殊操作工种持证上岗率为100%,如因分包方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率不满足要求而遭受相关部门处罚,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禁止使用男性大于55岁、女性大于50岁的老年工及未成年人,严禁家属和小孩进入施工区域内,否则每发现1人次罚款100元,如上述人员进入现场发生事故,其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同时分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__复印件,照片2张备案。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