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772343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41.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

《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docx

失恋时你应该这样做的

篮球竞赛规则

供稿:

西工大附中体育组高玺璞

违例

第22条违例

22.1定义

违例是违犯规则。

22.2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第23条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23.1定义

23.1.1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接触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除队员以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时,即是队员出界。

23.1.2当球触及了下列物体是球出界:

·在界外的队员和任何其他人队员。

·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

·篮板支撑架、篮板背面或比赛场地上方的任何物体。

23.2规定

23.2.1在球出界、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而出界之前,最后触及球或被球触及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23.2.2如果球出界是由于触及了界线上或界线外的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是该队员使球出界。

23.2.3在争球期间,如果队员移动到界外或他的后场,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24条运球

24.1定义

24.1.1当在场上已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滚或运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次触及球为运球开始。

当队员双手同时触及球或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运球结束。

在运球的时候球可被掷向空中,只要掷球的队员用手再次触及球之前球触及地面或另一队员。

当球不与队员的手接触时,队员可行进的步数不受限制。

24.1.2队员偶然地失掉和随后在场上恢复控制活球,被认为是漏接球。

24.1.3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连续的投篮。

·一次运球的开始或结束时漏接球。

·从其他队员的附近用拍击球来试图获得控制球。

·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拦截传球并获得控制球。

·只要不发生带球走违例,将球在两手之间抛接并在球触及地面前允许在手中停留。

24.2规定

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在两次运球之间他在场上已失去了控制活球以后,由于:

·投篮。

·被对方队员触及球。

·传球或漏接,然后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触及。

第25条带球走

25.1定义

25.1.1当队员在场上持着一个活球,其一脚或双脚超出本规则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是带球走。

25.1.2在场上正持着一个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一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而其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为旋转(合法移动)。

25.2规定

25.2.1对在场上接住活球的队员确立中枢脚

·双脚站在地面上时:

——一脚抬起的瞬间,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移动或运球时:

——如果一脚正触及地面,该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和队员双脚同时落地,一脚抬起的瞬间,则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和队员一脚落地,于是,该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队员跳起那只脚并同时落地停止,那么,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25.2.2对在场上控制了活球并已确立中枢脚的队员的带球行进

·双脚站在地面上时: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传球或投篮,队员可跳起中枢脚,但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脚不得落回地面。

·移动时:

——传球或投篮,队员可跳起中枢脚并一脚或双脚同时落地。

但一脚或双脚抬起后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脚不得落回地面。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停止时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哪只脚都不得抬起。

——传球或投篮,一脚或双脚可提起,但在球出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25.2.3队员跌倒、躺或坐在地面上

·当一名队员持球跌倒在地面上或躺或坐在地面上获得控制球是合法的。

·如果而后该队员在持着球滑动、滚动或试图站起来是违例。

第26条3秒钟

26.1规定

26.1.1当某队在前场控制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时,该队的队员不得停留在对方队的限制区内超过持续的3秒钟。

26.1.2队员在下列情况下应被默许:

·他试图离开限制区。

·他在限制区内,当他或他的同队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并且球正离开或恰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时。

·他在限制区内已接近3秒钟时运球投篮。

26.1.3为证实队员自身位于限制区外,他必须将双脚置于限制区外的地面上。

第27条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27.1定义

一名队员在场上正持着活球,这时对方队员处于积极的防守位置,距离不超过1米,该队员是被严密防守。

27.2规定

一名被严密防守的队员必须在5秒钟内传、投或运球。

第28条 8秒钟

28.1定义

28.1.1某队的后场由该队本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该队本方球篮后面端线、两条边线和中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组成。

28.1.2某队的前场由对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距对方球篮最近的中线内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组成。

28.1.3球进入该队的前场,当:

·球触及前场时。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触及前场的队员或裁判员时。

28.2规定

28.2.1每当一名队员在他的后场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8秒钟内使球进入他的前场。

28.2.2当先前已控制球的队由于下列情况的结果被判在后场掷球入界时,8秒钟周期应以任何剩余的时间继续:

·球出界了。

·一名同队队员受伤了。

·一次跳球情况。

·一次双方犯规。

·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抵消。

第29条24秒钟

29.1规定

29.1.1每当一名队员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24秒钟内尝试投篮。

在24秒钟内,为构成一次投篮:

·在24秒钟装置的信号发出前,球必须离开队员的手,而且

·球离开了队员的手后,球必须触及篮圈或进入球篮。

29.1.2当一次投篮尝试临近24秒钟周期结束和球在空中时信号响起:

