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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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办发〔2008〕12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第一次现场督导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卫生局:
为落实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5月上中旬,我厅组织20个责任处室,深入92个县市区413个乡镇对全省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行了第一次全面的现场督导。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
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我厅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推动了实事项目的实施。
截至5月23日,计划建设的418个乡镇卫生院项目已开工353个,开工率为84.45%,未开工65个,占计划的15.55%;计划建设的2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工174个,开工率为80.2%,未开工43个,占计划的19.8%;全省102个县市区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村人口4918.23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97.3%,参合登记人数4374.71万人,参合率达88.95%。
今年1-4月,全省共补助参合农民122.65万人,补助金额60624.7万元。
其中,住院补助73.36万人,补助金额56235.2万元,人均住院补助766.5元,实际住院补偿率为30.07%。
20个农业人口不足50%的城市区正在开展筹备工作,计划于7月1日启动运行。
二、各市州、县市区好的做法
(一)在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部分市、县主要领导深入现场,及时研究解决项目配套资金、优惠政策、征地拆迁等问题。
望城县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一次性安排2000万元用于项目配套。
平江县政府向县卫生局、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政务中心和有关乡镇下发督办函,要求各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包干收取手续费。
鼎城区免除了全部项目的各类报建费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郴州、衡阳等市于3-5月开展了两次现场督查,对项目逐个现场审核和指导,对设计方案欠合理的项目进行调整,帮助解决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汨罗、溆浦等县市对所有项目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报建、统一招标、统一施工、统一结算。
(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逐个制订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计划。
长沙、湘潭、岳阳等部分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通过召开协调会议和现场办公等形式,帮助解决建设配套经费,落实优惠政策。
大部分市州卫生行政部门都与县市区、县市区与项目单位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对了对项目单位的督导。
衡阳市、岳阳市岳阳楼区尽早筹划,提前动手,从去年开始就启动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
目前,衡阳市的市辖区及县级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已达100%,岳阳市岳阳楼区提前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100%的目标。
湘潭市、长沙市、岳阳市、衡阳市、永州市等市统一编制了社区卫生服务规章制度和人员职责,统一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标牌、预检分诊台等制作标准,各服务机构的标识、标牌统一制作。
长沙市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和重新评审,到目前为止,全市共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清理冠名“社区卫生”的医疗机构25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家;郴州市市区原有3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清理整顿,对31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娄底市开展了历时2个多月的规范整治城区医疗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取缔各种冒牌、非法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20多家;衡阳市将原已发证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推倒重来,原来由个人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予以清退。
(三)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各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合作医疗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大部分市、县两级均按要求落实了合作医疗农民补助配套资金,落实了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配备,安排了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部分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优惠政策不落实。
