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教育体育局审批职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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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教育体育局审批职权
内乡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权
一、职权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批准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使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承办单位: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电话:
65332452
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书一式三份。
内容包括:
申请人和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户口所在地;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原因及期限;监护人在延缓入学和休学期限内为争取按时入学采取的措施等。
⑵乡镇以上人民医院或其它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教体局备案
由村委会报乡镇政府批准,并发放缓学和休学通知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
→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职权名称:
城乡初中、中心小学(包括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办学)的开办、停办、合并、搬迁审批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使依据:
法律法规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承办单位: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电话:
65332452
相关人需提交的材料:
公办初中、小学的开办、停办、合并和搬迁需提供资料:
乡镇中心学校提交的开办、停办、合并或搬迁报告一式三份。
民办初中、小学的开办需要提供的资料:
⑴开办报告。
内容包括:
举办者、办学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⑵学校法人基本情况。
⑶学校章程。
⑷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⑸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文件、资金证明文件。
⑹拟聘校长资格证明文件。
⑺拟聘教师资格证明文件。
⑻拟聘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⑼学校房权证或租赁文件(另附房屋质检安全合格证)。
⑽所在地乡镇政府同意办学证明。
⑾有法人资格单位出具的担保文件及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⑿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卫生要求和消防安全要求的证明文件。
民办初中、中心小学停办、合并和搬迁需要提供的资料:
⑴停办、合并或搬迁申请;⑵停办、合并或搬迁报告或方案;⑶所在地乡镇政府同意合并或迁入证明;⑷原发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办理程序:
1、公办初中、小学的开办、停办、合并和搬迁:
乡镇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县人民政府审批,教育部门备案
告知乡镇人民政府
→ →
2、民办初中、小学的开办、停办、合并或搬迁:
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县教体局核查、上报
报人民政府审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举办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予以答复。
三、职权名称:
筹设民办学校审批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南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宛政〔2004〕108号)、《南阳市教育局关于申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意见》(教民〔2005〕97号)。
承办单位: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电话:
65332452
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书一式三份,主要内容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⑵举办者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⑶资产来源、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⑷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受理
乡镇中心学校初审同意后盖章上报县局
举办者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交办学报告
→ →
↑ ↓
告知
考察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汇报结果,下发批文
教体局组织相关股室实地考察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四、职权名称:
设立民办学校审批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南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宛政〔2004〕108号)、《南阳市教育局关于申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意见》(教民〔2005〕97号)。
承办单位: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电话:
65332452
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筹设批准文件。
⑵《南阳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
⑶办学报告。
内容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⑷学校法人情况。
⑸学校章程。
⑹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⑺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文件、资金证明文件。
⑻拟聘校长资格证明文件。
⑼拟聘教师资格证明文件。
⑽拟聘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⑾学校房权证或租赁文件。
⑿当地政府同意办学证明。
⒀有法人资格单位出具经济担任文件、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⒁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受理
乡镇中心学校初审同意后盖章上报县局
举办者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交申请
→ →
↑ ↓
教体局组织相关股室实地考察验收
考察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汇报结果,审核合格后发文办证
告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五、职权名称:
民办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审批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南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宛政〔2004〕108号)、《南阳市教育局关于申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意见》(教民〔2005〕97号)。
承办单位: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电话65332452
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民办学校分立、合并、变更申请。
⑵民办学校分立、合并、变更报告或方案。
⑶原发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办理程序:
乡镇中心学校同意后盖章上报县局
举办者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交申请
考察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汇报结果,下发文件,并办新证
告知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受理
→→
↑↓
教体局组织相关股室实地考察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承诺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六、职权名称: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审批性备案。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南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宛政〔2004〕108号)、《南阳市教育局关于申办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意见》(教民〔2005〕97号)。
承办单位:
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电话65332452
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民办招生简章、广告内容。
办理程序:
乡镇中心学校初审同意后盖章上报县局
举办者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交招生简章、广告内容
教体局基础教育教股受理
→→
↓
教体局主管领导审阅签字
告知申请学校
向社会公布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承诺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送达申请人。
七、职权类别:
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政依据:
《南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宛政〔2004〕108号)
承办单位:
教体局体卫艺股 电话:
65330170
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举办报告(一式三份)主要内容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⑵举办者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⑶资产来源、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⑷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教体局体卫艺股受理
举办者向内乡县教体局提交申请
审核验收合格后发文办证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
→→
告知
提出完善意见并限期整改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八、职权名称: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使依据:
《南阳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宛政〔2004〕108号)
承办单位:
教体局体卫艺股 电话:
65330170
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举办报告(一式三份)主要内容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⑵举办者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⑶资产来源、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⑷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
教体局体卫
艺股受理
举办者向内乡县教体局提交申请
→→
提出完善意见并限期整改
审核验收合格后发文办证
告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九、职权名称:
体育健身站点和体育运动项目审批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使依据:
《南阳市体育健身训练站点及体育运动项目的审批意见》。
承办单位:
教体局体卫艺股 电话:
65330170
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举办报告(一式三份)主要内容包括:
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⑵举办者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③资产来源、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④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组织人员进行资料审校和实地考察
教体局体卫
艺股受理
举办者向内
乡县教体局
提交申请
→→
↑↓
提出完善意见并限期整改
审校验收合格后发文办证
告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十、职权名称: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
承办单位:
教体局人事股 电话:
65333274
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
办理程序:
申请阶段: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各类规定材料。
经审查后,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准备阶段:
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有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体检,合格后提出申请
了解信息阶段:
申请教师资格人
员通过河南省教
师资格网及教体
局认定机构了解
有关报名事项。
→→
↑ ↓
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告知认定结论,
领取教师资格
证书。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教育理论考试每人40元,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每人200元。
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
承诺办理时限:
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