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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药品网上药店的起源和发展

一网上药店的发展概况

(一)定义

网上药店(或称虚拟药店)指企业依法建立的,能够实现与个人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商品交易的电子虚拟销售市场,是医药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属B2C交易模式,其主要功能是网上药品零售和在线药学服务。

消费者可以24小时全天候享受购药的方便。

在中国,如果想开办网络药店必须同时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而且目前网上药店经营内容暂限制在为普通消费者销售处方药以外的药品或服务。

网络药店是在电子商务高度发达的时代应运而生,是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产物。

(二)起步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利用网络传播信息、进行网上虚拟交易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但是,对于医药这个特殊行业来说,互联网则像布满雷区的危险地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对于网上药品交易服务一直采取谨慎态度。

2004年7月8日,SFDA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表明了药品信息服务在互联网禁区的松动。

这个办法不但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也得到了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的赞誉。

2005年10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要求,网上药品零售业务经营许可从2005年12月1日起,在取得相应资质后,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可以开设网上药店销售非处方药品。

,以切实加强对互联网药品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

《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中国网上药品交易自此步入法制化轨道。

2005年12月29日,京卫大药房网上药店通过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现场验收,获得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京C20050001号)。

这是目前国内首家获得网上药店经营许可的企业,标志着

我国药品营销尤其是B2C(网上药品零售)开始步人互联网时代。

(三)行业现状与分析

1.国内外行业现状

美国首批网上药房是在1999年推出的,多半是在美国,Drugstore.的网络药房由美国网上图书馆销售商Amazon.支持创建,并于6月份与美国连锁药房RiteAid合作,扩大了网上药房发送药品的优势,这样网上购药当天可在RiteAid提取(这家连锁药房在美国有3800家连锁店)。

Drugstore.和其它互联网上的药房,诸如Soma.和PlanetRx.的兴起是对处方药物市场上药房的重大挑战(目前后者的年销售额约为1020亿美元),它

们对销售范围广泛的保健品,包括处方药物的其它一些网上药店当然也构成了威胁美国国家社区药房联合会也开出互联网药房erDrugstore.与上述三家大户抗争。

一些医疗健公司的股东,如“药品保险金理财人”(pharmacybenefitman—agers)对网上售药也发生兴趣,它们也开出了电子药房(e—Pharmacy),与现有的网上药房联手。

传统的药房对进入网络也相当热情,例如美国第二大药房CVS收购了Soma.网。

美国医药界已进入因特网交易的时代,网上药店有1000多家,形成平均170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

据预测,美国网上药品零售、批发的规模在未来两年内将超过传统的医药市场。

2005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已经许可在网上经营药品零售业务,网上药店业务从2005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网上药店作为一种新生的零售经营业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统计,自2005年底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资格开办第一家网上药店开始,截至2o08年l2月,我国批准的合法网上药店仅l1家,分别是药房网、上海药房网、网上商城、药房、百洋健康药房、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星大药房(导药网)、惠好连锁网、老百姓医药网、重庆同生药房、华氏大药房等。

其中,北京2家,上海3家,辽宁、青岛、云南、福建湖南、重庆各1家。

截至2oo8年12月,除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医药网和华氏大药房尚未开展网络营销外,其他8家网上药店均通过互联网开展了健康产品销售活动。

目前金象大药房的网上药店实现了后来居上,其销售额稳居中国网上药店第一名。

不过,除了金象和京卫的年销售额突破千万元外,其他网上药店的发展普遍比较平淡。

由于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网上药店经营受到药品本身特殊性、诚信度与安全度要求高、政策法规监管严格、消费者购药习惯等因素影响,发展较为缓慢。

目前,合法开展网络营销的网上药店主要是通过不断扩大宣传,努力提高知名度,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尝试网上购药。

据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数为1855万人,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额为193.1亿元。

2009年在网络上购物的人数达1亿人,交易额达2483.5亿元,同比增长93.7%。

虽然同自身相比,近几年网上药店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市场的疯狂发展相比,药品电子商务发展特别是医药B2C的发展却显得步履蹒跚。

2.分析

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特点是交易成本过高。

信息不对称现象和双重寻租现象严重。

药品的电子网络交易使药品信息得到有效传递。

减少药品库存、降低促销和采购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对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互联网进入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必将使传统的药品流通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

网上交易将注定成为未来医药流通的主阵地,成为药品的第四终端市场。

但是,现在困扰药品网上交易的不确定因素很多.人们对网上交易的认识,国内物流、信息流业的发展步伐,交易市场及企业资信的诚信建设。

交易支付方式以及药品交易的特殊性等等,都是药品网上交易必须面对的巨大挑战。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药品市场并不十分规范,假、劣药案件频频发生,非法网上药店的违规甚至欺诈行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合法药店的认知过程。