截止5月23日,还有65个项目未开工,开工率不到80%的有株洲市、湘潭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永州市,特别是个别项目由于异地迁建、选址征地难度大,还没有确定建设方案。
一些地方办实事热情下降,组织工作没到位,优惠政策难落实,绿色通道不畅通,直接增加了项目难度,影响了建设进度。
许多市、县没有安排配套经费,项目资金缺口大。
(二)合作医疗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岳阳、怀化等地没有建立市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大部分县市区没有落实乡镇专职审核员的编制和人员配备,乡镇专职审核员由乡镇卫生院抽调或临时借用人员兼职,无法真正履行乡镇专职审核员的工作职责。
部分县市区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费用控制不到位。
据1-4月份合作医疗报表显示,部分县市区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次均费用呈上涨趋势,可报销费用比例偏低。
1-4月平均值与2007年12月比较,县、乡两级次均费用上涨幅度达5%以上的县市区有45个、15%以上的有28个、20%以上的有14个、50%以上的有2个;有13个县市区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可报销比例低于80%,3个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可报销比例低于80%。
(三)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配套经费不落实。
目前全省尚有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未开工,特别是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确定建设方案,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确定承办单位,吉首市的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未开工。
大部分市州都没有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配套经费,部分地方甚至连去年中央财政下拨的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都没有足额、及时下拨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四、进一步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领导。
当前,正处于为民办实事的关键阶段,项目能否按期启动,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完成。
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将为民办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
要将为民办实事主要任务分解成若干项,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指标,并细化到每个建设项目,落实到有关责任科室、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要建立相应的督导制度,定期进行全面督导和重点督导,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突出抓好重点项目的督导。
近期各地要对通报中点名的项目(见附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督办,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对没有开工的项目要限定在6月10日前开工,对任务重、建设规模大、施工环境不好等多种因素并存的项目要高度重视,格外关注。
实行重点督办、挂牌管理和专报专查,要求10天上报一次进度。
对建设规模大、资金缺口较多的项目要坚决压缩规模。
要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配套经费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三)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编制部门于6月底前落实市、县两级财政补助配套资金,落实市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乡镇专职审核员和管理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
指导县市区科学合理地调整补偿实施方案,开展追补工作。
指导20个城市区做好合作医疗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宣传发动筹资工作,确保7月1日顺利启动运行。
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费用控制。
组织所辖县市区做好医疗费用监测分析和控制工作,指导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对费用控制问题较严重的县市区,要现场指导,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费用控制措施。
指导各县市区规范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管理和财务管理。
(四)统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启动。
各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与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湘卫妇社发[2008]5号)的要求,强化标准化建设,做到分区合理,工作流程、机构标识、科室和指示标牌、室内颜色、上墙制度与资料规范。
要按照边建设、边工作的思路,尽快启动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认真落实省卫生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市、区预防保健机构要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加强培训、指导,使其尽快开展相关项目。
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一些必备公共卫生项目,按照省卫生厅《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的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作为政府开展公共卫生补助的依据。
