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小说《芳华》读后心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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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小说《芳华》读后心得

优秀的小说《芳华》读后心得

  优秀的小说《芳华》读后心得1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

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

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

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

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

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

会真的不同吗?

我想多半不会。

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

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

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

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

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

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

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

难道不是吗?

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

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

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优秀的小说《芳华》读后心得2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

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

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

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

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

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

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

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

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

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

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

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

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

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

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

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

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

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

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优秀的小说《芳华》读后心得3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

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

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

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

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

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

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

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

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

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

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

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

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

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

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

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

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

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

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

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

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

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优秀的小说《芳华》读后心得4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

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

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

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

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

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

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__狂人”食指郭路生:

“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

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优秀的小说《芳华》读后心得5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

”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一直在我心里乱窜。

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热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未来过。

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

它温和又绵里藏针,平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体现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平凡中的伟大却饱含歧视与集体孤立。

它关于__,关于战争,关于年华和理想,关于感情和关怀,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遗憾。

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

刘峰无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颗善良赤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

他说:

“善良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善良是发自内心的选择。

”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

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习以为常。

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

“为什么不让别人看见你善良的一面?

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了,就会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

”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善良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

在__动乱的年代,悲哀,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

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理想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温暖人心。

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发展的今天已不可寻迹。

七十年代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强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刻薄的思想观念和__背景下的如履薄冰。

那个年代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可贵或更世俗来定义,因为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失殆尽。

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忽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平淡而又真挚的情感。

我们总说那个年代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

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素却真实动人。

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依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似的灵魂却越靠越近。

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愿意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

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

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

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

“我忽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改变。

”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情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初。

  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

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

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

幸好我们依旧善待这世界。

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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