而网络售药既直接又隐蔽,很容易避开监管之门,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无证经营,无法保证药品质量,对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网上药店是医药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必然趋势.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关键是需要国家进一步的宏观配套政策已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信随着国家网络药店法律、法规的逐步建立和网络信用体系的全面建成,以上问题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业内认为:

网上药店的市场大约每年在1亿元左右。

国内同时具有开设网上药店所需的连锁和配送等资质的只有50余家,从现阶段来看,我国的网上药店还远远没有成熟,可以说是刚刚起步,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成熟网上药店行业相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网上药店数量少,规模小,行业竞争力不强,行业集中度不高,尚处于起步期。

2。

不能与“医疗保险”、“新农合”等一系列医疗保障体系对接,把绝大多数享受医保等福利政策的消费者挡在了网上药店的大门之外,物流配送体系的不完善。

这些都限制了网上药店的价格优势,削弱了其竞争力。

3。

不能销售处方药,使网上药店的专业能力“英雄无用武之地”,经营范围被严重压缩,失去了关键的利润增长点。

4。

经营模式不成熟盈利模式不清晰和宏观政策环境的不确定性。

由以上分析可见,我国与美国等成熟市场在该行业的差距主要还是在于网上药店规模,效益和正规程度。

加入医疗保险,获得处方药经营权,形成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都是将来发展的趋势和必然。

所以目前我国网上药店的主要任务还是苦练内功,提高自己的规模效益,完善自身的管理,提高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市场集中度,实现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正规经营,配合行业管理部门,促进改行业的良性发展。

(四)网上药店Swot分析

1自身优势

(1).方便如同其他网络零售商共同的优点方便快捷及时交流无地域限制@足不出户的患者和远离药店的人网上药店打破了时空限制,扩大了市场范围,不仅可以实现真正的24小时营业,而且业务空间可辐射至全国乃至全世界主要是因其具有传统药店所不具备的优

势:

患者和远离药店者足不出户便可得剑所需要的药物,特别

方便老年人及残疾人蚴药;在许多网站中进行比较,能方便找

到最合理的价格和产品;

(2)信息海量可以得到更多的药物

(3)价格低廉最合理的价格和产品;网上药店还可以降低租金、库存、仓储和保养等方面的多

项支出费用,从而使药品价格的降低有了更大的空间。

网上药店还

拉近了与顾客的距离,提高了顾客的忠诚度,密切了药店与顾客间

的联系.最终能切实提高企业整体的赢利能力

(1)相对于传统药店方式,更加容易

获得产品书面说明信息和参考资料

(1).高科技优势电子处方网络病历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市[20o5348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办网络药店一定是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其自身销售网点多,门店配送及时、方便,药品配送能够做到省时、省事,同时网络销售因减少了中间环节,可以降低营销成本,可以实行较高的折扣率,从而使药品价格相对较低。

为消费

者节约开支,提高其价格竞争能力。

(1)6比

起传统药店,消费者更容易获得产品详细的信息以

及权威的用药咨询服务。

而对于注

自1999年以来,由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I交易成本

低、利润高,使得网上药店如雨后存笋般蓬勃发展网络药店之

所以备受消费者青睐,可得到更多的便利性和更卞富的产

品;相对于传统药店方式,更容易获得产品的书而说叫十5和参

考资料;町存家中更加隐蔽地购买药品和向医帅进行咨询:

分析:

2自身劣势

(1)配送渠道门店送货”让网上药店左右为难

(1)不卖处方药”让网上药店痛失最大蛋糕

(1)不能报销”让消费者难享低价实惠

(1).网络药店在带给消费者便利、实惠的同时,关法律、法规约束,消费者也会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如,患者往往因无法识别网络药店是台合法,故在网络约店购买的药物其

服用的其它药物相冲突而引起严重副作用的情况时存发生;由于存在交流问题,住网络药店购药可能小便于患者询问一些疑难问题;

(1).由于不足直接面对药师,得不到足够的Q->Ik指导服务;

再者,网络药店所售药品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传统药店大此

外,通过网络购买药品,一旦发生纠纷,患者的权益很难得到根

本的保障。

(1)网上交易安全性考虑

由于网络普及率相对较低,特别是老年消费者,普遍缺乏网络知识,对这种新型的药品销售模式难以接受,再加上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消费者对配送的药品质量易产生怀疑,导致细分后的网络药店市场比较小。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网络药店销售的药品仅限于非处方药,经营范围比较小,难以做大。