附件:
1、2008年全省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进度表
2、需要重点督导的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名单
3、2008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度表
4、需要重点督导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名单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8年全省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进度表
(截止5月23日)
市州
计划建设项目
已开工
未开工
开工率(%)
名次
备注
岳阳市
39
39
100.00
1
娄底市
10
10
100.00
1
常德市
44
44
100.00
1
怀化市
59
56
3
94.92
4
长沙市
32
29
3
90.63
5
衡阳市
16
14
2
87.50
6
邵阳市
47
41
6
87.23
7
郴州市
74
61
13
82.43
8
永州市
42
31
11
73.81
9
益阳市
11
7
4
63.64
10
张家界
14
7
7
50.00
11
湘潭市
8
4
4
50.00
11
株洲市
22
10
12
45.45
13
合计
418
353
65
84.45
附件2:
需要重点关注的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名单
(截止5月25日)
一、尚未确定建设方案的项目(9个)
永州市(2个):
道县万家庄乡、上关乡
怀化市(2个):
辰溪县辰阳镇、孝坪镇
张家界市(1个):
武陵源区张家界镇
湘潭市(4个):
岳塘区板塘乡、易家湾镇、雨湖区先锋乡、护潭乡
二、尚未开工的项目(65个)
长沙市(3个):
宁乡县大屯营乡、望城县莲花镇、浏阳市达浒乡
永州市(11个):
零陵区大庆坪乡、道县柑子圆乡、万家庄乡、寿雁镇、营江乡、富塘乡、上关乡、新车乡、宁远县舜陵镇、双牌县龙泊镇、阳明山镇
衡阳市(2个):
南岳区岳林乡、龙凤乡
益阳市(4个):
南县明山头镇、沅江市四季红镇、资阳区沙头镇、迎丰桥镇
株洲市(12个):
攸县网岭、上云桥、丫江桥、莲塘坳、菜花坪、新市、石羊塘、桃水、峦山、酒埠江、鸭塘铺、城关
怀化市(3个):
洪江市岔头乡、辰溪县孝坪镇、板桥乡
邵阳市(6个):
邵东县周官桥乡、界岭乡、团山镇、牛马司镇、城步县南山镇、双清区城东乡
张家界市(7个):
慈利县杨柳铺乡、宜冲桥乡、朝阳乡、广福桥乡、苗市镇、桑植县瑞塔铺镇、武陵源区张家界镇
湘潭市(4个):
雨湖区先锋乡、护潭乡、岳塘区板塘乡、易家湾镇
郴州市(13个):
苏仙区白鹿洞镇、廖王坪乡、桂阳县城关镇、永兴县塘门口镇、龙形市乡、千冲乡、城关镇、金龟、柏林、油麻乡、三塘乡、嘉禾县钟水乡、城关镇
三、建设规模在1000平方米以上,目前尚未开工或者还处于开挖基础工程的项目(52个)
长沙市(5个):
望城县星城镇(扩建2000m2)、格塘乡(扩建1000m2)、莲花镇(3000m2)、铜官镇(扩建1800m2)、浏阳市官桥乡(扩建1000m2)
娄底市(2个):
娄星区万宝镇(迁建1200m2)、安平镇(扩建1600m2)
永州市(11个):
冷水滩区仁湾镇(拆建1033m2)、竹山桥镇(扩建1100m2)、杨村甸乡(扩建1100m2)、上岭桥镇(扩建1600m2)、普里桥镇(拆建1030m2)、珊瑚乡(拆建1300m2)、零陵区邮亭墟镇(拆建1600m2)、大庆坪乡(拆建1000m2)、道县道江镇(拆建1488m2)、寿雁镇(1410m2)、祁阳县八宝镇(扩建1260m2)
湘潭市(2个):
岳塘区板塘乡(迁建1200m2)、易家湾镇(迁建1200m2)
怀化市(3个):
洪江市岔头乡(迁建1015m2)、辰溪县黄溪口镇(扩建1500m2)、火马冲镇(拆建2000m2)
株洲市(4个):
石峰区云田乡(扩建1014m2)、攸县网岭(扩建1200m2)、上云桥(扩建1008m2)、莲塘坳(扩建1200m2)
益阳市(1个):
安化县仙溪镇(拆建1782m2)
衡阳市(1个):
石鼓区松木乡(迁建1000m2)
张家界市(2个):
慈利县江垭镇(拆建2500m2)、桑植县走马坪乡(迁建1030m2)
郴州市(2个):
宜章县黄沙镇(扩建4180m2)、瑶岗仙镇(扩建1700m2)
邵阳市(19个):
邵东县灵官殿(扩建2212m2、维修改造1127m2)、两市镇(扩建2800m2)、火厂坪镇(拆建1918m2)、周官桥乡(迁建1074m2)、范家山镇(拆建1570m2)、流泽镇(拆建2085m2)、简家陇乡(迁建1400m2)、杨桥镇(迁建1570m2)、野鸡坪镇(迁建1618m2)、牛马司镇(迁建1302m2)、新邵县潭溪(扩建1220m2、维修改造1130m2)、严塘镇(迁建1876m2)、寸石镇(扩建1195m2)、城步县茅坪(拆建1228m2)、新宁县金石镇(拆建1694m2)、双清区城东乡(拆建1006m2)、渡头桥镇(迁建1263m2)、石桥乡(拆建1200m2)、北塔区田江乡(迁建1113m2)。
附件3:
2008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度表
(截止5月23日)
市州
计划建设
项目
己开工
未开工
开工率(%)
名次
备注
岳阳市
18
18
0
100
1
常德市
10
10
0
100
1
益阳市
9
9
0
100
1
衡阳市
29
28
1
96.55
4
株洲市
22
1
1
95.45
5
邵阳市
15
14
1
93.3
6
湘潭市
21
19
2
90.47
7
郴州市
7
6
1
85.7
8
永州市
10
7
3
70
9
怀化市
8
5
3
62.5
10
张家界市
7
4
3
57.14
11
长沙市
47
27
20
55.3
12
娄底市
11
6
5
54.54
13
湘西州
3
0
3
0
14
合计
217
174
43
80.2
附件4:
需要重点督导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名单
一、尚未确定建设方案的项目(3个)
株洲市
(1):
庆云
长沙市
(2):
西湖、湘雅路
二、尚未确定承办单位的项目(3个)
娄底市
(2):
乐坪、大科
张家界市
(1):
永定办事处
三、尚未开工的项目(43个)
长沙市(20):
东风路、西湖、洪山、城南、湘雅路、府后街、望麓园、桂花坪百康、都正街、裕南街、韭菜园、四方坪、清水塘、青园、东屯渡、书院路、文艺路、新河、解放路、浏正街
株洲市
(1):
庆云
湘潭市
(2):
下摄司、岳塘五里堆
衡阳市
(1):
南岳
邵阳市
(1):
东风路
张家界市(3):
永定办事处、崇文、军地坪
郴州市
(1):
唐洞
永州市(3):
南津渡、菱角山、朝阳
怀化市(3):
高坡街、河滨路、安江桃子垅
娄底市(5):
长青、大科、涟滨、乐坪、黄泥塘
湘西州(3):
峒河、乾州、镇溪
抄送:
省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8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60份)