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点政治生活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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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点政治生活知识点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考点一.国家的含义和根本属性
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考点二.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考点三.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考点四.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物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考点五.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我国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3.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
考点六.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
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它包括了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公民的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考点七.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制裁。
2.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根据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提醒:
人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都是当家作主的体现,不能认为只享受权利才是当家作主的体现。
)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考点八.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考点九.公民应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
1.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能否进行有序的政治参与,决定着我们能否真正地享受民主生活,这也是对我们政治素养的检验。
2.有序的与无序的政治参与,区别就在于:
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就能确保有序地参与;脱离党的领导、不遵守法律规则、不遵循程序和要求,必然导致无序的局面。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考点一.各种选举方式的特点,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1.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称为直接选举;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举的方式,叫做间接选举;如果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就是等额选举;如果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就是差额选举。
2.
选举方式
优点
缺点
结论
直接选举
每个选民都有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能更好的调动选民的积极性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不适用,选举的成本较高
各种选举方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
利用什么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
间接选举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适用,选举的成本比较低,便于组织
每个选民不能直接选择自己依赖的人,影响了选民意愿的表达,影响选民选举的积极性
等额选举
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选民易受误导,积极性受到影响
差额选举
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余地,在候选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
可能影响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侯选人之间的竞争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3.顺应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将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级,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
4.(意义)选民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公民要不断提高参与民主选举的素养,行使好民主选举的权利。
是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怎样行使选举权,如何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体现。
(态度)公民行使选举权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在理性思考、判断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考点二.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和意义
1.间接参与:
选出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机关。
2.直接参与,即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制度。
3.比较后背一背
内容
方式
依据
意义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
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使决策反映社情民意
专家咨询制度
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论证会、座谈会
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社会公示制度
决策机关将涉及公众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建议
公示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
社会听证制度
在听证会上,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听证会
决策机关拟定的方案可能存在不足
听证的目的是为了决策利民
4.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考点三.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1.村民自治的组织是村民委员会;居民自治的组织是居民委员会。
2.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实行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必须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考点四.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渠道和方式,公民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1.渠道和方式:
①信访举报制度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③舆论监督制度④监督听证会⑤民主评议会⑥网上评议政府等。
(注意具体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方式:
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
2.意义:
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3.如何正确行使:
公民在行使监督权时,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
另一方面,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第二单元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第三课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考点一:
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
1.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2.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1)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2)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建设的职能。
(3)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4)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考点二:
我国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我国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
2.政府应如何做到对人民负责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第四课我国政府受人民的监督
考点一:
政府依法行政的含义和意义
1.政府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
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2.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3.具体要求: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考点二:
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1.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必要性:
权力是把双刃剑。
政府权力运用得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人民;权力一旦被滥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2)重要性:
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政府只有接受监督,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才能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
2.如何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
(2)建立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知识拓展】政府对人民负责、依法行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
(1)要做到对人民负责,就必须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能体现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这是因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
(2)要做到依法行政、体现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这是因为,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政府只有接受监督,才能建立起一个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
(3)总之,三者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我国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考点三: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1.目前,我国已经依据宪法和法律,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2.了解“阳光工程”的意义:
有利于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考点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国家,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呢?
那就是,广大人民
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
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
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
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
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3.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
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
用。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
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考点二.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1.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由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县级及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5年)。
2.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在直接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考点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最重要特点,就是实行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具体体现在:
一、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
二、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三、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
考点四.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1.活动原则:
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2.组成:
我国的国家机构由人民代表大会与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共同构成。
3.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考点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2.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3.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
第六课我国的政党制度
考点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最广泛、最充分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考点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
1.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考点三.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含义
1.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科学执政,就是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2.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要通过依法执政体现出来,又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实现。
依法执政有利于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注意:
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
考点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
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具体见教材)
考点五.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优越性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
①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②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
⑤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适合我国国情,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它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考点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考点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
考点二.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处理民族关系,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①民族平等:
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②民族团结:
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
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2.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三项原则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
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
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又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考点三.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1.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
(1)我国已经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们应该十分珍惜、不断巩固和发展这种民族关系。
(2)生活在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里,处理好民族关系问题,既是国家的重大问题,又是人们生活中必须面对的具体问题。
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考点四.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优越性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
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3.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著的优越性: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考点五.我国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
1.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四单元当代国际社会
第八课走进国际社会
考点一.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基本权利和义务
(1)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
人口、领土、政权、主权。
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主权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2)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享有的基本权利是:
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
(3)主权国家在享有基本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义务。
考点二.国际组织的含义
若干个国家或社会团体为特定目的,通过条约或协议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
其形成和发展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表明了人类交往频繁和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
考点三.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1)宗旨: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2)原则:
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作,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确保非会员国遵守上述原则。
考点四.国际关系的含义
国际关系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考点五.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
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
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对立则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考点六.坚定地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1)维护我国利益是我国对外活动的基本依据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
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正当的、正义的。
(2)我国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
安全利益,如国家的统一、独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