药品属于有效期限制商品,消费者每次都是零星购买,导致

配送成本相对较高。

网上药店的优劣

3.环境机会

(1)药品零售连锁药店的迅猛发展,提供实体保障在中国,网上药店大多作为连锁药店的渠道扩展,能有效的利用母公司渠道,品牌资源,节约运营成本、扩大药品市场销售覆盖区域.顺应政府和社会公众对降低药品价格的要求,相比传统药店,在宣传企业形象和品牌,增强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更具优势。

(1)省时、省钱、省力、放心使用电子商务正逐步成为主流消费习惯;网络化网民消费习惯改变

(1)信用体系及国内外成熟的物流公司成为实现电子商务强有力的支撑;弊:

医药电子商务取得的成果,提供应用保障

医药企业信息化的发展。

提供基础保障

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提供药品质量保障

完善的药品物流配送系统。

提供配送保障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发展,提供信息发布保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明确了开办网络药店的标准,国家鼓励发展药品电子商务,使得原来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对象转变为现实消费者。

从欧美发达国家的医药市场来看,药品网络营销将成为一种重要的营销模式。

药品网络营销在我国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刚开放的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机会。

网络药店网页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为消费者选购药品提供了更多的方便,随着时代的发展药品电子商务的优势将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药品电子商务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4环境威胁

(1)国家政策不确定性

(1)国家药监部门严格的政策壁垒加大了网上药店的准入门槛;

(1)网民从了解、接受、形成网上购药习惯时间较长,投资回报效益的见效期相对较长;

(1)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流程需要的技术支撑和服务支撑大大增加了药店本身运营和管理难度,毕竟这是传统药店完全陌生的领域;

(1)医药不分家.规模小集中程度低:

规模小、基础差、冗员过多、素质低下、经营成本高,尤其是布局十分不合理,重城市,轻农村

规模化

(1)鱼龙混杂伪药店非法销售信任不足监管

网络药店实行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服务双资格证制度,对从业人员药学人员数量和素质、药品网络交易平台建设、交易相关记录等都有严格的要求,标准很高,使很多企业望而却步,再加上利用网络售假的案例不时见诸报端,这对药品网络营销的发展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此外,网络药店与传统药店的“电话预约。

送货上门”存在着业务竞争,传统药店凭借自己稳定的客户关系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五)网上药店潜在消费者群体分析

内在因素:

需求感受态度学习

外部因素:

“相关群体社会阶层文化状况家庭情况

网络药店的消费者群。

网络药店的销售对象是经常使用网

络的消费者,以年青人为主体,购买的药品以治疗感冒等一般性

疾病及保健药品、计生用品为主;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网络使用

知识,经常接触各类广告,对药品有一定的认知能力,易受广告宣

传影响;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对质量好、品牌知名度高、价格高的

药品有一定的消费能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于2005年l2月1日开始施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并且于2006年1月审批了全国第一家合法的网上售药连锁药店——北京京卫大药房,表明国家对网上售药态度开始明朗。

此后,

SFDA以京卫大药房为试点,不断完善政策法规。

于2006年3月3日出台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现场验收标准一实施细则》、《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现场验收标准二实施细则》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系统软件测评大纲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系统软件测评大纲二》,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售药法规政策。

随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的发布和实施,网上药品交易将成为继医院、药店、农村和社区这三个药品终端市场之后的第四个药品终端市场,令无数医药企业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为了促进药品网

但是,中国网络营销的受众极具价值。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截至2007年12月31日,我国网民总数已达到2.1亿人⋯。

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兴而备受追捧的营销模式,具有传播范围广、成本低等优点。

随着上网人数的不断增加,网上购物必将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消费的组成部分,大型购物网站如淘宝网、卓越网、当当网等已经开展了广泛的业务。

2001年1月1日,我国实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

通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暂不允许网上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2004

年7月8Ft,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还制订了《互联

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些提供药品信息并直接撮合

在网上交易的网站,将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则移提供了许多方便。

但在这种形式中,如何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

益是我国网络药店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消费者权益主要

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网络药店所售药品的质量、服务能否有

保障;二是网上支付药品费用的安全性是否有保障。

对此,美国

专门制订了《瓦联网药店消费者保护法》。

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的监管还存在许多空白,

以及网络用户身份不明等问题。

相信随着国家网络药店法律、

法规的逐步建立和网络信用体系的全面建成,这一问题将逐步

得到解决。

同时,网络的开放性使网上银行随时可能成为“黑

客”攻击的对象,网上支付药品费用的安全性也备受考验。

此,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来说,网络药店还需严格的认证制度和

强大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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