·如果球进入球篮,没有违例发生,信号应被忽略并且记中篮得分。

·如果球触及篮圈但未进入球篮,没有违例发生,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如果球撞击篮板(不是篮圈)或未碰篮圈,一次违例发生,除非对方队员即时和清楚地获得了控制球,在此种情况下,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关系到干涉得分和干扰的所有限制应适用。

29.2程序

29.2.1如果裁判员因为任何正当的与任一队无关的原因(24秒钟装置错误的复位等)、或与控制球队的对方有关的原因停止比赛,一个新的24秒钟周期和球权应判给先前已控制球的队。

然而,如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对方将被置于不利,24秒钟装置应从中断的时间继续。

29.2.2如果某队已控制球或双方都未控制球时24秒钟装置错误地发出信号,此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然而,如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控制球队已被置于不利,比赛应被停止,24秒钟装置应被校正并且把球判给该队。

29.2.3罚则

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最靠近比赛被裁判员停止的地点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第30条 球回后场

30.1定义

30.1.1球进入某队的后场,当:

·球触及后场。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与后场接触的队员或裁判员。

30.1.2球已被非法地回到后场,当控制活球队的队员是:

·在他的前场最后触及球,而后该队员或同队队员在他的后场首先触及球。

·在他的后场最后触及球,而后球触及前场,接着,并被在后场的该队员或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这个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球入界。

30.2规定

控制活球的队员不得使球被非法地回到他的后场。

第31条 干涉得分和干扰

31.1定义

投篮或罚球

·开始:

当球离开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的手时。

·结束:

当球处于下列情况时:

——从上方直接进入球篮并且停留其中或穿过球篮。

——不再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

——触及篮圈。

——触及地面。

——成为死球。

31.2规定

31.2.1干涉得分发生在投篮中:

当一名队员触及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的球时,并且:

·球在下落飞向球篮中。

·在球已碰击篮板后。

31.2.2干涉得分发生在罚球中:

当一名队员触及飞向球篮的、触及篮圈前的球时。

31.2.3干涉得分限制适用到:

·在投球中球不再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

·球已触及篮圈。

31.2.4干扰发生在投篮中,当:

·球与篮圈接触时队员触及球篮或篮板。

·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

·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触及球或球篮并阻止球穿过球篮。

·防守队员使得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妨碍球进入球篮。

·进攻队员使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使球进入球篮。

31.2.5干扰发生:

在罚球中,当:

·在一次罚球(随后有进一步的罚则)中,球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时,一名队员触及球、球篮或篮板。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在球与篮圈接触时,队员触及球篮或篮板。

·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球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和球已触及篮圈之后,一名防守队员使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妨碍球进入球篮。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球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和球已触及篮圈之后,一名防守队员使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使球进入球篮。

31.2.6投篮的球在飞行时和:

·在一名裁判鸣哨之后。

·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之后。

在球已触及篮圈后仍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时,队员不得触及球。

涉及干涉得分和干扰的所有限制应适用。

31.3罚则

31.3.1如果一名进攻队员发生违例,不判给的分。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31.3.2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发生违例。

应判给进攻的队:

·当球在罚球中出手时,得1分。

·当球在2分投篮区域出手时,得2分。

·当球在3分投篮区域出手时,得3分。

得分的判给就好像球已进入球篮。

31.3.2在最后一次或仅一次的罚球中如果防守队员违例,应判给进攻的队得1分,随后执行防守队员技术犯规的罚则。

犯规

第32条犯规

32.1定义

32.1.1在一场篮球比赛中,10名队员快速移动在一个有限的空间内,身体接触不可避免。

32.1.2犯规是对规则的违犯,含有与对方队员的非法身体接触和/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32.1.3一个队可被宣判任何数量的犯规,不考虑罚则,犯规者的每一犯规应被登记,记入记录表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33条接触:

一般原则

33.1圆柱体原则

圆柱体原则定义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一个假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

它包括该队员上面的空间,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双掌。

·后面由臀部,和

·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

双手和双臂可以在躯干前伸展,其肘部的双臂弯曲不超过双脚的位置,因此两前臂和双手是举起的。

他的双脚间的距离因按照他的高度变化。

(图5)

33.2垂直原则

在比赛中,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未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位置(圆柱体)。

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起跳的上方空间。

队员一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就对此接触负责。

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体内)或在他自己的圆柱体内把双手和双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则不必判罚。

无论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进攻队员不应用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他的手臂为自己创造额外的空间(清除障碍)。

·在投篮时或刚投篮之后伸展他的双脚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33.3合法防守位置

一名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当:

·他正面对他的对手,并且

·他的双脚着地。

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在他上方(圆柱体)伸展。

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在假想的圆柱体内是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

33.4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当防守控制(正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间完成的),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防守队员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须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接触。

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这样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当裁决阻挡/撞人情况涉及持球队员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起跳、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是侧向或向后的,不朝向持球队员。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情况下,防守队员将被以为是已经先在接触地点了。

·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缓和任何冲撞或避免受伤。

如发生任何上述情况,应以为持球队员已经造成了犯规。

33.5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地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一队员已经占据的位置。

当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

防守队员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中占据一个位置,以致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防守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在占据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对该接触负责。

一旦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为防守对方队员他可移动。

他不得为了阻止对方队员从他身边通过而在他的路径中伸展臂、肩、臀或腿。

他可以在他的圆柱体内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并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33.6腾空的队员

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他有权落在场上的另一地点,只要落地点和起跳和落地点之间的直接通道在起跳的时间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动量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此接触负责。

在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对方队员不得移动到他的路径上。

移动到腾空队员的身下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3.7掩护:

合法的和非法的

掩护是试图延误或阻止一名没有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合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非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方的或侧方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已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掩护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

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

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33.8撞人

撞人是有球或无球的队员推进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非法身体接触。

33.9阻挡

阻挡是阻碍有球或无球对方队员行进的非法的身体接触。

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他发生了一起阻挡犯规。

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它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

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被移动到他的圆柱体之内。

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之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33.10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

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这是持球的进攻队员犯规:

·为了获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或防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无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33.11居中策应

垂直原则(圆柱体原则)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和看守他的防守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权利。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髋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33.12背后非法防守

背后非法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身体接触。

防守队员正试图去抢球的事实,不证明从背后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是正当的。

33.13拉人

拉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的非法身体接触。

这种接触(拉人)能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来发生。

33.14推人

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第34条侵人犯规

34.1定义

侵人犯规是队员与对方队员的接触犯规,无论球是活球或是死球。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来拉、阻挡、推、撞、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以及不应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也不应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

34.2罚则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

34.2.1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犯规的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则应运用第41条(全队犯规:

处罚)。

34.2.2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3次罚球。

·在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手中,并且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次或3次罚球。

第35条双方犯规

35.1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侵人犯规的情况。

35.2罚则

35.2.1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

不判给罚球。

35.2.2如果在双方犯规的同一时间出现的情况不同,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投篮有效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36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定义

36.1.1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接触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2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贯穿整场的比赛中必须解释一致。

36.1.3裁判员必须只判断动作。

36.1.4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则该接触应被判定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如果一名队员在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罚则

36.2.1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2罚球应判给被犯规的队员,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场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

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7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定义

37.1.1队员、替补队员、被逐出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任何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2一名队员被登记了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该队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7.1.3教练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当:

·由于他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球队席人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累计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B')或3次技术犯规的组合中,其中有一次是登记教练员自身(‘C’)时。

37.1.4如果队员或教练员在37.1.2或37.1.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

对取消比赛资格不执行追加的罚则。

37.1.5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

如果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应由队长接替。

37.2罚则

37.2.1应给犯规者登记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2.2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取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7.2.3罚球应判给:

·任一对方队员,就一次非接触犯规来说。

·被犯规的队员,就一次接触犯规来说。

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37.2.4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或如果是一次技术犯规:

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

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8条技术犯规

38.1行为规定

38.1.1比赛的正当行为要求双方球队的成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记录台人员以及技术代表有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38.1.2每个球队应尽最大的努力去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的要求。

38.1.3任何故意的或一再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的精神,应被以为是一次技术犯规。

38.1.4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或甚至宽容那些明显是无意的并不直接影响比赛的、属管理性质的小的技术违纪来阻止技术犯规,除非在警告后重复出现同样的违犯。

38.1.5如果在球成活球后发现了一起技术违犯,比赛应停止并登记一起技术犯规。

如同技术犯规已发生在被登记时一样地执行罚则。

在技术犯规与比赛停止之间的间隔无论发生了什么应有效。

38.2暴力行为

38.2.1比赛中可能发生的与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相违背的暴力行为。

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如有必要,通过负责维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育儿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